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十字(没看,但一共有3部)-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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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碌的君主,眼睁睁看着国家一天天衰败下去。这是朕无论如何也不能甘心的!
李向安打断了沉思中的皇帝,轻声说道:“皇上,石越奉诏觐见。”
“传他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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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集英殿风波(下)2
更新时间2004…8…7 9:33:00 字数:0
石越这些天全心全意扑在白水潭的校务上,每天又要亲自讲学,又要到处请教师,凡是汴京城里在自然科学上面有所成就的人,他都亲自请到了;还要管理学生,累了个人仰马翻。幸好桑充国和沈括帮他良多,只是传闻中沈括似乎被王安石相中,甚至可能要做到三司使了,也不知道他还能帮自己多久。
朝中局势他洞若观火,虽然一直不平静,但王安石却始终能逆流而上,坚持一步步的推行他的改革。这个时候,他并没有太好的机会介入,正好趁这段时间做好白水潭学院的事情,慢慢等待时机。
不料皇帝在此时突然召见他。算起来和这个年轻的皇帝,也有好多天没有见面了,石越可以感觉到皇帝越发憔悴。
“石卿,上回在集英殿议青苗法,你说朝中大臣都是盲人摸象,究竟是揣测之辞,还是实有其事?”赵顼对石越说话,总是显得很平和,可能这也是一种缘份。
“皇上,其实臣所言,即非揣测之辞,亦非实有其事。”石越实事求是的说道,他知道说大话是说不得的,皇帝就算你骗得了,将来王安石面前,一样过不了关。
赵顼有几分不解,皱着眉头问道:“这话怎么说?”
“臣说并非揣测之辞,是因为那个结论是臣依据各种情况推论出来的,并非妄言空谈;臣说并非实有其事,是因为臣终究并不是地方官吏,而且于天下各地方之事,所知始终有限,所以也难说是实事。”
“朕也始终以为卿言有理。然王安石忠贞能干,必不欺朕,且青苗法于国颇有利,岁入能增四、五百万贯,有人轻易要废青苗法,也是出于偏见,朕终不能因为一些没来由的理由而废除青苗法。”
“皇上说的是,王丞相的确是个忠臣,此事天下皆知。”石越对这一点倒没有异议,实际上皇帝说的全部在理。
“然而如卿所说的,若真是盲人摸象,那么究竟有多少个地方百姓受青苗法之扰,又有多少奸滑之吏从中生事侵扰百姓?朕为天子,亦不能不问。唐太宗所谓民为水,君为舟,民意民心,实在不可轻视的。”赵顼对民意,是一向很重视的。
“皇上英明,民心即是国本,得罪百姓,就是动摇国本。”石越对此绝对赞成。
“是啊,百姓不可得罪,民心不可失。然而又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朕能明察千里之外呢?”皇帝似乎在自言自语,似乎又在问石越。
“古者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只要皇上广开言路,何忧不能明察秋毫之微,万里之远?”
“卿言极是。”
“其实在臣之拙见,青苗法立法之本意甚善,然失之于方法不当,若加改良,未必不能成其为良法。”石越适时抛出自己的主张。
“噢,卿有何善策?”赵顼眼睛都亮了一亮。
“臣以为青苗法之失,主要是在于强行逼迫百姓认购,而有些官吏为了多征青苗钱,做为自己的政绩,便不惜扰民,中产之家可能不需要青苗钱,他们也强迫百姓借,让百姓背上了利息的负担,甚至让城市里的百姓认购青苗钱;而反对的官吏,见识不广,不知青苗法实行得当对百姓的好处,却又故意什么也不做,导致新法不能很好的推行。青苗法的用意,由此全毁掉了……”
“其次一等的弊病,则在于百姓愚昧无知,有些人迫于贫穷,家里无米,便借了青苗钱,并没有用于生产,而是用来度眼前之急,结果到了还钱之时,别说利息,便是本钱也还不出来。官吏急着要收回本钱向朝廷交差,便用强迫手法逼迫百姓还钱,结果搞得贫穷之人家破人亡……”
“再次一等的弊病,则是奸吏借故鱼肉乡民。明明朝廷定二分利,他们收三分甚至六分,自己从中贪污谋利。又有一等弊病,则是官吏生怕在限期内收不回青苗钱,不等农民到收获的季节,便催令农民还钱,此时农民如何有钱还?官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还,只好典当家产,青苗法由便民反而变成害民……”
“以上便是青苗法实行过程中的种种弊病,执政所讳言也。而反对者则因这些弊病,全盘否定青苗法,不知只要平心论政,对症下药,青苗法亦可以转而为良法。”
赵顼听到石越侃侃而谈,一条条罗列青苗法的弊病,听到惨然变容,叹道:“若青苗法真是如此,实扰民之法矣。平心而论,种种奸诈之事,实不能免。卿又有何良策可以除此弊政?”
石越和李丁文在家里早就把有关青苗法种种商议停当,当下石越便以商议好的方法答对:“臣以为,青苗法的种种弊病,全与官府有关,若是不由官府主持其事,则弊病自除。”
“不由官府主持其事?”赵顼听到这匪夷所思的建议,几乎以为石越疯掉了。
“正是。”石越却丝毫没有疯掉的意思,继续说道:“如今青苗法以国家常平仓为本钱,若某地一旦有大灾,常平仓却空无粮储,则国家危矣。许多元老大臣反对青苗法,正是由此。臣所献之策,常平仓竟可以不动,朝廷不用花一文钱,而百姓可以坐收青苗法之利,而无受青苗之害;朝廷收入虽然可能较原来的方法要少,但也可以岁入上百万贯。”
年轻的皇帝听到石越开口说出这样的话来,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石越会有什么办法,难道他会变钱?
只听石越说道:“其实方法很简单,只需由朝廷颁布诏书,招募商家在各地建立钱庄,农民可以向钱庄用某产为抵押借青苗钱,立字为据,利息限为二分,钱庄一分,朝廷一分。如此朝廷可以不动常平仓,免征收执行之劳,坐收其利,而商家自有利润可得,亦乐于去做,百姓则不受强征之苦。此三面皆有利之事……”
“地方官府没有政绩的压力,由坐庄放债的债主变成了监督者,可以在钱庄和百姓发生纠纷时从中裁断,百姓也不至于上告无门。况且纵有奸邪之事,百姓亦当归咎于商人,不会归咎于朝廷。可谓恩归于朝廷,利亦朝廷得享,而怨则归于商人……”
“又可以依新法循例,以数十提举分行天下,监督诸钱庄不得提高利息,专门处置钱庄与百姓之间的纠纷。为防诸提举从中侵害百姓,可仿汉武帝时刺史七条问事之例,由朝廷制定《提举青苗法》,提举司只可以依法问事,若所问超出职权所管,或者借机侵削乡里,地方官竟可就地锁拿,报朝廷以闻……”
“如此,则青苗法之害可无,而青苗法之利可存。此谓之借鸡生蛋之计。”
年轻的皇帝听石越说完,不禁击掌叫绝。
石越笑道:“其实此法非臣所创,朝廷早已用过。”
“有这等事,朕如何不知?”赵顼被石越说得糊涂了。
“皇上忘记了昔日朝廷给边境守军运粮的事了吗?”石越微笑道。
赵顼闻言一怔,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原来北宋时有人想出一个办法,解决边防军的粮草问题,就是让天下的商人自己买粮食运到边境,边防军的主管给他们开张收条,把粮草和运费的价格写在条子上。商人们再拿着条子去盐场,盐场就卖给他们那个钱数的盐。如此商人们有利可图,朝廷不用劳师动众,搞得百姓怨声载道,而边境粮草自足。这个方法商人是反对的,因为商人要因此花掉许多的精力和时间,不如直接用钱买盐好,所以在商人的影响下,这个法子并没有坚持多久,有时施行有时废除。
石越本是现代人,深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和李丁文谈论时更是受此事启发,便由此想出来一个方法,解决青苗法的问题。为了防止商人们有别的想法,他更建言,可以强令天下钱庄,若想合法经营,就必须接受借出青苗钱的业务。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强迫,凡有利可图之事,商人没有不做的。
赵顼郁闷了好久,突然之间听到这样的良策,顿时笑逐颜开,赞道:“石卿真是奇才也。”
石越谦逊数句,方笑道:“皇上,其实这个方法也有些要注意的地方,尚要他法补足。”
“哦?”赵顼笑问。
“其一,商人是言利之人,他们借给农民青苗钱,肯定千方百计要瞒过朝廷,因为朝廷要抽利润,他们一定是借了也说没有借。故此朝廷应当让有司规范票据,凡票据都有应有一定的格式,每张票据都有自己的号码,以方便日后查账。若不用规范票据,则农民借了可以不用还钱。不过如此,则各地官府中查账的小吏就比较多事了。”
“其二,商人重利,那些极其贫苦的百姓,因为没有财产抵押,钱庄必然不会借青苗钱给他们,如此则朝廷应当别有他策,帮助这些小民。”
“卿于此可有良策?”赵顼俯身问道。
“臣有一得之愚,曰农业互济合作社,或可有所助益。”石越一步一步推出自己的主张。这些建议一旦被采纳,会产生多大影响,是他自己都计算不到的。
“何谓农业互济合作社?”皇帝对此大感兴趣。
“此法古之良吏曾经推行过,然而未及普遍。是以一村一乡一里为单位,由农民自愿加入,互相帮助生产的方法。例如某村,有二十户加入合作社,则此二十户在做完自己家的事情之后,凡于大家都有利的公益事业,如修路、挖渠等等,皆当一起去做,如此则平时一家一户难以做到的事情都能做成,二十户人家一齐得利。又各家各户,有人有牛,有人无牛,则有牛者助无牛者耕田,无牛者则以相应劳力补偿有牛者,如此则不误农时。又,凡贫苦之家,不能得青苗钱之济,则合作社其他社员一齐出资帮助他,待到他家境好转,再还清这笔钱。”
“此真良法也!”赵顼叹道,“然恐愚夫愚妇不能行。”
“乡有乡老,族有族长,可为头领。此事共济乡里,若有循吏为导,则未必不能行。”石越也知道这件事实行起来不是如想像中的那么容易,但是他和李丁文推演许久,认为只要不让地方官吏参预进去太多,则纵使无利,也不至于有害。而这件事地方官吏能从中谋利的机会实在不太多。
“卿言甚善,卿可将此事写成札子呈上,朕当下中书议行此二法。”赵顼真是难得的振奋,这个石越,的确不是凡品。
《熙宁年间诸事纪事本末》卷第十二:
熙宁三年冬十月,同进士及第、白水潭山长石越入对,言青苗法利弊与改良之议,上善之。退而作《青苗法改良条例及请行农夫互济合作社札子》,上读之嘉叹良久,谓之“天下奇材”。下中书,有诏宰相、枢密院、三司使、翰林学士、御史议行。时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冯京为参知政事,议事十日,众议纷纷而不能决。安礼、安国力劝安石许之,曰“此亦变法,朝廷有利而无害,又可杜旧党之口”云云,安石久不能决,盖自谓此法于彼所立之法颇有更张,而心实善之。曾布又劝其行之,吕惠卿时守丧,书至,力劝安石沮之。
十一月,上御崇政殿,以众议久不能决,颇怒。安石、冯京免冠谢。时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赵瞻因出使契丹而得入见,上问以青苗法事,赵瞻因言:“旧法实不便,石越之法甚善。”上颇然之。安石亦终谓不能以私心而坏国事,遂主石越之议。既决,中书议曰:“石越诸法皆可行,其青苗法改良之议,可先于京东西路、两浙路、河北东路试行,其余各路,青苗法息减为一分,禁强行抑配,听民自愿。三年有成,推行全国。农夫互济合作社颁行天下,着各州县长官执行。”制曰“可”。其以三路试行者,用安石子天章阁侍讲王雱之谋也。王雱私谓安石云,大名府、应天府、杭州皆旧党名臣所领,其执行新法多不力,以之行石法,若无利,则二虎相争,皇上可知彼辈不足恃,若得利,吾辈老成谋国之功。况亦于国有利,于新法无害。盖安石一党,虽与旧党、石越相攻伐,然其心亦无私,颇以国事为念,故石越之法得行。
其时韩琦在大名,苏轼在杭州,二者皆善石越。韩琦颇许石越,虽未见面,读其书而叹曰“少年之雄者”。青苗法改良条例颇赖二人之力,其余石越之友,如唐棣、李敦敏、柴贵友、柴贵谊辈,多在此三路为县官,亦全力襄助。故石越之议,终得大行。
其后中书又制《提举青苗法问事条例》、《钱庄法》,皆石越所倡议也。此亦后世所谓“民法”之始。其时石越以一同进士及第,出入禁中侍读,以皇帝特诏出入中书省与诸相参议,世以为荣。而事毕之后,便辞爵赏,退于白水潭旦夕讲学,举世尤高之。其于中书之时,凡安石等人厉声争辩,久决不下,或事有不协者,越皆能从容言之,从无恶言高声,仅以理论事,不及其它。冯京退而谓私人云,越有宰相之度也,惜其字甚丑,颇为诸大臣所笑。
然其诸法推行之时,亦颇有人攻讦不已,惟多迂怪之论。安石既主其议,亦颇维护之。亦此时吕惠卿不在,石越与安石亦颇能相济也。
……
石法行于世仅二年,三路皆言甚便,遂逐次行之全国。天下钱庄之盛,起于此时矣。十年之后,每县皆有钱庄,农民颇得其利。其后逐次亦有商贾借钱生利,钱庄储蓄不足,商人为谋利,熙宁十年间,成都、杭州唐氏钱庄及京师桑记钱庄向于钱庄存钱者发放利息,其后纷纷效尤。今之学者竟不能知熙宁十年之前,凡于钱庄存钱,不仅未能有利息,反需付保管金。此亦熙宁年间事之要者,兹附记于斯。而国子监及诸学院为此开会计之课,财务审计,统计报表之风,究其源,亦起于石越之改良青苗法矣。
据桑安国遗稿《白水潭纪闻》,其时石越幕府中有李丁文者,亦颇预其事。中书久议未决之时,李丁文劝石越速见王安礼与曾布,盼二子为助,又劝以书报安石,言安石实有公忠之心,可以言辞动之。越拜会安礼与布,而终未以书报安石。桑氏与沈括协助石越主持白水潭学院事,凡石越之谋,颇预之。彼言非虚也。故后世颇疑石越于此时已与安石不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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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城外西南,比往年不同的是,这里多了一条平整的大道连通着南面的戴楼门和西面的新郑门之前的官道,这条平整的大道,其宽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平行,是大宋第一条水泥大道。虽然不及御街那样一块块的青砖铺成,几乎光可鉴人,也不及官道平整,但是花费的人力物力都要少得太多,而且下雨天没有官道难免有的一些泥泞。
这一天风雪交加,正是熙宁三年的十二月,一年最冷的日子。一个浓眉大眼的年轻人,蓑衣斗笠之下身着白色长袍,腰佩一柄大理弯刀,骑着一匹白马,正缓缓在这条水泥道上行走。
从这里前去不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