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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在剑桥-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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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相信:与你同行的人比你到达的地方更加重要。所以牛津著名的学者纽曼会说:“假使给我两个大学,一个没有住院生活和导师制度,而只凭考试授予学位的;一个是没有教授和考试,而只聚集着几辈少年,过三四个年头的学院生活的。假使要我选择其一,我毫不犹豫地选后者。”剑桥的开放,不在于它是一所没有大门的学校,而在于它为学生创造的自由开放的学习生活环境。在由学院文化构成校园氛围中,充分的交流使学子们开阔了眼界和心胸,同时也时时会感到挑战和竞争,这些无疑会带来灵感和动力。    
    我庆幸来到了这所没有大门的学校,在这里,我将心灵与头脑的大门完全敞开,尽情地吸取着独特的精神养料。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Let it snow

    屋里一直有暖气,让人很难感觉到室外气温的变化。妈妈总在电话那头嘱咐:要多穿衣服呀。我笑了:这里很暖和的,我穿T…恤!其实和她说了很多次了,只是她一觉得冷了便自然地想着我是不是也冷了。这就母爱的伟大之处——不在于理智,而在于那种直觉的感情。所以她每次问,我不嫌她唠叨,反倒觉着好玩:世上有个人不厌其烦地疼你的,事无巨细地呵护你,多好呢!    
    剑桥下雪的时候,我正躺在我那淡蓝色的小床上,蜷在我那粉红色的被子里,做梦。    
    清晨醒来,打开电脑,居然有好几封这里的同学朋友发的email。主题只有一个:下雪啦!我的房间里有两扇落地窗,我冲到窗前,拉开窗帘,整个脑海里只有两个字:天哪!这一刻,我明白了“漫天风雪”中这“漫天”两字的情形了:大风卷着片片飞雪,把整个小镇笼罩在茫茫无边的白色中。此时的剑桥不再是往日的剑桥,平日,这里的宁静让我体会着生命的平和,而风雪肆虐中的宁静则让我感受着一种坚毅,一种生命的张力。    
    午后,雪停了。知道不该出门的,可就是经不住那样纯白的诱惑,心中跳跃的都是儿时在雪中嬉戏的欢乐。我要去看看,看看雪后的剑桥。套上白色的大衣,我要融入那片美丽的白色中。    
    屋外,天寒地冻的,积雪未化,却都结成了冰。我本来平衡能力就差,在冰上根本站不稳,走一步,滑三步。没办法,我只能用双手紧紧抓着路边的栅栏,笨拙地向前挪移。走出房门之前,我在脑海中勾勒着这样一幅画面:在银装素裹的小镇里,在被茫茫白雪覆盖的小路上,一个白衣的东方女子一边优雅地行路,一边欣赏雪景,偶尔轻轻伸手拂去沾在衣裳上的雪花。我会在雪中轻吟徐志摩的那首《雪花的快乐》:“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我把骨子里的浪漫在想象中发挥到了极致,然而事实是我的姿态非但和优雅沾不上边儿,而且是狼狈且滑稽的:我绝对不是轻盈的雪花,而像一只北极熊,慢慢的在结冰的路上蹒跚而行,我不得不认清我的方向——挪移,挪移,挪移。我的身上没有朱砂梅的清香,只有因为紧张而渗出的汗珠。即便是这样,从Histon Road 到市中心的一路上我还撞了三个人,跌了两个跤。最大的罪过是我最后居然撞了一位老人家,在一段有坡度的路上,我们面对面行走,他正在颤颤巍巍地爬坡时,我脚下一滑,冲他撞去。还好,他抓住了身边的一根柱子,没倒下。我不停地“sorry”,他却笑着说:It is fun; isn’t it? (很有趣,不是吗?)抬起头,看见他顽皮地朝我眨了眨眼睛。谁说老人的眼光是浑浊的,我在他的双目中看到的分明是孩童般的澄澈透明。    
    到了市中心,我停住脚步,在路边一家叫做Nadia的卖糕点的小店买了一块小熊饼干和一杯Latte,站在路边,打量着雪后的小镇:King’s College前的广场上孩子们带着滑雪板在雪中嬉戏,他们的欢笑声让这个原本庄严肃穆的地方变得像游乐场般的快乐;有课的学生们背着书包在雪中艰难前行,可是神色中有的并非焦虑而是兴奋;尽管广播里再三劝告老人们不要出门,可是仍旧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老者。小街旁的CD店里播放着古典的钢琴曲,糕点店里咖啡和奶油的香气在音乐里旋转;在雪中步行的英国老奶奶是此时最美的风景。我一直觉得英国的女子最优雅的时候并非她们的青春岁月,而是当她们步入中年甚至老年之后,那种叫做韵味的气质才会如胭脂般慢慢弥散开来,释放出点点滴滴迷人风情。我是那么喜欢看她们走路的样子:即便在雪中,她们也绝不显得臃肿。挺直的腰背,不急不缓的步伐,微微昂起的下巴,梳得整齐的银色发丝即便在风中依旧一丝不苟,大衣下摆露出深色的丝袜:性感未必需要妖娆,它也可以是一种高贵。就是这些别有韵致的女子浸润了整座小城,剑桥的表情于是就在她们的举手投足间变得愈加美丽生动。    
    小时候读过很多童话故事,然而此刻,最美的童话就在身边:大雪让教堂格外神圣,让音乐格外动听,让糕点店格外温暖,让孩子格外欢乐,让老奶奶格外迷人。此刻,我忽然真正了解到这场大雪带给剑桥的意义了,在寒冷的空气中我嗅到的竟然是勃勃的生气。在这个英国东部的小镇里,生活是简单的。然而这样的简单却让我学会了从生活的细节里体会到内心的快乐。这是我过去十几年的教育不曾给予我的东西。从小,我们学着在学业的进步中体会快乐,在竞争的胜利中体会快乐,在别人的赞扬和肯定中体会快乐,在所谓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中体会快乐,可是很少有人学会从最平凡和普通的生活中体会快乐——而这其实才是生命给予我们的最丰厚最慷慨的馈赠。并非是大雪带给人们快乐,而是它唤起了潜藏在心里的一份纯真的渴望。    
    快到黄昏,我才尽兴地回去。走在路上,雪花又开始飘落。刚刚踏进家门,大雪又开始铺天盖地。我烧水泡了一壶红茶,坐在窗边伴着柔柔的灯光看书,顺手打开了收音机。BBC正在播放一首很老很老的歌:let it snow。 这本是一首圣诞歌曲,圣诞这里并没有下雪, 可大雪却在意想不到时降临了。    
     Oh; the weather outside is frightful    
     But the fire is so delightful    
     And since we know place to go    
     Let it snow! Let it snow! Let it snow!    
     When we finally kiss goodnight     
     How i''d hate going out in the storm    
     But if you really hold me tight    
     All the way home i''ll be warm    
     The fire is slowly dying    
     And my dear were still goodbying    
     But as long as you love me so    
     Let it snow! Let it snow! Let it snow!    
    我临窗坐着,看着纷飞翻滚的雪花静静地落下来。在那一瞬间,胸中万念攒动。一方面赞叹着大自然的神奇,不过是水的分子罢了,却有着雨雪冰雹露霜的繁复面目;一方面我庆幸着自己仍然保持着一颗易于感动的心灵,随时能溶进四时的脉动韵律里去。我知道,心里有着温暖的感情,即便是雪花飞舞,依然是春光无限。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我的中国胃(1)

    中午在学院的食堂吃了一顿极其难吃的饭:烂乎乎的米饭、软塌塌的炸薯条、还有可怕的炸胡萝卜条。毅说过在学院食堂可以充分领略什么是难吃的英国食物。领教了。是谁说的,你可以将中国姑娘带离中国,但永远带不走她的中国胃。    
    食堂是这样,英国人家亦是如此。曾去过几位英国朋友家作客,也都算得上是体面人家,家境殷富,但吃的东西却实在让人难以恭维。有几道菜乱七八糟什么都有,合在一个玻璃钵内,烘烤箱里焖熟了就拿出来吃,加上没加任何调料,真叫人难以下咽。在中国人看来与猪食无异的东西(原谅我的粗鲁),他们居然可以吃得津津有味。难怪同样以烹调技术而知名于世的法国人要嘲笑英国人了:“我们为吃而生存,你们为生存而吃。”英国食物的索然寡味也算是闻名于世了。    
    据我观察总结,英国菜的做法大致有二:简单点儿的,将菜扔进水里,捞出来,装盘;高级点儿的,将菜扔进油里,捞出来,装盘。别看英国人对菜色不讲究,人家却能从吃简单的食物中获得无穷无尽的乐趣。原因便在于餐桌上那些精美的碟呀盘呀各种银质的餐具和用餐时那些个装模作样的礼貌规矩。我是怕死    
    去学院吃formal hall(正式的晚宴),难吃倒也罢了,关键是花不起那时间,动辄就是三四个小时,常常吃得我呵欠连天,恨不能扑倒在那漂亮的餐桌上。那烦琐的餐桌礼仪更是让人头痛。长长的桌上烛光摇曳,会有专人用小木槌敲响铜锣,全体学生便要肃然起立,聆听导师训话,之后还会有人正儿八经地朗颂一段谁也听不懂的拉丁文。晚宴正式开始,侍者纷纷上来斟酒,轻轻问一声:“Red or White?”红酒配红肉,白酒配白肉的道理还是容易明白的。在整个晚宴的过程中,侍者始终守候在桌旁,随时添酒上菜。一般正餐开始前可以先吃小圆面包,掰开后自己涂上黄油。拿着整块面包往嘴里咬是大大忌讳的,要一小块一小块地往嘴里塞。第一道course一般是汤,西方人的汤和咱们中国人的汤追求截然相反,中国人喝的是清汤,洋人喝的是厚重的浓汤。汤要用银匙自近身一侧往外舀出,与我们平时习惯舀法相反。喝汤时万万不可用嘴直接对向小碗,若发出声音,更是大大的不雅观。第二道course是主菜,多是牛排、猪排、鸡块或烤肉之类,一般不加调料,必须得自个儿加盐或胡椒粉。另外还点缀着几只烂熟的乒乓球大小的球菜,或是几个烤马铃薯。接下来的也就是饼干奶酪和咖啡甜点了。刀叉之类的早就在盘子两侧摆好,最外侧的先用,一道菜就要换一副刀叉,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用餐者右手持刀,左手持叉,刀子是绝对不可近口的,必须用叉子将食物送入口中。一般西方人运叉如使铲,比如德国人,看他们这么一“铲”,就把青豆玉米啊铲进嘴里了,毫不费力。但是在典型的英国人眼里,用勺子吃饭,当属“世界奇景”之一,用叉子铲饭,更是缺乏教养的表现。英国人使起叉子这玩意儿来,可真有两下子。他们用叉,永远是叉背向上,逢着吃饭的时候,他们就用餐刀将米粒往叉背上推,再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那种战战兢兢、如临大敌、百折不挠的精神,真是叫我肃然起敬。我曾经有幸在皇后学院的食堂里观察到一位英伦绅士品尝他们的“国吃”—Fish…and…Chips(鱼和薯条)的全过程。原来真正典型的英国人是不吃鱼肉外面包裹着的那层油炸面包糠的。只见他刀叉并举,用比我们吃大闸蟹还要有技巧的手法,细致温柔地挑起那层鱼皮,其全力以赴,力求“全鱼”的样子真叫我叹为观止。我的一位法国同学是很不屑英国人的这副架势的,他常愤怒地盯着餐桌上缺盐少油的食物,用不冷不热的口吻感叹:“We have good food; in England people have good table manners”(我们有好食物,英国人有好的餐桌规矩)。一语中的!    
    饮食可以反映许多文化本质性的东西。法国人在饮食上的想像力就十分发达,在巴黎的一家餐馆,我翻开菜单就赫然见到印在扉页的萨特语录:“在自由的道路上”够哲的。中国人则奉行“民以食为天”的信条,关于吃,是又谈其哲学,又讲其方法,又身体力行的。中国的文人们像苏东坡那样又兼政客又兼文人又兼诗人还兼玩票的高级厨师者大有人在。普通老百姓知道苏轼,恐怕不是因为他的旷世才华锦绣文章,而是因为他发明的令人唇齿流香的“东坡肉”吧。中国人什么都敢吃,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皆可以纳入盘中。中学时我的英国好友Emily从香港来看我,款待她的饭桌上有一道铁板牛蛙香气四溢。她吃后赞不绝口,问我盘中何物。牛蛙显然超越了我的英文词汇范围,苦思冥想之后,脱口而出的是:frog(青蛙)。我发誓这辈子都忘不了Emily那张惊慌失措吓得煞白的小脸蛋儿,她夺门而出,呕吐,呕吐,呕吐。回来后用无比怨恨的眼神凝视着我,一字一句,咬牙切齿:My pet is a frog(我的宠物就是一只青蛙)。罪过,罪过。    
    法国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写了本砖头厚的《生食与熟食》(The Raw and the Cooked),探讨食物的烹饪方式和民族性的关系。中国文明发展的高度性在其对熟食的极度热情上也可见一斑。中国菜里那类“在火里炼三次,在水里淬三次,在风里吹三年,在缸里腌至发霉”的菜式似乎特别多。凉拌菜倒也是有的,但多是煮熟方可。洋人的肠胃比起我们的健壮许多。我的苏格兰室友Simon常常将生菜放到水龙头下一冲,就大嚼起来,油盐都可免去。喝水也是不用煮的,打开水龙头往嘴里灌就是。我的胃惧寒(但热爱冰淇淋),我的牙齿也很脆弱(但痴迷巧克力),所以沙拉、冰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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