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1402_简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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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自责的神态,我心里有种不可名状的难过。
当天下午,tony在他的会议间隙跑过来通知我,〃rachel; you know what; version 1。586 will be released tomorrow! please follow the case with ak。〃( 睿秋,1。586那个版本明天上线,你和ak跟进一下哈)〃wow! awesome! will do。〃(哇!太炫酷了!我会的。)这是我们之间最稀疏平常的对话。
过了大概一刻钟,tony去咖啡间路过我的办公室,又一次兴高采烈地告诉我,〃can';t wait to tell you 1。586 will be released tomorrow。 there must be a lot of fun。 talk to ak when you have time; rachel。 〃 (迫不及待告诉你1。586马上面世,肯定很多好货。睿秋,你有时间跟ak 说一下啊。)〃great! sure; no problem。〃(太好了,好呀,没问题的)我当时正在忙别的事,就简单回应了一句。心想,tony刚才不是说过一次了么……
又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我有事需要tony协助,敲门进了他的办公室。我还没开口,他先抢白:〃have i told you there will be a new release tomorrow? 。。。emm; you must check it out; rachel; you will love it! if you have questions; you can turn to ak。。。。〃(我有没有跟你讲明天新版本的事啊?睿秋,你可得试试新版本,你肯定喜欢!到时候你要有问题就去问ak……)他说的时候,眼神有些犹豫,声音有些迟疑。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仿佛跟我说过,但又不确定是否说过。就是这一瞬间,我心里一颤,来不及多想,调皮地做了个敬礼的手势,〃copy that! general!〃(模仿阿波罗13号)
从他办公室出来,我想了很多很多——这不仅仅是一个瞬间。
他开始变老。他开始健忘,忘记带早饭,忘记带钱包,忘记半个小时之内已经说了两遍的内容。
当他第三次告诉我同一个信息的时候,他也似乎意识到了哪里不对劲。这个时候如果告诉他真相,他就会知道自己真的变老了,变糊涂了。在我还不清楚一个人面对自己变老的事实会痛苦还是会从容,也不清楚他是否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的时候,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不拆穿。
想到这里,我已经忍不住哭出来。tony这么聪明、新潮、幽默、擅长卖萌的人,前两天还在滔滔不绝地编冷笑话、新段子搏大家一笑呢,今天就如此健忘。大自然多么伟大,但是我真的无法喜欢“人会变老”这个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
又特别感恩,上苍让我在工作中遇到tony,让我见证了他变老的一瞬间。还好是tony,给了我一次预演。当这件事终于有一天发生在我的父母身上时,可以更从容地面对。
转念一想,身在异乡,更添心酸。我既不想看到爸妈变老,我希望他们永远是年轻的模样,又怕连他们变老的时刻都错过。他们,见证了我第一次会哭,会笑,会爬,会走、会喊“mama”“baba”;而我,却极有可能错过他们第一次刷不干净碗,第一次忘记密码,第一次敲错家门,第一次……不敢想!
变老,就是一瞬间的事儿。我知道,那一刻总会到来,可还是迷信又虔诚地磕拜,请这一刻来得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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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的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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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任何社会都不允许,法律要惩罚,道德要谴责。这里所谓“不必要”,不在道德、法律立场立论,而是仅就偷窃动机而言的。
偷窃为不正当获取他人财物之手段,偷窃者目的明确,就是获取财物且越多越好。偷窃与一个人经济状况有关联,却没有必然关联,许多处于穷困之境者偷窃,但也有相当数量偷窃并不为基本衣食之需,只是出于不劳而获或贪得无厌之想。可如果一个人家境富裕衣食无虞,而所窃之物又微不足道,得之不足惜,失之无所谓,这未免就令人纳闷,因为这完全是不必要的偷窃。
这类“不必要的偷窃”,香港有过一例:
一位贵夫人经常独自光顾一家大商场,每次总要鬼鬼祟祟窃取一些小物品如袜子、领带夹、茶具,有一次还偷偷拿了把折叠伞。这位贵妇的丈夫是香港富豪,且是这家商场大股东,贵妇偷窃小物品,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没必要,可她如此行径已持续多年。商场不是不知道,可所有员工视而不见,佯装不知。原来,商场最初发现贵妇行窃时,即婉转告知富豪。富豪声称其夫人精神有问题,平时比较压抑,不太活动,既然现在有心思到商场转转,拿点东西,那就不要阻拦,更不可揭穿,让其“自由活动”,反正一切损失,年底由富豪结帐。于是商场经理告诫所有员工,贵妇来商场任其所为,任何人不得声张。事实上,为避免其他顾客可能的干涉,每当贵妇来店,商场员工还暗中加以保护,助其行窃成功,走去了事。
这篇见诸报章的报道是“西洋景”写法,意图展示大千世界的无奇不有。对这行为背后的意义,看来报道者是不理解的。那位富豪是否明白呢?从其关照商场不要声张、任其夫人所为来看,他应该有所感觉。
加拿大著名小说家阿瑟·黑利的长篇小说《汽车城》中,描写了类似的一件事:
美国大汽车公司高级经理亚当·特伦顿,事业心强,为研制新车型,每天工作十余小时,妻子埃莉卡受冷落,性生活不满足,两人感情逐渐疏远。埃莉卡出外寻求性伙伴,仍然无法填补内心空虚,一次逛商店时,见柜台上一瓶香水,突然产生偷窃冲动,放瓶入包,提心吊胆离开了商店。回家路上,她对自己的行为“还是纳闷:怎么会干出那种事来的?蓦然间,她心情轻松了;几个星期来,她还没有过这么好的心情呢。”不久,埃莉卡又偷了一个表,为此而“兴高采烈”。此后半年,埃莉卡没有再偷,她找到了一个赛车手情人。可好景不长,赛车手和她分手,她开着车离开了约会旅馆,“到哪儿去呢?去干什么好呢?……怎么过完这一天呢?怎么过完这一辈子呢?蓦然间,好象拦住的洪水冲决而出,苦闷、失望、伤心,在汽车旅馆里硬憋住的这一切,现在统统袭上了心头。她感到被遗弃了,绝望了。”她来到商店,看见一个公事包,再次产生了偷窃冲动。在此,作家对其有一段心理描写:
“她想:她完全没理由要有一只公事包呀;过去不需要,今后也不见得需要。再说,公事包就象征着她痛恨的一切──把工作带回家来做的虐政,亚当跟他打开的公事包一起度过的许多夜晚,他没有和埃莉卡相处的无数时光。不过,刚刚看见的那只公事包,她就是要嘛,莫名奇妙的,此时此地就要嘛。她就是想要弄到手嘛。埃莉卡想,她或许可以把这个公事包送给亚当,作为绝妙讽刺的临别礼物。但是一定要出钱买吗?当然,钱她是出得起的,不过,把自己想要的东西拿了就走,就象前几次巧妙地干过的那样,不更显得有挑战的味道吗?这样一来,当天生活不就横添了几分妙趣吗?以前那可是太少了呀。”
可这一次却没有以往好运气,她被商场发现了。如果她逃跑时不冲撞保安,事情原本可私了,因为这些富裕地区商店对这类“不是因为需要而在商店偷窃的女人,早已司空见惯,无可奈何了。”他们知道,“这种偷窃行为究其根源,原因在于婚姻不美满,寂寞无聊,要出风头──这些情况,对汽车界经理的妻子来说,特别容易发生。”埃莉卡被商店扭送警局。警察通情达理,考虑到其丈夫地位,将亚当招到警局了结了此事。回家路上,亚当愤怒地责问妻子为何干出这种事,她解释道:“不用说,我并不希望给人家抓住,可是知道自己可能给抓住,免不了捏一把汗。这一来,什么都惊心动魄了,不知怎么的,这种心情就格外厉害了。有点儿象多喝了一杯酒的那个感觉。不用说,我一给抓住了,那可真吓死人。我想不到有那么糟的。”她向亚当保证不再偷窃。此后随着夫妇间感情和好如初,更没有这种可能了。
作家准确写出了“不必要偷窃”的原因。虽然是小说,但根据黑利写作习惯,每当写一部长篇,都要在题材所涉行业深入调查,这事肯定是有其现实生活依据的。
“不必要的偷窃”是典型的性变态现象,性心理学上称之为“窃恋”。具有这类性变态者多为已婚女性,尤其是那些感情和性生活方面得不到满足的中年女性。
西方一度将这类行为称作“窃狂”,认为这类行窃者精神状态有问题,具有不可抑制的偷窃冲动,一旦发作,不由自主地就要行窃。但医学界始终未认可这种解释,因为对这些中年已婚女性而言,不是精神状态有问题而导致行为失控,而只是性心理失衡以后的一种变态。窃恋者心理可能有问题,但决不是精神病。如果说“窃狂”,一旦冲动就无法克制,那其偷窃行为就没有动机;“窃恋”也冲动,但其偷窃行为却不冲动,往往如一般行窃者那样,等待时机、选择场合才下手,因为她们有明确的动机,那就是获得性情绪的宣泄和抒解。
在统计上,窃恋者主要是已婚妇女,由于性生活不谐调、性欲望遭挫折而导致心理压抑。这可以由各种情况引起,如夫妻离异、夫妇长期分居、丈夫冷落等等,但其引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性压抑和心理失衡。《汽车城》中埃莉卡就是如此,丈夫为开发新车型,工作紧张,晚上回家也埋头工作,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交流,性生活一月一次。埃被冷落,尽管努力多次,仍无法将丈夫的工作兴趣转变为对她的“性”趣。不得已她向外寻求性伙伴、找情人寄托感情,仍无法获得满足,这才发生“不必要的偷窃”。
窃恋者的家境一般都比较富裕。生活艰困者可能无暇顾及于此,日常劳作已占去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在生存压力下,其他都可忽略不计或被压至最简单的需要。因此,“不必要的偷窃”可说是一种富贵病,唯有家境富裕且有闲暇的妇女,才对夫妻之间感情和性生活有细腻的体验和较高的要求。这也是低度发展社会中,这种现象稀少也难以理解的原因。
“不必要的偷窃”所窃取的,一般都是无甚价值的小物件,她们的目的不在物品,她们是为解脱感情困境,缓解内心逐渐积聚的性压力,以使心境获得平衡才出手的。对此,她们往往并不自觉,即使事后被抓也说不清楚,对自己都无法解释明白怎么回事。驱使她们走出这一步的,实在是内心的压力。正如埃莉卡所言:她怕给人抓住,捏一把汗。可“这一来,什么都惊心动魄了,不知怎么的,这种心情就格外厉害了。有点儿象多喝了一杯酒的那个感觉。”可见,窃恋者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由自主的。
窃恋,不在物品重在过程。偷窃是不被社会允许的,行窃者因而提心吊胆,甚至内心深受折磨,然而这也就具有了挑战性,令人兴奋和刺激,而兴奋和刺激则是缓解心理压力的良药、摆脱无聊生活的秘方。偷窃与性活动两者所经由的心理历程相似,行窃者不知不觉间将偷窃象征性转换为性活动。每当心理压力过大,她们就偷一次,经历种种紧张恐惧终于做成之后,随之而来的即是一阵狂喜,压力松弛了,情绪排解了,身心获得了一种倦怠的满足。埃莉卡偷窃成功后,“蓦然间,她心情轻松了;几个星期来,她还没有过这么好的心情呢。”她从偷窃中,获得了象征性的性兴奋和性满足。
在性心理学上,“窃恋”归属虐恋。虐恋,即在性活动中或施虐、施加肉体痛苦于对方,或受虐、忍受对方肉体折磨。虐恋者将肉体痛苦与性关系相联结,以肉体痛苦来激发薄弱的性欲。窃恋则是将偷窃中的提心吊胆与性相联结,提心吊胆是一种心理痛苦,在这一点上,窃恋等同于虐恋。其间的区别只在于:虐恋是将痛苦作为刺激性感的情绪中介,由激烈的痛苦过渡到性感的兴奋;而窃恋,是将偷窃过程中所引起的提心吊胆、惊心动魄等使人兴奋刺激的感觉在心理上移换,将其替代性关系,从而获得一种性活动的象征性满足。
理解了“不必要的偷窃”的真实原因,人们想必不会对这类行为过多谴责,这实在是出于不得已而为之,绝不是精神病,至多只是心理障碍。如果性关系、性生活发生变化,这一障碍完全可不治而愈的。
当然,这只是学理,法律上又是另一回事了。
讲一件近事:
老步原来单位是一所小大学,有个系的党总支书记是位四十多岁女老师,工作认真,待人和善。想不到,有一天出出事了,她在南京东路商店偷窃衣服时被人抓住了!
对系一级干部,学校总要出面,学校请公安交人,带回学校自己处理,却被公安拒绝,不为其它,只为她所窃衣物已超多少款项,达到这一数量级,公安就必须移交司法处理。原来,她的行窃并不是偶然为之。这次被抓之时,店家说,近年经常发现缺少衣物,周围店家也出面控告时常少衣物。公安审问之下,她老实承认行窃不止一次。公安要证据,于是押着她往家中搜查,果然,家中衣橱内整整齐齐挂着二十余件从未穿过的新衣。所有衣服价格一累计,公安就把她正式拘留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了。
她所窃衣服并不名贵,尤其对于南京东路大店家而言,这些中低档衣物,店家平时疏于看管,所以被她很容易窃得了。可这些衣服,她一件也没穿,只任其挂在衣橱内。可见她所窃实在不是为衣服本身。
这不是个典型的窃恋事例?
老步把这个道理在学校范围内尽可能游说,众人也蛮有兴趣聆听,可听了也就听了,对事情处理似乎没啥影响。最后这位女老师被开除党籍,司法处理后被学校要求提前退休了。或许,这也就是最好的处理结果了。
修改于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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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慢慢说;有些事,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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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没想好,轻易别说出口,有些话,想明白就行,别说出口。
我朋友里面,做菜最好吃的是刘大宝。认识他得多亏了春风的一个朋友,阿根。我们有一次在北京吃饭,吃的是重庆火锅,阿根当时就急了,嚷嚷着要找管事的,人来了之后给人好一顿说,你们这跟大排档的一个锅里涮有什么区别?重庆火锅讲究的香、辣、麻,你们这做到了几点,就这都不敢叫火锅,你这是糟蹋前面重庆两个字!
其实我对吃没什么讲究,自己吃的舒服就行,所以吃饭也记不住上哪家好吃,就记得和谁吃挺开心。人才是我吃饭的重要决定因素,和饭没太大关系。
我估计那位经理没见过这么较真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