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炮-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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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但别有一种大大咧咧的、满不在乎的隐秘威严。车到了小庙前,猛地拐下大道,停在庙前的空场上。都是紧急刹车,勇猛而稳重,尤其是那辆在车的前头焊着一对金光闪闪大牛角的卡迪拉克,就像一匹猎豹,在狂奔中猛地停止了脚步。这样的车和这样的急刹车都让我惊心动魄。我低声呼叫着:大和尚啊,您睁开眼睛看看吧,真正的大人物出现了。大和尚端坐着,比他身后的马通神还要安详。我真怕他老人家就这样坐化了,那谁来听我诉说?但我舍不得在大和尚身上浪费目光,外边的情景太精彩。先是从那两辆同样是银灰色的沃尔沃轿车里钻出来四个大汉,黑色风衣、黑色墨镜,黑色的短发如同刺猬毛一样支棱着,宛如四块人形的焦炭。过了片刻,从卡迪拉克前面车门下来一个人,同样是一身黑衣,如同焦炭。这人匆忙转到车的后边,拉开车门,一只手掌护住车门上框,让一个黑色的人,动作轻快但不失庄严地钻了出来。这个人个头比其余的人都高出一个头顶,那两扇巨大的招风耳朵,宛如用红色水晶雕琢而成。这人也是一身墨黑,但与众不同的是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洁白的绸巾,嘴巴里叼着一支像广味香肠一样粗的雪茄。这样的绸巾轻如鸿毛,一口气就能吹上天我坚信这样的雪茄一定是从古巴进口的,如果不是从古巴进口的那也是从菲律宾进口的。青蓝色的烟雾从那人的嘴巴和鼻孔里喷出来,在阳光下变幻着美丽的图案。过了片刻,从东城的方向,开来三辆美国制造的吉普,车顶上蒙着草绿色的伪装网,网上插着生满阔大叶片的树枝。从车上跳下四个身穿洁白西装的男子,簇拥着一个身穿洁白短裙的女郎。她的裙子短得徒有裙子之名,稍一活动,就露出来缀着蕾丝花边的短裤。两条修长得宛如玉柱的大腿,呈现着粉红的颜色。两只高跟高的白色小羊皮靴子,直装到膝盖下。她的脖子上围着一条小小的红色绸巾,宛如一束活泼的火苗。她的脸精致小巧,戴着一副大墨镜,下巴有点尖,左边嘴角上有一颗豌豆粒大小的黑痣,一头蓬松的微黄的头发,披挂到肩头。这个女子,落落大方地走到高大男子面前三尺处四个白衣男子在她身后五尺处护卫着摘下墨镜,露出两只忧伤的眼睛,凄楚地一笑,说:兰老大,我是沈公道的女儿沈瑶瑶。我知道,如果我的父亲今天来了,必死无疑,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安眠药。我是替父受死来了。兰大哥,你可以杀了我,但我求你放我父亲一马。那个男子,定定地立着,因为墨镜遮掩,看不到他的眼睛,因此也就无从判断他的神情。但我猜到了他进退两难。那个白衣的女子沈瑶瑶,安然地站在他的面前,高高挺起的胸脯,时刻准备着承受灼热的子弹。兰老大将手中的雪茄,似乎是漫不经心地投向那三辆美式吉普中的一辆,然后就走向他的卡迪拉克。他的司机,抢先一步,拉开了车门。卡迪拉克飞快地倒退,调好了方向,哞地一声就上了大道。那四条黑衣大汉,把黑色的风衣一揭就出了枪。一阵爆豆般的枪声,三辆吉普千疮百孔。那两辆沃尔沃冲上大道,追随着卡迪拉克,绝尘而去。呛鼻子扎肺的硝烟,强硬地扑进庙堂。我大声咳嗽着,心中满是惊悚。这简直就是一个经典的电影片断,竟然在我的眼前真实上演。这不是梦,漏油瘪胎的三辆吉普车可以作证,那四个呆若木鸡的白衣男人可以作证。那个风度非凡的白衣少女可以作证。我看到,两行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流下来。她戴上墨镜,把眼睛遮住了。让我更加兴奋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她对着庙堂的门口走过来。她走得真是好看。有的女人很漂亮,但走路不好看;有的女人走路很好看,但不漂亮。这个女人身段优美、容貌秀丽,走路的姿势十分好看,真是难得的尤物。所以连冷酷如沾霜生铁的兰老大也不忍心对她开枪。从走路的姿势上,根本看不出几分钟前她经历过惊心动魄的事情。我看清了,她的大腿上,其实是套着透明丝袜的,而套着透明丝袜的大腿比裸露的大腿更让我心猿意马。她的高小羊皮靴子的外侧,缀着两缕羊皮条儿扎成的穗头。我缺乏扬起头来看她上身的胆量,我只能看她屁股之下的部分。她一步跨进了门槛,淡淡的香气,使我的心里,产生了伤感的情绪。这样的高级情绪在我这种下三滥的心中,从来就没有产生过,但是今天产生了。我看到她的玲珑的膝盖,嘴唇馋得要命。我多么想伏上去亲亲她的膝盖,但是我没有这样的勇气。大和尚,我罗小通曾经是个天不怕地也不怕的小流氓,皇帝老婆的奶子,只要能够得着,我也是敢摸的,但是今天我胆怯了。年轻女子的一只手,摸了摸大和尚的脑袋。我的天啊,古怪啊,荒唐啊,幸福啊,大和尚的头啊。但是她没有摸我的头。当我眼泪汪汪地、斗胆抬起头来,期望着她也能摸摸我时,我看到的只是她耀眼的背影。大和尚,你还能听我说话吗?
第三章第36节 妹妹再次出现
中午时分,当父亲抱着妹妹再次出现在我家院子里时,母亲表现得十分平静,好像父亲从来就没有离家出走,不过是抱着孩子去邻居家串门归来。父亲的表现也让我感到惊讶。他神情安详,动作自然,仿佛他不是那个经历了急风暴雨般的思想斗争后二进家门的落魄男人,而是个抱着孩子去赶闲集归来的忠厚丈夫。
母亲脱下外套,带上了一副当破烂收来的灰色帆布套袖,麻利地刷锅、添水、拿柴、点火。我惊喜地发现,母亲烧的不再是废旧胶皮,而是最好的松木劈柴。松木是我们建造房屋时的下脚料,母亲把松木制成劈柴,一直珍藏着它们,好像等待一个盛大的节日。房子里洋溢着燃烧松木的香气,火光使我的心中充满了温暖。母亲坐在灶前,脸上神采飞扬,仿佛刚刚卖了一车掺了假的破烂而没被土产公司的质检员发现。
“小通,去老周家称三斤灌肠。”母亲抻直一条腿,从裤兜里摸出三张十元的钱,递给我,用愉快的口吻吩咐着,“要现蒸出来的啊,顺便从小铺里买三斤挂面。”
等我提着红彤彤油汪汪的灌肠和挂面回到家里时,父亲已经脱下了那件像牛皮一样的大衣,娇娇也脱下了那件直拖到脚面的羽绒服。尽管父亲的棉袄也是油腻发亮、扣子不全,但脱去了大衣,还是显得精干了许多。娇娇妹妹,上穿着一件白底红碎花的小棉袄,下穿着一条红格子棉裤,细细的小胳膊从嫌短了的袖筒里露出来。她美丽而温顺,像一只卷毛的小羊羔羔,使我的心中充满了怜爱。在父亲和娇娇面前,摆上了一张红漆面的矮腿楸木饭桌,这张桌子我们过年时才舍得使用,平日里母亲用塑料布包裹着它,把它像宝贝一样高高地吊在梁头上。桌子上放着两碗热水,散发着袅袅的蒸汽。母亲抱出一个用塑料袋包扎着的罐头瓶子,解开袋子,揭开盖子,显出满瓶的洁白晶莹,我敏感地抽了一下鼻子,立即就知道这是白糖。尽管我是天下少有的馋嘴孩子,无论母亲把好吃的食物藏在多么隐秘的地方,也挡不住我的偷食,但这罐子白糖,竟然没被我发现。她是什么时候买来了、或者是捡来了这样一罐白糖我也不知道。可见母亲比我更狡猾,我开始怀疑,母亲背着我还私藏了很多精美的食物。
母亲没有为她瞒着我私藏白糖而惭愧,好像这样做是光明正大的行为,而不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她用一把不锈钢的小勺子,坦然地往娇娇面前的水碗里挖糖,是那样的大方慷慨,简直是西山顶上出太阳,简直是鸡下鹅蛋猪生象。娇娇用她的亮晶晶的眼睛,带着几分怯意,看看母亲的脸,然后再去看看父亲的脸。父亲的眼睛也发出了亮光。他伸出一只大手,摘下娇娇的绒线帽子,显出了一个圆圆的、生着小羊毛一样满是圈圈的头。母亲挖出一勺糖,运到了父亲的水碗的上方,却突然停住了。我看到她的嘴巴竟像赌气的少女的嘴巴一样咕嘟起来,脸上也泛起了一片红晕。这个女人实在是莫名其妙啊!她把罐头瓶子猛地放在父亲面前,低声地嘟哝着:
“自己加吧,别又说我这个那个的!”
父亲困惑地望望母亲的脸,母亲却把脸歪到了一边,不与他的目光交接。父亲把不锈钢勺子从罐头瓶子里提出来,放在了娇娇的碗里,然后把瓶子盖儿郑重地扣上,说:
“我这样的人,吃什么糖?”
父亲用勺子搅搅娇娇碗里的水,说:
“娇娇,谢谢你大娘吧!”
娇娇怯生生地说了父亲教给她的话。母亲似乎不高兴地说:
“喝吧,谢什么!”
父亲舀起一勺糖水,放在嘴边吹吹,递到了娇娇嘴边,但他马上又把糖水倒回碗里,目光张皇地往四处看看,端起自己眼前的碗,咕咚咕咚喝下去,热水烫得他龇牙咧嘴,额头上冒出了汗珠。他把娇娇碗里的糖水,倒进他刚刚腾出来的碗里约有一半,然后把两个碗放在一起,似乎是在比较碗里糖水的多少。我猜不出父亲的意图,但马上就明白了父亲的苦心。父亲把那只盛了糖水的碗推到桌子的一头距离我最近的地方,充满歉意地招呼我:
“小通,这碗是你的。”
我的心立即被感动了,满肚子的馋被一种高尚的精神压制下去,我说:
“爹,我大了,我不喝,让妹妹喝吧!”
母亲的喉咙里又发出了呼噜声,她背过身去,抓起那条乌黑的毛巾,擦擦眼睛,满面怒气地说:
“都喝,别的没有,水还管不够你们?!”
母亲用脚把一个小凳子准确地踢到桌子边,不看我,却是对我说:
“还愣着干什么?你爹让你喝你就喝!”
父亲帮我把小凳子扶正,我落了座。
母亲将捆灌肠的马莲草撕开,把灌肠分散在我们面前,还特意地把一根看起来最粗大的递到娇娇的手里,说:
“趁热,快吃,我给你们煮面条。”
第三章第37节 两个方向响起
大道上鼓乐喧天,从东西两个方向响起。肉食节的游行队伍,已经逼近。大约有三十多只土黄色的野兔子,从道路两侧的庄稼地里,惊恐万端地窜出来,会聚在庙门前,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其中一只,左边的耳朵耷拉着,好像一片蔫菜叶子,胡须都白了,看样子像个苍老的领袖。它发出一声尖叫,很怪异。我很了解兔子。兔子一般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任何动物,在非常的时刻,都会发出一些特异的声音,向它的同类,传达神秘的信息。果然,那些兔子,仿佛接了命令,齐声叫唤着,蹦进了庙门。它们跨越门槛时的跳跃动作优美得难以描述。兔子们纷纷跑到五通神塑像后边去,在那里它们大声喘息着,唧唧喳喳地议论着什么。我突然想到塑像后边还有一窝狐狸,兔子进去,等于给它们送去了丰盛的午餐。但这种事儿,谁也没有办法制止啊。随它们去吧。我如果去告诉兔子,狐狸也会生气。
音乐从对面台子上的两只大喇叭里猛烈地爆发,震耳欲聋。是喜气洋洋的乐曲,节奏轻快,旋律优美,让人忍不住地想跳起来舞蹈。大和尚,我在外流浪十年,曾经在一个名叫“伊甸园”的歌舞厅打工。我穿着洁白的工作服,脸上挂着虚假的笑容,守候在卫生间里,负责给那些因为酒肉满腹、或者是情欲发作而满面红光的客人扭开龙头,让他们洗手,等他们洗完了爪子,再把一条叠得方方正正的热毛巾递到他们爪子里。他们有的接我的毛巾擦手,擦拭完毕将毛巾还给我时还会说一声谢谢。有的还摸出一个硬币,扔在我面前那个盘子里,发出一声脆响。有的人很慷慨,扔下一张十元的票子给我。有的人更慷慨,扔下一张面值百元的大票子给我。我想这样的人一定是发了大财而且情场得了意,心情格外好,所以才如此大方。有的根本就不理睬我,洗完了手,就用那个挂在墙上的电风干手器吹拂。
呜呜的风声里,我看着他麻木的脸,知道这是个倒霉蛋,这个晚上,一拨人醉生梦死的消费很可能要他来埋单。他招待的多半是些手中有权的腐败分子,心里恨着他们,但还必须装出笑脸应酬他们。对这样的倒霉蛋我一点也不同情,因为他也不是好东西。到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来花钱的,基本上没有一个好东西,让老兰的三叔用机关枪把他们全部突突了才好呢。但那些吝啬到不往我的碟子里投小费的东西是更坏的东西,看着他们青红皂白的狗脸我就生气,让老兰的三叔用机关枪把他们突突了都难解我心头之恨。想当初,我罗小通也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可如今我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好汉不提当年勇,人在矮檐下,岂敢不低头。大和尚,“少年得志,家门不幸”,这句话正应在我的身上。我皮笑肉不笑地接待着那些前来排泄的混蛋们,心中回忆着我的辉煌历史和我的辛酸往事,并且,每送走一个混蛋我就不出声地怒骂一句:王八蛋,走路跌死你,喝水呛死你,吃肉噎死你,睡觉憋死你。在无人前来排泄的间隙里,我听到舞厅那边,传过来时而热情似火,时而浪漫如水的音乐。
我的心中,时而涌动起想干一番大事业的激情,时而幻想着自己也在那灯光幽暗的舞厅里,怀抱着一个裸露着肩膀,头发散发着香气的女郎,磨磨蹭蹭,悠悠晃晃。幻想到得意处,我的腿就会不由自主地晃动起来,合着音乐的节拍,但我的好梦总是被一个个着鸡巴冲进来的混蛋打断。大和尚,你知道我的心中有多么屈辱吗?有一天我在卫生间里放了一把火,但是我又及时地用灭火器扑灭了它。但就是这样,歌舞厅那个老板洪胖子还是把我押送到派出所里去,要治我一个纵火的大罪。我很聪明地对审问我的警察说,火是一个喝醉了的客人放的,是我救灭的。按说我是个救火的英雄,老板应该发给我一大笔奖金,而且刚开始他也是答应了要发给我奖金的,但是他后来反悔了。他是个残酷剥削员工的吸血鬼,吃人不吐骨头。他把我往局子里一送,许愿发给我的奖金省下了,拖欠了我三个月的工资也不用发给我了。我说警察叔叔你们都是包青天,明察秋毫,决不会上洪胖子的当,你们知道吗?他经常躲在卫生间里骂你们呢,他一边撒尿一边骂你们啊……就这样,警察把我放了。无罪释放。我哪里有罪?老兰才他妈的有罪呢。但老兰早就是市政协常委,经常在电视上出头露面,发表一些冠冕堂皇的讲话,每次讲话,都要提到他的三叔,说他的三叔是爱国的华侨,曾经用一根粗大的鸡巴为炎黄子孙争来光荣,还说他三叔要回来捐款修建五通神庙,借以提高我们这地方男人们的阳刚之气。老兰这小子,满嘴的胡言乱语,但他的发言总是赢得满堂喝彩。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们刚才看见过的那个生着两扇大耳朵的人我猜想老兰的三叔年轻时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经常地出现在“伊甸园”歌舞厅里,就是他将一张绿色的钞票扔在我面前的盘子里。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张面值一百的美元!新的,边沿锋利,把我的指头划开了一道口子,流了很多血。他穿着白色的西装,扎着红色的领带,高大挺拔,活像一棵白杨树。他穿着一套墨绿色的西装,扎着金黄色的领带,高大挺拔,活像一棵黑松树。他穿着一套紫红色的西服,扎着一条洁白的领带,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