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剑桥-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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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龙头往嘴里灌就是。我的胃惧寒(但热爱冰淇淋),我的牙齿也很脆弱(但痴迷巧克力),所以沙拉、冰水之类的生冷食物都无福消受。
中国人的身体结构、消化器官与西方人是存在差异的,西餐偶尔吃上一次是情调,天天顿顿吃就是受罪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就提到当时的欧美留学生,说是国人以为他们如何地西化了,可是“我怀疑很多是关在外国的屋子里烧牛肉的??”已经过了好几个时代了,但这句话仍旧是不错的。若干年前张明敏将一曲《我的中国心》唱红了大江南北。我倒觉得这里的“中国心”似乎应该改成“中国胃”——海外游子的中国心会不会永远不变,恕我不能断定,可人人有永远的中国胃好像是用不着怀疑的。旅居美国的华人作家阿城就开导过,说是所谓的海外华侨的叶落归根哪里是爱国,实在是人胃里的分泌物叫做什么氨酶的,到了老了只认少小吃惯的食物,终于熬不住,回国解馋来了。真是一针见血哪!海外的中国人,对于中国的认同,最为执著的就是胃口上的专情。那被古老的中华文明熏陶出来的中国胃是很难被汉堡沙拉牛排薯条奶油汤改造的,这恐怕就是中餐馆可以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遍地开花,随处红火的原因了。剑桥的地方不大,可中国餐馆也不少,像万里云、金陵饭店和丑小鸭等。万里云可能是最高档的中餐馆了,英文名叫做“Charlie Chan”。美国二十年代初曾经拍过一部同名电影,片中就把中国人丑化成留着长辫子、古怪无礼的滑稽形象。餐馆取其名,意在自我调侃。店的老板是广东人,现在不但在剑桥开了两家店,在伦敦还有分店,生意非常红火。它的东西做得确实不错,只是价格也是超级贵。曾经有朋友请我在那里吃饭,一碗云吞面就是10个“胖子”。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我的中国胃(2)
在英国,对中餐的想念常常会间歇性地发作,那是一种难以抑制的欲望——想吃咸的、油的、散发出肉香的东西,想念全家人坐在饭桌前进餐的美丽时光——这就叫做馋了,从来还没这样的馋过。于是中国的留学生们但凡聚会大都要操练出一桌丰盛的食物,让饱受虐待的胃来一次彻底的享受。“君子远庖厨”,剑桥的中国留学生们是不信这句话的,除非是带了厨师(太太)来的,其他的人或多或少有一两个绝活。每逢此时,大家都会拿出各自储藏的特色食品,东北的野蘑菇湖南的腊肉四川的涪陵榨菜北京的烤鸭,这些好东西有的是在剑桥的两家中国超市买的(比如在著名的中国超市永辉行就可以买到贵州产的老干妈豆豉酱,大约3镑左右,相当于人民币40块),但大都是从家乡寄来的。很多原料其实在英国的超市中都可以买到,只不过味道与国内差了很多。一次,我去剑桥中国学联主席吴长新家中做客,他贤惠的夫人烧了一锅红烧肉款待我们,好吃也是好吃的,但总觉得不如国内的猪肉香。吴主席,这位带着苏北乡音的年轻的农学专家,认真地给我们分析了中英两国猪在基因上的差异性,并决心将我国美味的“苏泰猪”基因进一步在国际上普及。那一刻,面对着那一锅英国猪烧出的红烧肉,我为他的伟大理想而欢欣鼓舞 。
聚会吃饭毕竟是偶尔的事,平日里的饮食还是要靠自己打理的。我是个女子呢,怎能让自己吃了速冻食品、方便面然后面黄肌瘦地在繁重的课业里冲冲杀杀?不,绝对不行。于是我便决心自己动手烧制佳肴。剑桥的市中心有一个广场(Market Square),周末卖工艺品,平常就卖水果蔬菜,因为没有包装,价格比超市便宜,东西还更新鲜。我经常去那些小摊上溜达一圈,拎回西红柿芦笋西兰花荷兰豆,在五彩缤纷的时蔬鱼肉家禽里,选定了当日的菜谱,然后将它们一样样经过水的清洗和亲手的处理呈现晶莹洁净的光泽和自然之物的本色香味。烧的过程便是经验和智慧的最完满的实现。不慌不忙稳操胜券地将各种调料发挥出各自的神奇之处,然后装盘,心里充满的是最实在的成就感:做一顿好饭,其意义岂止是果腹?它是我对自己的一种犒赏珍爱,是自己对自己的承认和鼓励。
曾经,我将精神看作是世界上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东西,好像世界上所有野心勃勃的年轻人都蔑视物质那样。而随着不断的成熟长大,我越来越感到精神的内容其实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人会抨击中餐的奢华:在吃食上耗去大把光阴、劳力,还要污染房屋,实在不值。可对我来说,异乡的厨房,烹饪出的却是思乡的情绪。
假期里我和萍去苏格兰旅行。地方是真的美,可几天都无法好好吃顿中餐,真让人郁闷。想念中国饭的时候我们只能无助地面面相觑。当饮食的愿望无法满足时,肠胃的脆弱使得我们的神经系统也随之脆弱起来。痛苦呵,味觉活跃,神经却无端地感伤哀怨。在从苏格兰回剑桥的汽车上,我们俩怀着虔诚的心情开始几小时几小时地讨论食物。一锅雪白的黄鱼汤。一盘鲜红的剁椒鱼头。香喷喷的栗子烧鸡。炸得金黄灿烂的猪脚爪。热气腾腾的重庆火锅。还有肉丝面排骨面牛肉拉面生煎包子葱油饼燕皮馄饨豆腐脑,哪怕是一碗榨菜蛋花汤,上面漂着几根碧绿的青菜叶,洒几滴小磨麻油,也叫我们牵肠挂肚魂牵梦萦。我给她背诵整部《红楼梦》中我最熟的段子——刘姥姥在大观园里吃的茄子,那是十几只鸡搭配着做出来的茄子。学的是王熙凤的口气:“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子,都切成丁儿,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儿,拿出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萍说瞧不出你还挺有文化的,我说哪儿啊,哪儿啊,孟子老人家不是说了嘛,“食色,性也”,在这方面,我不但“博古”而且“通今”。我又接着跟她说大学时去家乐福买烤鸭的情景:你就瞅着那刚出炉的烤鸡和烤鸭成行地被挂在半空中,散发着木质的清香,浸透了油,光泽亮丽,肚子里塞满了香料,背部肥满,大腿亮晶晶,真叫性感!萍大骂:太邪恶了,太邪恶了,你根本是在诱惑我。为了报复,她开始不厌其烦地描述她家乡福建经典小吃“打卤面”的做法,把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都描绘得清清楚楚。那色,那香,那味儿,把我可怜的小胃折磨得心神不宁,我感觉到那叫做什么氨酶的正在踊跃旺盛地分泌。就是从那次“坐而论道”开始,我们经常用非常夸张的词语来形容食物,动辄就感叹:呀呀,那道菜真是经典啊!
我为自己饕餮之徒的贪婪嘴脸感到惭愧。孔老夫子说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女作家苏青对这句话的篡改,倒是更得我心:“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简而言之就是美食和帅哥是女人的最爱。精辟!可是我要是没了好吃的,再帅的哥哥也没心思看,真是没法子。一位朋友看着我吃饭时兴高采烈的样子告诉我:“聪明的女人一般都比较爱吃。”我为他的体贴感动得多吃了好几口菜。聪明是不见得的,但至少他为我的好吃找了个不错的理由。我后来说给老妈听,她眨巴眨巴眼睛:“我看猪的食欲比你强,敢情它智商也比你高?”伤心。绝倒。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美食情缘
此生有三大心愿:一是读遍天下好书,二是游历人间美景,三呢,则是尝尽世上佳肴。对美食的嗜好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妈妈说,我长牙就比一般孩子早,别的宝宝还在嗷嗷待哺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大快朵颐了。据称,学会说话之后,我艰难喊出的第一声是 “妈妈”,脱口而出的第二个单词却是“糕”(奶糕),当然这已无从考据。但下面这件事却是无法抵赖的:儿时我通读《红楼梦》,爸爸以此为傲;常常在客人面前提起。一次家中高朋满座,一位伯伯问我,《红楼梦》中印象最深的是哪一章。在众人期许鼓励的目光下,我朗朗作答:“刘姥姥进大观园。”众人频频颔首,老爸微微含笑,我大受鼓舞:“我最喜欢刘姥姥吃的茄子。”接着,我流利的为大家背诵了书中那道“烧茄子”的详细制作方法。结果没留下“才女”的美名,倒是留下了一个“馋猫”的笑话。
幼儿园时我的人生理想是做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可以边走边卖边吃。情窦初开时别的女孩子都憧憬着梦中的白马王子,我却幻想着嫁给一个超级大厨师,在美味佳肴里过着惺惺相惜唇齿留香的幸福生活。
我一直相信热爱美食的人对生活也是充满热情的。真的,看着那些新鲜的散发着诱人香气的色形俱佳的食物,心情就一下子纯净快乐起来。一位相交甚深的朋友常常请我吃饭,“知道吗,我喜欢看你吃饭时快乐的手舞足蹈的样子,让我也胃口大开。”原来,好胃口和好心情一样是可以传染的。
我一直相信美食有一种可以让悲伤止步的力量。记忆中的一个寒冷的冬天,我被自己珍惜多年的一份情感伤得体无完肤,就这样一个人走在街上,从清晨一直到傍晚。饿得走不动的时候我进了路边的一家小店要了一大份咖喱饭。当那一大盘色泽诱人的金黄米粒摆在我面前时,那已被冻的麻木的知觉又渐渐复苏了。我舀了大大一勺,一口吞下,辛辣的味道让我放任自己泪如雨下,委屈也渐渐消融了,信念和温暖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吃了好吃的东西,心就豁然了,我告诉自己既然还能品味就没有被打倒;吃了好吃的东西,就会有力量了,失败挫折有什么呢,大不了重头来过。我是个骨子里要强的女孩子,总想把快乐蔓延四处却不要别人为自己心痛,有时我想,美食也许是我心疼自己的一种方式吧。把一切忧虑都溺毙在食物之中,只有饱肚子才会带来安全乐逸,吃饱了呼呼呼的笑,烦恼自然消。
我好吃,却不“懒做”。享受美食之余,我也勇于实践。记忆中的第一下厨是在六岁那年,我把冰箱里所有的鸡蛋全部耗尽做了蒸鸡蛋、煎荷包蛋、水煮蛋、炒蟹黄蛋,摆了满满一桌,并且还仿照宫廷御膳“满汉全席”,美名其曰“满蛋全席”。自大展才华之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并自认技艺不俗:麻婆豆腐、英式薯条、法式蒸蛋、意大利面,真正是“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委屈的是朋友们大都不相信我能煮食,他们总说:“你呀,一把罐头刀走天涯。”怀才不遇是常有的事,懒得申诉。
因为酷爱美食,有时难免挑剔。以前在家的时候,总是会含蓄地批评老妈口味单调菜式陈旧缺乏新意。妈妈只是笑笑,从不计较。可爸爸往往会挺身而出:“我吃了二十年都吃不腻,是你口味太刁钻。”后来离家求学,走了不少地方,也吃了不少各地美食。可一段日子里却迷恋上了学校附近一家小饭馆里的红烧牛肉面,每天晚上都准时去报到。有一天吃着吃着忽然找到了迷恋的理由,原来这牛肉面的口味像极了妈妈的手艺。小时候每逢考试前,妈妈都会为我做上这样一碗热腾腾的面,再夹上几块炖煮了多时的牛肉。她总说:“吃得饱考得好。”想到这儿,望着面前的一大碗面,鼻子酸酸的。
小时候,美食仅仅是千般滋味;长大了,美食却成了千种心情。因为回忆,因为爱,普普通通的食物也成了世间美食。
远在异乡求学的我,心中有两个愿望:常常回家吃妈妈煮的饭,常常为妈妈做做饭。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剑桥:新与旧(1)
晚上去学院参加Formal Hall,照例是要求穿着宽大的黑袍子。我吃了一半,只觉着餐厅实在是热,趁着大家都吃得不亦乐乎的当口,便偷偷将袍儿脱了,挂在椅背上。可没一会儿,一位穿着雪白围裙的女侍者便走到我身边,她彬彬有礼却异常严肃的态度提醒我这袍子是万万不能脱的,否则就得放下刀叉,开路。我只得套上黑袍,望着一屋子黑乎乎的人,无趣呀。
这就是剑桥的规矩,你要吃学院的正式晚餐,就得这么装扮,不穿袍者不许入内。在英国,牛津和剑桥是大学学袍体系的泰斗,现在全英国各个大学的学袍,都是以这两所学校的样式为范本,加些色彩,加些花边做成的。这一制度源于中古时代,那时候大学有所谓“学袍”(gown)与“市镇”(town)之间的争斗,学袍者象征学府,市镇者指的是社会的权利。大学和社会似乎始终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大学要保持一种崖岸自高、遗世独立的姿态,学者也要借助学袍来标明自己的身份学识地位。就今日的英国大学来说,剑桥和牛津可能是最保有中古大学的原趣的,在七八百年无数的变迁中她们仍然保持了自身的古典性格,这学袍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整套学袍体系繁杂无比,总的来说是袍子越长越有身份,袖子越长地位越高。来剑桥参加短期交流的学生,学校会出于礼貌给件袍子穿,但长度仅仅过腰;本科生的学袍,一般是藏青色的,长不过膝;但研究生、博士生、还有老师的袍子就必然过膝,而且一个比一个长,一般是黑色的。袖子也是如此,本科生学袍的袖子是大袖口的,一般不超过肘关节。而硕士生以上的学袍,都是套袖,长度过膝,下端是缝合的,在肘部开一个口,好让手臂伸出来。底部缝合的地方,还有一个新月形的弯钩,学生们走起来的时候,钩尖对着袍身晃来晃去,很有些“衣带飘飘”的动感。除了长度和袖子之外,学袍的丝带、帽兜、扣子、辫带等细节都会因为穿着的人的学科、等级、学位的区别而不尽相同,其间包含的繁琐规矩真正让人头晕目眩。在参加毕业典礼的那一天,学子们都要穿上学袍,戴上白兔毛的帽兜,在导师的带领下,走进Senate House(评议会大厦),然后每五个人一组,单膝跪在校长面前,一边聆听听不懂的拉丁语训话,一边接过盖着学院大印的毕业证书。有一日,我就在Senate House前遇到了一批参加毕业典礼的学生,他们都穿着黑袍子,带着方帽,三三两两,手携手地正赶场历史的集,一阵风吹起,衣带飘飘,这场景不由得不让人生起几分敬畏之心。
到了剑桥后我发现,“形式”这个词在这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即便在餐厅吃顿正式的饭也要讲形式,穿袍子倒也罢了,每当学院的Dons(老师们)入座时要“哐”的一声鸣锣,学生们必须起立迎接,等念完拉丁文的祷词(大意是“感谢上帝让我们用餐”之类)后方可入座就餐;老师离坐的时候还要再一次鸣锣开道,学生们也得再次起身相送。在香港中文大学金耀基先生《剑桥的三一》的文章中有一段引文也颇能反映剑桥的“形式主义”:“1918年当诺贝尔奖得主汤姆逊爵士就任三一院长的那一天,三一的‘伟大之门’是关得深紧的。身穿学袍的汤姆逊庄严地用铁环在大门上敲扣。整条三一街道都可以听到那清脆的声音,门房应声,呀然开门,有礼貌但很正经地问来者尊姓大名,所为何事?汤姆逊说明来意,把英王的任命书交到他手里。门房即请他稍候,随即又把大门砰然关上,并且疾行过‘伟大方庭’,到院长休息室把证书交给资深院士。院士煞有介事地验明证书无误后,随即依资历深浅,鱼贯而出,列队到大门迎迓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