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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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碰而响,关闭。
厅内留着三个小青年。
浩云的脸色更加挂不住,重重拉椅,力道没有拿捏准,椅背朝后颤了颤,所幸,没倒。
浩云走出那个通向庭院的玻璃移门。
凌云抚着心口,怔愣郁郁,犹疑着是不是要跟过去。
她不喜欢极了浩云刚才的一番言论,却还是喜欢从小一起长大的这个朋友。
凌云轻轻叹了口气,她的身侧,有人“咿”了一声。
凌云没有去注意这个,盯着厅门外慕容僵直的背影,愈走愈融入夜色画卷里。
凌云小步子,终于跑了过去。
门开,门闭。凌云背靠玻璃一会儿,松了口气,他毕竟没有走远,正坐在最低一级台阶上。
凌云这么糯糯呆立,只让自己投射在地砖上的影子,静静地越拉越长。能攀上他宽阔的男性脊背,影子里的手也能摸上他后勺的黑发,浅浅揉了揉,也是被微微的晚风推引着的,换凌云的真性,她可没那么大胆。
浩云只是朝前面看着,那里一片深入的黑。月光本来白柔,却被高大的槐树挡住,掉也掉不下来。要么,只是一些擦过叶隙的余韵,骨头也不长似的,悄悄瘫在地上了,也是或团团,或长长,或方方的一些支棱形状,那形状里光色不够,模糊着弹不了任何美妙的歌调,映慰人心嘛,那就更显得虚弱了。
好久好久。
其实不久。
浩云打了打身边的空地,让凌云过去。
凌云蹭着步子,在他身边很亲很近的距离,坐下。
有一种疏懒的东西包围住他们,还是不想说话,他们的左边,右边,后边,齐声合唱的小虫子也比他们自信扬扬得多,“嘁嘁唧唧”的仿佛正有一个音乐会。
凌云仰头,习惯在沉默尴尬的时候眺眺天色。今天够不尽人意,月身子是胖足足的,如一块煎了七分熟的牛排,表面铺开一层腻腻的油,又少放了盐,淡而乏味。星脚子更不用说了,白白挨挤在一块儿,跟个农忙时分开村支会似的,却个个使不上劲,皑皑懒懒的,看的人闹心。
今晚的小聚,让凌云家子,也都很闹心。
浩云幽幽说,“你爸爸今天可是设了一个局子。”
凌云散神而问,“什么局?对谁?”
浩云勉强笑,“美人局。贡献给齐云磊的。”
凌云似乎有两个自己,身外的那个清醒,身内的那个迷茫,外面的看着里面的说,“可惜,我不是个美人。”
浩云苦涩,“是啊,我也只是个中介。”
“你不开心?”
“是啊。”
凌云学起浩云的样,用力揉搓他的头发,“跟我一起长大哎,足够了,还有什么不开心。”
奇怪,浩云逗凌云,凌云总能笑,凌云效法了,对浩云却无济于事。
凌云至此明白,逗引也是要对方心甘情愿的,开心,往往得益于自找。
浩云回凌云,“你呆在那里面,也是不自在的。”
凌云说,“我呆在这个家里,一直是不自在的。”
“为什么?”
“因为寂寞。”
“因为得不到父母的关注?”
“不,因为他们对我有所保留。”
“呵,人对人不可能无所保留,即使是父母对子女,你不要太自私。”
“是的,我也没否认自己不自私。”
“那你要怎么样?”
“求得他们全份的爱。”
“你这样已经很好了,你爸妈为你设计大学,设计感情,设计婚姻,有些子女连求得这样的关注还不能够。”
“谢谢你,使用了“设计”这个词语。”
“你不满足的,是什么?”
“我只满足的,是在一个寒而不酷的冬日午后,关紧阳台所有的窗户,摆一个几子,三张椅子,椅子上我会放好亲自缝踏的椅垫,爸爸一个,妈妈一个,我一个,几子上我会端来泡好的红茶,爸爸一杯,要浓些,妈妈一杯,要淡些的,我一杯,无所谓,因为我上心的不是喝茶,而是讲话,我会“命令”着,“撒娇”着,一定要仨人各说一段今天最想说的话,爸爸来一段,医院经营的辛苦,妈妈来一段,家人及时的支持,我来一段,平凡琐屑却满满庸庸的幸福。这个经过,很不重要,也很重要,久而久之,成一种习惯,每天都要经历的,这样的家,才叫“完整的家”,这样的家人之爱,才叫“全部的爱”。”
虫鸣一下代替了浩云的声音,在他和她之间叽喳开。
好久。
不久。
浩云说,“你这样子,会很累。”
凌云说,“所以我才承认我自私,因为求不到,我就一直要求,求到我生命终结的那天。”
浩云站起来,“你说得太严重了。我不能依着你,凭你的性子,这么胡乱谈下去,还不知你今晚会有多少惊世骇俗的想法。要知道,你所说的,会成为我们这个圈子里的笑柄。”
“哦,原来是这样。”凌云低头,太低了,连脸色线条也是软塌塌,模糊糊的了。
浩云拍拍屁股,“晚了,和伯伯伯母告个别,我要回家了。”
走上几步,又回头道,“对了,最近你和那个叫李羽裳的走得挺近。”
“因为啊,我并没有其他的朋友。”
“又是因为寂寞?”浩云笑着摇头,“她不适合你。”
“哦。”
“她太华丽了。”
“嗯。”
“其实,安碧如那丫头挺不错。你为什么……”
“碧如说:原来投投热情的她,在这个交友圈子里显得最傻。自从意识到早在她介绍之前我们两个就熟悉了,她就不太愿意理我了。我的错。”
“傻丫头,要不要我……”
“不要。”
“倔丫头。唔,我还是要为你做个打算……”
他说着进去。凌云这回没跟。风似乎大了,单坐台阶,有些凉。凌云抱抱肩,脖颈突然敏感,有薄薄的麻痒溢开来,什么东西掉进她的衣领,扎着她的皮肤。她惊讶回头,她的后面,她刚刚靠过的玻璃门那儿,站靠着捧手而吹的齐云磊。他的脸快埋进那副对撑的掌中了,额前发梢沾上绿绿的碎末,原来是被他撕碎的一堆叶子。他吹来夜色里,也不是故意的,有几片就贴来了她的心事上。
他身子熨贴在玻璃上,成一个淡淡的水气轮廓,凌云想从中画自己先前靠过的影子,有些找不着北,不知被他藏到哪里去了。
他看到凌云脖脖子抖领子的狼狈,嘴角微嵌,染了一点笑,却并没有同凌云说话的意思。
他站了多久?有没有听到她那番被慕容称为“惊世骇俗”的言论?
凌云说,“你要走了?”
他没有应答,直接走下台阶,往院后门那儿去,身隐浓色中,直到那份潇洒全然不见。
能听到拨拉门锁的声音,他确实走了。
凌云又在风里晾了一会儿,心弦抖着,自弹的歌:
无端天与娉婷,夜月一帘幽梦,暖风十里柔情。
凌云站起拍拍屁股,从花厅穿过,去找爸妈。
爸爸书房门口,浩云呆立着,里面传出男女的高声说话,浩云听了,玩味地笑。
凌云妈妈说,“你算计错了,她根本不对齐家小子有兴趣,我看,她更在意的是慕容家……”
宋傲然粗暴打断,“从一开始我就说过,这种事由不得小子们,连我自己也是……我不能,决不能让齐修缘那个老狐狸拿捏我的女孩。”
凌云妈妈说,“我就怕——到头来,被聪明误了的人,只有你自己。”
“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你不是也很久对我这个妻子没意思了吗?”
“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是不会乱说话的,我还怕你一喝酒,就对着“那张照片”胡说了呢。”
“你,简直不可理喻!”
“算了,本是半路夫妻,要能彼此理解,太阳都打西边出来了。”
“哼……哼……”
母亲是过分的,凌云涩中带甜的还是爸爸对她的称呼——“我的女孩”。
连浩云在对她研味三分地看,她也不介意了。
世上能有一个把她称为“自己女孩”的人,哪怕一个,只有一个,她什么都不会介意。
六 上坡路
月老是用绳子将世间男女牵连在一起的,这个古老神话里,本能地带有一种强迫的象征。若联结双方彼此情投意合,这条线就成了朝朝暮暮的鹊桥仙,若男女对方恰成冤家,这条线只能是制造矛盾的导火索,只等——爆破的一瞬。
凌云晓得自己父母由来是不愉快的,婚姻的大小问题不是光凭睁眼闭眼,就能彻底解决,她只是没料到,爆发的一天会这么早到。
午后,凌云在图书馆里接到一个手机,姆妈告诉她,老爷太太吵架了。
其结果是,她爸爸拿了一个酒瓶,把自己锁在书房,她妈妈,不见踪影。
凌云草草收拾学具,提包跑出学校,校门口抄近路,拐个弯子,进了一条瘦巷,步子反而放慢许多。
巷子,有个古典制造的名字,“留芳声”。一排横铺的小平房,作为医疗保健器械一条街。这年头,人们腰包鼓足,倒更在意起自己的生命,人心往内在世界里看得多。应声而起的,是各个厂家生产的保健药品和健身器具,和旧故时候,北京天桥卖狗皮膏药的情态差不离。留芳声巷的前头,是药店的门面,有大而干净的橱窗,摆着商品的样板,有太阳时,金属器械被耀射下的光芒照着,即使是夏日里看,也泛着冷冷的味道。留芳声巷的里面,店铺的后背,是常春藤的天下,这种凭湿而爬的植物,到哪儿都不是麻烦,而成心仪的绿意。
九月的末旬,没有北雁南飞,造不了凄凉伤悲的意境。今日也只是微雨,由天撂下一幅丝丝烟烟的幕景,迟钝一点的人,会误以为入了江南的三月。二三十年代的时候,有敏感的诗人就为配了雨的巷子起了个雅致的名字,并且说这样的雨巷,适合走来撑油纸伞的小姑娘,小姑娘的神情顶好不要太过忧郁,也不要太过浮躁,静且平心就是了,小姑娘的装扮顶好不要太过时髦,也不要太过寒瑟,淡且适意就是了。
凌云没有带伞,这么小剂量的雨,用书包挡着也成了暴殄天物。于是,她举右手,反掌遮额,让从天而下的“礼物”,随意亲吻她的指根茧,心瓣打开,贪婪吸食这份温柔。
她听到了雨声,世间最纯然的声音。她还听到湿嗒嗒的脚步声,有人,在跟着她。
她驻足,转头,看到因她的回视而惊讶停步的安必新。这么直落的巷子,要避是无从避的,安必新恰恰是实诚又顿顿的男生,碰着这种场境,他只是尴尬地回望对方,然后,看得那本该生气的对方,比他更加尴尬。
安必新的两个肩子都已湿透,可见,她一出校门,他就在后头。
遇见了,他也不过来,只这么羞羞碜碜地对她笑。
他要真是为她而来,她至少还有点少女的虚荣感。
可惜——
她叹口气,这么跟着她的他,只能是个名副其实的“大麻烦”。
有个周末晚上,慕容承诺,要为凌云做个好好的打算。
慕容把她带进了人缘热闹的话剧社,理所当然地以为,在这儿,她这样性子的女孩儿,也不会寂寞。
话剧社安在一座怎么看来都是微微颓圮的老楼里,别人是呆不下这么阴气的地方,社团的成员,心安理得。
凌云进来的时候,跟在慕容后面,怯生生地,却想着刮大风下大雨时候这地儿的安全问题。
后来才晓得,话剧社成员和这儿气质,很配,都不是“简单人物”。
能一目了然,简单看明白的,照理应是社长安必新。
碧如的哥哥,浩云的学弟。
凌云对他的认识,分三个阶段,不要以为复杂,用三个词语就可以概括了。
凌云先以为他是个势利眼,也就是除了慕容会长这样的优秀人物,什么都看不上的那种。凌云觉着,要在这样的人底下工作,她宁愿天天去帮古文系的孔教授打印春秋材料。
凌云后觉得他是个傻瓜蛋,这不关他那副几近鼻尖的眼睛框子,也不关他那个复古八十年代好男儿的经典头型,而是在于他的反应迟迟。他这样的怎么能成社长,还是在灵气应该最重的文学剧社“一统江山”,他应该——坐到孔教授办公室的那张凉席垫子上,双腿盘膝,闭目冥思去。
凌云才真觉得,他是个花痴。
他不是痴在凌云身上,她要谢谢他。
她被慕容介绍进社的第二周,她把李羽裳也介绍入了社。
据清眼人的描绘,安必新社长对李羽裳,惊为天人。
然后,他的前两个特征也发挥了,他对凌云的待遇,势利有加,他对羽裳呢,真真切切成个傻瓜蛋。
他应该不属于口舌笨拙的那种,他会写诗,写文,写剧。
凌云读过,他的诗琅琅上口,他的文比八点档的电视情节好,他的剧——基本上话剧社的存活,也全靠他自编自导的剧。
他的才气恰恰,虽不至高过云端,用来骗骗女孩子,也就够了。
不晓得他以往有没有骗过,他在羽裳面前,可一点儿也比不得《儿女英雄传》里左搂金凤,右抱玉凤的安公子。
他,有些愧对同姓祖先。
凌云也不能够笑他,她自己处境也遭。
安碧如是话剧社的“名誉会员”,跟搞政治似的,她的“采访发布”能力,正是这个恹恹寂寂,无名无气的小社团所必需的。她是社长的妹妹,这点忙不帮,也太说不过去。她不喜欢虚构夸张的东西,社里排演话剧时,演员功力不够,常把感情深沉的台词念成堂吉诃德式的喊叫,令她受不了。安必新怕是求过妹妹,千万别让她这“肥水”流入别的“田地”,他要谢谢她。即使他表面上从没承认过对妹妹的低声下气。
慕容是事先给社里打过招呼的,安碧如对凌云的进门,并没有过分惊讶。
只是她的安静,不贴合她自封的“八卦妹”的本性。她,对凌云安静得让人倍感难堪了。
梅兰娇却出乎意料地没有给凌云的这份难堪,雪上添霜。
事实上,她搞错了。她搞明白了,凌云并不是云磊的女朋友。她自以为是,认定凌云是慕容的女朋友。
自以为是的在校园里可不只兰娇一个。
凌云认为,慕容的某些“行为”必须为这种凭空的造谣,负上责任。
慕容最近很奇怪,从她晓得父母为她和齐云磊造事开始,从他也晓得她落入这种处境开始。
他对她的“私有亲密”,开始变得“公开化”。
他会冲进她的教室,当着很多自习同学的面,执她手,带她去话剧社。
他也在校园小径上截住她,说好巧,然后一块儿去“蓝衫记”喝咖啡。
他并不介意对好奇的同学承认,他和她是一块儿长大的真正的“青梅竹马”。
她想,也许是她的多想,可以前的他,并不会对她这样。
她还是不够喜欢。因为他是风云人物,不够出众的她反而成了人们口里沾光的那个。虽然,她愤愤跺脚,她可从没凭什么真正沾光过。可惜,没有人愿意听进去她的。
兰娇就是。她对她突然的“友好”,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觉得这不是一种好兆头,天天疙瘩不散,她怀疑要否去医院看看这种“强迫症”。 人都有一些心理疾病,在凌云这种善沉入自我世界的人身上,这份变态来得更过强烈。
她进门的第一天,兰娇笑嘻嘻过来,依然一身红,依然辣身材,牵起凌云的手,往那雕刻凿凿的旧木桌旁带,然后一脸妩媚地对慕容说,“学长,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