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往事 (香龙血树)-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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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做到的?!”Jimmy瞪圆了眼睛,“不可思议!”
“我再给你开一次,看见那边那个小斜坡了吗?”
开了一圈,那人突然想起什麽,在工作区边摔下车门,又往Jack那里走去了。
Jimmy远远地看见,他们再次吵了起来。
他们在那儿呆了一个月。
每天形成了固定的日程表。
他们吵架,Jimmy开车。
Jack和Hill吵架。Jimmy开车。
Al和Hill吵架。Jimmy开车。
AL、Jack,Hill吵架,然後Hill教Jimmy开车。
之後一起吃午饭。
到了下午把上午的顺序颠倒过来再重来一遍。
终於,Jimmy的车能从障碍缝隙里斜侧著穿了出来。
“我教你从那上面过去?”Hill转头看看他说。
Jimmy抬起头,眯起眼看著半空里,那是第一次他被困住的地方。
“好喔好喔!!!”他转过来,连连点头,乐得像一朵花。
“我只教过四个人,你是我最後一个徒弟,以後,怕是不会再教了……”他旁边的人轻轻叹息了一声。
“真的吗?!”可是Jimmy听见这话,心里一下乐开了花,“这麽说我真的是你的学生了!!!”
“……那,那三个是谁呢?!”他想了想才问道。
“他们都是赛车手。第一个,已经死了。”旁边的人说。
“哦,对不起。”
“以後要认真练,我给你讲的,会用得到的。”
“我会的我会的!”Jimmy拼命点头。
Hill一脚踩下油门。车子“呼”地驰了出去!
──一周之後,Hill和他们一起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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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纷杂如烟。
接下来半个月,他们接连去了几个地方,密林,岛屿,处处充满危险,找寻一个人。
“我……还不太想回家。”一开始Jimmy说。
“不行,我一定得跟你去!!”他们有一个人被海盗掳走後,Jimmy对Jack说。
“──不要伤害他!”再後来,对Jimmy来说,没有比当著他的面,看见Jack受伤或者被折磨更难受的事了。
跟Jack和Al在一起,Jimmy第一次知道什麽叫“搏命一击”,什麽叫替同伴挡住危险,什麽是一个男人要付出的代价。
那一段时间,Hill跟他们在一起。
很快把他跟Jack的关系看得比Jimmy自己还明白。
半个月後,他们回到了丹佛。回到了那栋山麓深处的宅院里。
他们要为最後一站做些准备。
“不行,我一定要跟你去!”Jimmy听到消息,立刻从早到晚跟在Jack後面。
“在山里,我帮过你,我没给你拖过後腿!”
“还有海上那次,没有我……”Jimmy看著Jack,“你需要一个人,一直盯著你的背!Al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
“连Hill都要去,他一个外国人,我为什麽不能去?!”
“不就是一个月吗?我们这麽多人!能出什麽事情?!”Jimmy反反复复地说著。
Jack看看身後。的确,他们那麽多人,要一起去。
他们的最後一站,是那座传说中“死囚”监狱──“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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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始忙碌了。
每天,Jack和Al,围著那长发人在房间深处的桌子边讨论。
“咖啡。”Jimmy把咖啡端进去,放在了门边的桌子上──那也是前一次,他在Jack那栋粉红色的房子里,跟著Jack学会的东西之一。
“谢谢!”几个人中间,只有长发人答道,顺带朝门边仰起了头,“嘿,小子!我再给你加个强Jian幼童好了!”旁边几个人笑了起来,他们早就跟Jimmy熟稔了,“不然,你说我怎麽把你送进诺斯去?!杀一打人?你也不像啊?”长发人说。
“随便,你加什麽都行!反正我也不在乎!”Jimmy笑著答道。他知道自己终於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了。
终於到了那天。。
林场那幢宅院里,下午的阳光,透过木格窗子,洒在地板上。
桌子上,放著厚厚几大包材料袋。
“Jimmy你也进来。”Jack喊了一声。
“这个是你们的,”那长发人把那几个证件一一递过来,“Hill这个是你的。”Hill的身份是一个在英国出生、呆了多年的美国机械师。
最後,他转过身,把手里最後一张证件递到了年轻人面前。
“给你也预备了一份。”长发人看向男孩。
“这个是你的名字。”长发人把证件放进男孩手里,知道那男孩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放心,什麽都查不出来。跟真的完全一样。”他特意对Jimmy说,“资料里,还有你过去家里的电话,现在是你唯一一个叔叔家,那也是你的救生员电话。”
“你最好不要去。”随著那句话,Jack从门廊的阴影里走了出来。
他再次担心地看向窗边长发长脸的中年人,“你那个确定没有问题,他们查不出来吧?!”
Jimmy跟著Jack转向长发人。
那一刻,午後的阳光,正从窗外洒进来,又被暗色的旧木头窗分成了四格,刚好落在那个长发人的身後。
Jimmy记住了那一刻。
“放心,我这比真的还真!”窗边的人放心地笑道,“社会保险号码、连驾驶记录全是真的!反正在美国,任何人查不出来!别的地方我可就不知道了……”
屋子里,他背後Al几个人笑了起来。
“然後,已经给你们安排了机会,”长发人转向Jack,“州三狱局部塌方维修,囚犯要分转四座监狱。其中,部分重罪犯将转往诺斯。”他严肃地看著Jack,“周五,你们就要动身了。”
房间里,每个人拿了自己的袋子出去了。
“记住──一定要记住!一点岔子不能出,”Jack把那厚厚一大摞资料放进Jimmy手里,担心地看著他,“出了你就没命了,不是游戏!!今天一天,你就背这个,完了我考你。”
Jimmy看著他,转身进自己的房间去背背了。
但是过了没两个小时,他又出来玩了。
“你怎麽又出来了?”Jack看著他。
“我背完了。”Jimmy笑著说。
那时,Jimmy还不知道,那袋子里的东西──他会记一辈子。
(To be continued……)
终极往事177上
177上
纽约州北部,林区空大的宅院里,一片寂静。
Anton在大床另一边躺了下来。
他们终於放松了下来。
吃了东西,洗过热水澡,涂了药,疲惫突然一下从脚底涌起,潮水般把他们吞没了。
好像埋在身体里的一根钢筋突然一下子被抽走了,四肢顿时感觉出铅一样沈重,肌肉肿胀又酸痛。
他们互相拍打按摩一会儿,就沈沈地扑在了床上。
Anton向另一边看去。
Jimmy像个孩子那样睡在那里,没有动静。
那床果然非常大,他们伸开胳膊似乎也不会碰到对方。
Anton没有试著去伸手。他们都该好好睡上一觉了。
Anton合上了眼,一时却睡不著,脑子飞快地转著,想著昨天发生的一切,也想著明天可能会遇到的一切。
周围,寒风被远远地挡在了厚厚的墙壁外。
钢筋混凝土、防弹钢板、武器、甚至还有狗,从没这样让他们感到安心过。
另一边,Jimmy躺在那里。疲惫和陆续失血过多造成的严重贫血,让他一次次感觉自己像漂浮在云端旋转,想要集中精力好好想想明天的局面,却又像被铅块坠住了脑袋,昏昏沈沈集中不起精力;想要睡去,意识却又像一团迷乱的线头,就在他眼前不远的空中纠缠。
终於,Jimmy似乎睡著了,眼前却都是监狱的景象──
……诺斯,对诺斯,就是那里……
他沿著诺斯那条长长的廊道走下去,拐弯、楼梯、钢筋、铁板、阴郁凄惨地顶灯……廊道两侧不时传来可怕的呼喝声,震动著他的耳鼓,每个栏杆後面都有手臂在挥动,空气里充满男人的汗水Jing液味。
“新来的?啊?!”一个黑髭须毛刺头的大个子在栏杆背後朝他阴森地挥著手。Jimmy扭头向那人看了一眼,重又向前走去。
梦里,他很清醒,是那时的他,却又好像是现在的他……
可是Jack呢?
Jack应该在前面。但是,他看不见Jack那熟悉的後背,他本能地向一边歪了下头,一只警棍突然落在了他背上,“站好队!”
对,梦里,他知道他们是要去找那个姓Banks人的,但是那间囚室在哪里?在哪儿呢?!
Jimmy向前走去,但是队伍突然分开了,他前面的後背向左转去,不等他跟著左转,一只警棍突然探到他腿上,“这边……”几个警察围著他,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背後,看见有囚犯被带走,突然掀起了刺耳的口哨和呼喝……
床上,Jimmy不安地挣扎起来。
“Jimmy!Jimmy!”Jack在喊他。
头很疼,浑身酸痛无力……对,他知道Jack和Hill在跟那老头说话,Al去望风了,而他在沙发厂背後的运货通道里,跟那几个家夥打了一架,头上血流了下来,最後他肌肉酸然,筋疲力尽……
“Jack……”Jimmy睁开眼,Anton正在眼前喊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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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狱出来,我们就去了澳大利亚。”Jimmy说。疲惫让他在房间里找了找,点著了一支烟。
那个大训练场,他记得很清楚,在沙漠深处,他们穿过山脉、沙漠,换了飞机,轮船,汽车,最後,照著监狱里那个老人的描述,终於找到了那里。
那地方不是没有人去。
偶尔会有客户找到那里,却都是去买枪械的,带著自己的枪手。
Jack的身份也一样,是个军火商,去挑选传说中特别的枪械,带著自己的枪手。
他们於是有大半个月天天呆在那场子里。
Jimmy跟Jack住在场子里的公寓里。
Hill住十公里外另一栋房子里。除了他们两个人,没有其他人再被允许进入。
──因为那儿的规矩是,一次只进一个客户,一次只能带一个随从。
其他人,如果还想来,对不起,就待在最近的一座小镇上等待。
那小镇,说是最近,却和那场子隔了一座山坡,有上百公里远。
在广袤的澳洲沙漠深处,那就算是亲切的近邻了。
Jack带上了死也不肯离开的Jimmy;而Hill,因为据说是那里主人的朋友,带了监狱里那人的口信,而被允许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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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Jimmy照例跟在Jack身後,形影不离。
可是日子一天天消耗,他们还没见到传说著中的Maurice。
那训练场上,右边是几个射击场,昼夜有一夥人在那里练枪,有时喝了很多酒,语无伦次,高声呼喝。半夜里,月朗星稀,空荡荡地旷野上,那喧哗,Jack和Jimmy呆在公寓里,也能听得很清楚;有时,那几条歪斜的黑影,Jimmy在房间里掀起窗帘,就能看见。
白天,那些人里,总有人在中心的练车场练车,马达轰鸣,很少安宁。
Jimmy和Jack呆了一阵子,渐渐那夥家夥混得很熟,发现他们哪来的都有,高矮胖瘦,奇形怪状。
一开头儿,他们中总是有人找Jimmy的麻烦,嘲弄那个跟在美国军火商背後的贴身保镖或者枪手,太过年轻。
“你的年纪还没我摸枪的年头长……”那个澳洲口音的大胖子说,引起了一番大笑。
还有一次,Jimmy从靶场边的洗手间出来拐弯的时候,那家夥从背後偷袭上来,一只粗壮地胳膊牢牢地锁住他脖子,一只手径自捏住了他的要害,“小子!你还是跟美国佬一起混回家吧!”
周围的人笑了起来。
Jimmy忍了一下,但是那个人变本加厉,终於他就在大家面前前给了那家夥一点颜色看,让那家夥笨拙的身体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上时掀起了很高的尘土。
他们差点就动了手,直到场地上接待过他们的管理员,一个灰白头发叫Sidney的老人,赶过来呵斥了一番,才平息了下来。
後来那个大胖子Josh也几次找过他的麻烦:在他一个人从住地的走廊里拐弯时,在他独自穿过训练场时,直到那天下午──
“美国小子,上来开开?!”大家一起围在练车场边时,那几个一天到晚开车的家夥,兜著车上了赛道,也向他这个外来者挑衅。
Jimmy一瞬间有点犹豫,他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
Hill正在背後看著他。
“去吧。”Jimmy听见Hill说,看见Hill脸上,不易察觉的露出一丝微笑。
“他们不会赢的。”
“你怎麽知道?”Jimmy坐进车里时还在担心。
“因为你是我教的!!”Hill对他说。
正是从那一天起,出奇制胜的Jimmy跟那些家夥混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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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後的一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