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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目送_龙应台-第4章

小说: 目送_龙应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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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里去做吃的,她就留了眼角余光瞄着我。我正要把一袋生米倒到垃圾桶里,被她截住。


“放太久,里头有小虫了。”我指给她看。看不见,于是我舀出一碗米,放进水里,褐色的小虫就浮到水面上来,历历在目。


“这种虫,”海伦把米接过去,“没关系的,洗一洗,虫全部就浮上来,倒掉它,米还是好的。我们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我站在一旁看她淘米。她边做边问:“你──没学过啊?”


我大概像个小学生似的站在那里回答:“没……没学过。”


米洗好了,她又回头去摘下一个特别肥大的蒜头,塞进米袋里。微笑着


“这样,虫就不来了。”


“好聪明。”


“你……没学过?”


嗯,没有,没学过。


从香港仔买回来的水仙球根,像个拳头那么大,外面包着一层又一层难看的黑褐色外皮,但是里头露出婴儿小腿一样的晶白肉色,姿态动人。我把球根放进蓄满了清水的白瓷盆里,自己觉得得意。


海伦来了。她先劈里啪啦横冲直撞地打扫,我的眼睛不离开计算机,但是人站起来以便她的吸尘器管子可以伸到桌下。一阵齐天大圣式的翻天覆地之后,安静下来,她看到那盆水仙,轻轻说,“你们不把水仙外面那层拿掉?”


她把整盆水仙带到厨房,拿起小刀,开始一层一层剥除球根外面那难看的外皮。我放下计算机,站到她旁边看。她说:“你……没学过?”


事实上的情况发展是,只要海伦在,我连煎个荷包蛋都有点心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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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星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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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凡?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止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


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凡?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至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凡?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凡?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衩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


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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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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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环保部今年二月开了一个很正经的会议,主题是:“谁怕大野狼?”穿西装的人们坐下来热烈地讨论:欧洲森林里消失了一两百年的灰狼又回来了,该怎么处理?


读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忍俊不住,你可以想象一群“东郭先生”开会讨论“中山狼”吗?


德国的狼,被格林兄弟抹黑得可厉害。好几代人,从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期,就被他们的父母以床边故事的温柔方式灌输“狼很可怕”的意识形态。小红帽的奶奶就被那尖牙利嘴的狼给吞下肚了。而且狼还有心机,它会伪装成奶奶的样子来骗小红帽。七只可爱小羊在羊妈妈出门的时候,差点全完蛋。那狼,不但会装出妈妈嗲嗲的声音,还会用面粉把自己的手敷成白色。三只小猪,那更别说了,被个大野狼搞得倾家荡产。最后,当然是邪不胜正,野狼总是会死的,而且格林总让它们死得很难看。小红帽的大野狼是被猎人的枪给轰死的,七只小羊的大野狼是淹死了以后再被开膛破肚的。


这样在仇恨教育中长大的孩子,真正长大以后能与狼和平共处吗?中文世界里的狼,名誉和境遇好不到哪里去。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鬼哭狼嚎、声名狼藉、杯盘狼藉、豺狼成性、官虎吏狼、引狼入室、“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哪有一个好词?


在罗马、蒙古和日本原住民的远古传说里,狼都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但是挡不住污名化。人类对狼族进行理直气壮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二十世纪,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狼已经基本被清算干净。


同时,城市里每一个广场上,鸽子聚集。


纽约市有一百万只鸽子。在水城威尼斯,鸽口是人口的三倍,走路过桥都要被鸽子撞上。每一对鸽子夫妻平均一年要生十二个孩子鸽,繁衍速度惊人。市政府的卫生官员都很头痛,因为鸽子带来种种疾病,尤其对孕妇、儿童、老人、病人威胁最大。鸽子,其实就是一种长了翅膀的老鼠。人们谈鼠疫而色变,对于会飞的“老鼠”却宠之喂之姑息之,因为,唉,鸽子的形象实在太好了。


《圣经》里,洪水几乎毁灭了丑陋的人类,绝望中的第一线光明,就是鸽子衔着橄榄叶带来的。从此,鸽子的肥,被看作可爱;鸽子的笨,被看作和平。鸽子泻肚似白稀稀的粪便,糊住伟人铜像的眼睛;沾着唾液脏脏的羽毛,掉进你露天的咖啡杯里。卫生部门发明出各种排除鸽子的方法──把避孕药掺进它们的食物里,用噪声波驱赶,但是没人敢大咧咧地说,要灭杀鸽子。如果有哪个不要命的官员敢用“灭鼠”的方式或甚至语言来谈鸽子的处理,那他真的不要命了,爱好和平的市民会愤怒地驱逐他,对他吐口水。


 


狼,快消失了,保育人士开始为狼族平反,从形象开始。东自波兰西至英国,呼吁尊重“狼权”的团体越来越多。在广场上摆出花花绿绿的摊子,也许隔壁就是“抗议苏丹屠杀”的摊子。狼的庄严的照片放在海报上,激越的声音告诉过路的人,狼,从来就不害人,它躲人唯恐不及。保护政策开始出现,今天,挪威有二十只,意大利五百,西班牙两千,瑞士有三只,瑞典有九群,德国有三十只。美国的黄石公园,为狼权努力了很久,现在有四百五十只快乐的狼。


你说,狼吃了农人的羊怎么办?是的,农人生气地说,你们城市人自以为浪漫,喜欢森林里有大野狼,但是大野狼吃我们的羊,谁赔?结果是,农民可以申请国赔,于是农民也不说话了。但是申理国赔之后,统计数字一出来,人们发现,狼其实并不那么爱吃人家养的羊。反倒是,森林里因为又有了狼,生态平衡更健康了点。在狼族回来之前,黄石公园里因为麋鹿太多,杨树和柳树被麋鹿吃个殆尽,使得需要杨、柳树的水獭和大角驼鹿难以维生。在狼族回来之前,体形较小的土狼猖獗,害死了狐狸部落。


狼来了,麋鹿少了,而且把吃不完的麋鹿肉留给大灰熊,于是大灰熊的孩子们多了起来。狼来了,土狼少了,小鼠小兔多了,于是狐狸和秃鹰们就成了旺族。


狼来了,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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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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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巷子很短,巷头看到巷尾,不过五十米。而且巷子还挺丑的,一棵绿色的树都没有。我只是散步,看见这一户的大红门上贴着“售”字,包里刚好放了个相机,就“咔嚓”拍了张照片。从来没问过卖房子的事,也从来没这样拍过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回到了办公室。


几个小时之后,竟然又想起这件事,于是拿出相机,打开照片,把号码抄下来,请小春打电话去询问房子多少钱。小春就在我眼前打电话。她是个满脸笑容的甜蜜女孩儿,欢欢喜喜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但是没说几句话,脸就变了颜色。


她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业务员说,是职业道德,一定要讲清楚……”


“凶宅?”


她点头。一个七十岁的老兵,被讨债的人活活打死在房间里头。


“喔,”我兴高采烈地说,“好啊,约他今晚去看房子。”


“晚上?”小春睁大了眼睛。


冬天的晚上,天黑得早。凉风飕飕的,我们走进巷子里,没有树的巷子在昏昏的路灯下看起来像废弃的工厂畸零地。业务员小伙子在停机车,路灯把他的影子夸大地投在墙上。这时,我们发现,大门是斜的。“路冲,”他一边开锁一边说,“大门对着巷口,犯冲。”我悄悄看了眼路口,一辆摩托车“咻”地一下闪过,车灯的光无声地穿进巷里又倏忽消失。


进了大门,原来是露天的前院,加了塑料顶棚,遮住了光,房间暗暗的。业务员开了灯,都是日光灯,惨白惨白的,照着因潮湿而粉化脱落的墙面,我们的人影像浮动的青面獠牙。小春小声地问:“什──什么时候的事?”


“七年前了,”业务员说,一面皱着鼻子用力在嗅。小春紧张,急促地问,“你在闻什么?在闻什么?”


“没有啦,”业务员停下他的鼻子,说,“只是感觉一下而已。”


“感觉什么?你感觉什么?”小春克制不住情绪,几乎就要掐住那人的脖子。


我说:“总共有三个卧房,请问老兵住哪一个房间?”


业务员站得远远的,遥遥指着厨房边一个门,说:“那个。就在那个房间里。”


我走进他指的房间,听见他在跟小春说:“他们把他绑起来,两只手用胶带缠在后面,嘴巴用抹布塞住,然后打他踢他,最后用他自己的夹克套住头,把他闷死。邻居都听见惨叫,可是没有人下来。”


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霉,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很便宜啊,”业务员这回是对着我说的,但仍旧站得远远的,“很便宜啊,才一千万。”


我走出霉菌长得像人头的房间,问他:“老兵叫什么名字?”


业务员说:“名字满奇怪的,叫莫不谷。”


姓“莫”名“不谷”?这可是个有来历的名字啊。《诗经?小雅?四月》:


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以《诗经》命名的一个孩子,在七十岁那年,死于残暴。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十个教授朋友聚餐,都是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物理动机方面的专家。我把看房子的故事说了,然后问:“反对我买的举手?”


八个人坚决地举起手来,然后各自表述理由──有一个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轻忽。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之漂泊……


另外两个默不作声,于是大家请他们阐述“不反对”的理由。众人以为,看吧,正宗的科学家要教训人了。然而,一个认真地说:“鬼不一定都是恶的。他也可能是善的,可以保护你,说不定还很爱你的才气,跟你做朋友。”另一个沉思着说:“只要施点法,就可以驱走他。而且,你可以不在那里住家,把它当会客的地方,让那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那他就不得不把地方让给你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和一位美国外交官午餐。我把过程说完,包括我的科学家朋友的反应,然后问他的意见。外交官放下手里的刀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直直地注视着我说:“我的朋友,这有什么好犹疑的?当然不能买啊。你不怕被‘煞’到吗?”


倒是小春,从那时起,就生病了。后来医生说,她得了忧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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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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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


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


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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