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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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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尖端科学技术,如果能有可能留在那里工作,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因为
那里有先进的设备,可以使自己得到充分的发展。”那位外国的校长又问:
“难道你们没有想到,将来学成回国报效你们的祖国吗?”令他吃惊的是,
竟没有一个学生回答他提出的这个问题。他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

小孩子说出“长大了要当外国人”的话,中学的尖子学生只想到国外寻
求个人的发展,而没有考虑过如何报效祖国。这虽然是个别的现象,但不能
不引起父母和老师们深思。

看到现在一些孩子们的思想状态,不禁使人联想到生活在解放前的一些
爱国的志士仁人。抗日战争时期,著名爱国将领吉鸿昌,由于力主抗日,被
蒋介石逼迫于1931 年出国考察。在考察过程中,他言谈豪爽,不卑不亢,显
示了高度的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在美国,有一次他要往国内邮寄衣物。美
国某邮局的职员挑衅他说:“中国?我不知道中国。”听了这种话,吉鸿昌
气愤极了。可当时国民党驻美国大使馆的官员却告诉他说:“你若说是日本
人,肯定会受到礼遇。”吉鸿昌听了这种没有骨气的话,更是怒不可遏,当
即斥责道:“你觉得当中国人丢脸,我却觉得当中国人光荣!”这件事给吉
鸿昌以极大的刺激。他想,外国人之所以看不起中国人,是因为我们中国人
自己看不起自己。事后,他特地找了一块小木牌,在上面用英文端端正正地
写上“我是中国人”!每到宴会上或大庭广众之中,他总是把那块小木牌佩
带在胸前,以表明自己是端端正正的中国人。

再有,当新中国诞生的消息传到美国时,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已经是美国


伊利诺大学的终身教授,有丰厚的薪金,有汽车、洋房。为了参加新中国的
建设事业,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教授的职务,带领全家人于1950 年横渡太平
洋回到了养育他的祖国。路经香港时,他还写了一封致美国留学生的公开信,
情深意切地劝说爱国知识分子回国参加建设。后来,一位在英国伯明翰大学
任教的女学者曾经问他:“华教授,您不为自己回国感到后悔吗?”他自豪
他说:“不。我回到自己的祖国,一点儿也不后悔。我回国并不是为了图舒
服,而是要用自己的力量力祖国做些事情。我活着不是为了别的。”

这些爱国的志士仁人,在落后贫穷的旧中国,能力做一个中国人感到无
比自豪,能毅然放弃优裕的物质生活条件回国参加祖国的建设,真是令人钦
佩,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历史的发展是有其规律性的。在一个长期封闭的国度里,由于与外界相
隔绝,人们不了解外面的情况,往往会坐井观天,夜郎自大,盲目自满;而
当国家一旦实行开放,与外界沟通,睁开眼睛一看:“啊!原来外面的世界
这样精彩。”长期被封闭的人们就很容易产生崇洋媚外和民族自卑的心理。
往往又觉得自己的国家事事不如人,是一无是处。在我们改革开放的今天。
在外国文化涌入中国的时候,在青少年、儿童中产生一些崇洋媚外的思想,
是不足为怪的。它从反面告诉我们,在此时此刻,我们必须对国人,特别是
对我们的青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传统教育。就像邓小平同志所
说的那样。教育人民“以热爱祖国、奉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
的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的耻辱”,树立民族自尊
心和自豪感,让我们的成年人和我们的孩子,永远以我们是中国人而感到无
比的自豪,以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而感到荣幸。

教孩子学会休闲——谈文明休闲

看到这样一个题目,有的家长可能会觉得不大明白:“怎么?教孩子学
会休闲?一般人教育孩子,都说教孩子学会学习,学会劳动,学会做人等等。
休闲不就是休息、歇着、吃喝玩乐吗?教这个干什么呢?这个还用教?”

看来,家长们还真的是有所不知,还真得首先打通家长的思想。

实行“双休日”以来,休闲的问题提到日程上来了。什么是“休闲”?
所谓“休闲”是指每个人在工作、学习以后,可以由他自由支配的一种状态。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的贫困落后,人们总以为只有学习、工作、劳动才是“正
业”,休闲则是“不务正业”。认为有价值的人生,就是学习、工作、劳动,
必须天天学习、丁作、劳动。学习、学习、再学习,工作、工作、再工作,
劳动、劳动、再劳动,直到生命的终点为止。提到休闲,人们往往便与懒惰
划等号。“玩物丧志”这个成语,完全把休闲的价值给抹杀了。在“左”的
思潮的影响下,多年来,人们把休闲视为剥削阶级的生活方式,劳动人民只
要一讲休闲,似乎就是堕落的开始。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在共产主义条件下,社会财富将不是按产
品数量来衡量,而是按空闲时间的多少来衡量。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由于
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们的工作、劳动时间将会逐步减少,休闲时间将会逐
步增加,休闲将和学习、工作、劳动一样,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内容。休闲
将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重要的社会制度。

早在1948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四条就规定:“人


人享有合理的劳动时间限制、定期休息和休闲的权利。”我国宪法也明文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
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看来,休闲不仅是现代的一种社
会制度,也是人权的一部分。

儿童、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当然也享有休闲的权利。1959 年联合国
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其中第七条规定:“儿童应有充分的游憩机
会,并配合教育目的施教,社会及公立机构尤应为儿童的游憩权利而努力。”
同年在巴基斯坦首都卡拉奇举行的亚洲地区义务教育会议上,曾经制订义务
教育的四项目标,其中第三项就是:“应给予儿童充分的机会,使其从事玩
乐休闲,并视此为教育的目标。”休闲不仅是儿童、青少年的权利,而且,
学会休闲也成为现代教育的一个目标。

现代基础教育早已摒弃了仅仅是为了就业工作而实施的专业训练,而是
对学生实施全面的人格教育,包括学会读书,学会做人、学会生活,以充实
人生,发挥生命的价值。休闲既然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是重要的生活
内容,学会休闲就是学会生活。儿童、青少年作为未来的社会成员,他们应
当学会休闲。因此,教儿童、青少年学会休闲,应当成为现代教育的一个重
要内容。

我们的儿童、青少年,进行休闲的第一场所是家庭。那么,家庭就有责
任教他们学会休闲。

学习、工作、劳动不是人们天生就会的,需要学习;休闲同样也不是天
生就会的,也同样需要学习。休闲不是“胡吃闷睡”,不是“吃喝玩乐”,
不可以胡作非为,当然也不能把休闲当成学习日、工作日,劳动日。学会休
闲,就是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做现代人。所以,学会休闲,应当首先
明确,休闲所要达到的目的:

第一,松弛身心。人们体内储存的能量是有限的,每日三餐就是补充所
消耗的能量。但如果只有饮食而没有休息,体内的能量仍会枯竭。身体各部
位的器官也会发生病变。人们在学习、工作、劳动中,情绪是处在一种高度
的紧张状态,若得不到适当的休息。也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通过休闲。
使人们劳累的身体得到休息,使紧张的情绪得到松弛,这有利于人们的继续
学习、工作和劳动。

第二。满足个人爱好,发展个人特长。平时的学习、工作、劳动、往往是
集体活动,统一地进行,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发展特长的需要,
因此个人的需要常常受到各种限制。休闲活动一般是个人的活动,休闲时间
是由个人自由支配,在休闲时间人们就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
长,选择自己的活动内容和方式,以便使自己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

第三,加强社会交往。平时的学习、工作和劳动都是统一进行的,人与
人之间的私人交往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休闲时间,人们回到家庭,首先可
以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与家人交往,共同生括。有利于密切家庭成员之间的
关系。人们还可以广泛进行其他的社会交往,特别是对于儿童、青少年来说,
利用休闲时间,可以广泛接触社会。

休闲生活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它的自由自主性。究竟如何休闲,
那完全是个人的私事,自己有充分的自主权。也正是由于它有充分的自主权,
是在没有别人干涉、管束之下进行的,休闲所需要的道德要求是相当高的,
甚至可以说比职业道德的要求还要高一个层次。人们在休闲时的道德行为,


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水平。

对于儿童、青少年来说,休闲生活既是提高他们道德水平的一个极好机
会,也是对他们道德素质的一个考验,休闲活动高雅,可以在活动中获得教
益,而休闲活动低俗,也会使他们堕落。儿童、青少年的一些不良习气往往
是在休闲时间内形成的,有许多的犯罪青少年是在休闲时间内堕落的。因此,
教儿童、青少年学会休闲,是在教他们生活,教他们做人。

人们进行休闲,虽然是个人、家庭或自由组合的活动,但任何的休闲活
动都不是脱离社会的。每个人在休闲的时候,总是要和别人、社会发生直接
或间接的关系。休闲应当说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休闲活
动必须要遵守社会公德,休闲生活要讲道德、讲文明。

首先,休闲活动不要损害他人的利益。休闲是人们同时进行的活动,人
们都要通过休闲获得情绪的松弛,需要有一个安谧、宁静的氛围。在选择休
闲方式的时候,不仅要从个人的喜好出发,更要注意到不妨碍他人的安宁。
如果你在公共场所暄闹,这当然不好,人们为了逃避,还可以躲开。假如你
是在家里喧闹、唱歌,邻居能受得了吗?你让人家往哪里躲呢?

其次,不要损坏他人或公共财产。比如,外出活动,要自觉地注意保护
环境,不乱丢果皮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树上、墙上乱涂乱划。

第三,不要污染社会风气。社会风气是一个社会文明的总体反映,也是
靠每个人来维护和保持的。人们进行休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既是在享受
良好的社会风气,同样也是创造良好社会风气的过程。休闲活动有高雅和低
俗、健康和不健康、有益和有害之分。高雅、健康、有益的休闲活动,不仅
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维护和发展良好的社会风气。而低俗、不
健康、有害的休闲活动,满足的是低级趣味,是精神“鸦片”。

在当今社会,家长们不仅要教儿童、青少年学会学习、学会劳动、学会
工作、学会做人,还要教他们学会休闲,帮助他们选择休闲方式,指导他们
进行文明休闲,教育他们在休闲时要讲究道德,以便使儿童、青少年通过休
闲得到充分的休息,获得教益,千万注意不要放任自流。

该不该签订“家务劳动劳务合同”——谈家庭义务感的培养

有的家长从电视里看到。外国家庭里有家长给做家务的孩子劳务报酬的
现象。于是,就效法外国人的做法,跟自己的孩子签订“家务劳动劳务合同”,
刷碗一次付1 元,扫地一次付1 元,取牛奶一次付5 角。。活干完,经验收
合格,现金支付劳务报酬。

这些家长认为这样做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公平合理”,还有如
下的好处:一,可以调动孩子参加家务劳动的积极性;二,以付家务劳动报
酬代替无偿给予的零花钱。孩子是通过劳动所得,不会乱花;三,可以使
孩子认识劳动的价值,增强商品意识。

猛一听,这种说法似乎很有道理。可细细一琢磨,这种做法很值得商榷。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劳动是一种商品。但是,并不是所有劳动都是商品,比
如社会公益劳动、家务劳动等,就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而是伦理道德行
为。家务劳动是家庭伦理道德范畴的劳动,是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对家庭
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相互对应的,享有权利,就应尽义


务。人们从家庭里获得了生存和生活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条件,这是他的权
利,他就应该对家庭尽义务,参加家务劳动就是尽义务的一种形式。

所谓“义务”,就是一种无偿的奉献,在尽义务之前不以获得他人的报
偿为目的。在尽义务过程之中不以获得他人的报偿为条件,在尽义务之后也不
索取什么报偿。为人父母者,有义务把子女抚养成人。不论父母是否指望将
来依靠子女赡养,也不论是不是能够得到子女的报偿,凡是做父母的,都必
须无条件地这样做。那么,做子女的,只要具备了一定的劳动能力,就应当
自觉地无条件地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以履行家庭成员的义务。果子女
参加家务劳动也付给报酬,实际上就是把家务劳动也当成一种商品,家长和
子女进行“等价交换”。这样,就会引导孩子把亲子关系也当成是一种金钱
关系。现在,家长有钱,他们掌握支配家庭经济的权力,可以用金钱来支配
子女参加家务劳动;将来子女经济独立了,有钱了,他们就不再需要用参加
家务劳动的方式来获取报酬了,家务劳动最终还是要落在家长的身上。有一
个孩子,过年时亲戚朋友给了不少的压岁钱,他有钱花了,父母再要他干活
他就不干了,他说他“有钱花,不需要挣钱了。”家长花钱也“请”不动了。

单单是这种后果,还是小事。弄不好,还会引出更严重的后果。在未成
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的时候。家长负担子女的衣食住行之所需,也包括给一
些零花钱,这都是在尽家长的义务。假如在子女经济未独立之前,就不再无
偿地给子女必要的零花钱,而要子女通过参加家务劳动获得,这就等于家长
是主动放弃了一部分抚养子女的责任;家长既然有权放弃抚养的责任,那么
将来子女也同样可以放弃赡养老人的责任,那样问题就严重了。

家庭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跟孩子签订“家务劳动劳务合同”,
无形中就淡化了父母子女亲情,而有意无意地强化了父母子女之间的“金钱
关系”。如果父母子女之间完全成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父母子女之间
的联系“百分之九十九也是表现在同样的‘现金交易’上”,父母让儿子做
一件事,儿子会问:“你给多少钱?”父母给多少钱,就做多少事;不给钱,
就不做事。那么、父母有钱,你是父母;父母没钱了,就会如同陌路人。

就像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一样,他的两个女儿。在父亲有
钱的时候,就千方百计地亲近父亲,讨好父亲,花言巧语地向父亲索取金钱,
等到把父亲的钱财榨光以后,就像对待“榨干了的柠檬”一样,把父亲扔掉。
高老头到死也没明白,女儿之所以这样无情无义、丧尽天良,不赖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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