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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倾国记 作者:华玫(晋江2014-01-01完结)-第49章

小说: 倾国记 作者:华玫(晋江2014-01-01完结)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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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在东宫时,杨欢就是如此,喜欢在他去处理公务时,用绣花打发时间。微微蹙起眉尖,慕容麟想起了胖宝,那只下场不知如何的大胖猫。
  兴许作了野猫?他想。
  当年,还有胖宝陪在杨欢身边,而今,却只有她孑然一人,想到这里,慕容麟心里,生出了一丝感慨。
  就在他抚今追昔之时,杨欢已经换好衣裙,从屏后走了出来。
  “陛下,臣妾换好了。”
  慕容麟在杨欢的呼唤声中,猛地回过神来,一抬眼,却又是一阵恍神。
  杨欢穿了件银灰色,带同色碎花的对襟小衫,下面配了条墨绿色,没有任何花纹图案的素纱长裙,腰间是和上衣同色的银灰色围赏,围赏上,勒了条与裙子同色的墨绿色丝绦。
  发型,倒还是方才的坠马髻,仅用一根乌木簪,簪起来的坠马髻,除此之外,发上再无其它饰物。
  欲言又止地舔了下嘴唇,慕容麟不露声色地,收回看向杨欢的目光,迈步向外走去,“走吧。”
  其实,他原本想让杨欢再去换件衣服,因为这样的杨欢,实在太美了。想了下,他决定还是不说了。
  评心而论,杨欢的这身衣服,已是极素。问题不在衣服上,而是出在杨欢本人身上。以着杨欢的姿容,就是拿块破布裹在身上,也照样美得惊人。
  作者有话要说:  在脑中,我把这个故事拍成了电视连续剧,慕容麟的扮演者是韩栋。
  韩栋的气质和五官,尤其是他的眼晴,很符合我对慕容麟的设想。


☆、第四十回 出游

  慕容麟带杨欢去了东市。东市在乾安城东,论规模,论繁华,全都比不上西市,但是有一点,和西市相比,它离皇宫更远一点,慕容麟就喜欢这点。他现在就想离皇宫远一点。
  慕容麟带着杨欢,在东市里溜溜达达地闲逛。当年,在东宫时,他带着杨欢出过几次宫,只不过,那几次,去的都是西市。出宫,对他而言,既是需要,也是消遣。
  当年,他是太子,现在他是国主,无论是太子,还是国主,都需要体察民情,而体察民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微服私访。
  无论当年,还是现在,他都是繁忙的,每天有很多政务需要处理。偶尔出宫,体验下民间生活,对他来说,也是份难得的放松。
  二人逛了半天街,说了不到十句话。而且,这十句话,还都是慕容麟主动开的口,他问一句,杨欢答一句。
  慕容麟问得简短平淡,杨欢答得,更简短更平淡。
  在一家绸缎铺里,慕容麟淡淡地问杨欢,“可有相中的料子?”
  杨欢垂着眼,低声道,“没有。”
  在一家首饰铺里,慕容麟拈着根金步摇,“这个可好?”。
  杨欢撩起眼皮,快速地扫了一眼那步摇,复又垂下眼,“好。”
  “买一个?”
  杨欢摇了摇头。
  连着进了几家店,慕容麟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不要。 后来,他索性不问了。经过一家丝线店时,他往店里一指,“进去瞧瞧。”说完这句不咸不淡的话,他一抬腿,迈进店去,不管杨欢的反应。杨欢低着头,随在慕容麟的身后,不声不响地跟了进去。
  进得店后,慕容麟不再征求杨欢的意见,径直走到柜台前,对着柜台后的货架,一顿点指,一口气要了十几种颜色的丝线。
  随着他的点指,店伙不断把相应的丝线从货架上拿下来,等他点指完了,店伙把他要的丝线,全部收进一个长方形的漆盒里。漆盒很漂亮的,锃光瓦亮的乌漆底子上,点缀着几朵粉红色的桃花。
  末了,店伙又把盒子扎进一块淡青色的粗绢里,递给了慕容麟。慕容麟掏出钱袋,付了钱,然后,提着盒子,走出店面,全程一眼不看杨欢。
  经过一家香料店时,慕容麟如法炮制,又是一指店铺,“进去瞧瞧”,然后,也不管杨欢乐不乐意,自己先走了进去。
  进店之后,他对着货架又是一顿点,不大功夫,十多种本国外国出产的香料,堆在了他的面前。
  杨欢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发现慕容麟所选购的香料,都是他们在东宫微服出游时,她曾买过的。
  这些香料里,有百濯香,用这种香熏衣物,濯衣百次,衣上香味不减;有辟寒香,冬天,在炭火里加一点这种香,房中既暖且香,香味几日不散;有迷迭香,这种香清神,醒脑。感染了风寒,头脑昏沉之时,用它最好。此外,还有都梁香,茵犀香,惊精香,沉光香等等。
  象丝线店伙一样,香料店的伙计,把慕容麟选中的香料,也收进了一只漆盒。只不过,香料店的盒子,比丝线店的盒子有所不同,带隔断。先把不同的香料,用细绢袋包好,然后,再放进盒中一个个隔断里。
  放好香料,盖好盒盖,店伙也用张包袱皮把盒子包了起来,墨绿色的熟绢,带着花鸟纹,比丝线店的更美观。
  出了香料店,慕容麟回头朝身后看了一眼。顿时,一名百姓模样的青年男子,从熙来攘往的人群里走了出来,急趋几步,来到慕容麟的近前,从他手里,接过了盒子。
  轻飘飘地扫了男子一眼,杨欢习以为常地移开了视线,和慕容麟出宫,当然不可能只有他们两个人。
  以前在东宫时,也是如此,表面上看,只有她和慕容麟两个人在逛街,实际上,不知有多少乔装成百姓的侍卫,在暗中保护着他们。当然,主要保护的,是慕容麟。
  转眼,二人来在了一家首饰铺的门前。这是家毫不起眼的小店,慕容麟本不想进去,巴掌大的地方,能有什么好货色?
  脑子想得挺清楚,可是,脚却跟脑子作了对,在他反应过来前,他的脚,已经一步迈了进去。
  小店仅有两节柜台,柜台上的首饰,也都是极普通的货色。
  店里,只有店主一人。
  从外表上看,店主能有五十多岁的样子,肤色蜡黄,上唇稀稀拉拉地,留着两撇小胡子。因为瘦,一双眼睛抠进了眼窝,嘴却雷公般,高高地撅了出来。
  二人进店时,店主正半死不活地坐在柜台后面。一见店里难得地进了客人,他的眼睛一亮,“噌”的一下,从柜台后面站了起来,眯眼呲牙,点头哈腰地,跟二人打起了招呼。
  “二位客官,想买点儿什么?簪钗?步摇?耳环?绢花?还是镯子,臂环,颈串?看看吧,小店什么都有。”
  紧盯着慕容麟的脸,店主的双眼中,射出热切的光。太久没开张了,家里眼瞅着,都要揭不开锅了。
  一边小心翼翼地陪着笑,他一边在心中暗暗祷祝,希望老天保佑,能让他能作成这笔生意。
  祷祝的同时,他又有点信心不足。自家的货色,实在是太一般了,而眼前这二位,虽然衣着平常,然而,看样貌,看气质,那绝对不是一般人。能看上他这儿的货色吗?悬!
  慕容麟确实是没看上。漠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柜台上的几盘首饰,他转身要走,杨欢却是从一个托盘里,拈起了一根紫玉簪。
  “小娘子真是好眼力!”杨欢刚把簪子拈在手中,还不及细看,这边,店主马上呲着一口喷薄欲出的龅牙,面目夸张地赞了起来,“这可是上好的蓝田紫玉。不是我吹,整个东市,除了我这里,别人家,再找不出这样的货色来。瞧瞧,这颜色,多正!这雕工,多好!”
  杨欢看了店主一眼,嘴角微微向上一弯,权作回应。一弯之后,她重新打量起手中的簪子。
  其实,无论是材质,还是雕功,这簪子都算不得特别好。紫玉,在民间是稀罕物;在宫里,并不稀奇。
  她曾见过,也曾有过好几根紫玉的簪子,和手中这支比起来,不论是成色,还是雕工,都要比这支好太多。
  吸引她的,既非材质,也非雕工,而是簪首的一对交颈鸳鸯。在她曾经拥有过的几支紫玉簪里,有雕凤的,有雕花的,有雕卷云的,就是没有雕鸳鸯的——她看上了这对憨态可掬的小东西。
  逛了这么久的街,慕容麟还没见杨欢对哪样东西,表现出特别的兴趣。见杨欢对这支簪子上了心,他心中一动,淡声对店主道,“开个价吧。”
  店主一抿龅牙,借着抿牙的动作,在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末了,提心吊胆地对慕容麟伸出了一只巴掌,“五十两纹银。”
  报完价,他有些底气不足地眨了眨眼,怕慕容麟嫌贵不买,于是,他紧忙又追加了一句,“若是真喜欢,价钱好商量。”
  慕容麟一抬手,作了个制止的动作,“不必。”
  说完,从怀中掏出钱袋,又从钱袋里摸出两个小马蹄银,递给店主,“每个纹银三十两,不必找了。”
  “哎呀,多谢客官,多谢客官!”店主双手接过银子,乐得合不拢嘴。大概是也知道自己这口牙,长得实在是不甚美观,容易影响客人情绪。所以,一笑过后,他使劲地抿了抿嘴,企图把牙包住。
  可惜,因为实在太高兴,试了两次未果后,他索性不包了,反正生意已经作成了。
  在店主忙着包牙之际,慕容麟不动声色地问杨欢,“喜欢吗?”
  杨欢低着头,点了一下,“喜欢。”
  喜欢是喜欢,不过,其实她并没想买,只是想看一下。听到慕容麟询价,她本想阻止,可惜,话未出口,慕容麟已经付了帐。
  慕容麟从杨欢手里拿过簪子。一手扶着杨欢的头发,一手将簪子一点点推进杨欢的发间——杨欢的头发又厚又密,很是不好插。
  插好簪子后,慕容麟着意地扫了一眼簪首,在看清簪首的一刹那,他怔了一下,怔忡的同时,心中,有些微的疼痛划过。
  心疼,脸上,却还是个淡然模样。
  店主难得开了张,以致心情十分激动。激动之余,他决定再免费赠送两句好听的话。
  “不是小人夸奖尊夫人,就尊夫人这个长相,再配上这根簪子,”他抿了抿牙,一指宫城方向,“就是宫里的妃子,怕也不过如此。”
  慕容麟一挑眉毛,似笑非笑地问,“店家见过宫里的妃子?”
  店主笑,“小人哪里有那样的福气,只是听人说,宫里的妃子,个个都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我看尊夫人的容貌,也是个倾城之姿呢。”
  慕容麟转眼看向杨欢,目光复杂。
  店主哪知慕容麟和杨欢的过往,只把慕容麟的眼神,当作是深情凝视。于是,他趁热打铁地又来了一句,“能娶到这样的娘子,客官,你好福气啊!”
  闻听此言,慕容麟意味不明地一笑,“是啊,我好福气。”
  这句话听进杨欢耳朵里,仿如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抽在脸上,抽得她眼光微闪,眼眶发酸。
  在店主的热烈欢送声中,二人出了首饰店。随后,慕容麟带着杨欢去了一家生意兴隆的大酒楼。
  在那里饱餐了一顿后,他带着杨欢出了城。
  他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回 刺杀

  马车在郊外的官道上,疾驰了一个多时辰后,停了下来。
  慕容麟先下了车,然后,一回身,把杨欢也扶了下来。于是,一条细长的河,和一片苍苍的芦苇,突出其来地,扑进了杨欢的眼中。
  河道长长的,蜿蜒着伸向远方,不见尽头,河面上有几块小洲。小洲和河的两岸,密密麻麻地,长满了一人多高的芦苇。
  出城时,天还很晴,艳阳高照,这会儿,却已变成了个阴云密布的光景。除了阴云密布,还有越刮越大的风。
  风中,白头绿身的芦苇左摇右摆,沙沙作响,河水泛着灰白的光,一波波涌向岸边。河中有十数只野鸟,看不清是野鸭,还是别的水禽,成双成对,随着涌动的河水,起起伏伏,不时发出几声鸣叫。
  并肩和杨欢站在岸边,慕容麟望着河中小洲上的芦苇,低声道,“姚葭,摇曳的蒹葭,如何?朕取的名字,还不错吧?”
  杨欢一怔,随即会意,慕容麟是在说,他给自己取的新名字。
  摇曳的蒹葭……
  她望着风中摇摇摆摆的芦苇,唇边泛起一丝带着苦意的笑,“是,很美。”再美,她也还是想用自己的真名,毕竟,那是父亲给她取的。父亲再缺德,也是生她养她的人。
  慕容麟没再说话,移动目光,望向河中成双成对的水鸟。
  过了一会儿,风中再次响起了他平静的声音,“那根簪子,让朕想起了这里。这里没有鸳鸯,不过有很多芦苇和水鸟,看上去,跟鸳鸯也差不多。”
  说完这句话,二人仿佛心有灵犀,都没再说话,只是并肩而立,一起吹着风看芦苇,一起在风中听河水声,鸟叫声,直到天急速地黑下来,豆大的雨点,“劈啪”地打在二人身上。
  二人到达此地时,已是傍晚,几乎眨眼之间,傍晚为暗夜取代。
  雨越下越急,越下越大,不大功会,已呈瓢泼之势。
  慕容麟拉着杨欢的手,急急奔回车上。一边抬手用衣袖擦拭脸上的雨水,慕容麟一边下令,“回宫!”
  隔着一层薄薄的厢板,很快传来御者响亮的回应,紧接着是御者的吆喝声,和一声清脆的鞭响。
  鞭响过后,车厢一晃,车子动了起来。
  从这片芦苇荡到乾安城,大约能有一百五十多里地。
  来时,因为路况好,所以,只用了一个多时辰。而此时,大雨滂沱,道路变得异常泥泞,加之天黑,御者怕翻车,不敢让马跑得太快,所以,车速比来时,要慢了许多。
  车厢外,风大雨急,漆黑一片。
  车厢里,杨欢和慕容麟相对而坐,默然无语。车厢的顶篷中央,悬着盏气死风灯。
  此情此景,让杨欢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个傍晚,也是差不多的时辰,差不多的天气,也是坐着马车,往乾安城赶。只不过,那时坐在对面之人,是慕容德。
  她垂着头,虚虚地盯着自己放在膝上的手,脑中,慕容德拿着慕容麟写给她的休书,嘿然坏笑。
  脑中的画面,让她不觉揪紧了膝上的衣料。
  正自胡思乱想间,冷不防地,车厢里响起了慕容麟的声音,依旧是淡淡的,听不出情绪,“喜欢青川荡吗?”
  杨欢一怔抬头,“嗯?”
  慕容麟看了她一眼,随即移开了目光,“方才那片苇荡。”
  杨欢垂下头,“喜欢。”
  慕容麟又来了一句,“熙熙楼的丁香馄饨不错。”出城前,他们曾在熙熙楼就餐。
  杨欢有点跟不上慕容麟的思路,“是,挺好吃的。”
  慕容麟以拳捂嘴,清了下喉咙,“得了空,可以再去。”
  杨欢扫了他一眼,没吱声。
  等了一会儿,因为没听到杨欢的回应,慕容麟抬眼望向杨欢,“怎么,不愿意?”
  杨欢飞快地看了慕容麟一眼,“但凭陛下作主。”
  这回轮到慕容麟不出声了。
  过了一会儿,才又听到他的声音,“如果喜欢,下次,我们可以在青川荡多呆一会儿。”
  听到这句话,杨欢的手,渐渐收紧,掌中的裙料,越揪越多。
  她不是呆子,怎会感受不到慕容麟对她的好?
  虽然,慕容麟和自己说话时,声音和表情不见半点亲热,可是,他的言行,无时无刻不在泄露着他真实情感——他依然在意自己。
  若不在意,他不会买那许多丝线;若不在意,他不会买那许多香料;若不在意,他不会命人驱车一百多里,只为让她对自己的新名字,能有个形象的认知。
  他还象当年一样地在意她,一样地想方设法,要给她些意外之喜,当年是胖宝,现在,是青川荡的芦苇和水鸟。
  可是,过去就象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面对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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