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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哭泣的骆驼_三毛-第14章

小说: 哭泣的骆驼_三毛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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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里,我们带你去医院,来,荷西抱你去,起来。”我把加里穿穿好,把他的家锁了起来,荷西抱着他几乎干瘪的身体出门时,不小心把的的脚撞到了床角,脓血马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臭得眼睛都张不开了。

    “谢谢、谢谢!”加里只会喃喃地反复的说着这句话。“要锯掉,下午就锯,你们来签字。”国际医院的医生是一个月前替我开刀的,他是个仁慈的人,但手术费也是很可观的。

    “我们能签吗?”

    “是他的谁?”

    “邻居。”

    “那得问问他,三毛,你来问。”

    “加里,医生要锯你的腿,锯了才能活,你懂我的意思吗?要不要打电报去瑞典,叫你家里人来,你有什么亲人?”加里呆呆的望着我,我再问:“你懂我的德文吗?懂吗?”

    他点点头,闭上了眼睛,眼角再度渗出丝丝的泪来。“我——太太没有,没有,分居了——孩子,不要我,给我死——给我死。”

    我第一次听见他断断续续的说出这些句子来,竟然是要求自己死去,一个人必然是完完全全对生命已没有了盼望,才会说出这么令人震惊的愿望吧!

    “他说没有亲人,他要死。”我对医生说。

    “这是不可能的,他不锯,会烂死,已经臭到这个地步了,你再劝劝他。”

    我望着加里,固执的不想再说一句话,对着这个一无所有的人,我能告诉他什么?

    我能告诉他,他锯了脚,一切都会改变吗?他对这个已经不再盼望的世界,我用什么堂皇的理由留住他?

    我不是他的谁,能给他什么补偿,他的寂寞和创伤不是我造成的,想来我也不会带给他生的意志,我呆呆的望着加里,这时荷西伏下身去,用西班牙文对他说:“加里,要活的,要活下去,下午锯脚,好吗?”

    加里终于锯掉了脚,他的钱,我们先替他换成西币,付了手术费,剩下的送去了领事馆。

    “快起床,我们去看看加里。”加里锯脚的第二天,我催着荷西开车进城。

    走进他的病房,门一推开,一股腐尸般的臭味扑面而来,我忍住呼吸走进去看他,他没有什么知觉地醒着,床单上一大片殷红的脓血,有已经干了的,也有从纱布里新流出来的。“这些护士!我去叫她们来。”我看了马上跑出去。“那个老头子,臭得人烦透了,”护士满脸不耐的抱了床单跟进来,粗手粗脚的拉着加里刚刚动过大手术的身子。“小心一点!”荷西脱口说了一句。

    “我们去走廊里坐着吧!”我拉了荷西坐在外面,一会儿医生走过来,我站了起来。

    “加里还好吧?请问。”我低声下气的问。

    “不错!不错!”

    “怎么还是很臭?不是锯掉了烂脚?”

    “啊!过几天会好的。”他漠然的走开了,不肯多说一句话。

    那几日,我饮食无心,有空了就去加里的房子里看看,他除了一些陈旧的衣服和几条破皮带之外,几乎没有一点点值钱的东西,除了那一大柜子的罐头食品之外,只有重重的窗帘和几把破椅子,他的窗外小院里,反倒不相称的长满了纠缠不清、开得比那一家都要灿烂的花朵。

    最后一次看见加里,是在一个夜晚,荷西与我照例每天进城去医院看他,我甚至替他看中了一把用电可以走动的轮椅。

    “荷西,三毛。”加里清楚的坐在床上叫着我俩的名字。“加里,你好啦!”我愉快的叫了起来。

    “我,明天,回家,我,不痛,不痛了。”清楚的德文第一次从加里的嘴里说出来。

    “好,明天回家,我们也在等你。”我说着跑到洗手间去,流下大滴的泪来。

    “是可以回去了,他精神很好,今天吃了很多菜,一直笑嘻嘻的。”医生也这么说。

    第二天我们替加里换了新床单,又把他的家洒了很多花露水,椅子排排整齐,又去花园里剪了一大把野花,弄到中午十二点多才去接他。

    “这个老人到底是谁?”荷西满怀轻松的开着车,好笑的对我说。

    “随便他是谁,在我都是一样。”我突然觉得车窗外的和风是如此的怡人和清新,空气里满满的都是希望。“你喜欢他吗?”

    “谈不上,我没有想过,你呢?”

    “我昨天听见他在吹口哨,吹的是——‘大路’那张片子里的主题曲,奇怪的老人,居然会吹口哨。”

    “他也有他的爱憎,荷西,老人不是行尸走肉啊!”

    “奇怪的是怎么会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一个人住着。”

    到了医院,走廊上没有护士,我们直接走进加里的房间去,推开门,加里不在了,绿色空床铺上了淡的床罩,整个病房清洁得好似一场梦。

    我们待在那儿,定定的注视着那张已经没有加里了的床,不知做什么解释。

    “加里今天清晨死了,我们正愁着如何通知你们。”护士不知什么时候来了,站在我们背后。

    “你是说,他——死了?”我愣住了,轻轻的问着护士。

    “是,请来结帐,医生在开刀,不能见你们。”“昨天他还吹着口哨,还吃了东西,还讲了话。”我不相信的追问。

    “人死以前总会这个样子的,大约总会好一天,才死。”

    我们跟着护士到了帐房间,她走了,会计小姐交给我们一张帐单。

    “人呢?”

    “在殡仪馆,一死就送去了,你们可以去看。”“我们,不要看,谢谢你。”荷西付了钱慢慢的走出来。医院的大门外,阳光普照,天,蓝得好似一片平静的海,路上的汽车,无声的流过,红男绿女,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群群的走过,偶尔夹着高昂的笑声。

    这是一个美丽动人的世界,一切的悲哀,离我们是那么的遥远而不着边际啊!



 大胡子与我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车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的送掉了。

    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然也不怎么遗憾。

    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当时他头也不抬的说:“什么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细的看了看说话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

    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

    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帐,并无新鲜之处。

    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她不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

    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的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

    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

    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打不出来。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

    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

    “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着,偏偏狠狠的盯着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我们结婚了,怎么?”

    “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

    “拿去!”

    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

    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

    “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

    “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

    “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

    “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

    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

    “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

    “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着好了。”

    “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的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

    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人,照着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巫婆啦!……”

    他低头吃饭,眼睛望着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

    他如梦初醒,随口应着:“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着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

    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着“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

    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噜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

    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的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覆覆的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的固执,还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赢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买奖卷,放鞭炮!”我瞪着他。

    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份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

    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体谅妻子,情绪也很高昂,假日在家总是帮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背诵如教条的男性自尊又慢慢的苏醒了。

    吃饭的时候,如果要加汤添饭,伸手往我面前一递,就好似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的自然。走路经过一张报纸,他当然知道跨过去,不知道捡起来。有时我病了几天,硬撑着起床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的家,他亦会体贴的说:“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么不听话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饭不煮,地不扫,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起来理的。”

    “不理不可以吗?你在生病。”

    “我不理谁理?”我渴望这人发条开动,做个“清扫机器人”有多可爱。

    “咦!谁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会垮!”

    这时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头,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扫,头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么样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横着长,要不然,家务还是缠身,一样也舍不得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这种心理实在是不可取,又争不出一个三长两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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