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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十大文武巨侠大传奇-第1章

小说: 十大文武巨侠大传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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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正义,被学校勒令退学。一心想当外交官,却受家庭出身牵连,没有结果;身无分文闯香港,进入《大公报》当编辑    
      喜欢金庸小说的人都知道,金庸并不姓金,而是姓查,本名查良镛。“金庸”是他的笔名,由“镛”字一分为二而得。1924年2月,金庸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袁花镇。海宁查家在当地是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在查家祠堂内的几十个牌匾上,记录着族中功名人士,其中官至翰林的并不鲜见,而查家最有名的先祖当算是查慎行、查嗣庭兄弟了。查慎行是清代的著名诗人。查慎行的二弟嗣僳、三弟嗣庭都是翰林,另外堂兄嗣韩是榜眼,侄儿查升是侍讲,也都是翰林。查慎行的大儿子克建、堂弟嗣绚都是进士。当时称为“一门七进士,叔侄五翰林”。金庸出生时,查家有3600亩田地,租户有上百户,因此金庸的父亲查枢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地主。据说查枢卿不是那种土地主,他受过西洋教育,属于那种过渡时代的中西混杂的人物。金庸生母名叫徐禄,19岁与金庸的父亲查枢卿结为夫妇。查枢卿与徐禄感情甚笃,先后生下五子和二女,金庸是老二。1937年,日寇侵入江南,他的家乡袁花惨遭轰炸,查枢卿夫妇带着全家逃难,徐禄得急症病亡。当时,13岁的金庸尚在嘉兴读书。金庸的继母名叫顾秀英。11岁时,顾秀英押给查家当丫环,起先伺候金庸的祖母。徐禄病亡满3年后,查枢卿续弦再娶,小他17岁的顾秀英便做了他的新妻子,先后生下四子二女。    
      抗日战争后期,金庸考入当时设在重庆的中央政治学校外交系,这个学校是国民党培训政治干部的地方,外交系的学生毕业后大都被派往国外。金庸正是冲着这一点来读这所学校的。金庸的学习成绩不错。当时共产党在重庆办的《新华日报》很有影响力,金庸最喜欢每两周一期的“国际述评”专栏,专栏作者用的是笔名,金庸通过打听,得知作者的真实姓名是当时的著名政论家乔冠华。没想到,十多年后,金庸居然和乔冠华扯上了关系。    
      当时金庸只想把书念好,将来好当外交官。但在外交系才念了一年书,被校方“勒令退学”。原因是当时学校中有不少国民党的职业学生横行霸道,当众殴打几名有共产党员秘密身份的学生领袖。金庸当然不知这几名学生领袖的真实身份,于是向学校告状,并与分管党务的训育长激烈争辩,态度“十分恶劣”。这下倒霉了,“外交官之路”突然中断。好在金庸有个表兄是中央图书馆的馆长,名叫蒋复璁(此人后来到台北任台湾故宫博物院院长)。通过这层关系,金庸在中央图书馆阅览组谋到一个饭碗。    
      这是金庸走向社会的第一份职业。抗战胜利后,金庸随家人一起回到故乡,不久来到杭州,在当地的《东南日报》当记者。大约干了不到一年时间,金庸辞职转往上海,通过堂兄的关系(堂兄名叫查良鉴,当时是上海市法院院长,并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做兼职教授),进入上海东吴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直到今天,金庸填写个人履历表,“学历”一栏都是东吴大学。毕业之前,上海《大公报》在全国范围公开招聘3名国际电讯编辑。应聘者有3000多人。经过激烈竞争,最终金庸得以录用,成为兼职编辑。1947年年底,《大公报》经理胡政之组织了一个年轻班子,亲自带队到香港恢复出版《大公报》,谋求异地发展。    
      1948年3月15日,《大公报》在香港复刊,金庸被派往香港。当时金庸才24岁。金庸接到调派通知异常兴奋,也许是走得太匆忙,飞机起飞后,金庸才发现连一分钱也没带。这样连下飞机后搭巴士坐渡轮的钱都没有。金庸将口袋翻个遍,急得满头大汗。正巧,坐在他身边的是《国民日报》社长潘公弼。潘公弼知情后马上借给他10元港币,使他下机后得以顺利来到港岛的报社。    
      1993年,金庸在一首诗中以“南来白手少年行”的诗句回首当年。金庸赤手空拳赴香港,后来创下庞大的基业,应了“白手打天下”这句老话。和在上海《大公报》一样,金庸在香港《大公报》继续做国际电讯翻译并编国际新闻版。在金庸到香港的一年中,大陆易主,共产党已坐稳江山。《大公报》眼见大势已定,识时务者为俊杰,于是向新政权靠拢,于1948年11月10日发表改换门庭的社会评论《和平无望》,以此为标志,香港《大公报》变成“左派”报纸。在《大公报》这种政治环境中生活和工作,金庸不可能不受到深刻影响。也就是说,他也要积极向“左”靠拢。1949年11月9日,新生的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衡阳铁路局发表声明,称“前粤汉、湘桂黔及浙赣各区铁路局所辖铁路存港器材、物资、汽车、款项均为人民国家所有,严禁冒领及私自承购”。而台湾国民党方面也派员到香港,想接管上述资产。金庸立即写了一篇长文,题为《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国外的产权》,于11月15日和18日分两天在《大公报》发表,阐明中央人民政府拥有铁路部门在香港的资产。    
      此后,金庸还写了一系列文章。金庸这些文章得到了一个名叫梅汝敖的名人赏识。此人曾任东京战犯法庭中国首席大法官,他在东京读到金庸的文章。一次路过香港,特地约见金庸,发现金庸如此年轻,赞叹不已,称其前程不可限量。梅汝敖原为国民党要员,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外交部将其聘为顾问。从东京到北京后,梅汝敖身边缺少人手,马上想起金庸,立即给金庸拍了一个电报,要他到北京外交部来工作。    
      金庸自然是十分高兴,决定马上动身。到北京后,金庸先见过梅汝敖,交谈中金庸听出似乎有些什么问题。原来,梅汝敖供职的部门是外交学会,这只是一种半官方性质的组织,而金庸所想的却是进外交部,当一个真正的外交官。两者有很大距离。显然,金庸不想到外交学会做事。但是既然来了,就想再找找关系。    
      他拜见的人物是乔冠华。当时外交部长由周恩来兼任,乔冠华是周恩来的外交秘书,在外交部颇有实权。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乔冠华曾作为中共地下党员在香港秘密工作过一段时期。1946年,他又受中共组织委托再次到香港创办新华社香港分社,出任第一任社长,直到1949年底才返回北京。在香港期间,尤其是《大公报》向“左”转后,乔冠华每周都与《大公报》的有关人员开座谈会。几乎每次座谈会,金庸都能与乔冠华碰面。因此算得上老熟人。    
      乔冠华对金庸的到来表示欢迎,但也坦诚相告,国家外交部的确需要人才,不过,按金庸的情况恐怕不是那么容易。这里所说的情况,是指金庸接受过国民党的专门教育,特别是他家庭的“严重情况”。金庸所接受的国民党的专门教育,显然是指重庆陪都时期的中央政治学校外交系。而他家庭的“严重情况”又是指什么呢?关于这一点,在所有介绍金庸的书籍和文章中都绝少提到。这是因为,在20世纪50年代初,金庸的父亲、大地主查枢卿被地方人民政府判处死刑———枪决了。金庸这次找到乔冠华想进外交部,不知其父是否已被处决,但是在香港做过特殊工作的乔冠华,对金庸的家庭成分一定心中有数。当时的政策是“按成分论,但不唯成分论”,金庸在乔冠华眼里充其量是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在金庸垂头丧气之时,乔冠华还是给这个一心想当外交官的热血青年指明了出路。首先是要求他进入人民大学接受“脱胎换骨”的教育,并且凭着自己的现实表现,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进入外交部工作。一瓢冷水劈头浇下。这是毫无把握的事情啊!金庸顿时透心冰凉。    
      多年以后,金庸回忆起这段往事时说:“我愈想愈不对劲,对进入外交部工作的事不敢乐观。自己的思想行为都是香港式的,对共产党也不了解,所以未必可以入党。而且,一个党外人士肯定不会受到重视,恐怕很难有机会做出贡献来表现自己……”30多年之后,1981年7月18日上午,邓小平以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身份会见香港《明报》社长金庸,并同金庸的妻子和子女合影。谈话中,邓小平主动与金庸谈起他父亲被杀的事情,说:“团结起来向前看。”金庸点点头,说:“人入黄泉不能复生,算了吧!”这次接见之后,浙江省海宁县委、县政府与嘉兴市委统战部、市侨办联合组织调查组,对金庸之父查枢卿的案件进行了复查,发现是件错案冤案,遂由海宁县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查枢卿无罪,给予平反昭雪。    
      金庸得知后,专门写信给海宁县委的领导,信中说:“大时代中变乱激烈,情况复杂,多承各位善意,审查三十余年旧案,判决家父无罪,存殁俱感,谨此奉书,着重致谢。”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金庸未能当成外交官,却成就了一个“金大侠”。香港回归之前,金庸作为筹委会的委员之一,到北京起草香港基本法,当时,外交部也有人当筹委会委员,调协司的司长邵天生就半开玩笑地对金庸说:“查先生,幸亏当年你没来,如果进了外交部,第一,凭家庭出身不好这一条,‘反右’这关你肯定过不了;第二,哪怕过了第一关,‘文化大革命’你也一定会遭殃。”    
      这次天真地北上求职,差点儿丢掉原来的饭碗———《大公报》的个别负责人拒绝他,几经周折,金庸才回报馆复职,做一名月薪才200港元的小编辑。    
      那时的《大公报》,业务会变成政治学习或思想汇报会。金庸擅自北上,同事批评他不安心工作。金庸心情不太愉快,他想去《文汇报》,传说那里抓得更紧。去其他报馆,又不懂粤语,很难跟广东人打成一片。    
    


武侠文豪—金庸痛不欲生

    结了三次婚,追过大明星。有人负他,他也负过别人。坦言婚姻感情方面很失败,儿子自杀,曾使金庸痛不欲生    
      从北京回香港后,金庸重新回到《大公报》,仍然负责翻译和编辑国际新闻。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但金庸还是吃了“回头草”,可见当时香港也没更好的地方容他。呆在《大公报》这个左派群居的地方,家庭出身不好的他,能有什么发展呢?这可能是金庸当时思考得最多的问题。同样,报社同仁也用不同于以前的眼光,来重新看待这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了。再说《大公报》所付的薪水也很低,实在不够金庸开销。据说,金庸的第一个老婆杜冶芬就是嫌他穷,因婚外情而离开了他。《新晚报》没有《大公报》管得紧,金庸可以在这里写短文。另外这里还有两个投机的朋友,一个是《新晚报》的负责人罗孚,另一个是梁羽生。    
      《新晚报》有个叫“下午茶座”的小栏目,此后,金庸经常在上面写影评,用的笔名是姚馥兰和林欢。为了写好影评,必然要常看电影。当时夏梦正是香港走红的影星。金庸暗恋夏梦应该是这时开始的。这时,金庸写了几个电影剧本,其中《绝代佳人》被长城电影公司采用,女主角就是夏梦。1957年,中国文化部主办的1949—1955年优秀影片授奖大会,这部电影获优秀影片荣誉奖。金庸本人得到一枚编剧金质奖章。也正是1957年,金庸彻底离开《大公报》,投身“左派”控制的长城电影公司。进入长城影片公司之后,金庸的职务是编剧,月薪280港元。但他写剧本,即使不采用,也有3000港元稿酬。在短短三年中,金庸先后创作了《兰花花》、《小鸽子姑娘》、《午夜琴声》等电影剧本。后来又学习导演,与人合作导演了影片《有女怀春》、《王老虎抢亲》等。有人认为,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完全是为了接近夏梦而去的。而金庸却说:“我在《大公报》前后10年,马列主义的书也看了很多,也花了很多时间去研究。我属于工作上有些成就的人,开小组会讨论时,我是组长。但我觉得他们的管理方式与我格格不入。”夏梦是苏州人,17岁进入长城影片公司,她容貌清丽,身材苗条,身高1。70米,体态线条优美,号称“长城大公主”,是香港众口皆碑、大名鼎鼎的美人。金庸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可见金庸被她迷住了。    
      但是,当年24岁的夏梦已经名花有主。3年前就与林葆诚先生结婚了。夏梦忠于丈夫,对许多爱慕追求者都一律拒绝。但她欣赏金庸的才学,虽然没有接受金庸的爱,也没有采取断然拒绝的态度。夏梦无法回避两人的经常接触,因为在电影事业上他们需要很好地合作,有几部电影都是金庸编剧,夏梦主演。总之,夏梦对待金庸还是很用心的。    
      据说,金庸与夏梦有过一次约会,那是一个夜晚,在咖啡店里。是金庸主动提出要求,而夏梦也是例外地答应了。金庸趁着几分酒意,倾吐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夏梦听了极为感动,她说她非常敬重金庸的人品,喜欢他的才华,只可惜他的“爱使”迟到了一步,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并说根据她的为人,是绝不愿去伤害丈夫的,请求金庸能原谅她。此后,金庸只好把夏梦当作苦心依恋的“梦中情人”。    
      这件事金庸似乎从未承认过,但有多方证明,李国、倪匡以及大导演李翰祥都说过有此事,香港著名专栏作家哈公也曾说:“查先生是一个专于爱情的人,我跟他共事于长城电影公司时,查先生喜爱上一个美丽的女明星,那女明星是一流的大美人,而我们的查先生,那时不过是一个小编剧、小说家,当然得不到那位女星的青睐。”    
      1959年,金庸带着失意和无奈离开了长城影片公司,去创办他的《明报》,同时更加用心地埋头写作他的武侠小说。值得指出的是,金庸创办《明报》不久,夏梦曾有过一次长时间的国外旅游,金庸就在《明报》上系列报道夏梦的游踪行迹,而且还开辟了一个专栏———“夏梦游记”,一连十多天登载夏梦所写的旅游散文和小说。    
      台湾女作家三毛知道金庸与夏梦之间的故事,曾这样说:“金庸小说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一个人类至今仍捉摸不透的、既可让人上天堂又可让人下地狱的‘情’字。而不了解金庸与夏梦的这一段情,就不会读懂他在小说中‘情缘’的描写。”1976年,夏梦告别了17年的从影生活,离开香港,移民去了加拿大。在夏梦远去异国之际,金庸破例把这一件本是很平常的事,一连几天在头版头条位置上,用很大篇幅作了详细报道。不仅如此,金庸还为此专门写了一篇社论———《夏梦的春梦》,向夏梦表示祝福。在这篇文章中,金庸称夏梦为“善女人”,还写诗咏她:“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明眼人看得清楚,《明报》专为一个女明星的移民国外而大做文章,实在是一件异常的事。虽说有人负于金庸,但金庸也有负于人。金庸结过三次婚,第一任妻子杜冶芬因婚外情背离了他,第二任妻子叫朱玫,却是金庸生了婚外情,背离了朱玫。    
      金庸和朱玫是1956年5月1日结婚的,当时金庸还在《今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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