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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新画皮-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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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现在,刚出家门时的一腔悲愤全没了,剩下的只有麻木和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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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地方的树虽多,可要想找到一棵合适的树把自己挂上去,却不太容易。那些树不是太高就是太矮,要么就是太容易被人找见。总算找到僻静角落里的一棵歪脖树,巩仲圣又嫌树下全是乱石头,看不见一寸泥土——这辈子活得辛苦,死了总该找一块像样的地方才对得起自己啊。   

  “挑挑拣拣的,巩仲圣,你这是干什么呢?”巩仲圣心想。   

  越往山里走,人就越气娞,于是又想起了自己的老婆。“刚才,我应该当着那个婆娘的面一头碰死,要不干脆抱着她一齐跳进井里去淹死。”巩仲圣恨恨地想,“我怎么就那么听话?她给我绳子我就想上吊?她不许脏了她的眼我就乖乖地离开家,一个人跑进山里来寻死?”  

  想到这里,巩仲圣憋得心痛,忍不住对着山林大声喊起来:“可恶的婆娘!在你眼前,巩仲圣永远活不出个人样来,连体面地死也甭想。你是豺狼,可惜,巩仲圣没办法成为一只老虎!”   

  声音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回荡,传出去好远,变得虚弱无力。山谷对面的山顶上悬着太阳,那边的山坳里已经暗黑一片——太阳就要下山了。   

  巩仲圣终于选定了半山坡上的一棵合欢树。合欢树刚刚开花,粉盈盈的一树。一根胳膊粗细的树枝横伸出来,巩仲圣伸手向上,正好能抓到它,高矮正相当。   

  “就用这一棵树吧。”巩仲圣想。从怀里掏出一根麻绳,抖开来,麻绳上散出一股幽香气味。婆娘抓过的绳子,带着一股淡淡的脂粉味,这个时候更促人悲伤绝望。巩仲圣想起来,这是八年前娶亲时捆箱子的一根绳子,箱子里面装的是婆娘的嫁妆,同样的大箱子有十几只。   

  没想到连寻死也要用丈人家的东西!这么多年了,自己连一根上吊的绳子都没挣下来,还有什么好报怨的?巩仲圣把绳子甩过树枝,抓住两边的绳头,使劲向下拽了拽,绳子是结实的,这一根树枝也足够结实,在他断气之前,树枝肯定不会断。   

  打好的绳套悬在眼前,比巩仲圣的嘴巴稍高一些,现在他只要踮一踮脚、把头伸进绳套里就可以了。绳套的那一边,是合欢树繁密的树叶和一段褐色的石壁,石壁上面生满一层青苔,平平常常。   

  “踮起脚来,伸长脖颈,把头伸过去,放轻松,让一腔怨气从鼻孔里喷出来,马上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巩仲圣想,“人人都说,那是一个与现世相反的世界:在现世里曾经富贵的,在那里要卑贱;曾经得意的,在那里要失望。如此算来,我在那里一定会腾达的,起码比现世要强。”   

  山野寂静,风动树枝的微响震憾人心。在这样的地方,自己的性命可是全抓在自己手里了。活着没有趣味,临死也就不留恋。惟一可惜的是肚子没吃饱。   

  “刚才要是把那一碗羊肉全吃下去就好了,现在却要饿着肚皮,去做一个恶死鬼。都怪那个该死的婆娘!”巩仲圣恨恨地想。   

  巩仲圣双手攀住绳套,正在思量着那一碗没吃完的羊肉,忽然看见对面的石壁向两边慢慢移动,一大片青苔中间露出来一道褐色的石缝,石缝越来越宽,像在石壁中间敞开了一道大门,门里走出来一个女子。   

  巩仲圣吓了一跳,一双手死死攀住绳套,惊得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石壁中走出来的女子生着一张白圆脸,身穿绿衫黑裙,额角上簪着一朵红花,俏丽妩媚。   

  圆脸女子四下张望一番,猛抬头看见了合欢树下的巩仲圣,慌忙向后退回去,一下子融入石壁之中,不见了。那道敞开的褐色石缝也快速消失,巩仲圣的眼前仍然只有一块完整的石壁,上面生满一层厚厚的青苔。   

  “怎么回事?”巩仲圣从绳套中缩回脑袋。深山荒林里,一个漂亮的女子像精怪一样,从石头里钻出来又钻进去,这应该就是鬼吧。这种怪异之事,恐怕只有要死的人才能看到。或者,干脆就是死后才有的景象。   

  “我不怕鬼,她也不应该怕我才对。”巩仲圣用力揉一揉脸,脸上的划伤像刀割一样疼,“我还没死,可是,现在我最需要鬼朋友。”   

  正胡乱想着,刚才那张俏圆脸又从石壁中探出来,向着合欢树这么看过来,发现巩仲圣还站在那里,正死死地盯着自己,立刻重新隐没。   

  “我没有看差,果然是一个鬼女子。”巩仲圣暗想。从合欢树下出来,壮起胆子悄悄走近石壁。这是一块完整的石壁,看上去连一只蚂蚁也钻不进去。用手使劲拍打,因为有那一层青苔,打不出一点响声。巩仲圣顺手拣起一块石头,用力敲打几下石壁,侧耳听一听,听不见石壁里面的响应。于是巩仲圣用石头再敲石壁,一边敲一边开口对着石壁说话,敲两下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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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胭脂虎(2)         

  里面的女子听我说话,   

  我是一个穷书生,   

  今年虚岁二十八,   

  我姓王,   

  有个小家在这山下,   

  我……   

  “真他妈讨厌!”   

  石壁后面突然传出一声响亮的喝骂,巩仲圣吓了一跳,赶快闭嘴,侧头把脸贴到石壁上,只听里面一个女子的声音发恨说:“快把该死的石头扔掉!再敢敲一下,小心我出去剥你的皮!”   

  “这可是个厉害的主儿。”巩仲圣想。轻轻丢开手里的石头,摸索着在石壁前坐下。石壁里面也没了声音。巩仲圣屏住呼吸,不想走,也不敢再敲,靠着石壁呆呆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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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这个时候,巩仲圣才感觉浑身瘫软。昨天半夜里从县城动身,走了一百多里的夜路,刚进家门就被婆娘赶出来,又在这深山野林里转了大半天,他累极了。   

  疲惫之中,倾诉的欲望像一股暖流慢慢向上涌。巩仲圣坐直了身体,顾不上害怕,把嗓音调得不高不低,对着石壁说:“姑娘,我不会再敲,你听我说几句:今天能遇见你,是咱们的缘分——我可没存歹意,想占你的便宜。我看你是另一界的人,只想求你指示一条路,让我走进这石崖里去。”   

  说到这里,巩仲圣的心中一阵悲凄,话音里也带出了哭腔,“姑娘……我是来山里寻死的,我活够了。”   

  石壁后面没有应声,也没有骂声,凭着直觉,巩仲圣相信那女子在听,他接着说:“从前,我也是一个灵俐的少年,有些小聪明,没什么大本事。邻村的大财主看上了我,说我将来一定有出息,就把他的宝贝女儿嫁给我。这下子可把我和他的女儿都害苦了。”   

  “大财主自己的儿子不成器,一门心思让我考个状元回来。他拿出银钱供我读书,一次一次送我去赶考。可惜大财主命短,前几年命归西天。他一死,我的苦日子也就来了。”   

  “姑娘,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大家都以为你有出息,都盼望着你出人头地,如果你的婆娘也这样想,你就等着完蛋吧。”   

  “这些年,我只做过一件事,就是读书,考秀才。每年我都去试一次运气,结果总是差那么一点儿。财主丈人死了以后,我的靠山没有了,婆娘越来越像豺狼,开始跟她那帮豺狼兄弟一起糟蹋我。我忍着,拼命读书,可这根本不是拼命的事。姑娘,跟你这么说吧,要是有人告诉我,说巩仲圣,我给你一份功名富贵,可你得把性命给我,咱们做个交换,我肯定会高高兴兴地跟他换。对我来说,死与活都不要紧了,要紧的是让那些糟蹋我的人知道,他们有眼无珠,看差了眼,我巩仲圣早晚也有发达的一天。可惜盼来盼去,这一天一直不来。”   

  “两天前,我去县里赶考,又没有考上。真没脸面见人了。口袋里没钱住店,我连夜走回来,一路上盘算着怎么样和婆娘交待。今天中午走到了家,婆娘不在。”   

  “要是她对我还有半点指望,这个时候也会在家里等我的消息。不在也好,免得吵嘴。后边的灶上放着半锅羊肉,好象是她昨天剩下的。我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赶快盛了一碗,蹲在灶前,刚吃下两口,婆娘回来了。看见我,她一句暖人心的话都不说,过去把肉锅端开,重新放到灶后去。”   

  “姑娘你说说,这碗羊肉我还能咽得下吗?我用筷子敲一敲碗,问她,‘我还没吃完,你怎么把锅端走?这肉你不愿意我吃?’她一个弯都不转,高声说:‘对,不愿意!这些年,你吃的闲肉可是不少了。’”   

  “她的话咽得我半天回不出一句话。我把肉碗放下,说这样活着,不如干脆死了好。你猜那个婆娘怎么说?她指着我,让我出去找个地方死,别脏了她的几间房子!还从门后扯出一根绳子丢给我。我把肉碗扔过去,砸在她身上,她不吵不叫,颠着脚对我说:‘好,好,巩仲圣,你真是好样的!’”   

  “到这时候还能说什么呢?我不想等那群豺狼兄弟来找我,揣上那根绳子,就到这儿来了。”巩仲圣一口气讲完,怀疑里面的人早已经走开,清了清嗓子问:“喂,姑娘,你还在听吗?怎么不答应一声?我可是世界上最命苦的人,万念俱灰,只求你让我进去,脱离这个挫磨人的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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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胭脂虎(3)         

  石壁里没有言声,巩仲圣将嘴凑近石壁,提高声音,“喂,你听见了吗?快让我进去吧!”   

  石壁里传出一声轻嗽,那个清锐的声音回答,“你先走开,等天黑以后再来。”   

  2   

  饱满的月亮升上山顶,青色的月光洒进山谷。月光下面,那一面满是青苔的石壁不见了,现在那里是一座宅第,巍峨壮观,静悄悄展现在巩仲圣面前。   

  两扇朱漆大门虚掩着,被月光涂上一层冰冷的光泽。巩仲圣推门进去,迎面一个阔大的院子,院子的这一半是一个热气蒸腾的大水池,满满的一池热水冒着气泡,挡住了巩仲圣的去路。   

  巩仲圣弯腰,伸手到水里试一试,立刻抽手回来。满满的一池水比滚开的热水还要烫。身后,两扇大门“吱呀呀”自己关上,巩仲圣站在水池边,猜想自己是在冥界的入口处,眼前滚烫的水池是进入冥界必须捱过的一个关口。   

  水淹水烫,总比退回去活受罪强。巩仲圣的眼睛瞄准水池那一边的池岸,纵身跳下去。池中的水并不深,却比想像的更烫,浸在水中的一双腿像刀剜火烤一样。巩仲圣的嘴里“呵、呵”大叫着,连窜带跳,一路狂奔到水池对岸,翻身上去。   

  冥界的关口这么简单就过来了。巩仲圣赶快撩起裤角查看双腿,都被烫得颜色惨白,手指按一按,木木的没有半点知觉。最奇特的是,刚从滚烫的热水里跑出来,他的裤子却没有湿。   

  “鬼界的水果然不一样。”巩仲圣想,“大概是烫熟了吧,幸亏还能走路。”   

  趁着自己还没变成一个残废的鬼,巩仲圣急忙向里走。进了一道门,眼前是一个更大的宅院。虽然是夜晚,院子里的光线却不暗。巩仲圣四处张望,鬼影也不见一个,只听到什么地方一阵低低的吼声,像是巨兽的吼叫,慌忙扭头,看见那边的大树下趴着两条大狗,正牢牢盯着他。   

  不待巩仲圣转身逃开,两条狗已经跳起来,闪电一般扑到他的面前来。这是两条比牛犊还高的大狗,冲上来轻轻一扑,巩仲圣便仰面跌倒在地。一条狗张开大嘴,当胸噙住巩仲圣,叼起来就跑,边跑边左右甩动;另一条狗追上来争抢,用两只胖大的爪子一下一下扑打巩仲圣。狗嘴里的巩仲圣就像被鸡群撕抢的一条菜虫,悬在半空中,撕心裂肺地喊“救命”。   

  惊慌之中,巩仲圣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噙着他四处奔跑的那条狗突然张开嘴,把他重重地摔到地上。   

  那个女人的声音骂着狗,一边大声喊着“春燕”、“春燕”。巩仲圣仰脸看见一个胖女人站在面前,连忙挣扎着爬起来。   

  眼前的胖女人面色铁青,胖脸上擦了一层厚厚的胭脂,头上插满花朵,身穿一件大红的长裙,一双蛙眼鼓鼓的,上下打量着巩仲圣。巩仲圣低头,看见自己的衣服都被大狗撕烂了,好在两条大狗只在他身上留了些牙印,还没把人给撕烂。   

  “喂,你是新来的?”胖女人问。垂头盯住巩仲圣的脸。   

  巩仲圣坐在地上,惊魂未定,“是,我刚到这里。”   



  胖女人围着他转了一圈,“一个读书人?”   

  “是……在那边读过几本书。”   

  “你叫什么?”   

  “巩仲圣。”   

  胖女人笑了,厚唇中间露出来参差不齐的一嘴黄牙,“巩仲圣,这里是我的家,我叫锦瑟。”   

  白天见过的那个姑娘连声答应着,匆匆从后面的一扇院门里跑出来,满脸汗水,袖子高高挽起来,赤裸的双臂被水浸泡得通红。锦瑟板起脸喝道:“喊你半天了!才过来!怎么不好好看着狗,瞧把这位先生咬的!”   

  春燕说:“我在那边洗碗,没有听到——喂,你,谁让你到这儿来的?白天啰哩啰嗦惹人烦,放你进来,又到处乱跑,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讨厌?”  

  胖女人大叫:“闭嘴!你嚷什么?说你一句,你总有十句等着!赶快带这位先生去洗一洗,换一件干净衣服。”   

  春燕带巩仲圣去灶房,嘀嘀咕咕抱怨着,“你是什么东西?我为什么要放你进来?让自己因为你挨骂!上吊寻死的倒霉鬼,一进来就带给我一身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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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胭脂虎(4)         

  说话之间,锅里的水烧热了,春燕把热水倒进一只大木桶中,让巩仲圣进去洗。巩仲圣低头看一看身上的烂衣衫,在木桶旁蹲下身子,等着春燕离开。   

  春燕开始拣菜,恶狠狠地盯住他:“你怎么还不洗?再磨蹭一会儿水就凉了,还要我跟着你挨骂?”   

  巩仲圣的脸涨红了:“我洗,马上就洗——姑娘是不是先避一避?”   

  “呸——”春燕骂道,“穷酸书生!臭赖皮!要洗快洗,不想洗就滚出去!谁希罕看你?我走了,这些活儿哪个替我做?你以为我愿意留在这里闻你的臭味?”   

  巩仲圣不敢多语,几把扯下衣服,翻身坐进木桶里。水不热不冷,恰到好处,被树枝划破的脸,被烫伤的腿和被狗撕破的伤口现在都不痛了,搭在旁边的一套新衣服有一股好闻的气味,水声轻响,蒸汽之外是一个年轻女子忙碌的背影。一切都是崭新舒适的,新的生活已经开始。巩仲圣心情舒畅,忍不住大声对春燕说:“姑娘,你们家的主人真好。”   

  春燕“哼”一声,用烧火棍敲打地面:“你是先生,她对你当然好啦。后面还有更好的呢,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巩仲圣说:“我刚到这里,就遇见她这样的好人。早知如此,我应该早来才对。以后,我就总呆在这里了。”   

  春燕微微冷笑:“刚来的新鲜,住久了,不过是一个平平常常的臭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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