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水浒-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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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水浒》 二最值得同情的婚姻:丈青(2)
然而,正是这么个武艺低微的人渣级败类,因为跟对了老大,而且对老大死心塌地,竟然最终成为了美貌如花的扈美眉的老公!
他们的初次见面,没有任何温馨浪漫色彩!完全不同于张清琼英的一见钟情!
宋江攻打祝家庄,祝家庄眼见得不敌,急电盟友扈家庄帮忙。扈家庄不敢怠慢,由武艺最出色的扈三娘率队救援。书中写道:
宋江道:“刚说扈家庄有这个女将,好生了得,想来正是此人,谁敢与他迎敌?”说犹未了,只见这王矮虎是个好色之徒,听得说是个女将,指望一合便捉得过来。当时喊了一声,骤马向前,挺手中枪,便出迎敌。两军呐喊,那扈三娘拍马舞刀,来战王矮虎,一个双刀的熟娴,一个单枪的出众。两个斗敌十数合之上,宋江在马上看时,见王矮虎枪法架隔不住。原来王矮虎初见一丈青,恨不得便捉过来,谁想斗过十合之上,看看的手颤脚麻,枪法便都乱了。不是两个性命相扑时,王矮虎却要做光起来。那一丈青是个乖觉的人,心中道:“这厮无理。”便将两把双刀,直上直下砍将入来,这王矮虎如何敌得过,拨回马,却待要走,被一丈青纵马赶上,把右手刀挂了,轻舒猿臂,将王矮虎提离雕鞍,活捉去了。众庄客齐上,把王矮虎横拖倒拽捉去了。
王矮虎这个色狼,生怕被人抢了女人,连宋老大的命令都没说完就急吼吼冲了出去!而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成为阶下之囚!
由此可见,一丈青的武功,比之王矮虎那厮,判若云泥!相去不可道里计!一丈青可谓有勇有谋,胆略过人,深谙“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懒得理会欧鹏马麟等地煞级人物的骚扰,直接纵马长嘶,马蹄翻盏撒钹直对宋江而去!宋江脚一哆嗦,连忙祭起看家本领——逃跑!
要说这宋江真应该好好向韦小宝学习,一样的武艺低微,一样的擅长逃跑,一样的窃居高位,一样的有妻有妾。但是韦大人多少还认真向九难师太好好学习了几天保命的《神行百变》,宋老大放着功力更深厚的神行太保戴宗不用,弃甲马神功竟然如同敝帚!
话说一丈青正要活捉宋老大的时候(此险一举奠定了宋江铁了心要找一匹千里追风的宝马愿望,从而引起后续的攻打曾头市战役),宋江的救命恩人出现了!
只见树林边转出十数骑马军来,当先簇拥着一个壮士。怎生结束,但见:
嵌宝头盔稳戴,磨银铠甲重披。素罗袍上绣花枝,狮蛮带琼瑶密砌。
丈八蛇矛紧挺,霜花骏马频嘶。满山都唤小张飞,豹子头林冲便是。
那来军正是豹子头林冲,在马上大喝道:“兀那婆娘走那里去?”一丈青飞刀纵马,直奔林冲,林冲挺丈八蛇矛迎敌。两个斗不到十合,林冲卖个破绽,放一丈青两口刀砍入来,林冲把蛇矛逼个住,两口刀逼斜了,赶拢去,轻舒猿臂,款扭狼腰,把一丈青只一拽,活挟过马来。宋江看见,喝声采,不知高低。林冲叫军士绑了,骤马向前道:“不曾伤犯哥哥么?”宋江道:“不曾伤着。”
又是英勇无敌的林教头!与其说林教头此刻好整以暇卖弄高强手段,倒不如说他天性良善,对于这么个美貌与智慧并重,武艺与身材齐长的美娇娘,自是不忍下杀手,“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同样活捉了一丈青。
《天龙八部》里乔峰生擒了辽道宗耶律洪基,堂堂皇帝作为战俘,便要听从乔峰的任何命令。若按此例,这一丈青便应该成为林冲的附属品才对。如果是金庸来写,按照林冲的人品,想必会爽朗一笑大手一挥,从此两人化敌为友。一丈青自然内心感激,含情脉脉地看着眼前这个英气勃勃的伟岸好汉,芳心暗喜,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如此这般,情苗深种,情难自已,最终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从此柳梢月下,英雄美人相得益彰。而作为一丈青的战俘,王英便应该是个一辈子鞍前马后低眉顺目的家奴!
可施老夫子实在煞风景的很!笔锋由此一转,竟然转到了宋黑厮头上:
且说宋江收回大队人马,到村口下了寨栅,先教将一丈青过来,唤二十个老成的小喽啰,着四个头目,骑四匹快马,把一丈青拴了双手,也骑一匹马,“连夜与我送上梁山泊去,交与我父亲宋太公收管,便来回话。待我回山寨,自有发落。”众头领都只道宋江自要这个女子,尽皆小心送去。先把一辆车儿教欧鹏上山去将息。一行人都领了将令,连夜去了。宋江其夜在帐中纳闷,一夜不睡,坐而待旦。
我就奇怪了,这宋江打了个小胜仗,你还纳闷个啥?竟然“一夜不睡,坐而待旦”?你倒是琢磨啥琢磨不透?这般难以取舍??
原因有二!
其一:宋江大约是看上了一丈青!按照他的前科,娶了阎婆惜当小老婆为先例,难保他不看上更加漂亮的一丈青!竟然大做文章,委派二十四名心腹护送扈三娘回梁山,而不是作为人质战俘去交换被祝家庄俘虏的王英秦明之流!可见这黑厮,美女当前,什么“江湖义气”、“兄弟情分”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其二:宋江怕林冲向他要一丈青!
林冲是什么人?武功天下第一的禁军教头!大小近百战不曾折了半点威风!目前丧偶在家,人品端庄,无不良嗜好。
一丈青也是DNA非常优秀的女子,两人若是结合,从优生优育角度来说,他们的子女将是梁山第二代传人中最出色的!如果这“小豹子头”深得乃父真传,将来也搞一出“水泊大火并”,做了山寨之王,他宋江或者宋江的钦定接班人如何下台?!
正是这两点顾虑,让宋老大彻夜难眠!无论如何,不能让扈三娘成为林冲的老婆!由此而来,宋江打算用尽手段也要讨她做押寨夫人!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正当宋老大想得快活的时候,后续的情节让他跌脚——他的铁杆小弟兼打手——李逵,在破了祝家庄以后,顺手将扈三娘全家,杀得只逃走一个哥哥扈成!而且将扈家庄全部动产、金银一古脑儿劫走!
这一情节实在让宋老大有苦难言!“众头领都只道宋江自要这个女子,尽皆小心送去”,大家都看出来,宋江是要了这女子的,但是和他有灭门之仇的扈三娘能对宋江关心爱护么?说不准洞房之夜便是宋江送命之时!所以宋江气得要死,对李逵破口大骂:“你怎么有组织无纪律擅自行动?杀了已经屈服的扈家庄满门?你这厮,谁叫你去的?啊?!”
《乱弹水浒》 二最值得同情的婚姻:丈青(3)
李逵平时对老大唯唯诺诺,说一不二,今天竟然一反常态,脖子一梗,竟然破天荒地进行了顶撞:“你便忘记了,我须不忘记。那厮(按:扈成)前日教那个鸟婆娘赶着哥哥要杀,你今却又做人情。你又不曾和他妹子成亲,便又思量阿舅、丈人?”也就是说;实际上,连李逵这个莽夫都看出宋江的小鬼肚肠!
宋江见阴谋不能瞒过大家的眼睛;连最愚鲁的打手都猜出来了;而扈三娘也决计不会和杀父仇人结婚;无奈之下;只好自我遮掩:“你这铁牛,休得胡说!我如何肯要这妇人?我自有个处置。你这黑厮,拿得活的有几个?”
他说话口风明显软了下来,而且王顾左右而言他,将话头不动声色就转移到杀人的问题上!高,实在是高!
由此而来,宋江只得忍痛割爱,将扈三娘配给最最无耻的王英。我宋江得不到的东西,林冲,你个有造反前科的家伙也休想得到!
宋江这步棋,一来将自己的杀身之祸消于无形,二来间接破灭了林冲的幸福和未来的危险,三来实现了昔日对王英许的诺言。可谓一箭三雕。只可惜,英姿飒爽的一丈青,从此以后默默无闻,淹没在梁山众人中,再也不见丝毫光芒!
一丈青能上梁山,我一直以为是个极大的败笔,无论如何她都不应该和有灭门之仇的梁山群盗拉上关系。自从上山后,连话也不讲,虽然作为女兵部队的一把手,也丝毫没有主动冲锋陷阵的要求,在她心里,家破人亡之恨依旧耿耿于怀。
扈三娘是个被时代吞噬的可怜女性,即便她有再漂亮的外表,再英武的手段,她只是个女人,只是个生活在不幸时代的女人。在崇尚男性的封建社会,女子若各项能力突出,始终要遭人嫉妒,这种嫉妒,不单单来自于女性,在于男性,也同样可见。
一丈青完全有做野蛮女友的资本,区区矮脚虎不足挂齿,但自从她结婚后,没听说有什么欺负丈夫的行为。一丈青的心早已在扈家庄庄破之日死了。活在梁山上的,只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
梁山上的女将,地位非常低下,一般也就是酒店接待、帮忙洗碗的工作,一丈青虽然身份稍高,也不过是探事马军头领而已!而他的直属领导,便是梁山上最窝囊、最无耻、最下流的好色男丈夫!
宋江征方腊,王英死在会妖法的郑彪手里,郑彪口中念念有词,头上冒出一尊金甲天神,王英吃了一惊,被郑彪一枪戳死。换句话说,死得真可谓“神人共愤”!可惜扈三娘还是为报夫仇,同样死在郑彪手下,扈三娘表面上死于战争,实际上死于封建吃人的礼教。
也许,默认这场不幸婚姻的她,信奉“嫁鸡随鸡”的传统,哪怕这个男人再没用再卑鄙,他毕竟是自己的丈夫,即便自己再不喜欢他再讨厌他!出于舆论压力,也要去救他。
又或许,一丈青早就期盼这一天的到来,死亡对她来讲,只是一种解脱,她的心早死了,而活着对她来讲,找不出任何快乐的理由。
桃花无奈随流水,无端教人空怅茫!
《乱弹水浒》 二我的野蛮女友:孙二娘(1)
我的野蛮女友
——梁山夫妻系列之孙二娘
上回略略评述了梁山好汉中的美女一丈青,今番继续点评剩下的“重量级”选手:母夜叉孙二娘。
施耐庵要活在现代,一定会为他的取名艺术而感到遗憾。现代小说,男子可以随便捏个化名,譬如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但是对于女性角色,往往都有正式姓名,甚至乳名、乃至于非常卡哇伊的QQ昵称等。然而我们看见,梁山男性好汉,不论是天王级别人物,还是串场群众演员,个个都有大名。虽然说三阮、王定六、郁保四之流的名字实在很有中国特色。
然而对于硕果仅存的三名女子,施夫子通通简而化之,直接以“大嫂、二娘、三娘”来偷懒称呼,一丈青这般英姿飒爽的人物,竟连个闺名也没有!其实如果按照他这种取名顺序,顾大嫂应该不叫“顾大嫂”,而叫“顾大娘”才对!
上文说到一丈青很有做野蛮女友的资本,但是她依旧信奉“三从四德”的观念,一生也未见其对王英有何动作。倒是孙顾二位大姐,将“野蛮女友”这一概念诠释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
小时候第一次看《水浒》,对孙二娘这个角色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她简直深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崇高境界!其他强盗杀人灭口,总归有些遗骸可寻,可这孙二娘,标准属于“吃人不吐骨头”类型!用武松的话来说“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拿走去填河”,能够做到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也难怪这个十字坡的黑店能够成功躲开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三番五次检查。
孙二娘的外貌描写,相当丑陋,估计也是施夫子故意为之。如果真像小说中描写的“红衫照映夜叉精”一样,孙老板娘拉客,恐怕一天也拉不到一个生意,而从小说中出现的那么多因色丧命的人体残肢来看,十字坡大酒店生意大约尚算兴隆,由此可见,孙二娘的相貌,虽然一定比不上年轻貌美的扈美眉,但是中人之姿肯定是有的,加上适当的化妆,往往能够迷惑那些居心不良的行路游客。
国内有些路边黑店的宰客手段:先派一个相貌妖娆的女人坐在门口,故意穿些低胸惹火的衣裙,摆出个诱人手势,吸引一些居心叵测的男人消费,由此而来设下一个桃色陷阱!而上当受骗之人却也不在少数,他们吃了哑巴亏,不敢报案,只得打落门牙肚里咽。
其实这些把戏,千年之前便由我们孙鼻祖演绎得炉火纯青!小说中写到:
(孙二娘)见武松同两个公人来到门前,便走起身来迎接。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按:指肚兜),上面一色金钮。
由此可以看出,凡是中了孙二娘圈套死无葬身之地的,完全属于咎由自取!试问对于这种明显的色情酒店,你依旧笑嘻嘻钻进去,送命能怪他人么?
孙二娘的丈夫叫张青,江湖绰号“菜园子”,换句现代骂人的话——农民!这张青,还真十足十是个标准的小市民。
张青和孙二娘的“爱情故事”,大约属于“不打不相识”一类,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结下深厚的感情。书中写道:
那人道:“小人姓张,名青,原是此间光明寺种菜园子。为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后来也没对头,官司也不来问,小人只在此大树坡下剪径。忽一日,有个老儿挑担子过来,小人欺负他老,抢出来和他厮并,斗了二十余合,被那老儿一匾担打翻。原来那老儿年纪小时,专一剪径。因见小人手脚活,便带小人归去到城里,教了许多本事,又把这个女儿(按:孙二娘)招赘小人做个女婿。
由此可见,张青人品相当低下:原本是寺庙的佣工,因为琐碎小事,竟然杀了自己的上级领导,不仅杀人,而且放火将现场破坏殆尽!由于黑暗的法院对于这种清汤寡水的案子不感兴趣,因此张青一直逍遥法外。一直到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男人——孙二娘的父亲山夜叉孙元出现。
要说这孙元,实在是真人不露相,打扮得老实巴交干瘪瘦巴,扔人群里找不出的那一种。可能也是年轻时得罪人太多,因此老了后修身敛迹,哪里有半点当年江洋大盗的模样?
张青标准属于那种瞎了眼的没出息汉子,不敢找那些看起来孔武有力的,竟然专门瞄准老弱病残下手,结果看走了眼,一个正当盛年的大汉,竟被这么个不起眼的老家伙一扁担扫倒在地。原来这孙元昔日在江湖上也曾闯下偌大的万儿!张青真是“小偷遇见贼祖宗”了。
再说这张青,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这孙元不知道喜欢他哪里,竟然把他带回家亲授武艺,最后还把宝贝女儿孙二娘嫁给他做老婆,老头一扁担得到个上门女婿,这笔生意不知道是赚了还是亏了。
现代心理学上有个名称,叫做“角色互换”,也许孙元看见张青的出现,竟然无端勾起自己少年时风华正茂的峥嵘岁月,从而大起惺惺相惜之意。又或者孙元是个完美主义者,看见张青功力这么差,实在给强盗界丢脸,于是在强烈的社会责任心督促下,他决心将张青培养成一个合格的人才,继续从事他这份有前途的职业。
《乱弹水浒》 二我的野蛮女友:孙二娘(2)
由此而来,孙二娘和张青本着“鱼找鱼虾找虾,田鸡捉住癞蛤蟆”的门当户对原则,建立了一个幸福的家庭。通过张青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