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刺客 作者:瞎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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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牵起她的手,感觉纤细而柔软,我猛地想起了幼时偷偷抚摩母亲为父亲编织的那件白布外衣的感觉。她的手在我的掌中蜷缩着,让我安详而甜蜜。当时自己唯一的念头恐怕是不让这双手从掌中滑去。
刺秦(五)
在我的记忆中,快乐总是迅猛而短暂,如同夏日的雷雨。当我在易水的对岸停留了一夜,极力不让喜悦的这天溜走以后,在又一个寒冷的清晨,我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只是在另一片不熟悉的旷野中的孤客而已。
也许是因为快乐是一种让人疲惫的状态,那天夜里,我睡得很熟。按照在荒野生活的惯例,我在岸边生了堆火,并在火堆边睡下,可能这堆温暖也是让我沉睡的另一个原因。我头一次在醒来后不知道自己是否做过梦。
在清晨的微曦中,我唯一肯定的是,岸边只有我自己。昨夜向我盈盈道别,返回船舱安歇的雪娉,连同她的小舟已然消失,仿佛在数个时辰前的事情只是一场梦,当时我真的这么怀疑。这种怀疑让我仔细判断了很久,甚至站起身来茫然四顾以确定自己究竟身在何方。
当然我所能见的,只是满目的蓬蒿与湍急的易水。
我所不知道的是,在我沉沉睡去之后,雪娉在火堆的光芒中注视我很久很久,甚至悄悄伸出手,轻柔地抚摸我年轻而骄傲的额头,而我在鼾声如雷中,对这一切恍然不觉。终于,当两滴冰凉而透明的泪水从她的长睫滑落至我的面颊之后,她站起身来,最后望了我一眼,在黎明第一道曙光出现以前的最黑暗的时刻,撑着她的小舟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了。现在,除了一陶瓶满满的新补上的酒,她没有留给我任何可以回忆的东西。
我安静地收拾好自己的物事,把那堆火弄灭。在又一个晨曦照耀的早上,继续上路了。我的面容与过去相比没有任何异样,甚至心情也是如此,至少,我必须告诉我自己应该如此。一路上没有经常地想念她,也没有特别留意经过的景色,这让我弄不清自己是格外冷酷坚强亦或只是特别善于欺骗自己。在我重新象过去一样仔细地审视自己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蓟城热闹非凡、繁华掠影的大街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渴望来到这个城市,亦或是自己不愿去想清楚这个问题——在问题与思念有关的时候,我总是很勉强去正视,宁愿给自己其他更加道貌岸然的理由。总之,在我在这个当时的大都会因为茫然而驻足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自己是如此的风尘仆仆以至招来当地人或者好奇或者鄙夷或者羡慕的目光。
对于好奇或者鄙夷的态度,我都能理解,因为我的衣裳已经、洗得灰白,虽然对于干净来说,还过得去——在保持整洁方面,我还是比较勤快的——也许正因为洗得太勤,袖口和衣襟已经陈旧,起了毛边甚至磨破了。我的鞋子也早是穿得不能再旧,虽然也不太脏,但这身类似注重个人卫生的乞丐般的打扮与当地人的光鲜形成了再截然不过的对比。一看就知道我是个外地人。不论在什么地方,本地居民对于外地人总是有好奇和不屑这两种态度的。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年轻人会流露出艳羡的神情,特别是那些穿着簇新却在显眼的地方露出磨损痕迹的年轻人,他们往往扎着与众不同的发髻,或者干脆披头散发。我百思不得其解,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情绪中,我突然感觉极端的饥饿,于是开始找寻散发食物芳香的地方。顺着一阵异香扑鼻的狗肉味儿,我走进了这家在我生命中写下极其重要一笔的小餐馆。
这是一家门面不大的餐馆,看里面的陈设,也就是个排挡,而且在一条窄小而且蜿蜒的巷子里。我敢说,如果不是那阵非常地道的烹制狗肉的香味,我这个异乡人是找不到这儿的。
已然过了午饭的时间,却又没到晚饭的时间,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我找了张台子坐下,立刻就有小二笑容满面地迎上来:
“哟,客官,您早哪您。告诉您说,今儿您算赶着了,我们王掌柜正亲手熬狗肉汤呐!您的口福可真不浅哪!要不,来两斤?再给您来壶上好的二锅头?”小二的嘴皮子非常利索,舌头也带着卷儿,话里漫溢着一股亲热劲。
说着,他手脚麻利地把锃亮的桌子又擦了擦。这时,他似乎留意到了我这身外乡人的打扮和腰间的长刀,不再说话,只诡秘地笑了笑,立刻退了下去。
我有点纳闷兼不快,难道这儿的人如此排外,见到异乡人,热情马上就淡?但事实的发展证明我完全想岔了。不一会儿,一个彪形大汉来到了我的跟前,他满面红光,精气神十足,只是一双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身上似乎穿着厨子的衣服,遍是油污,还散发着浓烈的狗肉香味。
小二在他走近之前就已经手脚迅速地把几壶二锅头和一大盆狗肉火锅放到了桌上,我甚至都还没开始点菜。不过,这不是我所注意的。他走到我的桌前微笑。透过早已警觉的敏锐,我看得出他的眼中并没有恶意。
“兄弟,从外地来?挺辛苦的罢?俺是这儿的掌柜……兼厨子,叫王二狗。嘿嘿,虽然叫二狗,可专门做狗肉。来,来,您尝尝,这味道怎么样?今天这酒菜,算我请客!”
“为什么?”突然碰到这种好事情,我反倒有些戒心了。
“这个……这个……”他好象难以启齿,犹豫了半天,才憨憨地笑着说,“其实也没什么,说出来怕您笑话。俺有个铁哥儿们,是搞音乐的,姓高,对时装特有研究,总是穿得全燕国最酷最眩。”边说着,他边压低了嗓音,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可压抑不住声音里的自豪,“不瞒您说,他可是全燕最牛逼的摇滚歌星,就是在全周,都特有名。他摆弄的乐器也是全周独一份儿,叫筑。”他停了停,见我一直很专注地听着,又接着往下说,“您不知道,蓟城的衣服可是全周最派的,俺这个哥儿们更是浪尖儿的人物,每次他先穿的衣服,后面跟风的不知有多少!现在街面上正流行风尘装,不过都是些把新料子弄旧补来补去的假把式,没有感觉好的,俺那哥儿们特苦恼……您看您……”说到这儿,他又迟疑了一下,瞅着我嘿嘿的乐,“您这身一看就知道是有年头,有故事的真品,瞅瞅这边儿,这袖口,剧深沉!和这把特有内涵的剑配一块儿,感觉剧沧桑!不知……不知……”他结巴了半天,犹犹豫豫地说不出口,而我已经渐渐明白了:
“行啊,我那儿还有一套,和这差不多,可能稍微新点儿。如果你那哥儿们不介意,我把身上这件给他。”我现在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城中那些时髦的小青年会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我了,只觉得好笑,又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灰白松垮的衣衫和那柄旧得连汗渍都深入手柄的刀。它们似乎真的在一种不起眼中诉说着不平凡。
“您真是……您真是……”王二狗高兴得直搓手,说不出话来,半晌,高声冲里叫道,“小二!倒酒!倒酒!”
看着他那喜不自胜的模样,我也开始喜欢上这个老实仗义的厨子了。
肚子实在太饿了,我老实不客气地开始大吃起来。“味道怎么样?”王二狗吃的倒不是太多,眼神关切地问我。我细细嚼了块,“唔……这狗不是杀死的,而是用水闷死的,对不对?这做法很地道啊。”我微笑着看着他。
“没错,没错!可以啊你!”他惊异地看着我,“果然有品味!”
“闷死的话血可以留在肉里,味道鲜。”这是我听那个瞎子说的,他好象也爱吃狗肉,自然,旷野中似乎也只有野狗多些。和他在一起,我好象也吃出感觉来了。
“对!对!”他忙不迭地点头,“俺可算是遇到知音了,这么着罢,您要是没找着吃住的地儿,就先在俺这儿将就将就,指导指导俺几个手下,平时俺实在忙不过来。”他一边给我倒酒一边看着我的脸色说,“就是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屈尊?”
我从他的眼中看到的是真诚的邀请,想了想,便答应了。反正,我在这里也举目无亲,先熟悉熟悉环境再说罢。
“行,王老板,那谢谢你了。我叫荆轲,你叫我阿轲就行。”
“诶~~,别叫什么王老板,叫俺二狗就行了,叫别的俺还听不惯。”他边喝酒边嘿嘿地笑着,“呆会儿高渐离——就是俺那哥儿们可能会来,他一般每天都来这和俺喝两盅……哟;这就来了!”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他挺瘦,形容枯槁,眼圈发黑,披头散发,蓄着特别怪异的胡子,还穿着一件似乎只有乞丐才穿的百衲衣,但我注意到每块布都是簇新且昂贵的料子。我总觉得这样刻意的浪费简直是暴殄天物。
他手里拎着一个怪模怪样的乐器,摇摇晃晃地奔这边而来,一屁股坐下,说:
“二狗,还是照旧,快点儿,晚上还得有一场演出,招待他妈的秦国参赞。”
他抬起头,看见了我,目光直勾勾的,就再也没离开过我那身旧衣服。我忍不住笑了,他看来虽然其貌不扬,甚至有些面目可憎,却是个直性子。那边,老王忙着互相介绍:
“这是俺的哥儿们,著名乐手兼歌手高渐离;这是俺刚认识的朋友,从齐国过来的,还在卫国呆过,刚被聘请为俺酒楼的顾问,荆轲。”
互相致礼完毕,又听了老王的叙述,高渐离高兴得跟什么似的,一定要和我干几杯,还硬不让我叫他高先生,说既然是朋友,叫他高子得了。并当场把那件价值不菲的百衲衣和我包袱里另一件陈旧的灰白布衣做了交换。
二锅头是很不错的酒,清纯而有劲。我们坐在一起,痛痛快快地边喝边吃,也不记得喝了多少。渐渐大家都有些醉意,不知是谁的提议,说是唱歌。我趔趔趄趄地站起来,端着酒杯:
“易水之广,不可游思;易水之深,不可泳思;盟誓旦旦,不可托兮;金觞冽冽,不可忧兮;风兮舞兮,歌兮醉兮……”
曲子是猛然而强烈地进入我脑海,而歌词也是我在半混沌半癫狂的状态中脱口而出。也许这就是后人称之为的灵感,或者呓语。高子听着我的歌,开始还是随随便便,漫不经心,到后来却逐渐专注,眼睛直视着已经有些醉意的我,拎起他那件叫“筑”的怪乐器,一下一下地敲了起来。
它的声音低沉而悠远,不紧不慢,跟随着我的醉歌,仿佛在操纵着一种奇异的节奏。我突然想起了那片旷野中的风,孤寂的风,还有那我觉得永不会再见的绝美的容颜,那双幽深得望不到底的眸子。在这么久的路途,我一直尽力隐瞒的牵挂和思念突然无可抑制地将我淹没。
猛然间,我的视线模糊。
音乐还是很诡异而有节奏地在持续,我的歌声也没有停止,不过有些暗哑和哽咽。透过泪水,我可以看见高子专心地盯着我的眼睛,从中我知道,他的目光和我一样敏锐,从我的泪水中看到的不止是悲伤。
饭馆中的食客纷纷侧目,我们仨却旁若无人,二狗在和我一起引吭高歌,他的声音中没有悲伤,只有豪气。高子虽然没有出声,但他的伴奏荒凉而寂寞,在我听来,分明透着一种因为伤痛彻骨而导致的厌倦。
我在二狗的狗肉馆中安顿下来,闲时和他交换烹狗的心得。高子经常过来和我们喝俩盅,多半是午晚餐的结合。我得承认我经常想到或者在脑海里看到雪娉,虽然接踵而至的往往是和他们俩的酩酊大醉,然后是我无所顾忌的放声大哭。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伤心,也许是那片蒿草的荒凉,也许是雪娉在我心中烙下的绝美和她离去的决然,也许,我仅仅是因为无人了解这些而哭,仅仅为哭而哭。奇怪的是当我悲痛欲绝的时候,他们往往走开。我也曾经比较不明白地问过他们,他们的回答是我在喝得醉醺醺而痛哭之前,总是阴沉得可怕,身上散发着一种寒冷的杀气。
这个回答让我目瞪口呆。我总觉得所谓身上的杀气只不过是父亲留给我的一些残留以及灰衣人给予我那些影响的痕迹,并不是我的天性——我一直以为自己实质上快乐的。难道这些阴冷的禀性会在我无法察觉、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显露出来吗?
我还太年轻,有些事情总是无法闹明白。不过,这也许是件好事,因为等你明白的时候,心态恐怕已经衰老得无法在乎那些敏感和冲动了。既然我是如此的无所谓,所以浑然不在乎别人的目光。正是在这种无所牵挂的心情中,一个老头闯进了我的生活。
刺秦(六)
他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我和高子、二狗正喝醉了唱歌。
我们喝酒的时候经常唱歌,都是即兴的。歌词是我们酒后的呓语,其内容往往涉及空怀抱负的愤懑或者由此而来的玩世不恭,却很少出现有关爱情的字句,这和坊间普遍流行的充斥着“手若柔荑,螓首蛾眉”之类的调调迥然不同。记得曾经在酒酣耳热的时候我们互相讨论过这个问题,二狗归结于我们的愚笨不开窍,高子则从流行的角度出发认为我们是在潜意识里选择反潮流的另类潮流,而我似乎更倾向于是因为我们过于认真而不能负担,只选择逃避而不敢面对,这种自曝其短的观点自然招致他们的齐声反对。鉴于讨论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我们很快就不再涉及这个话题。
那天就是在我专心致志喝酒并忘情地唱歌的时候,忽然发觉田光在注意我。坦白说,我是在他数次坐在狗肉馆里并长久地注视我们以后才觉察出异样的。他是个相当和善的老头,而且似乎在燕国得到普遍的尊重。从食客们的交谈中我才知道他是燕国最有名的军事家,他的骁勇善战在全诸侯都享有盛誉。正是因为他执掌燕国的军队才使得强秦心存畏惧,不敢对燕国轻举妄动,只是最近因为年纪大了,又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脑血栓的症状,才不得不从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
闲暇时候,他经常在蓟城的大街遛弯儿,大夫说这样对他的脑血管有好处,可以降低中风的危险。大夫又建议他读读另一个老头的东西——他在口授完这篇不太长的文章之后,就骑着毛驴不知所终,文章是由他的崇拜者刻在竹简上才保存下来的,那些奇形怪状的文字在我死后的几十年内就在一次臭名昭著的文化革命中失传了——不过田光读得相当认真,这可能是因为尽量避免刻字的劳动量而缩短语句造成的深奥和晦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经常看到他捧着竹简轻声吟诵,我只记得第一句,大意是“道是一种可以体会的玩意儿,但你说出来就不对味儿”。田光相当认真地告诉我,这话精辟极了,而我却一头雾水。
据大夫说念这竹简可以使田老将军得到身心锻炼,降低高血压。我对此嗤之以鼻,但田光似乎觉得受益非浅,日日诵之不倦。当然,除了忠实地执行医嘱之外,他还有其他的治疗方法,比如说——喝酒。根据田老头的说法,喝这玩意儿可以活血,如果同时佐以狗肉,效果更佳。我也就因此进入了他的视野。
我和田光的交情日益深厚,他对我似乎特别眷顾,而我在和他聊天的过程中,总是能感受他对国家依然强烈的关心和忧虑,这让我对自己的玩世不恭甚感惭愧。在谈话的其他时候,他的从容的睿智和优雅也使我深感敬佩,直觉上我知道这些都是我所缺乏而又渴望拥有的。
但我万万没想到他对我知道得比我自己还清楚,甚至知道盖聂的来历。就在一个夏日慵懒的下午,在凉爽的树荫里,他一边慢悠悠地喝着茶,一边说起了盖聂和我家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