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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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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法再拒绝他。

    一小时后,我们在餐厅见面,他的样子很颓丧。

    「你不用为手术作准备吗?」

    「要的。」他随即叫了一瓶红酒,「你要喝吗?」

    「你还喝酒?」

    「我唯一可以做的准备便是喝酒。」

    他呷了一口酒。

    「我替你喝。」我拿过酒杯。

    他握着酒杯不肯放手,说:「请让我喝酒,世上也许没有一个不喝酒的外科医生。」

    「为什么?」

    「压力太大了。」

    「但你从来没有象今天晚上喝得这么多。」

    「因为从前有你。你可以替我舒缓很多压力。」他不理会我的劝告,悲哀地喝酒。

    「请为病人着想。」我怪责他。

    「我也是病人。」他苦笑。

    「那我陪你喝。」我跟徐起飞一起喝光那瓶红酒。

    「好了!不能再喝了。」徐起飞站起来说:「再喝的话,明天便不能做手术,我不可以要另一个人为我失恋而赔上性命。」

    「你一直是一个很理智的人。」我说。

    「我一直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他苦笑。

    离开餐厅,徐起飞问我:「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吗?」

    我点头。

    他用身体把我包裹着,十只手指紧紧抓住我的背部,我的背很痛,他的脸很烫。我让他抱着,不知道他想抱多久。

    「我不想失去你。」徐起飞苦涩地说。

    我没有说话。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再抱下去我就舍不得放手了。」

    「你有没有喝醉?」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试过醉酒,太清醒可能是我的悲哀。」

    「手术什么时候开始?」

    「明早七时四十五分。」

    我看看腕表,差不多二时:「你快回去休息,答应我,你明天早上会做得很出色的。」

    他点头。

    我在床上想着徐起飞,我真害怕他手术会出了岔子,那么,他的前途便完了。我迷迷糊糊睡了,醒来的时候,刚好是清晨七时四十五分,他应该已在手术室作好准备。

    他说手术需要六小时,我在办公室里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时,我传呼他。二时三十分,他仍然没有覆电话给我,我再次传呼他,终于在三时,他覆电给我。

    「手术成功吗?」

    「很成功。」

    「恭喜你。」

    「谢谢。」

    他的语气很平淡,跟昨晚判若两人,我有点意外。

    「那没什么了。」我说,「再见。」

    「再见。」他挂了线。

    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他开始用恨来忘记我。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把徐起飞写给我的信放在抽屉里,我大抵不会再看了,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静得快,那是他的职业病,他习惯了坚强、自信、不悲观、不乞怜。那个早上,当他完成了一项艰巨的手术之后,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从他说话的语气里,我完全感觉得到。他突然接受现实,我却依依不舍。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跟徐起飞分手后不久,小绵曾经打电话给我。

    「你们分手了?为什么?」

    「他现在怎么样?」我问小绵。

    「他表面上没有什么,你知道他们干这一行的,心里怎么想,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我替你们可惜,他是个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结婚。」她说。

    我苦笑:「应该会有那一天吧!」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她喜孜孜地说:「我怀了第二胎,希望这一胎是女的,便可以凑成一个好字。」

    「恭喜你,你是我们当中最幸福的一个。」

    「也许是我要求比较简单吧。」

    小绵选择了一条最正常的路,嫁给一个养得起她的丈夫,生一个「好」字,相夫教子,未来的日子,是为儿女该进入哪一间幼稚园、小学、中学以及该到哪个国家留学而烦恼。四十岁,忧虑丈夫有外遇,侥幸过了这一关的话,便要为儿子娶什么女人,女儿嫁什么丈夫而操心。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公司在北京的业务已经上了轨道,并且聘请了两名职员,专责北京事务,我的工作基地又变回香港。

    「林方文好象也是一个人。」迪之告诉我。她的消息来自唱片界。

    「一个才子不可能没有爱情的,否则就写不出情歌了。」我说。

    「失恋也是创作的泉源。」迪之说。

    「你甚少会说出这么有智慧的话。」

    「你这么刻薄,真该由林方文来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飞分手,为什么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过为了他吧?」光蕙问我。

    「我跟徐起飞分手,是因为我不爱他,而不是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从来没有出现,你便会死心塌地地爱徐起飞。」光蕙说。

    「恋爱是不能假设的。」

    「廿七岁,我们都快廿七岁了,好象还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发。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在廿八岁结婚的,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光蕙说。

    「说不定的,世事变化万千。」我说。

    「我会搬出来住。」光蕙告诉我们,「他替我租了一间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当他的情妇?」迪之问她。

    「这样你会快乐吗?」我问光蕙。

    光蕙点头:「我一直渴望嫁给一个爱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结婚。」

    「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边,你便一无所有。」我说。

    「你现在不也是一无所有吗?至少我和我爱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们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马地,她终于可以搬去跑马地了,虽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装修得很女性化,听说上手住客也是一个单身女子。单位内有一个小阳台,比林方文家那个阳台大,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一群年青男子在马场草地上踢足球。

    「那个穿绿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说。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阳台看热闹,「你已经有田宏了,他不是运动健将吗?」

    「他不喜欢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蛮,我倒喜欢看野蛮的男人。」

    「男人本来就很野蛮。」我说。

    「是吗?」光蕙问我。

    「他们比女人原始,他们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从来不懂得爱。」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长爱。」迪之说。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说。

    「男人对女人就象对待脚下的球,他们只想控制它、驾驶它。」迪之说。

    「我喜欢被驾驶的,真的,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光蕙笑着说。

    「你呢?」迪之问我。

    「我在寻找一个男人,只要别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也会佻皮地吐吐舌头,我想做他的坏孩子。」

    「但你却爱上一个坏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与愿违,世事都是这样的。」光蕙说。

    「不,你们不了解林方文。」我说,「他曾经控制着我的喜怒哀乐,我做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令他满意。」

    迪之苦涩地望着我们:「我突然不知道最爱哪个男人?」

    「也许是太多的缘故。」我说。

    二十七岁,是应该过独立生活的时候了,我决定拿积蓄供一个小单位,我看过很多房子,湾仔那一间最便宜,地点也好,间格实用,又有升值潜力。最后,我还是选了跑马地的单位,楼龄比湾仔的那一栋旧,面积较小,售价却贵了十万元,因为跑马地的单位里,有一个小阳台。虽然三个人一起挤在阳台上,便再没有多余的空间,那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阳台,却给我很大的满足感。

    替我搬屋那一天,光蕙跟迪之说:「你也搬来跑马地吧,我们大家可以互相照应。」

    「待我结婚后才搬来吧。」迪之说。

    「你跟田宏结婚?」光蕙问她。

    「他说过会娶我的。」迪之躺在我的床上说,然后她又问我:「你为什么买单人床?」

    「我一个人睡,当然买单人床。」

    「有男人来留宿怎么办?」

    「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谁会在此留宿?」

    「林方文送给你的瓷象老人,你也搬来了?」光蕙按下音乐盒的开关掣,艾尔加的《爱情万岁》从音乐盒里传出来。

    「太凄怨了。」迪之抱着我的枕头。

    「不要再听了。」我把音乐盒关掉。

    「林方文知不知道你跟徐起飞分开了?」光蕙问我。

    「我怎么知道他知不知道?」

    那天晚上睡觉时,我还是听了一遍《爱情万岁》。

    入伙后不够十天,一晚,迪之深夜来拍门,我开门的时候,她哭得象个泪人。

    「田宏交了新的女朋友。」

    「今天晚上他不在家,我随便翻翻他的抽屉看看,看到一张照片,是他跟一个女人手牵手合照的,日期是十天前。那天,他告诉我,他要陪他妈妈吃饭,原来是跟那个女人一起。」

    「你有没有问过田宏?」

    「没有。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回家。」

    「为什么不问清楚呢?」

    「问了又怎样?难道要他亲口对我说,他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已经不爱我了?我已经受过男人很多伤害,我不想再伤害自己。」

    「你打算怎样?」

    「离开他。」

    「你可以那么潇洒?」

    「我不是今天才发现他不爱我的,我今天为什么要翻他的抽屉?正是因为我觉得他不再爱我。」迪之高声饮泣:「他已经三个月没有跟我做爱。」

    我很讶异,迪之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她一定很痛苦。

    「我偷偷找过卫安,跟他上过两次床。我不爱他,但我有那个需要,我觉得自己象一个怨妇。当一个男人不再碰你,那就完了。」

    「是什么原因?他不是说过会娶你的吗?」

    「他还不想安定下来,所谓美丽的婚礼不过是一部分的情话罢了。每个男人都说过会娶我,结果呢?我曾经很看不开,但对田宏,我是心死了。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我叫光蕙买酒来,我们一起喝酒好不好?」我向她提议。

    「好!我想喝酒。」迪之哭着说。

    光蕙很快便捧着两支香槟来。

    「这两支香槟很贵的。」光蕙依依不舍。

    「用来庆祝分手最好!」迪之抢过香槟。

    我站在阳台上喝第一杯香槟,向天空说:「爱情万岁!」

    阳台下,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戛然而止,一双男女走下车,女的那个是乐姬,他们好象正在争执。

    「你们快来看看。」我把迪之和光蕙叫到阳台上。

    那个男人看来有三十多岁,衣履光鲜,乐姬穿着一件白色外套,一条粉红色迷你裙,展露她最引以为傲的一双玉腿。他们正在吵架,我听不到他们吵什么,那个男人好象发很大脾气,他们吵了一阵子,男人要上车,乐姬拉着他,男人坚持要上车,乐姬在哭,男人甩开她,上车后,更把她的皮包抛出车外。乐姬用身体把车子挡住,那个男人竟然开车离去,乐姬可怜兮兮地拾起地上的皮包。

    「她也有今天。」迪之笑说。

    「那个男人,我好象在一本财经杂志上见过他的照片。」光蕙说。

    「乐姬的男朋友一定非富则贵,否则,便是很有名气。」我说,「林方文是个例外。」

    「征服林方文有满足感嘛!」光蕙说。

    「来!我们为乐姬给男人抛弃庆祝!」迪之把一瓶香槟倒在街上。

    「这瓶香槟很贵的!」光蕙制止她。

    香槟象一阵雨洒在乐姬身上,她抬头看看是谁的恶作剧。

    「Hi!」迪之向她扬手。

    我和光蕙拉着迪之飞奔回屋里,三个人倒在地上大笑。

    「你猜她知道是我们吗?」迪之问。

    「这里是十五楼,她认得我们才怪!」光蕙说。

    「我爱死这个阳台了!」我说。

    若不是那个阳台,我不会看到象乐姬这种战无不胜的女子,竟然向一个男人乞怜,她也不过如此吧?多么不可一世的女子,在爱情或物质面前,还是要低头。

    迪之和田宏的分手很简单。一天,她乘着田宏不在家,回去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的时候,把他和那个新欢手牵手的亲密合照用胶水黏在大门上。

    那天之后,田宏没有找她,曾经多么缠绵的两个人,就这样平淡地分手。分手后的迪之,反而开心了很多。田宏有三个月没有碰她,那三个月的煎熬,比分手更难受,我们只是接受不了突如其来的分手。

    九二年的夏天来了,只有光蕙仍然陶醉在恋爱中,然而每个星期,她都会跟何明翰吵一次架,然后他们又好象爱得更紧要。那也许是三角关系最吸引的地方吧。

    迪之提议去南丫岛游泳。

    「很久没有见过邓初发。」

    「你通常是失恋才想起他。」我揶揄她。

    「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他有义务照顾我啊。」迪之理直气壮地说。

    邓初发在码头接我们,他的样子和以前没有多大分别。他在南丫岛做些度假屋的生意。他除了没有出息之外,人倒是很好。我记得他从前对迪之说过,会参加奥运,有些男人,总是在女人面前才有梦想。

    邓初发弄来三只风帆,在沙滩上教我们玩风帆。我跟徐起飞也玩过几次风帆,迪之技术最好,早已驶到海中心,光蕙从未玩过,频频掉到水里,邓初发忙着照顾她。

    那天的风很大,我拉着帆,很快便乘风而去。我的风帆离岸越来越远,我看不见邓初发,也看不见迪之,我开始有些害怕,想转变航道回去沙滩。天上突然乌云密布,海水汹涌,风越来越大,把我吹得东歪西倒。

    我从来没试过那么惶恐,那一刻,死亡和我已经很接近。我还没有听过林方文说「我爱你」,如果那样死去,我很不甘心。

    邓初发和迪之驾着快艇来找我。邓初发把我抱住。

    我不停地颤抖。

    迪之脱下外套让我穿上:「现在没事了,在海上漂流的时候,你想些什么?」

    「男人。」我说。

    「我知道。是哪一个男人?徐起飞还是林方文?」

    我苦笑。

    「是不是林方文?想他也应该,万一你刚才死在海上,能替你写一首动人挽歌的,只有林方文。」

    「你已经想到挽歌了?我叫他预先替你写一首。」我气她。

    「我的挽歌?我的挽歌一定是一首怨曲,一个女人,不断遇上坏男人。」

    邓初发怜惜地望着她。

    「邓初发是好男人。」我说。

    「是的,除了他。」

    邓初发苦笑,他象一个多情船夫。生于这么简单的小岛上,终日与海为伍,他大抵不会理解人间有复杂的感情。

    离开南丫岛之后两天,迪之做了一件令我很意外的事。

    「我跟林方文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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