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叫我小妖精-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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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少受这些人的小恩小惠,他们给她让座、让路、提行李,他们在她面前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风度翩翩。她在一个陌生的馆子里吃一碗米粉,有不认识的人为她付账,她路过一个画家的摊子,他要求为她免费画像,送她一副对联。在火车上,一个人悄悄给她留下匕首和景泰蓝。
他们背着说她很美,偏偏要说到她听见。她竟然也有些相信了。之前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奇丑无比。
她不懂得什么是美。就像她不懂得什么是爱。她只是觉得围是她所见过的最美的人。他的眼睛的弧度恰到好处,明亮湿润得像湖泊,黑黑长长的睫毛是湖岸边茂盛的水草,弯腰垂进湖水里荡漾,他下巴上巧夺天工的旋涡。
当她听说他爱上她的矜贵时,她突然无法再原谅她的卑贱。
她想到要笼络他,脸和身体是不够的,他已经受到很多这样的甚至远远比她的丰盛的邀请,他都无动于衷,所以她想到了钱和名声。
她的爱就是她对他不停的献媚。
她觉得有了他,她没有的都有了,她所有的都提前了。世界上有了他,对她而言就已经是一场浩浩荡荡的恩惠,之前她所受的苦都可以忽略不计,之后她别无所求。
她的一生都将和他有关,她能成就什么全得力于他的成全。
她想到写小说,她疯狂地找书看,只看新近小说的三样,作者近照、发行数量、文章字数。她寝室里三尺宽六尺长的小床上扔满了小说。七八本,图书管理员让她借个够。
她听说了一种高论,写小说就是要写得比谁都惨,比谁都不要脸。有些好笑,她觉得不过如此,他们做得到的她也做得到,她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她就是要攀比。
她知道她永远都不是他遇见过的最美丽的人,所以她立志做他一生中最奇异的人。她相信奇花异草开在悬崖上,长在荒漠里。
她写小说,有一天写了八个小时,坐在寝室的床上,没有移动一下。没有停歇过。她的腰椎淤了血,掉了一枚指甲,她一点也不心疼,就像鱼不心疼掉了的一片鱼鳞,她完全忘了,她是一尾总共才二十片鱼鳞的鱼。
她很虚弱,连说话都困难。她对室友都是用手比划,咿咿呀呀的。
笔是她惟一的首饰。苦难是金,她要拿她的苦难兑换金条,她要带着他离开这个鬼地方。
她斗胆地把她的痴心妄想告诉了他,他竟然没有嘲笑她,他甚至比作者本人还激动。
他说她要是写成了他要向她借钱做生意。
他竟然相信她、看得起她,只要他的一句话,没有比这个更大的鼓励了。
写小说,要么别写,要么写成奇观。
语不惊人死不休。
她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想使她更配得上他,使他不敢轻视她。可是同时她也知道,她一辈子都完了,这个人已经深深陷入她已知未知的生活,走火入魔。她的一生也将陷入谄媚之中。她会迅速老去,她对这个人起了霸占的野心,她将毁于野心,死于野心。
第三章第19节 他的声音都在强奸人
她们指的是我的一十一中同学,两个女同学。一个是一米七的田,身高一米七和驼背造成她喉结的突出和胸部的沦陷,另一个是过于肥胖的罗,惟一引人注意的就是她的乳房。这两个人遇到一起,对乳房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敌意。她们嘻嘻哈哈地指责我的乳房,她们想到了一个奇异的词语,可能思索了很久,她们用了四个字:胯下之乳。
她们极度夸张了我的乳房下垂。
我看过一个片子,一个隆胸手术失败的女人,乳房由两个炸成四个,个数比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的口袋还多。我当时比这个女人还生不如死。可是我竟然温和地笑着,我心里准备了很多恶毒得不相上下的话,我想说田连母乳都成问题,有一天她为她的孩子母乳,恐怕儿子在找到乳头之前已经饿死了,到死都以为母亲胸前长的是两颗痣,那田你胸怀大志得很。我想说罗,你完全可以去看看猪圈里的负责交配的母猪。
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出口。在这个贵族高中,穷人的女儿是没有自卫和反击的权利的。连话语的捍卫权都没有。我只好接着陪她们一起笑。
这么肆无忌惮的提到乳房要回到四十四中初二的生物课。老师叫我们填写植物的部位,填胚乳、子房。有个男生走到讲台上,在括号里写了一个大大的乳房,他走到台下,他回头看看黑板,摸摸头说,对不起,老师,我笔误了。
他叫孙,是个劣迹斑斑的下流货。谁都知道他是故意的。
他每天在教室后面练唱两首调子。
为了你就是为了你,为了你我偷东西,不要你就是不要你,不要你这个贱东西。
人背时,遭人欺,娶个媳妇,有毛没X。
我们的黑板刷被隔壁班的班干部偷走了,老师在讲台上丢了一条烂抹布用来擦黑板。老师离开后,孙跳到讲台上,头都快碰到吊扇了。两手一前一后,抹布穿过胯裆连接两只手,拉来拉去,面部扭曲。我们刚刚看生理卫生片,是男女分开看的。男的看男的的内容,女的看女的的内容。关于青春期性教育的,看大人把婴儿的腿撕开,镜头逼近,再逼近,都快伸进去了,真佩服,哪个家长提供的婴儿,怀疑是导演自己家的。直到模糊不清。就像进入一个潮湿的洞穴探险。
大家开始交换见闻。
这段时间很多人围绕着孙,听他讲他看过的毛片。《和尚的肉棒》《射精大王》《强奸迷奸捉奸》。他神秘兮兮地说人可以和畜生干,比如马,马的家伙有人的手臂长,像半条蛇,可以盘起来。
大学附近的广场上有人做骑马的生意,我走过去,假装打听骑一次的价钱,安不安全,其实是想看看。老板拍拍马,说十元一次,绕着广场跑一圈,马是阉过的,很温顺。我骑过两次,一次是独自一个人,我在上,它在下,不得实践。还有一次是和围,我的头发在他脸上刷啊刷,他的手指缝里全是马的棕毛。
我们下了马,路边停有一辆小饭馆运蔬菜用的三轮车,围坐上去,车主几岁的女儿飞奔过来,拖住车子,她把他当成了偷车贼。或者她是在跟他调情。他指着路上骑双人单车的人们,很好玩,我带你。她拒绝了,不让他骑她们家的车。
他扭过头来对我笑,大的都肯让我骑,小的反而不肯了。
我哭笑不得地追了他好远,一直把他追进学校。有时候他完全是个少年,他穿鲜艳的上衣、短裤、跑鞋,走路的时候两腿向内侧缠绕,右手往前铲。
孙说马通人性,不跟自己亲戚干,不像有的动物没人性,到了发情期,连自己的父母和子女都不放过。有一匹马,被蒙上眼睛,同自己的女儿配了种。干的时候就已经觉得不对劲了,只是舍不得表露出来,解下眼罩发现是自己的女儿,做爸爸的羞愧得跳崖死了。他还站在课桌上面吊扇下面模仿了当爸爸的在悬崖上的哀嘶和鬃毛迎风飘扬。
那年四十四中出了一件人不如马的事故,一个没有愿意和他通奸又嫖不起娼的老男人,他只好强奸了自己的女儿狐丽娅。因为我记忆中的阴影我还是把这个胡字写成了这个狐字。他家里住在梨水河边,事后他把女儿打晕在梨河水里。女儿被河水的旋涡推上了岸,他父亲用篙子戳下去,又旋了回来,又戳。很多凶器都是一根篙子。
对岸一只蹲满鹭鸶的船上,吼了一声,一个老人缓缓站了起来。
狐丽娅重返学校的时候已经神智不清了,我们围观她,校方拒绝了她。她已经不需要也无法学习了。
可见人不如马。面对一样的事,马是自杀,人却要杀人灭口。他说还有狗和人做。有个寡妇和狗做,那种流浪在外的大狼狗,伸直了也是一人多高。狗每天经过寡妇门前,寡妇就拿着一碗肉和一钵汤把狗唤进屋。猛得看起来觉得寡妇挺有爱心的。狗大约是做疼了,很不情愿地吠。做疼了可以提出来不做了,吠什么吠。吠得太凄惨了,路过的人们还以为寡妇家里遭了贼,有的晓得内幕或者吃过寡妇闭门羹的人便起哄了,嚷着冲进去。寡妇没脸见人,跳了楼,没有摔死又拖着一条腿跳梨水河死了。这个寡妇奇怪不奇怪,真的有什么需要,街头巷尾喊个把人帮忙,不见得他们不肯,偏偏赖着一只狗。难道他们就还不如一条野狗。未免太羞辱人了。狗是没有羞耻心的,没去跳河跳楼什么的,它没听说寡妇的死,还在寡妇门前撞来撞去的,不知道前几天的一声犬吠已经断送了长期的饮食。这条狗不久也丰富了别人的饮食。
我在去堂表家的路上,遇见过孙,他叫了我一声,我看都不敢看他,连忙跑开了,他的声音都在强奸人,我敢预言他是未来的大强奸犯。
第三章第20节 她的胡子比头发还长
有个女体育老师,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四十四中。她的胡子比头发还长,因为搞体育的,服了过量激素。她亲手脱过男生的裤子,在惩罚他们不穿规定服装上体育课的借口下。她负责夏天监督我们午睡,我们太吵了,她很烦躁,她想表达我们已经过了吵闹的年纪,可是词不达意得厉害。
她说你们男的看看自己下巴上、腋窝里、胯裆下,毛有多长了,卵有几两了。一个个当爹的人啦,还好意思闹。你们女的,看看胸前两坨坨,都上街卖得出来价钱啦,还好意思闹。
学校里还有这样说话的老师,我们竟然没有去投诉她,反而四处诉说,引以为荣。
我们班有个漂亮的男孩子李,是那种很明目的男孩子,不过还是远远没有围生得漂亮。他使同班女同学吴怀了身孕,都四个月了,吴的家长才找到学校来。李被开除了,我站在五楼看着他把凳子翻放在课桌上,从五楼拖到一楼,因为桌椅是开学时交钱买的,他要带回家去,失学了也该最低程度挽回损失。老师说他犯了流氓行为。严重的流氓行为。教室突然特别安静,可是老师停顿了一阵子,不再剖析流氓行为是怎样的行为。大家都很失望,继续闹了起来。
老师戴着一顶收起来时可以折叠成原面积八分之一大的帽子,有宽阔紧促的荷叶边,像一种凶器,可以扔向远方,将人拦腰斩截,见血封喉。
四十四中坐落在一片平民居里,招牌被民房伸出来的摆满花花草草的阳台挡住了。一场群架在校门口进行,一辆横着的吉普车就堵死了校门。只有六个篮球场的空地,一只球用力一拍就弹出了围墙,要请假出去捡。一千多人做操分两批做。上午第二节课下的时候,一批人做广播体操,另一批人做眼保健操。第三节课下的时候两批人交换做法。
伙食也很差,用一种统一的镔铁盒子装饭,很容易变形,盒子好像原来是装一种药物的,我看见上面写着某某制药厂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每一个班人的饭拿竹子编的筐子运到各个班级,筐子是装蔬菜用的,还要退回去。剩饭剩菜迫不及待地用来喂老师家属养的猪,剩的总比吃的多。学生还没有猪吃得饱。每个老师轮流承包食堂一年,都因此脱贫了。有人把一盒大头针倒进剩饭里,暗杀了很多猪。还有人投了泻药,搞得其中几头倒霉的猪上吐下泻,不肯长大。
我把饮食上的笑话讲给我父亲听,他听了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人不要对食物太挑剔,他小时候读幼儿园,都是露天的,在晒谷场上满了几张桌子。一天吃两餐,早上一大钵稀饭从第一排传到最后一排,晚上一钵干饭再倒着传回来。
他说三年饥荒的时候,人到了吃人的地步。吃自己的儿子吃不下口,就把儿子洗得干干净净送出门,儿子还以为要去什么好地方,和别人交换儿子吃。
我警惕地说:难道你还有几个哥哥。
他说你这个死丫头,那到不至于。
他家还没到那个地步。
那时候胖的人死了家里要派人守着,一连守好几天,直到烂臭。早上还在帮忙抬别人,晚上别人已经帮忙抬你了。
他有个女邻居,嫁到不远的村子里,有一天在家里饿得很,坐都坐不起了,就躺着,当时的板壁要么是竹子糊的泥巴,要么是拼凑的几块板子,大晴天,太阳光都筛得进来,隔音效果差。她迷迷糊糊听见她婆婆和公公商量,要吃也要从外人吃起。她吓得翻身下了床,连夜逃回娘家。她娘家人听了都很气愤,但是都已经饿得走不动路了,也就放弃了上门声讨亲家。她满脸泪水地躺在自家床上,恍恍惚惚又听见她自己的娘老子低声说,辛辛苦苦养这么大,让别人吃了还不如自己吃了。她一口气逃到了河南。再也没有回来。
父亲还说有个单身老头子,平时里老老实实的,哪晓得是个吃人魔。开始谁也不知道,就觉得他一天到晚精神好。有天在他门前的篙子上,看见一件衣服,不是他的,也不是新的。大家才起了疑心。是附近一个死人埋的时候身上的那件衣服,好多人都确认了。后来去挖那个死人,已经不在了。原来已经被他半夜里挖出来藏在家里,一天吃三餐,几下子吃完了。没有看见他出门砍柴,死人肉总不能吃生的吧,就把死人的头砍下来当柴火烧,吃剩的骨头也拿来当燃料。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用暴露的,但是他舍不得那件衣服,还不怎么旧。他还打算把那件衣服缝几个补丁再穿的,来不及晾干就被捉走了,他被判了刑。放出来是很久以后了,我父亲还在乡里遇见过他一次,认得出他。
第三章第21节 保护我
保护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那时候还是很难看,可能成绩好,参加的活动多,比较出风头。
初一时,初三有个光头男孩子,每天穿拖鞋,在整个学校都有头有脸的,老师都不敢得罪他。他天天提前下课,在我们教室门口等我。我要是不肯出来,他就打起赤脚来,把鞋子放在窗台上示威,蹲在窗子下面喊我的名字。他用两种喊法,一种喊法是倒着喊我的名字,又擅自加了两个字,喊成一个成语,飞黄腾达。另一种喊法是把我的名字后面加了一个鸿字叫成一个大侠的名字,黄飞鸿。
隔壁班上的杨喝了酒吃了牛肉壮了胆,爬到我们班的一张桌子上,拿着两尺多长的马刀朝着旋转的吊扇砍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把这把刀架在我脖子上,叫我顺从他,成为他的什么帮派第几位夫人。如果我愿意,他可以为我休掉前面的那几位,他发誓永不再娶。我宁死不从。
我的桌子老是被盗,偷走了好几个我祖母给我买的新笔记本,让我觉得有人老想在我的日记本里寻找被爱过的蛛丝马迹。至于偷走堂表借给我的耳机,那就纯属偷盗啦。堂表为此一直认为我是个靠不住的人。我在被偷的桌子里找到一块别人的橡皮,上面精心雕刻了一个繁体爱字,把最中间的那一点雕刻成一枚小小的心,是盗贼遗失的。
现在坦白出来,我一口气拒绝那么多人,不是因为我多么自尊,有几个我还是对他们相当怀有好感的。惟一的原因就是当时我家里穷得装不起电话,谈恋爱总是要联络感情的,要是总是我找不到他,他找不到我,那未免太凄凉了。那时候电话都快普及了,一听说家里连电话都没装,怕别人也看透我了。有人打听过我家的电话号码,我也照实说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