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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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道友看见之后,觉得非常不忍心,祈请尊者停止此种行为,但尊者并未听从他们的苦劝,依然在行自他相换。无奈之下,他们把尊者的一位上师蒋阳顿有请来,劝尊者放弃此举,否则对身体有诸多不利。无著菩萨闻言,即以《本师传》中的一首偈颂作答:“仅依此肉身,亦能饶益他,我发如此愿,当具广大果。”他老人家经常用这些教言勉励自己。
我们也可以想一想,自己遇到可怜肮脏的乞丐时,是怎么样对待的?可能很多人嗤之以鼻,根本没有想这是众生、这是痛苦,自己应该去解除众生的痛苦。很多人认为这是大菩萨的行为,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与自己的修行、成就、名声有关,很多人就争先恐后,而默默无闻地牺牲自己、帮助众生,现在很多佛教徒极不情愿,发心与行为背道而驰。华智仁波切说,三界众生虽然不想受苦,欲求安乐,可是因为无明愚痴,根本不知道快乐的因——行持十善业,反而行持痛苦的因——造各种恶业而抛弃自己永恒的幸福。所以,有些人的行为特别可怜,对今生来世都没有意义。
话说回来,藏传佛教中无著菩萨的行为,无独有偶,汉传佛教也有一位唐代的昙韵法师,常年居于五台山木瓜寺,独自一人住在瓦窑里。衣服破旧不堪,遍满跳蚤和虱子,法师一任它们吸咬,寄生在自己身上。当地土蚤很多,附在身上,他也不排除,一直用身体的血肉作布施,长达四十多年。
我家乡也有一个罗西喇嘛,他一到夏天,就每天到森林里面去,脱下上身的衣服,一边坐禅,一边用身血布施蚊子。太阳落山以后,他才回到寺院。你们可能也知道,藏地的蚊子在七八月份特别大,不像汉地的蚊子那么小。去年我们去草地上,很多道友身上有蚊子时,使劲用披单赶,赶完了以后,还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尽管可能没有打死,但那种态度根本不把它看作生命。其实那种蚊子在藏地比较多,修行人在对待众生方面,还是应该跟其他人有所不同。
现在有些所谓的佛教徒,看见老鼠就打,看见蚂蚁、蟑螂,就倒开水或喷杀虫剂,这是非常可怕的。前段时间,深圳有一位居士很苦恼,他问我说:“我这里有很多白蚁,怎么办?”我告诉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杀害!有些大德说杀害也可以,念个咒语就行,但这绝对不可以,它们是有生命的,如果这样杀害,根本不是佛教徒。”昨前天他又给我打电话说,依靠诸佛菩萨的加持,他虽然没有杀害众生,但白蚁都已经不见了,现在屋子里也比较舒服。
确实,现在汉地类似的情况比较多,但这些众生毕竟也是生命,我们应该想办法。如果是真正的佛教徒,那暂时可以不住在那里,想办法在外面住几天,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人不至于愚痴到除了杀生以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吧。所以,今后在生活过程中,只要牵涉到众生的痛苦,自己务必要注意,否则,大乘的名称和意义都已经失去了。
总之,只要是众生,我们就要帮助,不能伤害,这两个原则务必要掌握。有些菩提学会的道友,以前没受过系统的佛教教育,光是口头上说“我是大乘佛教徒”,这是绝对不行的。行为一定要尽心尽力去做,否则一边吃活的生命,一边说自己是佛教徒,真的特别可怕。尤其是现在的南方人,吃众生好像没什么感觉,好多人认为非常正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海边一直吃,现在继续吃下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多人有这种概念,看起来特别特别可怕,他们虽然牙齿很白,但牙齿的尖尖上有很多血点儿,跟魔王、魔女没有什么差别。我们都觉得魔王魔女好可怕,有长长的爪子、尖尖的獠牙,其实到餐厅或菜市场时,有些人甚至比魔王还厉害。魔王害众生的话,还要经过一段时间,我原来也讲过这个故事,但人却从水里直接拿来就吞下去。这些行为完全缺少悲心,缺少悲心的话,所作所为不会入于大乘之道。
寅二、有境意愿相同:
自与他双方,求乐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独乐?
既然自己和别人两方面,都同样追求快乐,一点差别都没有,那为何我只求一个人快乐,而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伤害他众的基础上呢?
不管是什么样的众生,大至梵天、大自在天,小至蚊子蚂蚁等虫类,上至总统、总理、帝王、将相,下至乞丐、妓女、仆人、屠夫,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都有共同的愿望,就是想获得快乐。不愿意快乐的而愿意痛苦的,在众生当中绝对没有。不仅是人类,旁生、饿鬼、地狱乃至阿修罗、天界的众生,都是日日夜夜希求快乐。可是这种快乐,如果没有一些修行境界,也是特别难以得到。
既然所有的众生都希求快乐,不愿意遭受痛苦,我与众生的目的一样、想法一样、感受一样,那我抛弃众生而自己获得快乐,从大乘理念来讲,这是不合理的。甚至抛弃众生而自己成佛,也是不成立的。阿底峡尊者在《菩提道灯论》中说:“自不乐疾速,取证大菩提,愿为一有情,住到最后际。”我们不应为自己而迅速取证菩提,而是要发愿即使为了救度一个有情,也要在千百万劫中住于世间。这亦是文殊菩萨的大愿,大乘经典中记载,文殊菩萨因地时发愿:“乃至一个众生尚未解脱而留在轮回中,我也宁可住世度化,不愿意自己先去成佛。”
所以,只要是能帮助众生,舍弃自己的成就和修行也合理。我们这里有些发心人员跟我讲:“我现在闻思修行确实已经耽误了,但就算今生不成就,只要能够帮助众生,我也情愿继续做下去。”这些人虽然现在不是文殊菩萨,但跟文殊菩萨的发愿确实相同,他们内心中真的想:“只要对众生有一点利益,无论在轮回中住多长时间、受什么苦都愿意。众生如是希求快乐而得不到,我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应该给别人多创造一点条件。”所以,有些人的发心非常非常正确。作为修行人,千万不要有为了自己的如毒般自私自利的心,不抛弃众生、帮助众生的心态很重要,麦彭仁波切也说:“宁可舍弃自性命,切莫抛弃诸众生。”
虽然不舍弃众生是大乘菩萨戒的最根本,但更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不能损害众生。现在有些人,今天发了菩提心,再过一段时间,别人说他几句,他马上用石头来砸别人,大乘佛子怎么会如此“坚强”啊?世间英雄的话,可能天不怕、地不怕,杀害众生也不眨眼,但我们发了菩提心的人,理当视一切众生为自己,看见众生而不想度化,甚至想打他、杀他,这种念头真的值得惭愧!
大幻化网中说,我们现在的一些颠倒行为,犹如一个人裸体奔跑,精神恢复了以后,一回忆起来就特别不好意思。同样,我们在凡夫地时将不净执为清净、无常执为常有、无我执为有我、痛苦执为快乐,一旦证悟了圣谛,获得了圣者果位,对于以前的四种颠倒,自己也会觉得非常羞愧。比如有些人以前不知道生命的珍贵,经常在饭店里点杀很多众生,我跟有些道友聊天的过程中,他们觉得自己以前跟疯子没有差别,直到遇到大乘佛法以后,才明白自己精神失常过,成了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多亏大乘佛法把自己救了出来,否则如果还在继续发疯,那多可怕啊!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确实也是,他们若一直这样下去,不知道一辈子会造多少业。有些人觉得太晚了,其实也不晚,噩梦早一点醒过来,也是你的福报。
我们这里有些人,虽然修行方面比较惭愧,早上经常断传承,散乱的事情比较多,背书也背不下去,考试也是马马虎虎,有很多很多烦恼,但总的原则上遇到了佛法、遇到了善知识,再怎么样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看见众生就吞下去,整天的行为疯疯颠颠,这也是一个大的进步!
帮助众生真的很重要,《释尊广传》中说,久远之前,释尊转生为一商主,名为得善,他天性善良,只要看见可怜的众生,就不顾一切去帮助。有一次,他从大海取宝回来,遇到刽子手正欲处死一人,他决定要将此人救下来,但刽子手无权释放,他便到国王面前求情。国王回答说:“此人严重违犯律法,你若真欲救他,必须将全部财产上缴,且你自己要代那人受死。”得善听罢,高兴万分,于是把财产全部献给国王,自己欣然代那人受死。所以大菩萨看见一个众生遭杀,宁愿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把他救过来。我们虽然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但也要想去尽量帮他,不要害他。
可能是我的性格不好吧,跟别人打电话时,如果话不投机或者心里不舒服,就不想说话,把电话撂了。这种情况出现过好多次,其实这种行为还是害众生,所以我今天在所有僧众和诸佛菩萨面前发愿:以后不撂电话了。
当然,我们学院的修行人,按规定在这里不能有电话,但希望你们以后也能这样发愿。外面的很多居士,两个人吵架时,吵吵吵最后把电话撂了。所以大家也要共同发愿,不然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口头上说帮助众生、不害众生,实则以各种方式伤害众生的身体和心,这种行为非常糟糕。
我个人来讲,真的修得特别差,在你们面前讲这些大乘论典,特别不好意思。自己很多方面没有做到帮助众生,但心里面确实愿意做众生的奴仆。尽管像无著菩萨和得善那样的精神,我是没有,今天看见一个麻风病人,让我全部放下来,我现在还达不到,但只要对别人有一点帮助,我少睡一点、让身体受一点痛苦、愿意早一点死去,这一点还是能发愿。因此,我们应该从行为上多考虑老母有情,只要对众生有利益,就愿意放下自己,这样的发心是需要的!
自与他双方,恶苦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护?
既然自己与他众都同样厌恶痛苦,他众不愿意接受身心折磨,我也是一模一样,那为什么我不愿意帮助别人而只爱护自己呢?
佛教中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故事:鬼子母有一千个儿子,她最疼爱最小的儿子。但她偏偏爱吃小孩肉,所以常到人间抓小孩,活生生地当食物吃。人们受不了这种痛苦,纷纷向佛陀求救。佛陀于是通过神变,将鬼子母最小的儿子捉来,扣在自己的钵里。鬼子母回来发现小儿子失踪了,她特别着急,不吃、不喝、不睡,上天入地到处找,整整找了七天,也没有找到。后来她听说佛陀无所不知,就到佛陀那里去哭诉。
佛陀说:“你有一千个儿子,才丢一个就这样难过,别的百姓只有两三个孩子,甚至是独生子,却被你吃掉了。你想想人家的心情,是不是比你更痛苦?”听到这番话,她当下就醒过来了,在佛陀面前忏悔道:“我错了,只要能让我找到小儿子,我再也不吃别人的孩子了。”
佛陀就把她小儿子从钵里放出来,还给鬼子母。鬼子母问:“我若不吃小孩,那没有东西可吃,我岂不是饿死了?”(就像某些坏老板一样,除了吃活的海鲜以外,什么都吃不下去。我遇到一个人就是这样,三顿饭就要活的动物,别的东西他不想吃,觉得没有味道。)佛说:“不要紧,我以后让我的弟子每逢用斋时,分出一部分给你吃。”所以汉地寺院在吃饭时,专门有对鬼子母的回向偈 ,我们藏地也有这样的偈颂,通过这种方式加持,让它们获得快乐。
很多众生对与自己有关的人,觉得他们的生命很宝贵,对不相干的人则不会这样。其实这是不合理的,从生命的价值上、感受的苦乐上,任何众生都没有差别,古人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接受的痛苦,千万不要强加于人,因为别的众生也照样不愿意。
现在有些道友,只考虑自己,根本不考虑别人,连修房子、砌水道,也只想到自己的院子,一点都不考虑别的院子。这种人真的跟旁生没什么差别,根本不具足人的法相。作为人,应当具备慈悲、高尚的品格,大家通过学习这部论典,要从心里对大乘佛教有种不共的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
丑二(成立周遍)分二:一、真实宣说成立周遍;二、断罪之答辩。
寅一(真实宣说成立周遍)分二:一、一异无实故互不护持之过;二、故当断除我执。
卯一(一异无实故互不护持之过)分二:一、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二、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一、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
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
有些人认为:“我自己的痛苦很难以忍受,所以一定要保护,但其他众生的痛苦是自作自受,与我毫不相干,我凭什么要去保护呢?”
现在很多人就是这样,只要自己快乐就行,帮助别人的话,也仅限于自己的亲属,其他众生没必要去帮助。“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因为这些痛苦对我一点损害都没有,又何必去防范它呢?
针对这种论调,作者下面回答说:如果因其他众生的痛苦不会伤害你,所以你不需要保护他,那么未来的恶趣痛苦也没有损害到今生,你为何要保护呢?比如你现在造恶业,来世会转生到地狱里受寒热之苦,这些痛苦你现在并没有感受,既然是不能害自身的法,那为何要拼命地积累善法去防护呢?或者说,很多人年轻时积累财产,目的是为了在老年时不受苦,还有一些人为了明天快乐,现在做很多事情,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因为痛苦现在你也没有感受到。
如果懂得这些道理,众生的痛苦应该当作自己的痛苦,若能视他苦如己苦,正法的价值和利益才可以修出来。敦珠仁波切有一个教言说:“犹如除病良药之正法,若未听闻无法知取舍。”如同除病妙药般的正法,假如没有去听闻,很难了知其中的道理。自己以前的想法,跟佛教的教义比起来,真的是非常愚痴。确实,我们若不愿意遣除众生的痛苦,自己以后的痛苦也不应该考虑。然而,没听过这些大乘教言的话,有些人恐怕不能接受,如果通过长期的闻思修行,一定会慢慢明白其中的道理。
若谓当受苦,此诚邪思维,
亡者他体故,生者亦复然。
有些人辩护说:“未来所受的痛苦,这是我要关心的,毕竟我是一个相续,为了使未来的自己不受痛苦,做一些事情还是有必要。而其他众生与我的相续完全不同,他的痛苦与我没有关系,所以我不应该去帮助。”
这种说法不合理。“若谓当受苦”,如果说这种痛苦将来会让我感受,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所以我应该避免这些痛苦,而其他众生所感受的法,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感受不到,所以我不必管别人的痛苦。作者呵斥道“此诚邪思维”,这种想法是莫大的邪见。为什么呢?“亡者他体故”,因为现在的你死了以后,来世转到恶趣的话,那时候的你实已变成另一个众生,与活着的你完全是他体的。
如果把时间缩短一点,年轻的你和年老的你不是一个,今天的你和明天的你也是别别他体。因为前后的相续有异,如果是一体,则有诸多过失。比如说,我今年34岁,明年35岁,那么35岁的我是不是34岁的我呢?如果是,我就越活越年轻了,今年是34岁,明年还是34岁,因为一体的缘故,永远也不会变成他体,但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入中论》里面说:“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