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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昨日遗书-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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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季如春呀    
    冬暖夏凉    
    胜地呀好风光    
    阿里山,日月潭    
    花呀花莲港    
    椰子树,高苍苍    
    凤梨黄呀香蕉香    
    啊,美丽的宝岛    
    人间的天堂    
    四季如春呀    
    冬暖夏凉    
    观光的好地方    
    


第一部分家(三)

    我反复看看四壁。太熟悉了。熟悉到以前有一段时间内我几乎是讨厌起它来了。那期间——如果我还是坐在这里的话——我几乎会感到母亲的声音就要从门的那一边传过来,叫我去吃饭。我恨透了那些用吃饭、洗澡、功课与睡觉之类的东西规划出来的日子,它们像是另几道墙,比这四面的墙还冷峻得多,把我的自由分割成好几块;而我那时候也早已体会到了,当自由被分割的时候,就像一只鸡被切成几大块,你叫它鸡肉,它已经不是鸡了。    
    记得有一种最亲切而爽快的回忆,那是在吃完晚饭以后,大人们正开始忙着那些饭后整理、洗澡与松懈的三不管时间里,我一个人偷偷摸摸从门口摸出去的感觉。门外是另一个世界,即使门外的屋檐一样熟悉。夜晚会带来另一种心情:冷静,黑暗,悠闲与清凉。尤其是跑出家门三十余公尺左右,到了街角时,迎面吹来的风会告诉我,确定今晚的潜出是成功的。所有的墙已经被它们自己的同类封死,所有的时间在我意志的安排之内,所有的呼唤在我耳朵的听觉之外——听着,是我没听到,不是我不听。因此,事后任何的臭骂,我仍然可以理直气壮。而你也知道,即使手上只套了几条橡皮筋,我已经把一个早夜的整条街全栓在手里了。出去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出来了。    
    在雨后的下午,有时我会在凝着雾气的玻璃窗上,用手指写下这个女孩子的名字。这永远会是个秘密。这扇玻璃窗会替我凝住这个最深、而且最透明的情绪。我后来才知道自己有多依赖这扇窗子。父亲在这窗子上装冷气施工的时候,我把功课移到沙发上去作。我愤怒地折断了一枝墨水不顺的圆珠笔,撕毁了一本错字连篇的笔记簿,而且用火柴在桌角上烧了一个永远移不去的焦痕。从此冷气装上了,炎热的下午变得凉多了,蚊虫也不会再飞进屋子干扰我的情绪,但这扇窗子永远再也打不开了。    
    窗外楼下的屋顶瓦片上,有许多橡皮筋,是我在那么无聊发楞的下午一圈圈打出去的,我记得几乎已经快可以打到马路上了。这扇窗子以后只成了一道透明的墙,后来就不可能有那种想抚摸天空的感觉。而且,我讨厌下雨时雨滴打在冷气机上那种硬梆梆而沉闷的声音。    
    但至少我仍然可以在玻璃窗上写下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她的名字会在天空的背景下,显得特别清晰,透亮;遥远,但可及。这永远会是个秘密。    
    有一阵子,用空气枪打麻雀变成了我们家这一带最先进的行为。隔壁住了一位神枪手大哥,他借来一枝空气枪,继续着他在这一带孩子们中的领导地位。空气枪沉着而威严,黑亮而冷酷。你很难在那么多兄弟之间能有机会抢到那枝枪试试,尤其我的年纪是如此轻的辈份。很难忘记当初那种热切但必须仅表现出稍有兴趣的冷漠的围观心情。但机会终于来了。     
    是那位大哥在装子弹后误触扳机,伤了一个我一向不知道名字的整天垂着鼻涕的黑皮肤的另一条街过来的黑鬼的那次。子弹并没穿透他的皮肤,我第一个观察到的;但那种痛楚可想而知。那个黑鬼倒地抱腿呼天叫娘。现场一片大乱,咸认大难临头。是在那枝枪被所有人拒绝承认与它的牵连关系,被抛弃在地上而大家全去抢救那个流鼻涕歇斯底里痛哭的黑鬼时,我终于握到了那把枪。真的没有人注意到我。很容易潜伏在一个没有同伴的地方,而且很容易在电线杆上找到那只麻雀。    
    我知道我对麻雀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有时在它们边叫着边飞过去时,我完全不在乎它们的存在;有时候会去注意一下它们在电线杆上的表情;有时候我慢慢观察它们在地下蹦跳着啄食的警觉神情;但我想最令我不满的一点,是它们有翅膀,随时可以飞走。    
    我开始举枪瞄准,枪身果然沉重,但稳定。木制托柄靠紧下巴,温和而有力。整个世界凝结在两点瞄准器与偶而晃动着脑袋的麻雀形成的探索的直线上。摒住了呼吸,心脏在猛烈地撞击着胸口。手指逐渐在扳机上用力,有点儿汗水。我知道我只有一次机会。扣。    
    那只麻雀真的就这样直楞楞的掉到地面上。    
    我从来就不是那种幸运的或准确的人。功课平常,顽皮,没有什么特长。有什么奖抽的话,永远是“铭谢惠顾”。赛跑时很容易看出我在一群同辈中中等的发展程度与定位。除了在游艺会内扮演过一群强盗内的小喽罗外,从没有任何出风头或显示自己特殊的纪录。但这次,我的生平第一枪就打下了一只麻雀。    
    我赶到时,它的翅膀正停止了扑动,腹部渗出一丝血迹。我跪在地上凝视着它,无法相信这个奇迹似的命中。它的眼睛己经闭上了,爪子略微缩起。翅膀早已停止不动了,但扑动后凌乱的羽毛正缓缓的,结论似的,轻轻的翕拢在一起。    
    女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身旁。她也不再凝视着那只麻雀的尸体。我相信她完全没有分享到我的兴奋、无措与壮举后的莫名,因为她看也不看我一眼,隔一下就走了。从此我发现她再也没有正面瞧我一眼。后来听说她家搬走了,搬到遥远的新店。    
    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她后来对我有那样害羞的笑容了,我也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用那把枪去枪杀麻雀。    
    也许我们没有翅膀。我们不能飞。    
    《相片》这张全家福照片,发黄了。二十多年只会使一张纸变得黄一点,但足够让你惊讶了。    
    其实我们全家每一个人还跟相片里的神情一样,没有变。只是后来哥哥成了一个医生,去了美国;而姊姊也变成了一个药剂师,去了美国;我后来变成了一个——我不知道怎么说;但现在一个人在台湾的这个家看着这张照片。发呆。哥哥小时候就留着照片里那种和我一样的马桶盖似的头发。他的成绩自小一向优秀,他到英国去拿了博士学位,后来转到美国去做内科医生。在我刚开始成长的初中阶段,我常和他吵架,或打架,当然是我输。后来我上大学后他一直很关心我的医学课程,常为我的不用功而发脾气。他的脾气真的不太好,当他和任何人发脾气时,他通常是差不多已经准备要让步了,所以他非发那个脾气不可。我还记得他小学毕业旅行回来时,替我带回来一把佩有腰带及子弹的手枪。又有一次,家里没有办法送便当来学校,他拿了一张五元钞票来给我,说是妈要我去买面包吃。他的表情有时候总会那么不自然一下,好像他也有点搞不清楚他和我之间的关系本应有的态度,是要和我再更亲热点?或是用更自然的方式来递给我一些什么东西?他甚至有点别扭。但这是我们家的通病,我们全家都不太善于向彼此表达感情。连电视里那种情溢于辞的“谢谢您!爸爸!”或是小男孩飞奔搂向妈妈并哭喊“妈!”的画面有时都会令我全身觉得不自在。    
    照片里爸一只手抓着姊姊的手臂。爸一向比较疼姊姊。她是家里的公主。当然我从来没有感觉到任何分配不均的不平等待遇,但爸是比较疼姊姊的,那是一种感觉,我说不上来,但存在的。姊是我们家最健康活泼的,她在学业、身体、脾气、做人各方面,显然是孩子里面最均衡的。家里如果有她在时,总是显得比较活泼而有朝气。她嫁给了同校的同学,医生,两个人现在都在美国。姊大我一岁半,和我比较能聊;后来在我事业及情感出问题时,她是我最重要的精神支持者。姊在家里和每一个人的沟通都最好,任何两个人中间出了什么问题,她一定是协调者。有一次父母吵架,看情形很难收拾。但她只一哭,爸妈就马上停止争议,马上去安抚她。如果要问我的话,其实,女生,还不错?    
    爸妈,他们只是生我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到现在我还无法描述他们,我只能说我无法在这世界上找出更令我感谢的人。    
    爸妈都已逐渐老了。    
    家。    
    五、六年前哥姊相继踏出家门以后,他们几乎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仿佛看到哥出门时的背影,他那时身材就有点微微发胖,略吃力地将行李放在汽车的后厢。    
    他脸上还是挂着那不大自然的笑容,尤其有那么多人来送他。    
    妈哭了,但她可不是那种哀伤的哭法。    
    我绝少看到妈掉眼泪,她确实是全家族里面最强的人。在爸妈有一段不合的时间里,她用双手包容了所有的酸楚与困难。我知道她心里有一种像海一样的东西,使所有的情感汇集在那里,然后她用她身体的热度将它们蒸发,没有人需要看得见。天下大概没有什么事情是她那弱小的身躯扛不下来的。    
    她哭得显然也不很自然,你知道她也不是擅于表达自己的情感的;但我觉得她的哭法就应该是那样,我想我的母亲只有一种流眼泪的方式。她让你知道她是坚强的,而且恰如其份。    
    我后来才知道,所有真正坚强的人,都是比较吃亏的;你必须花那么大的功夫,才能学到她那么一点。我说她的眼泪恰如其份,但也足以暗示我,这个家已经在稀释中,也许它已经在变成另一种东西了。当有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那道门似乎就永远将它隔离了。住在里面的人仍然按时在清晨将这门打开,在晚上把它关上。仍然有人守住这扇门,使它的内部多少保持完整,使它维持住最起码的,家的感觉。     
     《家》我看到晕黄的光亮,桌上的灯柔和地轻抚着每一件看得到的家俱。一套轻型的沙发上,坐垫不经意地摆着。木条的地板掉了一些深褐色的漆,闻来有一股经过例行清洁的淡淡木头味。每一道棱角依然整齐;茶杯覆盖在那儿,像在等人随时取用。墙还挺挺地拥抱住整个内部的温暖。床静悄悄的卧在那里,所有的椅子规规矩矩地并坐或对坐箸,窗子半阖了眼帘。门,仍然坚定地挡在那边。    
    这里的确发生过一些事情。    
    许多年前有一对年轻男女,相爱而结婚,他们开始慢慢经营出一点空间,属于他们自己的空间。他们开始抚养他们自己的儿女,小心整理每一道射入室内的光线,使它们在四壁间反射出一种熟悉的,带有情感的光泽。后来屋内的情绪变化开始频繁,有时炙热,有时清冷。门,就这么开开关关个不停。整个内部变得一片生命的流动体,即使没有人在内时亦然。家具都知道的。后来有人终于陆续留下了背影在门口消失,而且不再回头。它开始慢慢维持住起码的余温,保持尚称得上柔和的昏暗光泽。那一对男女终于变老了,但他们仍捧得住那余温,抚得出那光泽,即使外人根本感觉不出来。    
    这里的确发生过一些事情,但也只有那昏暗而柔和的光所照着的全家福相片能证明它曾经那么确确实实发生过。你可以在空气中略略闻到一股淡淡的气息,优雅而庄重。这是人类的故事的轨迹,这是我的家。    
         
    


第一部分成长印记

    记录一下这样的事,可能也挺有趣的。    
    祖父《八十年回忆》内记载,因族谱失散,故仅知他的祖父万史公约两百多年前迁居到台湾时,是在苗栗海岸登陆,而定居于关西。历时一百多年,再迁往桃园新屋乡之埔顶。     
    万史公两百年前是由广东梅县迁往台湾的。    
    我和父亲是客家人。父亲与籍贯台南县的母亲结婚。母亲的祖籍却是福建泉州人,详情待考。    
    我在台北出生。五岁时住过宜兰约两年。宜兰市乡土民情特别淳朴,我童年的田园印象镜头几乎全来自此地。    
    后迁回台北读小学。初二下,即十三岁时迁往高雄念完初中及高中。    
    大学考上的医学院在台中,求学及实习过程中,一直从事音乐工作。一九八零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住台北一直到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三日移民往美国纽约。    
    移民就当然是大件事了——“革命事业一切从头做起”,将人生的观念、价值与做事的目标与态度,做了一个极大的修政——接受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为时未晚。据说客家人其实是血统极纯的中原人,于五胡乱华时集体南迁居住,梅县是其中重要聚会点。    
    上次在柴湾坟场看那许多墓碑上的记载:江西的、广东的、河南的、黑龙江、海南岛。整个故事是个老阿灿、阿灿的子孙的故事。    
    三十年够不够呢?    
    使我的记忆回到最小最小的时候,刚刚开始能将这个世界的镜头转成照片,收入那个灵魂的资料室内时。    
    有张照片是暗淡的,是模糊中圣诞卡上黏上去的金银的亮片:闪闪。闪闪。闪闪。耶稣基督诞生了。好遥远遥远。他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不如那些碎的亮片反射出来的光那么清楚。闪闪。闪闪。闪闪。有张照片是罗莉斯。她比我小两岁。这只狗后来活到十八岁才死去。她是我童年时的狗,不可取代的家庭的一分子。    
    卡其布的制服。我上学了。第一天是在教室里面从头哭到尾,因为妈妈不见了。我想我大概是真的哭得很伤心,因为他们后来好像不敢再让我进去受罪。不过后来我也慢慢习惯了,因为我开始揍那个坐在我后面的流鼻涕的家伙。    
    卡其布的制服叠在衣框下方的抽屉内。和另一套换洗轮流穿。    
    全家福的照片,挂在墙上。这张是真的。拍照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这是件大事,所以大家都比较严肃,没有笑,但是都看看镜头。爸爸、妈妈、哥哥、姐姐。    
    有对蜻蜓的翅膀在字典里。翅膀的主人早已不在。留下了他的希望,他的翅膀,在那本学生的字典内。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这张照片最真实。她身躯娇小,但她的脸后来变成比电影银幕还大,模糊。模糊到我忘了,她是我年幼的阳光。    
    志气    
    小时候在学校写作文《我的志愿》。    
    这个题目在学校里反反复复大概也写了有几百次了。立志做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起先我想玩音乐。    
    后来因为家里是医院,全是干医的,而且,父亲对我说:“如果你干医生,你还可以一方面搅音乐;但如果你干音乐这一行,是不可能一边做医生的。”    
    这话也对:其实医学这一行我是有兴趣的。    
    人的身体是你的行业的“营业对象”,这还不有趣吗?如果不是人的身体的话,人的心理或是精神状态如何?心理医师或精神科医师——这不是更有趣吗?    
    后来两条路一起走,走了几年,高下终于分出来了。不但和你的能力有关,可能和你的个性与习惯都很有关系。你做的最好的,往往是和你的个性有关系的。    
    我是习惯晚睡的人,朋友说我的眼睛要在夜晚十一点半以后才会发光的。于是发现两个行业做事的方法以及纪律差别愈来愈大——后来“不务正业”的那个行业:音乐,终于赢了。其实人的性向是要蛮久的发育生长才能逐渐越来越清楚的。难怪《我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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