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wto后民商法律的国际接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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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咱们未来物权法里,会不会像其他的WTO成员国一些国家里,写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江平:这个是许多外国学者老向我提出问题,我说我们法律上当然也写私人财产不得侵犯,但是就没有神圣两个字,为什么宪法里面公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圣”两个字有什么意义没有?我说神圣是形容词。那能不能在私人财产里也加一个“神圣”两字,这是意识形态的问题,但是严格说来,公有制的财产尤其是国家财产,写得那么神圣,侵犯起来就太容易了,一点都不神圣。私人财产虽然不写神圣,我兜里的一块钱,你也不那么好拿我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说除了意识形态的原因,一个叫神圣,一个叫不神圣之外,我看从实际角度来说,神圣又没有多大的意义,你叫得再神圣,没有什么措施,国有财产随便大家都可以拿。大家拿,那我看你再神圣也等于零。
观众:江教授您好。在加入WTO之后,我觉得仲裁在与国际接轨方面,应该走在前列,你担任过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创业初期可以说是非常得艰难,现在效益也应该是相当可观,我希望你就这么多年在仲裁领域这种经验,能给一些将来想从事仲裁工作的年轻人一些建议和忠告吗?谢谢。
江平:我们可以说仲裁是从中世纪以来,商事纠纷解决的一个重要的形势。那么现在在国际往来方面,因为如果在当事人任何的一方法院来管辖,可能对方都有所顾忌,你的法院会不会偏向你,所以从国际贸易方面来说,更适用仲裁,也可以想象得到,参加WTO以后,中国的仲裁还会有很大的发展。但是仲裁要发展的前提必须公正,公正的前提必须是民间不是官方,那么这个问题还有很大的欠缺,主要是两方面的欠缺,第一个就是我们现在有些的或者说是地方的仲裁,还有相当大的政府的干预,或者说他的人员或者他的组成,因为开始并没有商会,外国是商会来组建仲裁,中国没有商会,所以由政府作为第一推动。我有一次在全国的仲裁会上讲,我说仲裁应该是民间的,仲裁应该是商会领导下的,很多人说千万别让商会来管,让商会来管,我们就没威信了,只有政府管我们就有威信。最好能让市长来当仲裁委员会主任,那就是最好办了。所以中国的仲裁观念,始终没有离开以官为本位的这种思想。这个思想不改变,也不可能很公正。
第二个就是费用,我们知道,我们包括现在的国际仲裁委员会,仍然有一个收支两条线,仲裁的费用交给国家,国家来拨给你开支。那么如果这样的话,在国外来说,如果认为你仲裁机构拿的是政府的钱,那么你可能就会为政府说话。虽然我们倒并不一定准是拿了政府的钱来为政府说话。但是你既然是要靠政府钱,他就会说,我当事人给你的仲裁费你怎么收支两条线。收在这边,支又另外一条线。我想这个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涉及到我们将来仲裁的如何体现它的民间化。非政府控制,跟政府脱钩,各种的渠道应该都脱钩,这样人才觉得你是一个民间型的,我想主要是这个东西(原因),因为仲裁要讲还有很多很多问题。
主持人:在今年这个特殊的公元纪年,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候,我特别想让江先生在节目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用一句话回答我一个问题,就是未来中国的法律跟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您只能回答一句话。
江平:中国法律制度必然要走向跟国际接轨,必然要走向法制现代化的道路,实现这一目标。
主持人:好,谢谢大家。
相关文章:江平个人自述 人生七十,该是总结自己一生的时候了: 七十年,总有最刻骨铭心的时刻。至今回想起来,对我最刻骨铭心的时刻就是被划为右派的那一时刻,从〃人民的阵营〃被划入〃敌人的阵营〃的那一时刻。有时梦中还在杂乱地回放着那惊心动魄的情景,醒来仍心有余悸。 记得当时全校还为我划为右派在大礼堂进行公开讨论,以便使那些〃糊涂〃的人〃清醒〃过来,讨论的主题就是我为什么会成为右派。因为当时被划为右派的大抵都可以找到〃原因〃,或是因为历史上原因,或是因为阶级出身原因,或是因为个人主义原因,或是因为伸手要权原因,而我披国家派到苏联留学五年刚刚回国,找不到上面的原因,于是就挖我的受教育的背景。因为我在一个数会高中华业,毕业后又考入美国人办的燕京大学,于是,找到了我成为右派的原因,即〃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思想〃。有一大批具有一些民主自由思想的人,追求民主自由理想的知识分子就被划为了〃敌人〃! 对于这个结论,我又可以认可,又难以认可。 可以认可的是,我在高中参加当时学生运动、反对当时的专制腐败政权时,就是为了〃反内战,反饥饿〃,〃争民主,争自由〃。我之所以要报考燕京大学新闻系,就是想用报纸来实现国家的民主化、自由化,使之成为其正的民之喉舌。我之所以辍学参加革命工作就是为了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 难以认可的是:为什么民主、 自由思想就不好,就必须戴上〃资产阶级〃的帽子。社会主义要不要民主、自由,社会主义又需要什么样的民主、自由?对于我这样一个在社会主义国家榜样的苏联生活学习了五年的青年人总会有这样的问题要去思考的。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给了我某种答案。其实, 〃秘密报告〃后来一点也不秘密,连中国学生也都可以去听。〃秘密报告〃揭露的是与〃公开报道〃截然相反的血淋淋的事实:专制、个人独裁、暗杀、集中营,难道在中国我也要去追求这样一个制度吗?在我去那里学习的四十年后,这个制度垮台了,究竟垮台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修正主义〃上台?是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我看都不是,倒是身历这一制度现今仍为社会主义理想奋斗的俄罗斯共产党中央书记久加诺夫说得好,他说:〃苏联共产党垮台的真正原因是它的三垄断制度,即共产党员以为自己想的说的都是对的垄断真理的意识形态制度;以为自己的权力是神圣至上的垄断权力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为自已有不能说都可以尽管做的特权福祉垄断利益的封建特权制度〃。①这三垄断:垄断意识形态,垄断政治权力,垄断特权利益,就是十足的专制,就是缺少真正的民主、自由机制。斯大林统治下,不是也把那些稍有主张民主自由的人,对专制独裁稍有不满的人,都知上一顶〃资产阶级''的帽子,称为反对派,也有时称之为右派。那时只不过处理的方法比我们更干脆,不像毛泽东那样还把他们当作〃反面教员〃,而是枪毙了之,不留后患。 我们目前政治生活和政治制度中的一些现象表明我们还没有从苏联垮台和反右派运动中得出更深层次的结论和教训! 法律并不是我人生自愿的职业选择,它枯燥无味,不像新 闻那样自由奔放。但既然是国家派我去学的,当然是抱着崇高的使命感去学的。逐渐地,懂得了法律与新闻一样,都有着民主与自由的深刻内涵,如果说〃法制〃并不足以包合民主,正像我们把民主与法制相提并论那样,那么〃法制〃就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民主为前提。我在苏联学习时,法律制度确实也比较完善,但谁也不想称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是一个〃法治国家〃。 学法律的人需要埋头于法律条文的诠释和学理的探索,但离开了民主、自由、人权这样的基本目标,法律就会苍白无力,甚至可以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镇压不同意见的人的工具。因此,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就像建立现代工业化国家、现代知识经济国家同等重要。 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我没有认真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 我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 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 法律家、法学家。 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 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 力。 上天总算是〃公平〃的。1957年以后,给了我整整二十 二年的逆境.又给了我整整二十二年的顺境。逆境给了我磨难 和考验,使我更能以平常心看待一切,我喜爱的一句格言就 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国家民族如此,个人也如此。逆 境给了我沉思与回顾,使我更能以正常心看待一切,已经没有 什么可迷信的了,我喜爱的另一句格言就是: 〃只向真理低 头〃。 今日之世界,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乃为两大潮流。中国民 族主义的觉醒和复兴已不成问题,甚至有时令人有过份之感, 但民主主义的觉醒和复兴,相比之下还差距甚大。从五四时代 的呼唤〃德〃先生,到我青年时代的〃争民主,争自由〃,到 五十多年后的今天,科学进步,在这一百年内的变化确实令人 咋舌,而民主主义的进步,又有多少呢?!我又陷入了五十多年前的沉思。
① 见《学术界》2000年第5期108页。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