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大话中国人 >

第7章

大话中国人-第7章

小说: 大话中国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娇”在最通常的含义里是娇气、娇滴滴、娇生惯养。乍一看是会有些诧异的,这样的女性怎么会让人欢喜呢?有人说,男人的骨子里会腾生出娇宠来,如果一个妻子凡事都很冷静、理智,如一泓溪水没有波澜,时间久了,反而生出倦怠来。娇妻要娇得有度,娇得让人只生怨不生恨,随后又能用娇滴滴来消解那些怨,这样一来一去,情感的浓酽,千头万绪都牵扯出来了。做丈夫的不爱也不成,爱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有人戏谑地说,家有贤妻万事太平,家有娇妻万事牵心。照道理,做丈夫的应该选择一个凡事能够凭藉自己的力量来处理、不要娇气的妻子。可是,对于温柔的一种表现形式,男人常常无法抗拒女人的“娇”。当然,如果娇而无度,“作”天“作”地,甚至蛮横不讲理,不属此例。    
    娇妻的两个条件已经很明显了,即要有可爱的仪态,娇巧的习性;要深得丈夫的宠爱,甚至溺爱。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娇气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度”上。倘若娇而无度,恐怕会适得其反。在婚前会把对你倾心的人给吓跑,婚后,丈夫在长久的高压之下很容易生出倦怠或厌烦的情绪,久了,这种恃娇而骄、娇而无度无尽头的状况可能是你无法成为娇妻的重要原因。


第二章第20节 中国人过早的圆熟

    中国人过早的圆熟:出自社会环境    
    很早以前,林语堂就说过:圆熟不像圆滑,令人反感,圆熟是生存正常的需要。有位学者认为:所谓圆熟,是一种特殊环境的产物。实际任何民族特性都有一些共通性,其性质可视其周围的社会、政治状况而不同,盖此共通性即为各个民族所特有的社会政治园地所培育而发荣者也。故“圆熟”之不期而然出产于中国之环境,一如各种不同品种的梨出产于其特殊适宜的土地。也有生长美国的中国人,长大于完全不同的环境,他们就完全不具普通中国人之特性;他们的单纯的古怪鼻音,他们的粗率而有力的言语,可以冲散一个教职员会议。    
    他们缺乏东方人所特具之优点:柔和的圆熟性。中国的大学生比之同年龄的美国青年来得成熟苍老,因为初进美国大学一年级的中国青年,已不甚高兴玩足球,驾汽车了。他老早另有了别种成年人的嗜好和兴趣,大多数且已结过了婚,他们有了爱妻和家庭牵挂着他们的心,还有父母劳他们怀念,或许还要帮助几个堂兄弟求学。负担,使得人庄重严肃,而民族文化的传统观念亦足使他们的思想趋于稳健,早于生理上自然发展的过程。    
    林语堂认为,中国人的圆熟非自书本中得来,而出自社会环境,这个社会见了少年人的盛气热情,会笑出鼻涕。中国人有一种轻视少年热情的劣根性,也轻视改革社会的新企图。他们讥笑少年的躁进,讥笑“天下无难事”之自信,所以中国青年老是就被教导在长者面前缩嘴闭口,不许放肆。中国青年很快的理会这个道理,因此他们不肯憨头憨脑,硬撑革新社会的计划,反而附从讥评,指出种种可能的困难,不利于任何新的尝试。如此,他踏进了成熟的社会。于是,留学生自欧美回国了,有的煊煊赫赫地制造牙膏,叫做“实业救国”;或则翻译几首美国小诗,叫做“介绍西洋文化”。又因他们须担负大家庭生活,又要帮助堂兄弟辈寻觅位置,假使他任职教育界,势不能常坐冷板凳,必须想个方法巴求飞黄腾达,譬如说做个大学校长,这才不失为家庭的好分子。这样向上攀爬的过程,给了他一些生命和人性上不可磨灭的教训。假使他忽略了这种种经验,仍保持其年轻热血的态度,到了三十岁还兴奋地主张改进革新,那他倘不是彻底的呆子,便是捣乱份子。然而,现在被谓为“海归派”的新生代,在一个非常时期,他却闲着在家里制造苍蝇拍子的。我曾笑过一位友人:“我看你是个绣花枕头。”他也笑而不答,因为什么也说不上,说是科学救国吧,那是扯淡,样子很投入,很神往。现在他总算到汕头大学任教,听说是研究东南亚哲学问题。    
    林大作家的话是说对了的,圆熟,突出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第21节 中国人的避讳

    中国人的避讳:荡然无存了    
    中国人的避讳,严格说来是在秦朝开始流行的。东周时,避讳还不盛行,如《诗经》上还允许出现周文王、周武王的名字,一些地名、山名、官名、人名涉及到君王的名字也还没有改。    
    (一)    
    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开君主专制的先河,从上到下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封建专制体系。于是避讳作为特定的法律,便一直沿袭下来。从此,避讳也成为封建帝王在政治上、及人格上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反映。    
    中国的方块汉字,本来是中国整个社会共同使用的,可是一旦某个汉字被当代皇帝用为名字,那么对不起,这汉字就被皇帝所垄断专用,做臣民的不许再使用。这叫“避圣讳”。谁违反了这一条,就是“犯上”、“大不敬”,就是“大逆不道”,甚至关系到身家性命。    
    秦始皇名“政”,因此,规定:凡音读“政”的都改为端正的“端”,或读作征伐的“征”。如“正月”为“端月”,“正月”读作“征月”。这种读音,一直沿用到现在。我们现在看见日历上虽然仍是“正月初一”,但读法却是“征月初一”。这种读音法,在西北一带,还残存着秦朝的读法。    
    (二)    
    汉高祖刘邦做了皇帝,就赶慌赶紧地要避“邦”字讳,但凡“邦”字改为“国”字,“邦君”,必须说成“国君”。因此,日后的“邦”字,也意味着“国家”。    
    三国吴郡学者韦昭注《国语》,因东汉明帝讳“庄”,故凡前史所有“庄”字,都改为“严”字。如将鲁庄公改为“严公”,将楚庄王改为“严王”。    
    (三)    
    在历史上,唐太宗李世民算是够开明的了,但他也有此一招。本来,“老虎”就是“老虎”,但因其曾祖名虎,古凡“虎”字都改为“兽”。老虎的别称也有两个:一为“武”,二为“菸菟”。太宗时的史官在修隋书时,中间多有改“世”为“代”,改“民”为“人”的。孔子在《论语》中,有“苛政猛如虎”句,换成“猛如兽”。    
    (四)    
    宋太祖赵匡胤的始祖因叫“玄朗”,故凡“玄”字改为“元”字,“朗”字改为“明”字。像老子《道德经》,早在唐玄宗时代,已将“玄之又玄”改成“元之又元”。    
    宋时有个叫田登的州官,他像土皇帝一样,硬要当地百姓回避“登”字讳,又因“登”和“灯”同音,所以又命当地百姓皆曰点“灯”为点“火”。如有触犯者,必用鞭、杖或竹板子打。有一年的元宵节放灯,布告上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便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出处。    
    (五)    
    清朝的学者高士奇所著的《左传纪事本末》,也避康熙讳,康熙名“玄烨”,因此,凡遇“玄”字就改为“元”。因《红楼梦》的王熙凤的“熙”字与康熙的谥号“熙”字讳,故屡禁此书。    
    (六)    
    太平天国因信仰上帝,因此,一切用“上”字的地方都代以“尚”字。如“上海”写成“尚海”。凡太平天国诸王所在之地,皆当避之列。    
    避讳的事体还相当多,这里只能是挂一漏万而已。譬如溥仪当了皇帝,年号宣统,就凡人应避“仪”字,唐绍仪因被迫改为“唐绍怡”。唐朝的诗人李贺,进京应考进士,因“进”与其父亲的名“晋”同音,故未能录取。他终因此忧愤而死,时年仅二十七岁。由此可见,避讳是中国封建的宗法制度、伦理道德观念形态的组成部分,也是封建帝王逞淫威、实行专横统治的直接工具。其实早在周朝时的孔子,他就觉察到了,他自己不单自律得紧:“好古敏以求之”也常劝其弟子要“多闻,多见而识之”。我们只看他“著《春秋》”,尽是所谓的“微言大义”,实际上是“为隐者讳”。“隐者”是谁?即鲁隐公也!后人因鲁国几次弑君,孔子却不敢直书,便生出许多“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评价出来。本来,明明是晋文公召见周天子,孔子却说是“天王狩于河阳。”明明是赵穿杀其君,他却张冠李戴,说成是赵盾弑君。孟子自然知道孔子的苦衷,但也为“尊者讳”,只泛泛地说:“尽信书,不如无书。”    
    现今中国人无避讳。比如,很多人的名字有“泽”字,有“民”字。在书上直呼其名的也很多,但都不会犯忌。一个家庭中,做弟弟的,对哥哥姐姐直呼其名,已很普遍。也许做子女的称呼父母时,会叫“老头子”、“老太婆”的也会越来越多。    
    中国人的避讳,眼看就要荡然无存了。    
    中国人吃饭劝菜:也许是一种美德中国有一件事最足以表示合作精神的,就是吃饭。十个或十二个人共一盘菜,共一碗汤。酒席上讲究同时起筷子,同时把菜夹到嘴里去,只差不曾嚼出同一的节奏来。相传有一个笑话。一个外国人问一个中国人:“听说你们中国有二十四个人共吃一桌酒席的事,是真的吗?”那中国人说:“是真的。”外国人说:“菜太远了,筷子怎么夹得着呢?”中国人说:“我们有一种三尺来长的筷子。”那外国人说:“用那三尺来长的筷子,夹得着是不成问题了,怎么弯得转来把菜送到嘴里去呢?”那中国人说:“我们是互相帮忙,你夹给我吃,我夹给你吃的啊!”    
    中国人的吃饭,除了表示合作的精神之外,还合于经济的原则。西洋每人一盘菜,吃剩下来就是暴殄天物;咱们中国人,十人一盘菜,你不爱吃的却正是我所喜欢的,互相调剂,各得其所。因此,中国人的酒席,往往没有剩菜;即使有剩,它的总量也不像西餐剩菜那样多,假使中西酒席的菜本来相等的话。    
    有了这两个优点,中国人应该踌躇满志,觉得圣人制礼作乐,关于吃这一层总算是想得尽善尽美的了。然而咱们的先哲犹嫌未足,以为食而不让,则近于禽兽,于是提倡食中有让,其初是消极的让,就是让人先夹菜,让人多吃好东西;后来又加上积极的让,就是把好东西夹到了别人的碟子里,饭碗里,甚至于嘴里。其实积极的让也是由消极的让生出来的:遇着一样好东西,我不吃或少吃,为的是让你多吃;同时,我以君子之心度君子之腹,知道你一定也不肯多吃,为的是要让我。在这僵局相持之下,为了使我的让德战胜你的让德起见,我就非和你争不可!于是劝菜这件事也就成为“乡饮酒礼”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了。    
    劝菜的风俗处处皆有。男人劝得马虎些,夹了菜放在你的碟子里就算了;妇女界最为殷勤,非把菜送到你的饭碗里去不可。照例是主人劝客人;但是,主人劝开了头之后,凡自认为主人的至亲好友,都可以代主人来劝客。有时候,一块“好菜”被十双筷子传观,周游列国之后,却又物归原主!假使你是一位新姑爷,情形又不同了。你始终成为众矢之的,全桌的人都把“好菜”堆到你的饭碗里来,堆得满满的,使你鼻子碰着鲍鱼,眼睛碰着鸡丁,嘴唇上全糊着肉汁,简直吃不着一口白饭。我常想,为什么不开始就设计这样一碗“十锦饭”,专为上宾贵客预备的,倒反要大家临时大忙一阵呢?    
    劝菜固然是美德,但是其中还有一个嗜好是否相同的问题。孟子说:“口之于味,有同嗜也。”我未敢苟同。我还是比较喜欢法国的一句谚语:“惟味与色无可争。”意思是说,食物的味道和衣服的颜色是随人喜欢,没有一定的美恶标准的。这样说来,主人所喜欢的“好菜”,未必是客人所认为好吃的菜。肴馔的原料和烹饪的方法,在各人的见解上,很容易生出大不相同的估价。有时候,把客人所不爱吃的东西硬塞给他吃,与其说是有礼貌,不如说是令人难堪。十年前,我曾经有一次做客,饭碗被鱼虾鸡鸭堆满了之后,我突然把筷子一放,宣布吃饱了。直等到主人劝了又劝,我才说:“那么请你们给我换一碗白饭来!”现在回想,觉得当时未免少年气盛;然而直到如今,假使我再遇同样的情形,一时急起来,也难保不用同样方法来对付呢!    
    中国人之所以和气一团,也许是津液交流的关系。尽管有人主张分食,同时也有人故意使它和到不能再和。譬如新上来的一碗汤,主人喜欢用自己的调羹去把里面的东西先搅一搅匀;新上来的一盘菜,主人也喜欢用自己的筷子去拌一拌。至于劝菜,就更顾不了许多,一件山珍海味,周游列国之后,上面就有了五七个人的津液。显微镜会让咱们看见酒席上病菌由津液传播的详细状况。现在只就我的肉眼所能看见的情形来说。我未坐席就留心观察,主人是一个津液丰富的人。他说话除了喷出若干吐沫之外,上齿和下齿之间常有津液像蜘蛛网般弥缝着。入席以后,主人的一双筷子就在这蜘蛛网里冲进冲出,后来他劝我吃菜,也就拿他那一双曾在这蜘蛛网里冲进冲出的筷子,夹了菜,恭恭敬敬地送到我的碟子里。我几乎不信任我的舌头!同时一盘炒山鸡片,为什么刚才我自己夹了来是好吃的,现在主人恭恭敬敬地夹了来劝我却是不好吃的呢?我辜负了主人的盛意了。我承认我这种脾气根本就不适宜在中国社会里交际。然而我并不因此就否定劝菜也许是一种美德,但是“有杀身以成仁”,牺牲一点儿卫生戒条来成全这种美德的,年龄一般在30以上的人居多。


第三章第22节 中国男人女人的嫉妒

    中国男人女人的嫉妒:不大一样    
    在《圣经》中有这么一个故事:该隐杀了亚伯,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上帝更喜欢亚伯的供品。    
    在我们中国,多数的男人,甚至更多的男人,都有嫉妒之心,也都曾被嫉妒啮疼过灵魂。事实上,摆脱不了嫉妒心的男人,一点儿不比摆脱不了嫉妒心的女人少。男人之嫉妒,一点儿也不比女人之嫉妒微小。    
    阿伽门农说:“嫉妒的毒一旦深入心灵,便使患此病的人加倍地患病。难道我们不是常常当遭我们所嫉妒的人转过身去,就不失时机地进行贬损么?”    
    仅止于此,则罢了。而有些男人往往做得使我们感到羞耻得无地自容——贬损几声无济于事,则反过来向所妒之人作叭儿状。    
    细微观察生活我们会发现,大多数女人并不这样。一般来说她们远离她们所嫉妒之人。而且,当她们所嫉妒之人遭到某种厄运,比如一美丽的女人由于横祸而损毁了容颜,她们的嫉妒往往转化为同情。她们甚至会因她们的嫉妒而忏悔。女人的心十分容易产生嫉妒。女人的心十分容易在男人认为不足论道的小事方面产生嫉妒。但女人的心也十分容易消除嫉妒。嫉妒一旦在男人的心内萌芽,则往往迅速长成巨大的毒藤。女人的嫉妒通常情况下导致女人的自卑。男人的嫉妒通常情况下导致男人的隐恨。如果绝对没有泄恨的契机,他们便会铤而走险,以报复现实来平衡倾斜的心理。    
    报载某偏远乡村,几个未婚男青年,合谋杀了自愿到那里当小学教师的一位大学毕业生,然后一起投案自首。他们的杀人动机简单得令审讯者震惊——他们对所杀害的小学教师不但无冤无仇而且颇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