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倾国记 作者:华玫(晋江2014-01-01完结) >

第46章

倾国记 作者:华玫(晋江2014-01-01完结)-第46章

小说: 倾国记 作者:华玫(晋江2014-01-01完结)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巴地跟她表白,担着被她算计的风险,也再所不惜。
  她有那么好吗?她值得他如此吗?她配得上他的厚爱吗?
  她不好,她不值,她不配。
  稳了稳百感交集的心,杨欢轻声道,“杨欢很感激殿下对杨欢的一片深情,可是殿下的这些情义,在我看来,并非真正的喜欢。”
  “是真的!都是真的,我是真的喜欢你!”郁律一把攥住杨欢的手。
  杨欢摇了摇头,“不是。”
  郁律刚要张嘴再表白,杨欢一抬手,制止了他,“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竭尽所能地成全她的心意,是竭尽所能地让她快乐,而不是全然不顾她的所思所想,全然不考虑她的感受,只顾着自己高兴,只顾着遂了一己私愿。”
  她定定地看着郁律,一字一句道,“那不是喜欢,那是自私,是最卑劣的占有。”
  郁律怔怔地看着杨欢,脑子有些不够用了。他的爱不是爱?是自私?是占有?完了还卑劣?
  可是,父汗告诉过他,爱一个人,就要得到她。难道父汗错了?
  他又想起了母亲忧伤的脸。
  就在郁律痛思何为真爱之际,一只黑色的鸟,从天而降,扑棱棱落在了半开的纱窗上。
  该鸟身量不大,能有鸽子大小。通身的羽毛黑中泛绿,油亮油亮的,一根杂毛也没有。金黄色的鸟嘴,钩般向下弯去,一对鸟眼,又大又圆,精光暴射地瞪着郁律。
  鸟腿上,绑着一根细细的黄铜管。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回 逛街

  郁律除去人皮面具,以着胎里带来的本来面目,和杨欢并肩走在乾安城的大街上。
  昨天,他收到消息,慕容麟得知杨欢失踪后,立即发出广捕文书,全国通缉他和杨欢,所以,这会儿,他和杨欢的画影图形,早已贴满了乾安城的大街小巷。
  人往往如此,被一个念头魇住了,任凭旁人如何开导,如何劝解,也无济于事,就是一心一意地钻牛角尖。然后,忽然有一天,某个人,某件事,在某一瞬间,又让他明心见性,走出心魔,恢复正常心志。
  回首从前种种,郁律觉着自己就是被魇住了,而现在,经过杨欢的当头棒喝,他不能说幡然醒悟吧,起码能不再钻牛角尖了。
  诚然,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就是要尊重她的意志,而非,丝毫不顾及她的感受,只为达成自己所愿,那不是真正的喜欢,就如杨欢所言,那是自私,是占有,是卑劣。
  扪心自问,自己是真的喜欢杨欢,是真的希望她能快乐——如果留在慕容麟身边,是她的心愿,那么,他尊重她的决定。
  哪怕这决定,会让自己难过不已。
  他让杨欢陪他三天,三天过后,他亲自送她回去。他知道慕容麟发了广捕,那又如何?他怕他不成?
  他就是要带着杨欢,在乾安城中大摇大摆地逛,慕容麟有本事,就来抓他!
  郁律带着杨欢,走在西市熙来攘往的人流中。因为以前时常地来逛,他对西市是相当的熟悉。
  他带着杨欢,在西市中走东家串西家,看完了绸缎铺,看古玩铺,看完了古玩铺,看香料铺,看完了香料铺,看首饰铺……
  总之,除了棺材铺,郁律是铺就进,连当铺都进了两家。
  杨欢不声不语地跟在郁律身边,郁律说:“走哇,进这家店看看?”她不吱声,随着他往里走。郁律说:“走哇,去那家店瞧瞧。”她还是不吱声,随着他往另一家店里进。
  心平气和地随着郁律进张家,出李家,杨欢当郁律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是个任性的弟弟,尽管郁律比她还要大上一岁。
  除了心平气和,她的心里还带了点怜悯。看着郁律,她想起了当初的自己——郁律对她,就如当初的自己对慕容德,一样的真心实意,一样的爱而无望。
  所以,她答应了郁律的请求,陪他三天。三天之后,各归各位,想忘江湖。
  二人在一家胭脂水粉铺里转了一圈。郁律给杨欢买了两盒波斯胭脂,两盒定州水粉。
  以着他的心意,最好是把杨欢后半辈子的用量都买出来,他才满意。其实,不只是胭脂水粉,他想给杨欢买的东西多了——吃的,穿的,用的,戴的,他想一次性地都给她买齐全了——以后,他怕是没什么机会再见到她了。
  出了胭脂水粉铺,没走几步,郁律又发现了一家首饰铺,二话不说,拉起杨欢的手,他作出兴高采烈的样子,走了进去。
  他也想真的兴高采烈,可是作不到,心里沉甸甸地,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然而,哭丧着脸,似乎也不大妥当,既不好看,又有损他豁达超脱的形像。
  所以,他采取了个折中的办法,心难过心的,脸高兴脸的,各忙各的。
  悲伤留给自己,笑脸展现给杨欢。
  在首饰铺里,郁律给杨欢买了根玉簪子,从掖庭初见,到把杨欢劫来,他就没见杨欢戴过像样的首饰。
  当然,她以前肯定是有过很多漂亮又名贵的首饰,可现在,她成了弃妻,弃妻能有像样的首饰?
  其实,郁律只猜对了一半。
  在宫里时,杨欢确实是没有像样的穿戴,可是出宫两个月来,虽说,慕容麟不来看她,不过,却是三五不时地,命人给她送些东西过来。
  这些东西里,有吃有穿有用有戴,数量虽然不多,品质也算不得最好,然而却也绝非一般货色可比。在这些吃穿用戴里,就包括一些钗环首饰,只是杨欢不戴罢了。
  郁律不知道这些事,一心想给杨欢多买几件像样的首饰,反正他有的是钱,他家有金矿,他那钱袋里,满满的都是小金饼。
  他想好了,三天后,把杨欢送回宫外的那所宅院,然后,他去见慕容麟——正告他,不要为难杨欢,不要动他送给杨欢的任何一件东西。如果,让他知道杨欢受了丁点委屈,他不会放过他,他们柔然有得是彪悍的勇士。
  上次,他败给了慕容超,那是他大意了。慕容麟若是还敢让杨欢伤心落泪,他一定会违背对杨欢许下的承诺,再次发动战争,不把燕国灭了,誓不罢休。
  他就不信自己打不过慕容超和慕容麟。
  退一步讲,就算真打不过,他也得好好折腾折腾他们,不能让他们好过了。
  为了杨欢,他什么事都愿意作,也什么事都作得出来!
  说他发疯也好,幼稚也罢,他不在乎。
  他父汗信佛,信轮回转世,他不信,他觉得人就这一辈子,能痛痛快快地活一回最重要。
  有那么一个女人,能让他心甘情愿地,为之不惜一切代价地发疯,他感到很幸福,觉着自己这辈子没白活。
  簪子是杨欢自己选的,料是正经的好料,和阗羊脂玉的,通体莹白,一点瑕疵也没有,簪首雕着朵怒放的雪莲。
  店主瞧出郁律是个有钱的主儿,杨欢刚把簪子拿起来,他立时就在一旁鼓动起三寸不烂之舌,把这根簪子,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就差没说王母娘娘也戴这个款了。
  郁律扫了店主一眼,他明白店主那点小心思,无非是想多要几个钱罢了。
  默不作声地从杨欢手中拿过簪子,他把簪子插在了杨欢浓密的发间。插的时候很小心,生怕劲用大了,扎到杨欢的头皮。
  插好簪子后,他歪着脑袋看杨欢,摇头,微笑,叹息。
  太美了!雪白的簪子,插在墨黑的发间,衬得簪子更白,头发更黑,人更美。
  离去前,他从钱袋里摸出四个金饼子,拍在了柜台上,然后,拉起杨欢的手,翩然离去。
  二人身后,首饰铺的老板悄无声息,连句送客的话都没说——不是店主吝惜言辞,而是被那四个光闪闪的金饼子震得目瞪口呆,神魂离位,倒不出空来说。
  金饼子!足金足赤的金饼子啊!四个!
  两个时辰后,杨欢和郁律坐在了城东一间不大的脚店里。所谓“脚店”者,乃是对次等的食店的称谓。
  乾安城里,有许许多多的食店,大小不一,叫法多样,星罗棋布地分布在乾安城的大街小巷。有叫“楼”的,有叫“铺”的,有叫“肆”的,有叫“饭店”的,不管叫什么吧,总之就是吃饭的地方。
  之所以选脚店,是因为脚店比最高档的酒楼规模要小一些,客流也没那么大,环境自然也要清静一些。
  本质上讲,郁律是个爱说爱笑,爱热闹的人,然面现在,他只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和杨欢安安静静地呆着。
  这呆着,可以是什么也不作,就只是同处一个空间,安静地坐着;也可以是在呆着的同时,消消停停地吃顿饭。
  这家店,郁律以前也来过几次,因为觉着他们家的手艺还不错,店也清雅干净,所以,他带着杨欢来了这里。
  和杨欢一起逛街,吃饭,曾是他的愿望之一。
  因为先前来过几次,兼之出手非一般阔绰,是以,郁律给这家掌柜留下了深刻的印像。一见他进得店来,掌柜的立刻从柜台后绕出来,满脸堆笑地亲自往里迎。
  店小二跟在掌柜身后,也是笑得春暖花开,财神爷又来了——从前,郁律没少给他打赏。
  郁律选了一个角落的座位,这里相对店里其它位置,更为安静一些,他征求杨欢的意见,杨欢表示认可。
  二人落座后,店小二走上前来,一边用雪白的抹布,抹着锃光瓦亮的乌漆食案,一边笑问二人想吃点什么。
  郁律问杨欢:“想吃什么?”
  杨欢淡然回他,“听你的。”
  “听你的”这三个字让郁律很是受用,恍然觉着自己和杨欢是一对恩爱小夫妻,作为丈夫的他,领着九天玄女似的美丽妻子逛街,及至逛累了,进了食店用餐,他问爱妻想吃点什么?爱妻温柔地告诉他:“当家的,听你的。”
  这样的想像,让他不禁露出了有些憨态的笑,“听我的?”他轻声重复了一遍杨欢的话,脸上的笑容愈见深化,“好,”他笑眯眯地一点头,“好!”
  “伙计,”郁律眼也不眨地开始报菜名,瞅也不瞅墙上的菜单,显见着是以前总来,对这家的菜品已经了然于胸,“我要两熟紫苏鱼,群仙羹,五味酒酱蟹,羊四软,水晶脍,间笋蒸鸡,芥辣虾……”
  “够了,够了,”杨欢连忙出声制止,再不制止,他大有把店里所有菜肴都点一遍的架式,“别点了,再多就吃不了了。”
  郁律点的意犹未尽,“真够了?”
  杨欢点头,“真够了。”
  郁律对伙计一抬下巴,“行,先点这么多吧,对了,再来两份梅花饼,两份子料浇虾面,一坛齐云清露。”
  伙计满面带笑的一哈腰,“好嘞。”
  郁律盯着伙计,“老规矩。”
  伙计会意地笑,“全套银盘盏。”
  郁律的身上,带着两个钱袋,一个装金饼子,一个装碎银子。他掏出装碎银子的钱袋,从里面掏出块不小的银疙瘩,向伙计一抛,“记性不错,去吧,快点上。”
  伙计双手接住银饼子,乐得眼睫毛都要开花了,不住地哈腰道谢,“多谢客官,多谢客官,二位稍等,马上就好!”说完,一溜烟儿地跑进了后面的厨房。
  等菜期间,杨欢粗粗打量了下这间食店,不大,一共十张食案,除了他们这张食案,还有两张有客人,再加上店伙,掌柜也就十个人左右。
  店虽不大,不过,却是窗明几净,收拾的整齐利落,除了食物的香气,没有任何不良气味。南面的墙壁上,不知是哪位名家留下的墨宝,扬扬洒洒,笔走龙蛇地,写了一整墙,更是为这间不起眼的小店,平添了几分雅意。
  打量完毕,杨欢转回头,发现郁律正带笑地在看她,这让她有些脸红,“怎么,我脸上有脏东西?”
  郁律笑着一摇头,“没有,只是看你好看。”
  杨欢的脸更红了,“殿下,慎言。”
  郁律笑模笑样地盯着她,盯了片刻,问道,“真不跟我走吗?”
  杨欢垂下眼,避开了他的目光,没言语,她的耳边随即响起了郁律自嘲的轻笑,“知道了,不问了。”
  这时,店小二一撩厨房门帘,托着个大托盘,快步向二人走来,嘴里是唱歌般,带着波浪音的吆喝声,“菜来了——”
  店小二来回跑了两趟,把二人的菜和餐具全上齐了。
  杨欢和郁律开始用餐。
  “你尝尝这个间笋蒸鸡,很不错。”郁律抄起自己面前的银筷子,夹了一筷子鸡肉,放进杨欢的小碗里,小碗也是银的,外表錾着精美繁复的花纹。
  杨欢拿起自己的银筷子,从碗里夹起鸡肉,在郁律殷殷的目光中,把鸡肉送进嘴里。
  “怎么样?”郁律急切地想要得到杨欢的认同。
  因为嘴里有食物,没办法回答,所以,杨欢用嘴角上翘的一点头,代替了赞赏。
  郁律笑了,又夹了一筷子羊肉,放进杨欢的碗里,“再尝尝这个羊四软。”
  这家小店的饭菜真是不错,郁律点的这几道菜,每道都很好吃。
  给杨欢夹了几筷菜后,郁律撩开嗓子眼,颠起后槽牙,开始了大吃大嚼——逛了一上午的街,又说又笑,早在进店前,他就已经是个前胸贴后背的状态了。
  他饿,杨欢也饿。
  因为菜品可口,又实在是饿,虽不似郁律般狼吞虎咽,不过,杨欢的筷子,也是没停过。
  就在二人专心致志地连吃带喝之际,杨欢的身后,传来店小二高亢的招呼声,“几位客官,里边请——”
  很奇妙的,在店小二喊出这声欢迎辞后,杨欢顿时生出了一种被人注目之感,而且还不是好看,是冷冷的,带着怒意的看。
  不安地动了一下,她下意识地转过头去,想要检验一下,自己的直觉是否准确。
  然后,她看到了慕容麟一片肃杀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故事,也是晋江文,叫《茶啊冲》,很好看。
  文笔好,故事情节也好。
  感兴趣的,可以搜一下。


☆、第三十七回 情敌

  慕容麟一步步向二人走去,走得面无表情。
  脸上没表情,心里却是燃着一团火。他把嘴唇抿得紧紧的,不如此,他怕心里那团火,随时会突破唇齿的防线,喷薄而出,把自己,连同坐在杨欢对面之人,一起烧成灰。
  他没想到郁律有胆再来燕国,而且,还是在光在化日之下,把杨欢劫走了;更没想到,郁律竟然不顾满城的画影图形,大摇大摆地带着杨欢逛街,下馆子。
  真拿他当死人了!
  跑回宫中报信的保镖说,劫走杨欢的,一共五个人:一个领头的,外带四个跟班的。
  领头的和跟班的,长得都没甚特色,属于扔到人堆儿里,完全找不出来的长相。人长得没特色,不过,领头的那匹马,却是个与众不同的长相,一般的马,长不出它那个样来。
  抛开高大健壮不说,那匹马,全身上下,除了四个蹄子是白的,身上的其它部位,全是火炭红色。
  四个蹄子上的毛,不但白,而且长,蓬蓬着,乍一看,还以为蹄子没进了雪里。
  一听保镖的描述,慕容麟当即明白了——郁律,劫走杨欢的人是郁律,不是易了容,就是戴了人皮面具的郁律。
  为何如此肯定?
  就因为那匹与众不同的马。
  他见过那匹马,不但见过,还骑过。
  柔然盛产骏马,贵为柔然储君的郁律,拥有多匹宝马良驹,在这些宝马良驹中,他最为心爱的,一共有三匹,分别被他贯以绝影、超光、踏雪的称谓。
  绝影是匹一根杂毛没有的白马,超光是匹一根杂毛没有的黑马,踏雪,就是保镖口中的这匹马。
  是以,慕容麟在接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着令有司发出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