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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他们叫我小妖精-第13章

小说: 他们叫我小妖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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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鹚闹蛎纾悸堑貌恢苋杉膊皇亲錾獾牧献印!   
    他顶替他母亲的职务,到一个小医院当会计。    
    他身上有一种奇异的宠物情结。    
    他六七岁在一条溪里喝水,一只麻雀也在喝水,喝得太入迷了,他捉住了它,它归顺了他,它跟着他到山上砍柴打猎。    
    他曾经在河里捉到一条大鱼,单凭他个人是捉不到的,这条鱼嘴唇上有被钩挂过的伤,他在膝盖深的水中追赶它,它撞到了岩石上,晕厥过去。他把它抱回家,全家人都盼望着一顿丰富的早宴,他以功臣自居,去查看锅里的鱼,把灶上的一盆经全家人洗过的洗脸水打泼在锅里,一锅鱼汤被稀释得没有一丝咸味了,他又遭了打。    
    荒年里,他还寄养在他舅父家里,舅父家里有一只老母鸡,一只老猫。母鸡每天生一只蛋,用来换全家人吃的盐。猫是吃草长大的,因为老鼠已经被人吃光了。猫产后体虚,趁人不备把母鸡吃了,大家决定把它剁了吃。他外祖母迷信猫有九命,要么打死它把它挂在树上,要么把它身上绑块石头沉到河里去。他把它拿到河边,偷偷放了它的生。被他二哥举报了,挨了打。总是以遭打告终。    
    他到镇上读中学还见到过它,它天天在学校食堂偷东西吃,看见了他,不敢近身。    
    他记得他背着一捆柴从山坡上滚下来,被一片潮湿的沙地接住了。他连呼吸都是困难,他看见一条两眼通红的狼一样的狗逼近他,他使出浑身力气喝退了它,他们互相惧怕着,不晓得谁要吃谁。他不晓得他从哪里借来的气力,否则他肯定被它吃掉了。    
    他去的时候看见一个老人坐在石头上拿着斗篷扇凉,回来时发现人已经被老虎吃得只剩一只脚板和一些头发了。    
    他当知青时他们生产队养过一头脸色半黑半白的猪,像张八卦图。他叫它花脑壳,它常常跟他们到菜地里玩。花脑壳长到一百多斤死活不长了,只好卖给别人,买主剖开后发现花脑壳肚子里有个篮球大的瘤,认定不能食用,连夜退了回来,猪死不能复生,他们只好现场煮了一半吃了,换取买主于人于猪的信服。等了一天他们都没发作,买主又拿走了剩下的半个瘤。    
    我们家前后都有院子,很多猫啊狗的流浪至此。猫多一些,天生和人亲近些,个头大到枕头,小到拳头。狗全是土种狗和哈巴狗杂交的,没见过一只名贵的,一副龇牙咧嘴的德性,西门西的狗肉店最欢迎它们,从没缺过货源。    
    我捉到过一只枕头那么大的猫,怀疑它是几年前我家失踪的那只小白波斯猫。送给我阿姨,阿姨回赠了我一件羊毛衫,一条背带裤。这只猫半夜三更像婴儿那样啼哭,搞得七层楼都不安宁,邻居家里还以为他们家添丁了,要来恭喜。每餐还要吃一碗瘦肉,被我阿姨扔了出去。    
    他在巷子里走,一只狗跳出来咬住了他的膝盖,咬的不是很重,有些开玩笑的成分。狗的主人马上跑出来解释,这条狗没有病,咬了好多人都没事,回到家你抓一把辣椒敷在伤口上就好了。连一把辣椒都不给受害者提供,哪有这么说话的。操的是外地口音,是外地人士。    
    他听了好半天才听懂了,听懂了自然要发难,他一个手指朝上指着赌咒,天黑之前不送两百块钱药费到他家就别怪他不客气。他也只敢吓唬外地人。就像我家的外来房客也老是被本地人用铲子铲。    
    我们吃晚饭时,他伤口早愈合了,都忘记先前发生的事情了。有个大概读小学的孩子走到门口敲门,隔着铁门,怀里抱的就是这条咬伤他的狗。孩子说狗是他养的,跟他父亲无关,他家里没有钱,你看看打死这条狗卖不卖得了两百块。    
    他心软了。    
    对于他的不计前嫌,这条狗也很知趣,被改名字叫黄二,收编在我们家里。因为我是黄大。折合起来黄二相当于人十七八的岁数。比我年纪还大,我们是按先来后到排的,不是按年纪大小。    
    它老是拖得满地都是卫生巾,以至于有一天我母亲发脾气几脚把它踢到门角上,踢死了它。它没反抗,可能是父亲的好弱化了它。我祖母痛恨我们喂养动物的行为,她说我们是新社会劳动人民的儿女,学起旧社会财主养玩物的X胚子。    
    他每天到市场上的肉行为它捡一些杂碎,我母亲干脆派它直接去市场上吃,吃饱了再返回。带它认了几回路。它沿途撒了些尿,很快就跑熟了。他执意由他去捡,他的理由是市场不近,它本来就饿得慌,一来一回,即使吃饱了,走回来也又消耗了体力,还是饿。就算他要它去,也是把它扛在肩头,不让它下地走。免得它劳累。    
    冬天他把新生的小猫放到被子里取暖,把两只小鸡放在口袋里。可惜一只小鸡被黄二吃了,一只痛失好友神智模糊从二楼失足掉下了摔死了。我母亲有意见,怕猫在床上撒尿。他反驳,这么小,一泡尿还不是相当于人的一口唾沫,打不湿什么的,不要紧。    
    他甚至爬到树上捕捉一只蝉,剪去蝉的翅膀给黄三当玩具。黄三一只爪子摁住蝉的肚皮,蝉哭得淘气死了。黄三放松看管了,蝉就在地上爬来爬去,我母亲以为哪里来了一只蟑螂,拿拖鞋打死了。黄三失去了玩具就跑出去玩了。几天没回来,回来的时候已经被别的猫打得像蝉那么哭泣。    
    这样体贴一条狗一只猫的人,竟然打死过一只猫。    
    我们家当时还养了一只独眼猫,就是上面说的黄三。这只猫格外有意思,只要他一睡着唱歌,它就跳到他鼻梁上踩,制止他歌唱。他和它经常把这种情景表演给客人看。    
    它常常被一只叫将军的猫毒打。将军把它额头打烂了几个孔,使它看上去像三只眼的二郎神。它那副落魄的德性恐怕自己走到哪个小水坑照见了,也要流泪。    
    我们只好把黄三关在屋子里,不让他出去,把窗户留一点空隙供它勉强进出屙屎屙尿。将军比它体积大几倍,也从空隙里缩骨进来要殴打它。    
    似乎是情仇,可能他们同时追求了一只母猫,母猫选择了黄三。应该是公平竞争,看黄三的样子也耍不出什么手段。将军于是想不开。想不开可以去强暴那只母猫,干吗老是追着我们家黄三打。别看黄三长得这么残疾,却有许多母猫来到它面前为它跪拜和打滚,仿佛它能说会道有沧桑感。看来动物跟人的审美大不一样。    
    我大伯父也养过一条狗,在路上和别的母狗调情,太投入了,来车子了,车子喇叭响了,都没反应过来,被摩托车碾断了两只前腿。我大伯母拾回血肉模糊的狗,气得直朝摩托车喊,有种你去街上撞大卡车啊。    
    给它用纱布包扎,它还是好动,一有动静就要下地去打听,伤口感染了,夏天里长出许多蛆,它自己添得津津有味,吃上瘾了,饭都懒得吃了,可以当饭吃。


第五章第37节 一条一条的蚯蚓狂奔出来

    我二伯父养的名叫黑宝的狗简直就是他保镖。    
    他以前在橡胶厂当保安,基本上是个地痞,无赖。他剔了一个光头,场里的人笑话他,他就说光头总比你一头猪鬃毛像样子。    
    这么不得人心,厂子垮台以后,第一个就下他的岗。    
    场地被政府做主卖了,职工一分钱也分不到。他天天带头到市政府闹事,八月十五中秋节要月饼钱,五月五端午节要粽子钱。警察追捕他,他就把黑宝带在身边防身,黑宝是个讲不听的牲口,警察被袭击了也无法找它索赔,时间长了,也就不自讨苦吃了。    
    它最喜欢在人胯下磨来磨去,揭女人的裙子,抓烂女人的丝袜。它是吃猪心肺长大的,腥臭死了。没人的时候我总是踢它,以至于当着二伯父的面,我想向它表示友好,喊了它好久才敢拢来,它添我,口水那么多,像洗手,我伯父一转背,我就在它身上把手揩干。    
    他听见黄三的惨叫,正在打麻将,觉得不对头,喊我给他替一盘,他要去看看。我刚坐上桌子,母亲又来了,我乖乖地把位子让给她,跟他去看黄三。他到厨房里拿了一把火钳,冲到屋子里关紧门窗,将军知道不妙,它被困在里面了。它不像一只猫,反而像一只刺猬。它腾空两米高,乓乓地撞在玻璃上。    
    他一火钳劈过去,拦腰把它打死在半空里。溅了一抽屉的稀屎。    
    将军的尸体交给了堂表的父亲,我的二伯父。他当保安的时候配了枪,同时也是个经验丰富拳脚生风的猎手,如今负责给城里的许多宾馆提供一些娃娃鱼、穿山甲、狐、蛇等珍奇保护动物,反正这些动物在我们这里不希奇,山上多的是。有时候用火车整车皮运到沿海去,他负责押送。他给大型集会开幕式提供放飞用的白鸽。    
    他在市场上卖鱼,一个中年妇女来买鱼,问这鱼嘴唇怎么这么白,是不是得病了。你猜他怎么回答。他说是啊是啊,跟你一样,它们得了妇科病。气得妇女的嘴唇比鱼的还白。    
    二伯父把将军剥下了一整张皮,可以当抹布,可以吸灰,但容易掉毛。二伯母把将军的肉剁得粉碎,炒熟了装在两个罐头瓶子里看起来像腌菜。    
    他首先给黄三吃,黄三闻出来肉的酸味,不肯吃。它闻得出这是它的同类。    
    我记得二伯母炒将军的那个晚上,她家里养的一只年幼的飞狐,刚刚吃了些玉米糊,在客厅里欢快地飞来飞去,空间太小了,时不时碰壁,像是胡乱掷向墙壁的扇子。    
    连一只猫都能够欺辱他的猫,可见他活得多么卑微。他打死的不止是将军,他想打死的是屈辱。    
    夏天的晚上,热熏熏的,千奇百怪的虫子,千脚虫、蜈蚣、鼻涕虫、蚂蝗从土里、沟里、墙壁逢里爬出来歇凉。他带领我用烟头烫蜈蚣和千脚虫,用蚊香烫得它们剧烈地翻滚和抽动,把它们烧焦了,香喷喷的,我都恨不得捡起来吃。    
    我们用一种由姑母提供的药粉画圆圈包围一些出来寻找食物的蚂蚁,用水淹没它们的巢。我们拿饭粒和面包屑挑逗蚂蚁,明明一只蚂蚁是在这里发现饭粒的,看到它回去报信,我们把饭粒移到了别处,等人马到齐了又没有发现它描述的食物,以为被它说谎调戏了,恨不得群殴它,其中几只有经验的蚂蚁出面说好话,才放过它。人马又撤走了,剩下它一个人孤零零的,还没想到要轻生,已经被我一个指头摁在地上擦死了。    
    蚂蝗最顽强,经得起折腾,碎尸万段也没用,碎成几段它就分成几段朝几个方向逃走,然后获得新生。没多久,每段上面都长出扇子一样的嘴。想想看这种动物真没意思,依靠的是如此残酷的繁殖。用精选的细扫帚条从它嘴里戳进去,勾住它的内脏,把它像袜子那样翻过来,拿到太阳底下或者挨着灯泡暴晒,烤成灰。这样它才永不得超生。    
    有的鼻涕虫有大拇指那么粗,一肚子的脓,我们拿来盐、洗衣粉、洁厕灵,点一滴到它身上,它就滋滋滋地响,像是涂了武侠片里的化尸蚀骨粉。它溶化了像一口痰,一抹甩在墙上的鼻涕。    
    我母亲把洗衣水倒进地里,土地一喝进去水,眼看着一条一条的蚯蚓狂奔出来。它们有的还往楼梯上爬,被滚烫的地面烤干了,完全是皇宫里的炮烙,马戏团的赤脚踏火。    
    一家人在这件事上乐此不疲,掌握着它们的生杀大权。总是被人欺压宰割,这个世上轮到他们轻贱的只剩下亲人、后人和这些昆虫了。


第五章第38节 一双鞋子

    我母亲高中毕业,学校是技校的前身。读的几年书,大半时间都用来勤工俭学死之前,靠给死去的人吹唢呐听来维持生活。到她家里,他总是给我出谜语让我猜,阴森森的,有很多花脚蚊,毒气大,一咬一个鼻子的包,痒上一个星期。我从来不敢久坐。她一家租别人的房子,厕所都没有,屙尿屙在罐头瓶里,傍晚拿出去倒。我去她家里玩,她家里没有杯子,我差点用了窗台上的罐头瓶子装水喝。    
    她家里总共只有三双鞋子。她母亲走亲戚首先要到学校里换走她今天穿的皮鞋,她上体育课还要找到同校的妹妹换走球鞋。她母亲接着得癌症死了,也可能是自杀。我们班上凑钱买了只花圈去看望她,我觉得她一点也不难过,蹲在屋子中央津津有味地试穿她母亲遗留下来的一双鞋子。表情很甜蜜,现在归她安心穿了。我觉得买花圈的钱用来给她买双鞋子还更实惠些。


第六章第39节 我是最小的一个

    在梨宾上课的汪老师杀害了在敦梨上学的学生。简述起来就是梨宾老师杀害敦梨学生。两个对手学校的矛盾越来越剧烈,不共戴天。敦梨小学在舆论中迅速站了上风。很多孩子当场就转到了敦梨去。我也很想转学,学校要是走得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就算没有得罪老师,万一老师发瘾了,不杀我杀谁啊。可是转学又要一笔花销。一提到钱我家里人就决口不提,根本没有考虑过我的恐惧。    
    我逃了几次学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走出校门又不愿意走太远,一个人走到校门口的两个大石狮子面前,通过用各种路线的足迹围绕狮子的游戏来打发时间。有时候是走大圈子,把两个狮子都围起来。有时候是分别走两个小圈,把两个狮子各自围起来。有时候在两个狮子之间走成一个八字。    
    我是一只还算伟大的蜜蜂,碰到了过量的花蜜,一个人独吞不完,思想上斗争了好久决定邀同伴再一同前往。跳完了圆圈舞,又跳八字舞。把眼泪揩在腰上就像把花粉擦在腰上。    
    我们班主任一走出校门看到我,眼泪都快出来了,她抚摩着我,后悔没有在班上重用我,仿佛告诉我学校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再杀也不杀自己本校的。汪老师的确是这么做的,难道她还具有极高的集体荣誉感。    
    中途转回来几个学生,因为持这样的逻辑,叛变自古都没有好下场,万一原校变本加厉,不是正好拿自己开刀。    
    到了今天,你要是有兴致参观完两所小学,在椭圆形的花坛边站一站,你会发觉梨宾的师资已经远远超过了敦梨。由此你会疑惑怎么可能。明明局势已定了,究竟是谁出世力挽了狂澜。我知道你当时并不在场,你费劲脑汁,打死你都猜不出这个人来。这个人竟然是敦梨的王校长。    
    一个人再怎么蠢,也不会蠢到营救已经置之死地的敌人。首先要排除梨宾的校长贿赂敦梨的校长这种可能,他们根本没有共同利益可言。除非敦梨的校长即将调任为梨宾的校长。人都是往高处走的,这种可能也就排除了。    
    堂表说她在敦梨读书的时候,王校长绝对没有这样,他很随和,和学生打成一片。他有一门特长,是两个小时织出一条围巾。他有一次试穿过女老师的格子冬裙,他尖起小拇指说话,当然这是为了调节气氛取悦大家而做的。    
    他堕落是后来的事。    
    堂表的祖母重病之后,端午节堂表代替她去敦梨小学参加员工聚餐,王校长就坐在她的对面,用牙签戳牙齿,吓跑了一桌人,他还敢出来吃饭,真是厚颜无耻。    
    堂表告诉我王校长吸精的时候,当时大庸城里正流行一种喜宴,就是在菜上面撒上金粉,以示富贵。我把二者混为一谈。堂表认为我是故作天真。但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我讲解,吸精就是吸食精子。    
    她具体演示了吸食这一动作,她找来一根吸管,拿起我桌上的一瓶苹果汁,动作过于夸张,吸得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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