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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3852-会唱歌的墙-第2章

小说: 3852-会唱歌的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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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要用这样的大锅?那是因为锅里不但要煮人吃的饭,还要煮猪吃的食,而且农村人的饭量比较城里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锅小了是不行的。除了这两口大锅,堂屋里还要安一张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砖头垒一个台子,台子的洞里放着    
    碟子碗筷之类,台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样的。我的邻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实在打不过,就跑到人家的堂屋里,爬上那个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脱下了裤子。她这一手非常厉害,村子里几乎没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们管那里叫草旮旯,天气寒冷时,猪就钻到那里睡觉。在我当兵以前,母亲要往锅里贴饼子时,经常让我帮她烧火,烟熏火燎,灰土飞扬,农村的厨房可不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不愿帮母亲烧火,但很愿看母亲收拾鱼。吃鱼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那么三两次。每逢母亲收拾鱼,我就蹲在旁边看,一边看,一边问,还忍不住伸手,母亲就训斥我:“腥乎乎的,动什么?”    
    当兵之后,连队里有大伙房,里边安的锅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进去洗澡,大人进去洗也没有问题。我很想当炊事员,因为炊事员进步比较快,立功受奖的机会多,可惜领导不让我当。星期天,我经常到伙房里去帮厨,体验大锅里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锅铲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铁锹,打起仗来完全可以当做武器。用那样的大锅铲翻动着满锅的大白菜,那感觉真是妙极了。大锅里炒出来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无论多么高明的厨师也难做出军队里的大锅菜的味道。我吃了将近二十年这样的大锅菜,感觉着已经吃得很烦,但脱离军队几年之后,又有些怀念。    
    我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家的厨房。厨房是妻子的地盘,我轻易不进去,进去反而添乱。但只要是她收拾鱼的时候,无论多么忙,我也要进去看看。当然是她收拾海鱼时,收拾淡水鱼我是不看的,淡水鱼太腥,而且多半活着。海里的鱼能让我想起少年时期,想起许多的往事。青鱼来了时,应该是残冬初春时节,母亲说,看青鱼鲜不鲜,主要看它们的眼睛,如果它们的眼睛红得沁血,说明很新鲜,如果眼睛不红了,就说明不新鲜了。前面我说过,我们一年里吃不到几次鱼,我每次看母亲收拾鱼就听母亲给我讲关于鱼的知识。她说的也是她的童年记忆。那时好像鱼很多。四月里,新鲜带鱼上市,母亲说,你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一片银白,全是鱼,那些带鱼又宽又厚,放到锅里一煎,地冒油。现在,这些带鱼,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忿忿不平地说,它们也配叫带鱼?还有什么大黄花鱼,小黄花鱼,偏口鱼,披毛鱼,那时的鱼真多啊,价钱也便宜,现在,鱼都到哪里去了呢?母亲说。    
    现在我到厨房里看妻子收拾鱼,其实是借这个类似的场景回忆童年,回忆母亲的回忆,这就如同打通了一条时间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亲的童年时代甚至更早,那时候,高密东北乡的鱼市上,一片银光闪烁,那是新鲜的海鱼在闪光。 


第一部分 会唱歌的墙吃事三篇(1)

    一吃的耻辱    
    吃人家嘴短的意思很明白,仅仅有这点意思那简直不算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吃人一棵胡萝卜所蒙受的耻辱哪怕用一棵老山参也难清洗。    
    我像傻瓜一样混进首都北京后,恨不得见到动物就要点头哈腰表示友善,但北京动物的    
    凶猛程度是地球上有名的,哪怕是一条浑身污垢的野狗,也比外省的狗要神气许多。那猖狂的吠声里毫不掩饰地透露出京狗的优越感,狗尚如此,何况人乎?话说那一年,在一家又脏又破的似乎是纯种老北京人开的冷面馆子里,苍蝇横飞,老板娘黏腻,一头眼角生眵的狗伏在所谓的柜台边上,很不友好地看着我,好像我不是来吃饭,而是来抢劫。我诚惶诚恐地把一块我舍不得吃的肉片扔给它,我虽然嘴没说话,但我的心在说:“狗啊,尊敬的狗,不要用这样的仇视的眼光看我,我知道北京是你们的北京,首都也是你们的首都,我知道你们十分讨厌外地人来北京混事,但这也是组织上让我们来的。给你块肉吃,借以表示我的敬意和歉意,希望您能宽容一点,我不过是暂时居留此地,随时都会回去。”狗恼怒地叫了一声,好像我扔到它面前的不是肉片而是一枚炸弹。老板娘怒气冲冲地说:“干什么?干什么?吃饱了撑得难受是不?丫挺的个傻×看你那操行……”我感到满腹冤枉,心中当然也有很多想法。我想,这些北京人为什么这样横?北京这个首善之地我们国家官话的发祥地的人骂起人来怎么这样歹毒呢?北京人尽管受过八国联军的祸害但为什么像八国联军一样不讲道理?我喂他们的狗吃肉是我表示友好啊。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个典型的北京汉子,那口与裤裆关系十分密切的语言说得如同爆豆一样,他说这条狗是从法国买来的,是纯粹的名种,起码价值十万元。这样的狗是不能随便喂的,这样的狗吃的都是配方饲料,维他命、蛋白质,都是有数的,多一点不行,少一点也不行,你乱给它吃肉,打乱了它的内分泌,该当何罪?!我想这还是条狗吗?封建帝王也没有这般讲究嘛。我感到肚子快要气破了。我看着那条狗,心想看你这个死相也配从法国进口?我们村子里那些在草垛旮旯里玩耍的野狗也比它俊秀三十倍。于是我斗胆说:“不要吓唬外乡人,别的我们没见过,狗我们还是见过的。你们这狗,不过是条土狗,身上还长了一块癞,因此是一条癞皮狗!”哎呀我的个亲娘,我这句话一出口,就像用烧红的炉钩子烫了老虎的屁股,只见那男人目露凶光逼上前来,那个女人拍打着丰厚的屁股大叫:“大头,大头,给这个小子放血!”    
    我很是害怕,按照宰杀牲畜的一般程序,放血之后应该是烧开水屠戮毛羽,然后是卸去头脚,开膛破肚,摘出下货,然后就挂起来,一刀刀零割了卖。也许是明天早晨,也许是明天中午,在酱肉的盘子里,在油炸的丸子里,在串肉的扦子上,就有了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想到此,脊梁骨一阵冰凉,哪里还有心吃什么冷面,慌忙站起来,贴着墙边,连声道着歉,一溜烟跑了。    
    回到宿舍,越想感到越窝囊,于是便有两行狗尿般的泪水从眼里流出来。怨谁?怨自己。谁让你去吃什么冷面呢?躲在屋子里泡一包方便面不是很好吗?为了不让卖方便面的北京服务小姐心烦,你可以一次买上五十袋,把罪攒起来一次受完。正想着呢,一个朋友进来,说你流什么泪呢?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北京更不相信眼泪。北京是缺水的城市,眼泪虽少,但也是自来水变的,因此你随便流泪就是觉悟不高的表现。我一想有理,咱外地人来到北京,事事都要小心着,要哭就回山东哭,在北京哭也可以,不喝北京的自来水你想哭就哭。    
    朋友把我请去吃饭,吃了一盘胡萝卜丝,吃了一盘粉丝,还吃了一盘像橡皮一样难以嚼烂的肉。吃完了,我心感动,心中暗想,吃人一碗,要报一盆,点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    
    隔了几天,一群朋友聚会,我为了一句什么话把这位曾经请我吃过一次饭的朋友得罪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的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高级的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我感到浑身冰凉,这时悔之莫及。我恨不得把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用胶布封了。你当年吃煤块不也照样活吗?你去吃人家那点胡萝卜丝和粉丝干什么?实在馋了你自己去买一麻袋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一只兔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但你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听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记性,像狗一样,记吃不记打。当时气得咬牙切齿地发恨,但过不了几天就忘了。又有一个朋友请我去吃饭,上了一只煤球炉子,炉子上放了一口锅,锅里放了十几只虾米,一堆白菜,还有一些什么肉。吃着吃着我的凶相又原形毕露了,那朋友就说:“看看莫言吧,吃的一上桌,又奋不顾身了!”    
    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地凉透了,因为吃人家的东西所蒙受的耻辱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我怎么这样下贱?我怎么这样没有出息?你实在想吃,一个人下个馆子不就行了吗?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你想多么凶恶地吃就多么凶恶地吃。你吃光了肉把盘子也舔了也没人嘲笑你。你自己经常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忘了自己是一个乡巴佬,人家那些人从根本上就瞧不起你,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个人看。人家有时找你玩玩,那是无聊,那是天鹅向水鸭子表示亲近,如果水鸭子竟因此而想入非非,那水鸭子就惨了。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就像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我还发誓万不得已跟人家在一起吃饭时,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抢先付账,我付账,那么即便我吃得多一点人家也就不会笑话我了吧?    
     又一次去吃烤鸭,吃到一半时我就把账结了。几个贵人都十分高雅地填饱了那些高贵的胃袋后,桌子上还剩下许多,这时,农民的卑贱心理又在我的心中发作了。多么可惜啊,这些大葱,这些大酱,这些洁白的薄饼,这些香酥的鸭片,都是好东西,浪费了不但可惜,还要遭到天谴的。于是我就吃。这时,有人说:“瞧瞧莫言吧,非把他那点钱吃回去不可。”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人家还说:“你们说他的饭量怎么会这样大?他为什么能吃那样多?要是中国人都像他一样能吃,中国早就被他吃成水深火热的旧社    
    会了。”


第一部分 会唱歌的墙吃事三篇(2)

    我这才悲哀地认识到,世界上的事情,其实早就安排好了。该着受侮辱的命,给你戴上顶皇冠也逃脱不了。    
    前年春节回家探亲时,我把这些年在北京受到的委屈,一桩桩一件件地说给母亲听。母亲说:“我就不信,人活一口气,再去吃宴席,行前先喝上两大碗稀饭,然后再吃上两个大馒头,上了宴会,还能做出那副饿死鬼相吗?”    
    回到北京后,遵循着母亲的教导,上了宴席,果然是不猴急了。吃得温良恭俭让,像英国皇室里的厨子那样。我等待着大家的表扬,可是一个人却说:“看看莫言那个假模假样的劲儿,好像他只用门牙吃饭就能吃成贾宝玉似的。”    
    众人大笑,食欲大增。有个人说:“人啊,还是本色一些好,林黛玉也要坐马桶的。”    
    “娘啊,简直是没有活路了啊……”    
    娘说:“儿啊,认命吧。命中该有什么,就得承受什么。”    
    我问:“娘啊,咱们一大家人,为什么就单单我为吃蒙受了很多耻辱?”    
    娘说:“儿啊,你这算什么?娘在960年里,偷生产队的马料吃,被人抓住了吊起来打。当时想,放下来就一头撞死算了。可等到放下来,还不是爬着回了家。你大娘去西村讨饭,讨到麻风病的家里,看到人家过堂里方桌上有半碗吃剩的面条,你大娘看看无人,扑上去就用手挖着吃了。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脏不脏?你受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娘分明看到你一天比一天胖了起来,不享福,如何能胖起来?儿啊,你这是享福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仔细地思考着母亲的话,渐渐地心平气和了。是啊,所谓的自尊、面子,都是吃饱了之后的事情,对于一个饿得将死的人来说,一碗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也有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的朱自清先生,但人家是伟人,如我这种猪狗一样的东西,是万万不可用自尊、名誉这些狗屁玩意儿来为难自己。    
    二 吃相凶恶    
    在我的脑袋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也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时候。我常对朋友们说,如果不是饥饿,我绝对会比现在聪明,当然也未必。因为生出来就吃不饱,所以最早的记忆都与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家有十几口人,每逢开饭,我就要大哭一场。我叔叔的女儿比我大四个月,当时我们都是四五岁的光景,每顿饭奶奶就分给我和这位姐姐每人一片发霉的红薯干,而我总是认为奶奶偏心,将那片大些的给了姐姐。于是就把姐姐手中的那片抢过来,把自己那片扔过去。抢过来后又发现自己那片大,于是再抢回来。这样三抢两抢姐姐就哭了。婶婶的脸也就拉长了。我当然从一上饭桌时就眼泪哗哗地流。母亲无可奈何地叹息着。奶奶自然是站在姐姐的一面,数落着我的不是。婶婶说的话更加难听。母亲向婶婶和奶奶连声赔着不是,抱怨着我的肚子大,说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生了这样一个大肚子的儿子。    
    吃完了那片红薯干,就只有野菜团子了。那些黑色的、扎嘴的东西,吃不下去,但又必须吃。于是就边吃边哭,和着泪水往下咽。我们这茬人,到底是依靠着什么营养长大的呢?我不知道。那时想,什么时候能够饱饱地吃上一顿红薯干子就心满意足了。    
    960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还掩埋,亲人们还要哭哭啼啼地到村头的土地庙去“报庙”,向土地爷爷注销死者的户口,后来就没人掩埋死者,更没人哭嚎着去“报庙”了。但还是有一些人强撑着将村子里的死尸拖到村子外边去,很多吃死人吃红了眼睛的疯狗就在那里等待着,死尸一放下,狗们就扑上去,将死者吞下去。过去我对戏文里将穷人使用的是皮毛棺材的话不太理解,现在就明白了何谓皮毛棺材。后来有些书写过那时人吃人的事情,我觉得只能是十分局部的现象。据说我们村的马四曾经从自己死去的老婆的腿上割肉烧吃,但没有确证,因为他自己也很快就死了。粮食啊,粮食,粮食都哪里去了?粮食都被什么人吃了呢?村子里的人老实无能,饿死也不敢出去闯荡,都在家里死熬着。后来听说南洼里那种白色的土能吃,就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憋死了一些人,于是就不再吃土。那时候我已经上了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了一车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来吃,果然是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们在下面吃煤,一片咯嘣咯嘣的声响。老师问我们吃什么,大家齐说吃煤。老师说煤怎么能吃呢?我们张开乌黑的嘴巴说,老师,煤好吃,煤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香极了,老师吃块尝尝吧。老师是个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煤怎么能吃?一个男生讨好地把一块亮晶晶的煤递给老师,说老师尝尝吧,如果不好吃,您可以吐出来。俞老师试探着咬了一小口,咯嘣咯嘣地嚼着,皱着眉头,似乎是在品尝滋味,然后大口地吃起来了。她惊喜地说:“啊,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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