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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他们叫我小妖精-第5章

小说: 他们叫我小妖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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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老以后她坐车去看望他,先给他挂了电话。他还是早出晚归了,没有一下车就见到他。在梨水流经她故乡的河段上,他深一脚浅一脚踏在晚霞跌落的河滩上,用一颗石子梗破一根竹竿的一端,使上断揸开,来驱赶淘气的领头鸭。不知道这样的竹竿是不是让鸭子们觉得威严和可怕。她听见她哥哥喊到,啊里啊里啊里啊里。    
    她家里没有多余的劳力,女儿家也要干重活,免去了裹小脚。还是穿了耳洞,因为她母亲有副银耳环,将来要传给她。把一块晒干的萝卜烧热了,像一片糕点,贴在耳垂上,紧接着一根针抵了进去,穿进萝卜钻过耳垂。完全是一只鸡蛋的诱惑,她母亲答应事后给她煮一只鸡蛋吃作补偿。她疼得晕死过去,她母亲吓坏了,不敢穿第二只。    
    她只有一只耳洞,多年来还没有愈合,我现在拈起她的左耳,对着光,可以瞧见针眼大的逢。    
    她小时侯听说穿了耳洞的女人下辈子继续做女儿,不打耳洞的女人下辈子改做男儿,当时她还不是无神论者,为自己下辈子的不男不女担惊受怕好多年,直到遇到我的祖父。他带领她革命,给她讲道理,他彻底解放了她。    
    她小时侯爬枇杷树摔断了腿,她母亲到半山腰的庙里求神,求来了一些新鲜的香灰,兑了口水,敷在她膝盖上,腿烂了几个月,都快烂断了,伤势得不到重视,觉得没意思,调头复元了。    
    家里原本有头牛,在河里喝水喝进了蚂蝗,瘦得皮包骨,剥开牛皮一看,一肚子全是蚂蝗,装了几瓢瓜,用火烧死了。蚂蝗营养好,是吃血长大的,燃烧起来那股香味真让人酥软和迷惑。    
    她给地主放牛,人去村里的学堂偷听课,地球上,七大洲,四大洋,太平洋、北冰洋、什么洋、什么洋。老师看不过意了,把她喊进教室来听,安排她挨着一个临村的地主温和而友好的小儿子坐,同看他的那一本书。大家嘲笑她鞋子都没有穿。她不敢,就在旁边半蹲着,眼睛凑过去瞧。他狡猾地看了她一眼,装做打呵欠、打瞌睡,把书朝她那边推过去一大半。上完了一堂课,她的腰都伸不直了,只好猫着腰摸出教室,背抵在墙壁上好半天,才恢复。    
    这个地主的儿子年老的时候到我家里来过,我给他端茶,杯子都快吓掉了,他只有一只眼睛睁开着,另一只眼睛似乎被缝了起来,看起来很操劳很苍老,让我想到一个词,不速之客。要不是听他们说起往事,我也猜不到这位一只眼有过衣食无忧的出身。我祖母也惊诧他眼睛里的伤,但是都是领教过那个时代的人,很快就领会了。    
    他的眼睛是在文革里瞎的,他们用一截竹筒,前后相通的,生火的时候用来吹火的那种。竹筒的一端抵在他眼眶上,把他的眼珠子框进去,他们开始拍竹筒的另一端。一个人拍的时候,其余的人开始拍手打节拍。一个人半天拍不出来,大家轮流拍。终于拍出来了,还粘在竹筒上,拍的人从竹筒这边用力一吹,眼珠子掉在地上,跟随着、牵连着它的一些肉裹了灰,其余的人要去踩,拍的那个人制止了,把它捡起来交给他,同学一场,以便以后给他留个全尸。它睡在他蜷曲的手掌上,像一只蛇的胆,一朵药流下来的胚胎。那时候人们有无穷无尽的仇恨和想像,都花在刑罚上。    
    很多次他以为自己活不过去了,失去一只眼睛的疼使他没有勇气再失去生命。他以为他的一个头颅一张脸会随之烂掉,偏偏他连炎都没有怎么发,可能是竹筒吹过火,有杀菌的功效。他还是活了下来。他们看到这只眼睛,渐渐平息了,原谅了他的出身。他现在还生活在他们、他们后人的周围,他们大多数都没走出来、困在原地了,不像她。    
    他说了很多话,喝了不少茶,茶下去了我又及时帮他满上来。他走了我主动收拾他的茶杯,在杯子里没喝光的茶水里照见了自己。茶水在我行走的时候太动荡,几片茶叶遮盖了我倒映在杯子里的眼睛。从前那双年轻漂亮的眼睛,他把书打开到适当的页数推向她,那些狡黠又善良的眼神。一生不忘记。造化弄人,世事无常,当我的眼睛还能睁开、还能看见,我就不该再贪心,再乞求一双顾盼生辉的眼睛。    
    牛偷偷摸走了,喝了学校茅房里尿桶里的尿,肚子涨得滚圆,她遭到了毒打。    
    她痛恨穿绣花鞋戴金器的地主的女儿,她痛恨鸦片,痛恨锦衣玉食。    
    为了不做童养媳,她跑到城里梨水河畔的一户大祠堂里跟一个恶毒的老师傅学织布,一天织两匹布,织到两眼发黑才换到一升米,还要挨打。    
    这个老师傅后来搬进了西门西最悠长最阴暗的那条分支里。她给我指过这条巷子,但是没有这样面目可憎的老人家出没。    
    老师傅的大祠堂最后被一个荷兰传教士出重金买走了,传教士带着一条哈巴狗,这条狗长得很像骆驼,两个只有他一半高的女儿。她们的头发像成熟的稻子那么金黄,她们的肌肤是光洁的陶,她们的眼珠是我所玩的弹子跳棋五光十色的玻璃珠。    
    到了婚嫁,她剪乱了一头头发,往脸上抹锅灰,盘腿坐在门槛上,怀里藏着砍柴刀,没有媒婆敢上门来。她母亲干脆给她剃了个和尚头。    
    她光着脚一口气飞奔到了城里,什么苦都吃得,什么气都受得,干采购、干出纳。头发渐渐长起来,有了女儿样子,我祖父丧妻,组织上找到了她。    
    她骨子里等得就是这样的新式男人,有文化、有地位,稍微大她一些岁数,呵护她、心疼她,带领她逃离过去。    
    她是带着一双大脚、一头短发、一只耳洞空手嫁过去的。我曾祖母非常满意这桩婚事,它惊动了它的出产地,让左邻右舍刮目相看。这是有的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风光。    
    当后来我祖父的噩耗走漏了风声让九十高龄的她听到了,只是瞬间,触了电,她就瘫痪在椅上。就在前一分钟,她还笑着剥葵花,她把葵花籽一粒一粒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把发霉的挑出来,她读得懂《卫生报》的女儿告诫过她发霉的葵花子吃了容易得癌。    
    她给我指,让我来吃。    
    我说等一等。    
    一分钟以后,她就歪着头,断了气。    
    这一等等过了一生。


第二章第14节 一双新式大脚

    我的祖母是能干的年轻的。她是个未经开封的处女,还加上她的一双新式大脚。    
    于是她试图把我也培养成一双大脚,以便世世代代报大脚的知遇之恩,让我受尽了耻笑。    
    在一十一中的同学田比我高好几厘米,脚比我还小一码。    
    她从来没考虑过这到了哪个朝代,还行不行得通,我是不是自愿。    
    她就被选上了。    
    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当她已经七十岁,她去幸福院给吴和尚送药,为了还此人曾经出售给她一个碗口大的领袖像章的人情。那人已经八十岁了,老得没有性别了,她给他上药,还坚持让我站在屋里给她避嫌。    
    那个时候我猛然想起,她对我祖父的爱从来没有消减过、停歇过,她在生命的末梢上、在细处都为他守着节。    
    一个七十多岁的人,当别人已经仅仅把她当作老人看待的时候,她还独自强调着性别,那个时候我知道我身边的这个人还是有欲有爱的。    
    我翻开许多照片,在一张被半杯败火的菊花茶打湿过的黑白照片里,她穿着碎花棉袄,袖口有青螳螂一样的花纹,刘海剪得整整齐齐,别着一只钢丝夹子。夹子是她用铁丝自己弯成的,有一对,当天照相的时候为了迎合他的求新,她只斜斜地夹了一个,没对称。他穿中山装,理土豆一样的头发,口袋里别着一只金芯钢笔。仗着年轻,他们是花容月貌的。    
    究竟是什么事情使她在年老以后以猪八戒自称,使她见不得别人照镜子,不断地宣扬心灵美,像从来没有美丽过年轻过一样唾弃美貌和青春。    
    她见不得别的女人露一寸肌肤在外面,她骂她们不要脸,她在街上见到这样的女人要声讨和目光追究很远,恨不得跑上前撕碎她们。    
    她看见一个接吻的镜头,她忿忿地说如果她是那个接吻中的男人,一定要往那个女人嘴巴里吐一口痰。    
    我一半是忍受不了她,一半是调戏她,我说当年我祖父往你口里吐的难道是痰。    
    在座的都听见了,纷纷笑了起来。笑声是一枚枚果子,结在树枝上,被我摇落下来。    
    她肯定听到了,完全是窃喜,她假装没听见,要我重复一遍,可是脸上掩饰不住地笑,我重复了一遍。    
    晚上半夜里,她突然说了一声,你白天当那么多人说我什么来着。    
    这回轮到我假装没听见了。我假装睡着了。    
    现在我很后悔当晚为什么我没有再重复一遍,也许她因此能得到一个好梦。她可以在梦里见到他,与他相连。我为什么不能让她的喜悦再延长一些,阴阳相隔,这喜悦多少年没有回来过了。    
    人都是心狠的,就是不想别人太得逞。哪怕是自己的亲人。    
    我的母亲,有一天她在院子里摘葡萄,葡萄架子上晾了很多衣服,我家的猫还在葡萄丛中睡觉。她不够高摘不到,我的父亲心血来潮,走过去,举起了她,她摘到了她想要的那串葡萄。他们惊动了我们的猫。我站在门口故意说了一句你们夫妻越老感情越好。那句话冷冰冰的、硬邦邦的,完全是讽刺,她却听出百般风味来。    
    当天她问了我好几遍,问我说了句什么话,问了又问,晚上还添了好菜。    
    在今年这个端午节里,我外祖母七十大寿的宴席上,我舅舅为家族中的每一对夫妇拍照,她在电话里一再向我抱怨,抱怨她的弟弟,没有掌握好,把她拍成了一个瞎子,把他拍成了一个傻子。照片是所有夫妻里面拍得最失败的。我猛然得知她其实多么爱他。她只是不善和不屑表达。她缺乏相关的情趣和教养。


第三章第15节 她在传闻中开始接客

    我想祖母完全是出于妒忌和艳羡,她一辈子碰到那个时代,贫贱过,富贵过,但是没有光鲜过,暴露过。她不服气,她好强,她要争,她没有的她就要反对。比如她看不得婊子,她是否这样暗自想,要是她有机会她肯出来卖,她不见得业绩不如她们。说不定她也能让几个人抛妻弃子意乱情迷。她只是没有而已,没有尝试怎知不可。    
    为了生活,我们向外人出租房子。家里好多房子,三层楼,前后还有一些平顶房,平房顶上种满了马齿苋和西红柿,厕所的粪便掏出来泼到菜地里,满院子唆螺似的腥臭。好几个房客就头顶着粪便过日子。    
    二楼的套间里住过一个姑娘和一个在逃犯。胆小如鼠的一家人也是事后才晓得他的身份,不然再贪财也不敢冒这个险。    
    她和他结婚证准生证都没扯,她却肯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孩子是夜里在楼上出生的,我母亲提着半篮子鸡蛋去慰问她,暗示她们已经几个月没有交房租了。    
    她懂得化妆,有几箱子时髦的衣裳,她给过我一件黑色紧身衣,是我初中时期最得意的一件衣服。我总是贴身穿,但又不好意思光穿,紧身衣被汗水褪了色,浸到皮肤里去,脱下了也像穿在身上,洗澡要猛搓猛抓才洗得掉。她甚至去过台湾和香港。    
    一个姑娘如果有机会远走高飞,最好是一去不返,永远别回头。    
    她母亲一路打听,找到了我家,抱着新生的外孙女,蹲在床边为女儿垂泪,如果当时她肯打掉这个孩子,有个老实巴交的火车司机还是乐意娶她的。    
    她头上捆着一根白手巾,面无血色,摇头又摇头。    
    我替她想不通,究竟是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勾引她回到出生地,招惹上这个家伙,一脚踩进这场劫难里。    
    我从小见过一些女人,她们死心塌地又无可奈何。她们分不了心、走不了神、回不过头、转不了身。她们长期只爱上一个男人,长期也许长达一生。除了她们眼里的这个男人,她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过别的男人,要是强行把她和这个男人分开,她也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这只会使她更加离弃其他的男人,越发觉得他独一无二。    
    她要是得到了他的抛弃,她还会流着热泪为他高唱赞歌,编造他的身不由己。    
    我遇见围的时候,他是一个小少年、公子哥、大学生,不是一个在逃犯、穷光蛋、下等人。我没有勇气拿我的爱情置换她的爱情。可是我深深知道,我们仅仅爱上的是他们,赤手空拳的他们。    
    没有形状的胚,没有面目的芽,我们在他们初具人形之前就爱上了,在他们破土而出之前就爱上了。我们在前世就爱上了他们。我们的爱晕头转向,我们的爱不在现场。那些后来的、随之而来的,美貌和财富的侥幸、丑陋和贫穷的不幸,是额外的、附加的、未曾算计的。    
    一个室友微笑着对我说,只要有口饭、有张床,供我们活口、供我们恩爱。要是没车坐,我愿意走路去他家。    
    他失踪了,她于一个中午抱着孩子想偷偷离开,被我警觉的母亲捉到了,我母亲怎么可能放过她,放过她就是跟房租过不去,一家子穷鬼还没有这么高尚的品性。她扣留了她的箱子,她的双人床带不走,留给了接下来的房客们。    
    她以性命担保,她会拿钱来赎走那些衣服,她深爱它们。结果她再也没回来过。    
    在我把这口缄默不言的箱子当成马戏团的百宝箱偷窥达一年左右的时候,我母亲拿着一把剪葡萄枝子的剪刀三两下雕烂了箱子上的密码锁,从中掏出来许多发霉的衣服,还有一只相机。从相机里面抽出来一些年月已久的胶卷,有一尺多长,消失了影像。    
    有一件不知道是上衣还是连衣裙,上面一些斑马一样的条纹,很长很长,淹没了膝盖。    
    我母亲整个夏天穿着它乘凉,拿着一把扇子摇来摇去,我很想试一试,但是不敢开口。    
    亲生骨肉送人了,她在传闻中开始接客。


第三章第16节 性命上的死结

    从小到大没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尽管家里那么多房间。我和祖母一起睡,没有自由和隐私可言。我恨不得她瘫痪在床,虽然她的一条腿已经断了,可是她还是每天天不亮就顽强地起床,她早起了就无法忍受你还睡着。    
    她一辈子就是喜欢管闲事,在街上听见有外地口音的人就要去搭讪,给别人指路,别人包袱里有一只木盒子,神秘地请求她加入他们的黄金生意,于是她被骗去了几年的积蓄。她撒谎是中了迷魂药,几年以后又笑嘻嘻地承认,哪有什么迷魂药,是她一时鬼迷心窍。哪里又有什么黄金,盒子里是几个亮晶晶的水果糖。    
    她不贪便宜救助人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巷子里挖水沟,她自以为跑去视察民情,一脚踩了进去,三米多高,她的额头被碎石子划得稀巴烂。她的一条腿也摔断了,我根本就不同情她,咎由自取。    
    她拖着一条腿走来走去,把东西拖来拖去,把窗户和门敞开着,屋子里放满了她制作的一种发霉以后才食用的豆腐,臭气熏天。豆腐装了几十个罐头瓶子,到处给人送。一屋子的人进进出出,妓女、瓦匠、强盗、逃难的、躲债的、杀人放火的。    
    我害怕极了,根本不敢睡着。等她上床了才放心地睡着,半夜醒来她不在了,我就不敢再次睡着。    
    她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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