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和:中美世纪之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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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新的“过失理论”,目前美国政府迄未有反应,但是,既然在同一事件上美国政府的调查结果迥然不同,到底何者属实?ABC的报道或许也是放气球,目的还是在试探中国政府乐于接受哪一种解释。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若美国政府正式推出“间谍错误论”,中国当局恐怕又不能接受,因为,若错在“谍报人员”,则基于美国政府不能公布谍报工作状况的原则,决不会向中国政府及外界公布调查真相,以免泄露谍报内情。此外,更不能因为谍报人员的失职而公开其姓名,并公然惩处此人。若私下惩处,中国政府也不会信任和接受。因此,ABC的报道,恐怕还是美国政府的声东击西策略。
对中国当局而言,这次中止批准美国五艘军舰访港的用意有二:(一)表达对美国迄未公布调查真相、未正式道歉行动的不满,同时借此强硬手段向民众表示,政府并不手软。(二)虽然美军太平洋舰队司令布莱尔表示,美国军舰暂时不能泊靠香港,对美军太平洋舰队不会有影响,但是,无疑地也会造成若干程度的不便,因为香港毕竟是美国海军官兵最喜欢的度假地区之一,因此中国当局也希望借此行动向美国政府施压力,促使美国政府尽快做出调查真相、正式道歉的动作,尤其希望美国政府在6月4日之前做出使中国政府及民众都能接受的动作。
因此,如果美国在此问题上不能满足中国的要求,在6月4日前后,美国当局恐怕还是得面对铁青着脸的中国政府,甚至在世贸的问题上也不会有所进展。
皮克林到北京去探温而已
美国国务院第三把交椅人物——副国务卿皮克林在上周以美国特使的身份访问北京,试图说服中国接受美国政府关于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在5月7日遭美国军机“误炸”的解释。
对于皮克林这趟中国行,美国国务院的公开“定位”是,他的任务是向中国政府“更详细解释”误炸的原因及经过。据报道,皮克林带领了一个由国防部、中央情报局、军情局官员所组成的代表团,以图表、幻灯片等辅助资料,试图向中国当局说明“误炸”的经过。基本上,美国政府认错的“框框”和误炸事件后美国对外宣称的理由并无太大差别。这次皮克林带到北京的资料虽然据说是美国政府调查了40多天的结果,但是,基本上仍然诿过于中情局低层官员:一、由于中情局提供的是1989年及1996年的老地图,导致目标定位失误;二、美国中情局的数据库存在缺陷,美国拍摄的卫星地图未能标出中国使馆位置;三、美国军队在执行任务时未能复查这些错误,无人对中国使馆现址进行了解。
据美国官员称,为了使中国当局相信美国军方有时“确实糊涂”,皮克林还例举了美国轰炸南斯拉夫以来所发生过的八次误炸事件,以表示并非“故意”要炸中国驻南国使馆。
对于皮克林所提出的解释,中国官方当然难以接受,并提出五点反驳意见,因此,美国国务院在6月18日承认,皮克林的任务失败,并称,此项调查目前尚未结束,至于中方所提要惩处失职人员的条件,美国政府表示要等调查结束后才能决定是否对有关失职人员惩处。
既然调查尚未了结,美国又何以要派皮克林到北京跑一趟?
其实,从种种迹象显示,皮克林这趟中国行主要是去探温,目的在于实际探查中国政府的底线,并提出对应条件,希望中国能在某些台底交易的情况之下,低调解决此事件。
在驻南国使馆被炸后,中国为平息国内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怒潮,向美国提出解决问题四项条件:一、调查真相;二、公布真相;二、惩处失职人员;四、向中国政府和受害人员家属公开、正式道歉。对美国政府来说,事件发生后,克林顿总统虽然迟了三天才道歉,但后来又一连串公开道歉五次,即使要克林顿再道歉也不难,但是在公布调查结果以及惩处失职人员一事上,美国政府颇有困难,因为:
一、若公布调查真相,很可能使美国情报作业程序因此曝光;
二,由于“肇事”责任未必真的出自地图老旧、数据库失误,很难找个低层次官员出面顶罪了事,何况美国官员中不太可能有替罪羔羊。
因此,据美国众院人士告诉笔者,皮克林这回到中国,除了先以第一套方案向中国探温之外,同时也向中国方面提出赔偿方案。过去,美国在这类军事行动中从未向受“误炸”的国家或个人提供赔偿,以免造成“恶例”,造成错误甚多的美国政府在今后被索赔过多。
同时,在皮克林行前,美国政府曾透过新闻界放空气表示,在5月上旬中国民间爆发的抗议活动中,美国驻华大使馆、驻成都总领馆都曾遭破坏,美国也准备向中国当局索赔,但是,皮克林在北京时,并未向中国提出索赔的要求,反而主动向中国政府及受害者提出赔偿建议。
不过,据中国政府官员告诉笔者,赔偿并不是中国当局关切的事:他说:“几百万美金不能打发我们,我们要的是一个说法。”问题是,美国当局实在很难有个公开“说法”。
香港英文《虎报》在6月14日曾独家报道美国哈佛大学亚洲研究所所长傅高义的说法称,中国驻南国使馆被炸,“绝非误炸”,过后两天,傅高义虽然向《虎报》去信说明自己的立场,但并未完全否认自己的说法。其实,从5月7日以来,中国军方绝大多数官员都认为美国军方对中国使馆的轰炸,绝非误炸。但是,同样基于情报保密的理由,中国当局未进一步说明其判断“非误炸”的证据。因此,中国政府反驳皮克林的五点意见,也都“点到为止”,未进一步说明。
由于目的只在探温,因此对皮克林此行,美国政府的姿态极低,非但皮克林在事前事后对新闻媒体只字不谈,且过去一向经由“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向外界放空气的做法也未运用,国务院官员对皮克林的行程更近乎三缄其口,主要的目的在于仍要和中方谈判几次,因此要预留弹性余地。
曾在卡特总统任内担任过国家安全顾问的布热津斯基在6月18日曾表示,不管北京对此事不满的原因是什么,此事必须告一个段落,否则将衍生其它问题,譬如,已有人在猜测,如果美国故意炸中国使馆,是否显示,中国使馆内可能当时装置了能协助南斯拉夫侦测北约军机行动的电子器材,才使美国不惜孤注一掷。布热津斯基因此呼吁中国当局及时结束此瓜葛,早日使中美关系恢复正常。布热津斯基这种思维模式是标准的美国模式,希望美国无论是否有错,都可息事宁人,问题在于中国当局愿否大事化小。据美国官员说,“中国当局正在消化我们的解释”,美国政府则等待中国当局消化的结果。
据中国外交部官员告诉笔者:“相反的,我们正在等待他们进一步的说法”,不过,据中国新闻界一位人士告诉笔者,最后,中国政府可能同意美国不惩罚失职人员,因为失职者可能不止一人,但是,对于调查报告的公布,中国当局坚持要说得过去,因为中国政府对民众也得“有个说法”。
因此,皮克林这趟低调的北京行,旨在探温,中美双方都未曾寄予有所收获的期望。
轰炸中国驻南使馆事件美国对“误炸”事件 越描越黑
为了平息中国政府及中国人民对其驻南斯拉夫使馆遭美军轰炸而引发的怒火,美国政府派了国务院第三把交椅的人物,副国务卿皮克林,在6月15日访华三天半,试图说服中国当局,这次美国轰炸中国使馆的行动纯属“误炸”。但是,中国当局并未接受皮克林的解释。
怪的是,皮克林回美国之后,从6月23日起一连三天,美国政府“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却向美国著名的《纽约时报》及法新社、路透社透露了几个惊人的内幕消息:
△6月23日“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政府官员向《纽约时报》独家透露,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一名“中层官员”在5月6日,即中国驻南联使馆被轰炸前夕,曾对于美国情报单位所预定要轰炸的地点表示质疑。据《纽约时报》报道,这名中层官员当时未具体指明该预定轰炸地点是中国大使馆,而且他提出此警告时,执行轰炸任务的美国B52轰炸机已在任务途中,因此美国空军未接到停炸令。
△6月23日,纽约四开报《纽约每日新闻》报道,在遭炸死的三名中国记者中,有两人是情报人员。美国官员且透露,该使馆被炸后受创最严重的是使馆的情报中心。由于《纽约每日新闻》并无多大政治地位,因此这则报道未掀起波澜。翌日,6月25日,《纽约时报》引述“美国及西方外交官”(这是一种声东击西的障眼法。旨在掩饰“消息来源”的真实身分)的话报道,被炸死的中国《光明日报》及新华社记者许杏虎和邵云环其实是情报官员,此说法立即被中国外交部官员及新华社予以否认。
△6月26日,路透社及法新社不约而同地引用“一名高层美国官员”的话报道,这名官员“证实”了中国使馆遭误炸时丧生的许杏虎和邵云环两人“的确是情报人员”,这也是美国政府官员首次非正式作此证实。如果美国政府不是故意作此证实,不会让“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层官员”在同一天同时向两家通讯社作此透露,尽管这两名“高层官员”均表示,“误炸”还是“误炸”,中国使馆的情报中心和情报人员被五枚精灵炸弹击中,实属巧合,但是这种说法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我们且不管美国政府所称,此次误炸事件完全是“旧地图”、“旧情报资料”惹的祸这种说法是否属实,为什么美国政府会容许“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半路杀出程咬金,先透露了“中层官员”曾向上级警告轰炸地点的内情,又透露出被炸死的中国记者是间谍、随即又透过隐名的官员予以证实?
令人费解的是:
一、如果美国要一口咬定中国使馆遭误炸,那么中情局官员在5月6日所发出的警告被如此草率地忽略,又被当局拐个弯透露出来,其中到底有何玄机?
二、美国政府一向不透露或讨论与情报有关的事项,这次三番两次间接谈到与情报有直接关系的内情,当然另有作用,那么,美国的葫芦里又卖些什么样的药?
据消息灵通的美国参议院友人告诉笔者,由于中国政府从使馆被炸后即一口咬定美国政府是故意要轰炸中国大使馆,美国政府为了逼中国官方接受美国政府的解释,乃铤而走险出此怪招,他说:“因为美国政府当然不会‘发神经’地去故意轰炸中国使馆,既然中国当局一口咬定美国是故意炸中国使馆,那么中国使馆必有挨炸的理由。”因此,美国政府乃旁敲侧击地透过这些报道暗示,当时中国使馆内“必有为美国政府视为眼中钉的情报设备”。在此之前,美国新闻媒体即有报道称,在这次美国轰炸科索沃时惟一失事的隐形轰炸机可能就是在中国使馆的雷达及电子设备协助之下由南国军队击落的。
这么一来,中国政府反而显得被动,不太好再坚称其使馆是被故意轰炸的。
不过,也有美国学术界人士对上述说法不以为然,他们质疑称:“全世界国家驻外大使馆或多或少都设有谍报装置及谍报人员,因此,不能因为中国使馆装有电子设备美国就有予以轰炸的借
口。”不过,上述参院友人则说,美国当然没有办法公开他们“误炸”的内情,这就是美国官员不断强调,他们“事后”才知道中国使馆的情报中心受损最重的原因。
此外,据笔者分析,那几位美国官员从6月23日起连续向记者泄密的动机,除了要间接逼中国政府接受美国的“误炸”说法之外,也趁机向中国警告,“我们已知道中国的相关谍报活动”,而且,若无把握,美国官员绝不会这么明显地泄密。
因此,在表面上,美国官员如此泄密的结果,正好应了中方的说法,“美国是故意炸的”,然而,经过这一连串巧妙的间接泄密,很明显,美国政府除了已造就一股“炸得有理”的气氛之外,同时也把中国当局逼向进退失据的墙角。
值得注意的是,6月26日,在上述一连串“泄密”之后,克林顿总统再次为误炸事件道歉,他并称对此事件感到“痛心”。而6月25日,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高斯则表示,他看不出为此误炸事件有“惩戒官员”的必要。他说:“目前我的看法是,从各方面看来,有多项失误是可以说得通的。”
到底克林顿和高斯是有意或无意间在此事件上唱了双簧,还是美国政府另有玄机呢?看样子,中国当局和美国政府可能都心中有数,只有外界人士越看越不解罢了。
2001中美撞机事件从国际法观点分析中美撞机事件
在4月1日发生的中国战斗机和美国EP-3E型侦察机在海南省附近撞机的事件,是一场悲剧。
从国际法的观点去看,这次撞机事件将成为国际法上另一里程碑式案例,因为此事件涉及两架军用飞机在和平时期的互撞,其责任归属和事态的发展,乃至于最终的解决方式,势必为国际法案例另创一局。
到目前为止,美国政府,从布什总统到国务卿鲍威尔,从美国驻华大使普里赫到太平洋司令部的总司令布莱尔,他们都试图从国际法的角度,从美国的立场,用以下的策略“框”住此事件的范围:
一、一再重申,这次撞机事件纯属意外,因为如果不“咬死”此事件属于意外,美国就必须负起此事件的责任,也就承认中国对意外事件有司法管辖权。
二、坚持美国飞机是美国领土及主权的延伸,因此,中国当局不能登机检查,必须尽早把原机交还给美国政府,必须把机上24名美国军人交还给美国政府。
三、这架美国军机在空中与中国战机相撞后,由于受损过重,必须紧急降落海南岛的陵水机场,这种行为乃符合1944年的芝加哥国际民航公约规定,不属于侵入中国领空的行为。
四、这架美国侦察机当时是执行“例行性”侦察任务,而且被中国战机跟踪时,身处距中国领土外约140公里的上空,虽然1982年的国际海洋法规定各国拥有188海里的经济海域,但是,美国并未签署这项海洋法,而且也不承认188海里上空是中国领空,因此认为,当时美国军机是在国际空域上飞行,未构成侵入中国领空行为。
五、中国战机未依芝加哥国际航空公约规定的小机让大机、快机让慢机的原则。
避免中国动用国际法管辖权
美国政府用此基本底线划出其对此意外事件的“国际法轮廓”,主要的策略是:避免中国当局运用国际法的“管辖权”原则去处理此事件,因为,如依据国际法“管辖权”裁定的三大原则:(一)国籍(即出事飞机的国籍归属);(二)发生地;(三)意外事件受害者国籍。在此事件中,中国政府占了两个有利因素。
至于美国政府所作的国际法保护框框,有许多在现代国际法上十分具争议;譬如:
一、美国一再声称,该侦察机是美国领土及主权延伸,但是,这种“延伸”概念是中古时代的国际法概念,现代国际法及国际社会都已改采“功能”概念去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