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辩论词名篇快读_李天道-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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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赠“文星聚奎”的石匾和“昔日韦布来章贡,今朝紫袍登颖川”的木联给吉塘村留念。
文天祥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年。在狱中,他曾收到女儿柳娘的来信,得知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在宫中为奴,过着囚徒般的生活。文天祥深知女儿的来信是元廷的暗示:只要投降,家人即可团聚。然而,文天祥尽管心如刀割,却不愿因妻子和女儿而丧失气节。他在写给自己妹妹的信中说:“收柳女信,痛割肠胃。人谁无妻儿骨肉之情?但今日事到这里,于义当死,乃是命也。奈何?奈何!……可令柳女、环女做好人,爹爹管不得。泪下哽咽哽咽。”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三月,权臣阿合马被刺,元世祖下令籍没阿合马的家财、追查阿合马的罪恶,并任命和礼霍孙为右丞相。和礼霍孙提出以儒家思想治国,颇得元世祖赞同。
八月,元世祖问议事大臣:“南方、北方宰相,谁是贤能?”群臣回答:“北人无如耶律楚材,南人无如文天祥。”
于是,元世祖下了一道命令,打算授予文天祥高官显位。文天祥的一些降元旧友立即向文天祥通报了此事,并劝说文天祥投降,但遭到文天祥的拒绝。十二月八日,元世祖召见文天祥,亲自劝降。文天祥对元世祖仍然是长揖不跪。元世祖也没有强迫他下跪,只是说:“你在这里的日子久了,如能改心易虑,用效忠宋朝的忠心对朕,那朕可以在中书省给你一个位置。”文天祥回答:“我是大宋的宰相。国家灭亡了,我只求速死。不当久生。”元世祖又问:“那你愿意怎么样?”文天祥回答:“但愿一死足矣!”元世祖十分气恼,于是下令立即处死文天祥。
次日,文天祥被押解到柴巿口刑场。监斩官问:“丞相还有甚么话要说?回奏还能免死。”文天祥喝道:“死就死,还有甚么可说的?”他问监斩官:“哪边是南方?”有人给他指了方向,文天祥向南方跪拜,说:“我的事情完结了,心中无愧了!”于是引颈就刑,从容就义。死后在他的带中发现一首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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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幕客二难智胜年羹尧
无名氏
约17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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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尧(1679…1726)字亮功,号双峰。清代康熙、雍正年间人。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先后任四川、广东乡试主考官。四十八年,任四川巡抚,四十九年,平干伟罗都之乱,进四川总督兼巡抚。五十九年,平里塘、边塘、乍了、察木多察,加授平西将军。六十年,升川、陕两省总督。雍正即位后,加封二等哈哈番世职、太保、三等公爵世袭等职。疏请于川、藏边陲筑城,设守驻兵,封赏土司,准奏。青海台吉罗卜藏丹津纠集八合吉及大喇嘛察汗和诺门汗反清。意图称雄青海及唐古拉。年奉令率兵讨伐,封抚远大将军,节度川、陕、滇三省,俘罗卜部十万余人。次年又领兵进讨,命岳钟琪先攻大喇嘛察汗,将其部众全歼于山谷中,另派精锐骑兵五千,偷袭罗卜藏丹津驻地,罗卜无备,部众实被打散,清军乘胜穷追,罗卜部被杀八万余人。罗卜远投准噶尔,溥海全境平定。进封一等公爵,加授精奇尼哈番。雍正三年(1725)在表贺祥瑞中用词失当,贬杭州将军,抗旨不赴,遭弹劾免职。
十二月押回京师,定九十二条罪行,令自裁。
清朝的年羹尧是有名的杀人大将军。雍正初年,年羹尧率军收复一个边城,部下逮捕三个吏员。年羹尧立即下令解到帐前,他们问:本帅是准备杀你们呢,还是不准备杀你们。第一个是县令,他磕头说不会杀,结果被年羹尧怒而杀之。第二个是武官,他昂头不惧一死,结果被大将军笑而杀之。轮到第三个时,那人却机智地让将军自己做抉择,结果年羹尧没杀他。
下面即为当时他们两人的辩论。
辩词精选
杀了两个,年羹尧半垂着眼皮,一边寻味着方才发生的一切,一边又心不在焉地向下问:
“还有一个吧?你也猜一猜,本帅对你杀还是赦?”
“将军恕我直言,此事晚生无法妄断!”
“呦!”这回答使年羹尧感到很突然。他立即睁大了眼睛,向下一看,只见此人三十上下年纪,读书人打扮,知道是个幕客。按照年羹尧的脾气,你越不肯把话说清楚,他越想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于是又问对方:“你无法妄断。那末我再问你,如果本帅杀了你呢?”
“这当然是将军之威!”
“如果不杀——”
“那就是将军之德!”
“唔……”
“用威或者用德,两者必取其一。生杀予夺之权,操在将军手里,请你自己定夺吧!”
一番话说得理直气壮,使年羹尧简直找不到半点可以驳斥的理由。再仔细一想,啊呦,如果杀了他,还等于自己失德呢!他深深佩服这位年轻幕客的才干,于是手一挥说:“赦!”
左右一听大将军说赦,就连忙上去给那幕客松绑解缚。
妙语佳言
用威或者用德,两者必取其一。生杀予夺之权,操在将军手里,请你自己决定吧!
论辩技巧
这篇辩辞巧妙的采用了二难选择法。两难选择是这样一种辩论谋略,就是在辩论中把自己的意图隐含在两个选择当中,供对方选择。对方无论选择哪一种方案,都符合说活人的意图。
虽然还有第二个可能,但此时对方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两者选一。
两难选择的用“奇”,奇就奇在貌似征求对方的意见,但其实足让对方个知个觉地服从自己的意图。可渭出奇制胜。在以上生死辩场上,幕客能免一死,全仗着自己的过人才智和三寸不烂之舌,巧妙地破斥了大将军设下的二难困境。
年羹尧的二难困境是:如果求生,则杀;如果求死,杀;无论求生求死,总之,杀。这是杀无赦的二难法。聪明的幕客镇定自若,洞若观火,看清了年羹尧的逻辑,所以不钻圈套,反而将计就计,以对方的结论为前提,绝妙地构思出有关大将军荣辱的反二难:如果杀,则失将军之德;如果不杀,则失将军之威。或者杀,或者不杀,总之,或失德,或失威。失威事小,失德事大,两相权衡,加之幕客说的言辞婉转,不失将军体面,结果就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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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尧是清代康熙、雍正年间人,进士出身,官至四川总督、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还被加封太保、一等公,高官显爵集于一身。他运筹帷幄,驰骋疆场,曾配合各军平定西藏乱事,率清军平息青海罗卜藏丹津,立下赫赫战功。雍正二年(1724)人京时,得到雍正帝特殊宠遇,真可谓位极人臣。但翌年十二月,风云骤变,他被雍正帝削官夺爵,列大罪九十二条,赐自尽。年羹尧成败之速,异于寻常,被史家列为“雍正八案”之首案。然缘何被杀,却众说纷纭,成为清史上一个颇有兴味之“谜”。
一些人认为这与雍正夺嫡有关,故杀知情者。不光是稗官野史,学者孟森的《清代史》、王钟翰的《清世宗夺嫡考实》(《燕京学报》36期,1946年6月)都持此说。据说康熙临终时指定十四子胤禵嗣位,四子胤祯串通年羹尧、鄂尔泰、隆科多,矫诏篡立。其时十四子胤禵在四川为抚远大将军,原可挥兵争位,然受制于川督年羹尧,遂无能为力。新君立后,为酬羹尧拥立之功,大加恩赏,然这不过是“迷汤”,实则对这些知情者已存杀心,最后终杀之。有些人不同意此说,认为雍正继位时,年羹还在川平乱,未参与焉,何以得知内情?故上说不能成立。
有的研究者认为,年羹尧被杀是由于他恃功骄傲、专权跋扈、乱劾贤吏和苛待部下,引起朝野上下公愤。更严重的是,他任人唯亲,在军中及川陕用人自专,称为“年选”,形成庞大的年羹尧集团。而且,他在皇帝面前“无人臣礼”,藐视并进而威胁皇权,甚至有自立为帝之心。年羹尧在西安总督府时,令文武官员逢五、逢十在辕门做班,辕门、鼓厅画上四爪龙,吹鼓手着蟒袍,与宫廷相似。他还令雍正帝派来的侍卫前引后随,牵马坠蹬。按清代制度,凡上谕到达地方,地方大员须迎诏,行三跪九叩全礼,跪请圣安,但雍正帝恩诏两次到西宁,年羹尧竟“不行宣读晓谕”。他在与督抚、将军往来的咨文中,擅用令谕,语气模仿皇帝。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帝进呈其出资刻印的《陆宣公奏议》,雍正帝欲为此亲撰序言,但年羹尧以不敢“上烦圣心”为借口,代雍正帝拟就序言,要雍正帝颁布天下,如此僭越无度,雍正帝能不寒心!《清代轶闻》说年羹尧被削兵权后,“当时其幕客有劝其叛者,年默然久之,夜观天象,浩然长叹曰:‘不谐矣。’始改就臣节”。可见他还曾有过叛清自立之心,只因天象不谐才作罢。乾隆时人萧交在《永宪录》中提及,年羹尧与静一道人、占相人邹鲁密议称帝之事,一旦为雍正帝察觉,其被杀就不足为怪了。
有人说是“虎入年家”一事。雍正三年(1725)十二月初,有一野虎入京城至年羹尧宅,官兵赶来将虎杀死,相传年羹尧出生时有白虎之兆,故他是白虎托生,现虎死年家,显然是天令年死,雍正帝便下了处死年羹尧的谕旨。另有人认为,年羹尧一案起于文字之祸。雍正三年二月,日月合壁,五星连珠,年羹尧表贺,本想用“朝乾夕惕”一词赞美雍正帝勤于政务,但竟将此语误写,终成雍正帝加罪年羹尧的借口之一。至于究竟如何误写,又有二说,其一是将“朝乾夕惕”写成“夕惕朝乾”,若真是这样误写,语义与本来无异,文法亦无差错;其二是写成“夕阳朝乾”,这就说不通了。雍正帝借此大加发挥:年羹尧非粗心者,将朝乾夕惕写作夕阳朝乾,是“直不欲以‘朝乾夕惕’四字归之于朕耳……谬误之处,断非无心”
(《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于是待时机一到,即下手除掉年羹尧,他令朝廷及地方官员检举其罪状,最后刑部等衙门定他有九十二条大罪,应凌迟处死,雍正帝故作仁慈,宽令其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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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你认识投毒杀人的郑魁吗
邓廷桢
约18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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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廷桢(约1775…1846),清朝大臣。江苏南京人,嘉庆进士,先后任延安知府、湖北按察使、江西布政使、安徽巡抚。在任期间颇有政名,尤善断冤狱,常为时人称道。道光十五年(1835)升任两广总督,其时正值鸦片泛滥之际,目睹鸦片之危害,邓廷桢逐步由主张弛禁转为严禁。1839年春,林则徐奉旨抵广州禁烟,他予以通力协作,取得虎门销烟的胜利。并加紧海防,多次击退英舰挑衅。1840年1月,调任闽浙总督,继续加强缉私与海防,同年10月,遭诬陷而与林则徐同被革职,充军伊犁。1843年释还,旋即授甘肃布政使,期间勘察荒地招民开垦,成效显着。1845年,他升任陕西巡抚。1846年卒于任上,归葬南京。诗文颇有成就,尤精音韵,着有《双砚斋诗钞》。
嘉庆十五年,邓廷桢被授台湾遗缺知府,浙江巡抚蒋攸铦请留浙,补宁波。母忧归,服阕,补陕西延安府,历榆林、西安,以善折狱称。平反韩城、南郑冤狱,又全同州嫠妇母子,陕民歌颂,传播京师。任陕西西安知府时,邓廷桢复审过一个疑难案件。原经办人在案卷中记载的案情是:被告郑魁曾与被害人吵架,因此怀恨在心,于是从街上一个馒头摊贩那里买了两个馒头,又从药店买来砒霜,放在馒头内送给被害人吃,被害人中毒身亡。案卷中证词齐全:药铺掌柜的证词、左邻右舍的证词、卖馒头人的证词。被告也供认画押在案。邓廷桢开始时对其他证据没啥疑问,惟独觉得卖馒头者和邻居妇人的证言,暗藏蹊跷。邓廷桢知道当时审案人多用刑讯逼供,被告人往往屈打成招,铸成冤案。他反复审阅案卷,心中琢磨,这卖馒头是种生意,此等生意为薄利买卖,一定要多些人来关照才能维持下去。这人一多,卖者怎能记住“买者买了几个馒头”,“具体何时光顾”,“一日有多少人向其递过银两”,以及“每个买者具体相貌”之类的问题。并于一天中午上街了解馒头的销售情况。只见馒头摊被顾客围住,卖馒头的人应接不暇。顾客均为四乡农民,上街办事,中午就买几个馒头充饥。邓廷桢脑子里不觉闪出一丝疑问:他怎么认识被告郑魁的呢?回衙后又仔细看了证词,就传讯证人馒头摊贩。以下辩辞选自邓廷桢智审馒头贩一案。
辩词精选
……
一进衙门,邓廷桢便开门见山,径直讯问:“你认识投毒杀人的郑魁吗?”
卖馒头人回答:“认识。”
邓廷桢:“怎么认识的呢?”
卖馒头人:“卖馒头时认识的。”
邓廷桢:“郑魁从你这里买过几次馒头?”
卖馒头人:“买过……一次。”
邓廷桢:“你一天能卖多少馒头?”
卖馒头人:“三四百个。”
邓廷桢:“一个人大约买几个馒头?”
卖馒头人:“三四个。”
邓廷桢:“那么你每天要接待百十多个买主,是吗?”
卖馒头人:“是的。”
邓廷桢:“每个买馒头的人,你都问他姓名,认识他的面貌吗?”
卖馒头人:“不,小的只管做买卖,不问买者姓名。”
邓廷桢:“那么,你怎么知道郑魁的姓名呢?”
“……”卖馒头的人无法回答。
邓廷桢:“怎么记住了他的相貌呢?”
“……”卖馒头的人张口结舌。
邓廷桢:“他买馒头的日期,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
“……”卖馒头人支吾良久,最后只好说了实话:“我并不认识郑魁,也记不清他什么时候买过我的馒头,是衙役找我说,那郑魁买了我的馒头,毒死人命,本人已经招供,让我出个证明。他连懵带吓,我就糊里糊涂地当了这个证人。”
邓廷桢又传唤其他证人,经过重新审核,左邻右舍的证词也是衙役用同样办法获得的。只有药铺掌柜的证词属实。但是郑魁买砒霜是用来毒死家中老鼠的,与死者无关。后来终于查清,死者是因为狂犬症复发致死,死后嘴唇发青,形似中毒,原办案人将与死者生前有过纠纷的郑魁罗织成罪,差役又制造了大量伪证,所以才造成这一冤案。
妙语佳言
每个买馒头的人,你都问他姓名,认识他的面貌吗?
论辩技巧
在复审这一冤案的过程中,邓廷桢抓住卖馒头人作为突破口,巧设陷阱,投石探路,步步深入,最终得以揭露矛盾,查清原由,终使冤案昭雪。
巧设陷阱,就是摆出某一问题,让对方按照你的思路回答问题或发表看法,设法让他自陷罗网,落入陷阱,逼其就范。投石探路,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试探性前进的意思。论辩中使用此法,是想得到对方确切的实际动态实际情况或论辩实力,如论点、方法、技巧等高明与否。而揭露矛盾的特点是,在论辩过程中,揭露对方自相矛盾的情况,使对方的议论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而不能自拔,从而达到驳倒对方的目的。这种方法也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