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乐趣而读书_林丹环-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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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全部评价,不管是关于美学方面的,还是道德方面的,无论我们怎样尽量做到客观,都是我们主观愿望的部分合理化、部分矫正训练。一个人只要在作诗或写小说,他的伊甸园之梦只是他个人的事情,但一旦他开始写文艺评论,他就必须诚实,因为他是写给读者看的,这样才能使读者有可能辨别他的评价是否正确。因此,我现在必须对我曾经编写的一组问题作出我自己的回答,而这些答案将在我读其他评论家的文章时为我提供我所需要的知识。
作者简介
威斯坦·休·奥登(1907—1973),英国诗人、文学评论家。1922年开始写诗。1925年入牛津大学攻读文学。30年代他以第一部《诗集》成为英国新诗的代表,被称为“奥登派”或“奥登一代”的诗人,又是英国左翼青年作家的领袖。1936年出版代表作诗集《看吧,陌生人》。1946年加入美国籍。后期作品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主要诗作有《向克莱奥女神致敬》、《在屋内》、《无墙的城市》等。后期作品有浓重的家教色彩,主要诗作有《向克莱奥女神致敬》、《在屋内》、《无墙的城市》等。
心香一瓣
“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有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如何才能拥有较高的鉴赏力呢?
“高水平的鉴赏力在更大程度上是识别优劣的能力,而不只是排斥劣作的能力”,带着一种评价的眼光去读书,才能把书真正读懂。鉴赏力来自我们的读书兴趣,来自我们的文化背景,来自我们个人的知识储备和成长体验。
读书就像是翻译,每个人给出的译文都各不相同,也没有绝对标准的译文答案。参照一般的评论、结合自己的体会得出的感悟,就是最好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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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书海猎趣
'英'纽顿佚名译
我们藏书家都知道培根的这句名言:“有些书尝尝味道即可,另一些要吞下去,只有很少的要慢慢地咀嚼和消化。”这句话可改为,有些书读读即可,另一些要收藏起来。
许多年以前,一次在火车上我像傻瓜似的极力想与人攀谈。
我问一个人他怎样打发时间,他回答说:“我打牌。我过去曾读过很多书,但是,我想总要有嗜好什么的,所以就喜欢上了牌。”这是一个令人困窘为难的回答。
必须得承认,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总能读书的。对于那些不能读书的人,对于那些把参加任何一项体育活动都视为负担而无法忍受的人,就还剩一项活动了——沉溺于某项嗜好中去,也就是搞此收藏。这个世界有如此丰富的奇妙东西,我们收藏家们应该快乐得像个国王。霍勒斯·格里利曾经说过:“年轻人,上西天吧。”我则提供同样有价值然而更容易做的忠告。我说,年轻人,搞一项嗜好吧。最好两项,一项室内的,一项室外的。有两项嗜好就能左右逢源了。
我们收藏家努力造成皈依者。我们想让其他人喜爱我们所喜爱的。我也许还得承认,当我和我的收藏伙伴彼此炫耀自己的财富时,表现出来的嫉妒不会使对方生气。总的来说,我们是一伙输得起的人,我们的嗜好一般是无害的。如果我们对汽车,特别是对讨论汽车零件的话题感到厌烦的话,我们就试着对其他人来说可能是可笑的,但是在人类兴趣的光谱中,从邮票到百万富翁的消遣——绘画,没有一项比收藏书籍那么容易开头和吸引我们的了。
请听我说,如果你想知道收藏书籍的快乐的话,先请干些别的,干什么都无所谓。藏书有其他的嗜好的好处而无其不足。就像体育一样,对所有的人来说,求得快乐是共同的,但拥有书却没有体育的那份紧张劲儿。如果需要的话,一间整洁、干燥的小房间就足以藏书了。
但这不是栽花弄草的事。花是要经常服侍的。某人曾写了“旧书和鲜花”的诗,诗的节奏轻松愉快,十分适中。但是,我要说书总是旧的,实际上还会越来越旧,而花却不会一直新鲜下去:多那么一点儿雨水,多那么点儿阳光,花就全凋谢了。
爱畜也要死的,不管你怎样经常地照顾它也罢——也许就是因为照顾才死的。有一次,为了使一只正出乳牙的狗安静下来,我把它放在房间过夜,它睡得很香。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这只狗已跳窗自杀了。
收集地毯的乐趣是虚假的,它是一个陷阱。地毯不可能到处都收集得到,不可能将其塞进旅行袋里,私运进屋子里;地毯很难运输;地毯没有拍卖的最高纪录,其市场深不可测。我也没有听到一个人承认他是按应付的价格买下地毯的,总是少付得很多。“看这条希拉扎克地毯,”一个朋友说,“当他被迫出售他的收藏品的时候,由于市场转为不景气,它只卖了十七美元五十美分。地毯还是蛀虫常去的地方。那属于地毯本身的一章。
藏书家不断地受到学者们的嘲笑。因为他们为了所喜爱作者的第一版书费尽心机,花了不少的钱。在遇到批评意见时,他们必定会十分敏感,因为他们总是解释,颇为可笑地试着为自己见解辩护。但难道就不能(像莱斯利·斯蒂芬回答约翰博士刺耳的评论那样)说:“用不着向那些不解释无法欣赏的人解释”这样的话吗?
对于那些在一二代人之前还十分时髦的“绅士书房必备书”
的说法,我毫无偏见。托马斯·弗罗格纳尔·迪布丁的著作并不使得我很感兴趣。今天,除了在台球桌上或者在床底下你又到哪里去为奥杜邦的《鸟》或者罗伯茨的《圣地》找一席之地呢?
过去的巨著现在变得如此的珍贵、如此的昂贵,以至于普通的藏书家几乎无望拥有它们。而藏书,和别的一样,风气在变化着。谁也不想要奥尔丁斯和埃尔泽弗的书了。我们对古典名著的兴趣已稍有减退,我们不去注意这些书而喜欢另外的一些书:
我们告诉自己,希望有一天能读那些使我们知道作者某些东西的书。我宁愿有一本书名页和原封皮齐全,即有棱有角的《失乐园》,也不要已印刷出来的全套奥尔丁斯和埃尔泽弗的书。
但是,收藏书籍时最好能做到既不遗漏现在出版的书,又注意收藏过去的书。受到藏书家们普遍尊敬的冈弗利·丘说:“旧书是最好的书。”记得洛厄说过:“盖棺论定的旧书有一种安全感。”正是回忆起了这些说法,才促使我——如果敦促是需要的话——在某一天为一本书付出难以置信的价钱。这本书是第一版的《金苹果园,或罗伯特·赫里克先生高尚的和天才的工作》,封面是纯羊皮的,十分精美。
我们藏书家都知道培根的这句名言:“有些书尝尝味道即可,另一些要吞下去,只有很少的要慢慢地咀嚼和消化。”这句话可改为,有些书读读即可,另一些要收藏起来。纯粹读读的书,有五英尺的书架那么高,但是好的书只有一百本,至少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些书的名字。但是,此刻我感兴趣的是藏书家和收集书之情趣。直率地说,我是那些寻找藏书所爱书的人中间的一员。
在每一次拍卖中,书总以几乎白送的价格落到了纽约的“史密斯”的手里。最后是《尼克拉斯·比德尔回忆》美国的这家著名的老银行。啊!你们这些比德尔,如果比德尔家的任何一个成员在这里的话就好了。有许多比德尔,但他们都不在这里。史密斯将所有的书都买下了,但当他看到我叫价时,就不叫了。锤子声落,我就是德里尔全部藏书中最有趣的书的拥有者了(从我还是个男孩时起就经常地觊觎那些书了),再加上佩恩、富兰克林、亚当斯、灰佛逊、麦迪逊、马歇尔等人的信和照片——共十八位,每件十美元:书、肖像、封皮免费。目击对另一个人的财产大屠杀是很痛苦的。它使人大惑不解——这不是我们藏书的目的。
归根结底,大量的书,包括诗集都成了商品,每本重要的书或迟或早都将出现在拍卖室里。有十二至十五位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在场——你买的时候得与他们对抗。当你拍卖一本书时,全世界都是你的市场。当然,这只是指重要的拍卖。在其他的时候,书经常以远少于它们真正的价值处理掉。在这些拍卖中,藏书家如有可能,必亲自到场,或者更进一步,将它的叫价委托给卖商或他自己信任的某个代表。对买主来说,最有利要图的是处理家具、图画和地毯时同时拍卖的书,最后,很多书往往被某一个不知道其价值的人击锤买得。
我的图书馆中的许多书都是在这样的场合以非常少的钱赚得的,而它们的实际价值远大于此。我记得我那本第一版的包斯威尔的《科西嘉》,漂亮的旧小牛皮,上有题词“献给英格兰的马里沙尔伯爵阁下,作为诚挚的区间和感情的标志,作者姆斯·包斯威尔。”这只花了我一点钱。如在伦敦的话,会向我要价二十镑,而我也会照付无疑的。
有的人始终在拍卖室里出没,我却不。我得赚钱养家,而我的钱来得很慢。此外,各种各样的竞争风气又将我引入歧途。
在至少买下一本书(通常一大本)之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拍卖室,而这本书最恰当的名字应该是“他拿它干什么呢?”
没有一个藏书家可以没有自己的藏书票,而一张藏书票一旦插在一本书里就永远留在那里了。一个优秀的藏书家的藏书票成了某种保证,它给书添了几分趣味和价值。
作者简介
爱德华·纽顿(1864—1940),英国藏书家。著有散文集《藏书之乐及其相关逸趣》等,广受欢迎,畅销多年。
心香一瓣
家有藏书满室香。只有爱书的人,才能体味藏书的真正乐趣。藏书不是为了装饰,更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让心灵收获丰富与宁静。被拍卖的藏书,还能彰显书籍这一精神商品的价值,还原书籍在一般商品中高贵的地位。
藏书票号称“书中蝴蝶”、“纸上宝石”,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从书籍的装饰变成了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它为藏书增添了一份雅趣。
拥有一批喜好藏书的人,是任何一个社会的福气。因为,对知识的尊重和崇拜,会推动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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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知识尘埃
'秘鲁'里贝罗白风森译
我没有泄气,继续惊恐而愤怒地攀登着那座知识的山峰,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改变初衷。那里除了知识尘埃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我朝思暮想的藏书已经变成了一堆垃圾。
每天放学或课间休息的时候,我都要到华盛顿大街站上一会儿,透过窗上的栅栏凝望着那座房子的灰墙,因为那里面严密地收藏着知识的钥匙。
从孩提时代起,我就知道那座房子里保存着我曾祖父的藏书。
我曾经听父亲说起过那些藏书,他一直把自己的身体垮了这件事情归咎于那次给藏书搬家,曾祖父在世时,那一万册图书一直放在圣灵街的家里。等他去世之后,子女们分了他的财产,而那部分藏书给了当大学教授的伯祖父拉蒙。
拉蒙娶了一位非常富有的太太,但是她不能生育,耳朵又聋,而且不通人情,使拉蒙一辈子都过得很不舒心。为了弥补夫妻生活的失意,他就跟所有能弄到手的女人勾勾搭搭。他因为没有子女,在众多的甥侄当中特别偏爱我的父亲。这不仅意味着我父亲可望继承遗产,同时他也必须承担义务。因此,当需要把那些书籍从圣灵街往华盛顿街他家里搬的时候,事情自然就落到了我父亲的头上。
据父亲说,整整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那上万册书籍搬光。
他得爬到很高很高的架子上面去,把书搬下来,装进箱里,运进另一所房子,再重新整理分类,而且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在灰尘扑面、飞蛾乱舞的情况下干的。书是搬完了,但他却一辈子也没缓过劲来,但是这番辛苦是有报偿的。拉蒙伯祖父问我父亲:“等我死的时候,你希望我把什么留给你?”父亲毫不犹豫的回答:
“你的藏书。”
拉蒙伯祖父健在时,我父亲经常到他家去读书,从那时起,他就和一笔总有一天会到手的财产厮守在一起。曾祖父很博学,他收集了人文学科方面的大量的书籍,所以,可以说,他的藏书汇集了19世纪末叶一个有教养的人应该掌握的全部知识。与其说我父亲是在大学里学有所成的,倒不如说他是从那批藏书里接收到更多的教益。他常说,坐在藏书室里的一把椅子上贪婪地阅读着随手拿来的书籍的时代是一生中最幸福的岁月。
然而,我父亲却注定永远将得不到那笔宝贵财富。伯祖父死得很突然,没有留下遗嘱,所有藏书和其他财产一起就归了他的遗孀。再说,伯祖父拉蒙死在一个情妇家中,所以伯祖母对我们家,特别对我父亲,一直怀着不解的仇恨。她根本不想见到我们,怀着满腔的怨恨,独自躲在华盛顿街的房子里深居简出。过了几年之后,她把房子一封,就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和亲戚同住去了。当时我父亲经常到那栋房前面徘徊,望着栅栏和封死的窗户,想象着依然摆在架子上面他从未读完的书籍。
父亲去世后,我继承了他强烈的思想和希望。我的一位前辈怀着深厚的感情购买、收集、整理、阅读、抚爱、享用过的书籍竟成了一个既不关心文化又跟我们家没关系的吝啬的老太婆的财产,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犯罪。眼睁睁看着它们落到最不识货的人的手里,不过,我仍然相信公理永存,总有一天它们必将物归原主。
机会来了。我听说,伯祖母杳无音讯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住了几年后,要到利马来待几天,了结一桩卖地的事情。她在玻利瓦尔饭店住了下来,我三番五次给她打电话,终于说服她同意见我一面。我希望她允许我从那些藏书中挑点书,哪怕是几本也好,因为,我本来想对她说:“那些藏书原是我们家的。”
她在下榻的套间里见了我,还请我喝茶、吃点心。她的样子简直像具木乃伊,但却擦着脂粉、穿珠戴翠,实在可怕得很。她实际上没讲话,但我猜得到,她从我身上看见了她丈夫、我父亲以及她所憎恶的一切事物的影子。我们一起待了十分钟,她从我嘴中的动作中揣摩着我讲的话。明白了我那难以启齿的要求。她的回答毫无商量的余地,并且极其冷淡:“她的东西”什么也到不了我们家里。
她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后不久就死了。她的亲戚继承了华盛顿街的那栋房子以及房里的所有东西,这样以来,藏书离我就更远了。实际上,那些书的命运必然是通过继承转户的渠道逐渐转到跟它们关系越来越少的人手里。他们可能是南方的乡巴佬,也可能是专营生产咸肉或从事鼠窃狗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无名之辈。
华盛顿街的房子继续封了一个时期。可是,继承它的人——莫名其妙,竟是阿雷基帕的一位医生——决定给它派点用场。由于房子很大,他就把它变成了学生公寓。我是偶然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当时我就要从大学毕业了,并且由于不再抱任何幻想,不再到那座旧房子前面去打转转了。
一天,一个和我要好的外省同学邀请我到他家去同他一起准备考试,我万万没想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