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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亦舒短篇-第10章

小说: 亦舒短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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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 

  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劳力,可是她无需讨好我这种人。 

  不久红鞋儿开时装店。 

  所聘用的女经理,是一位相当能干的小姐,她为她策划一切,到我这里来找模特儿。 

  在开幕的时候,有三位模特儿穿上最新的时装,穿梭在酒会中。 

  卖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种牌子,叫标勃拉斯。 

  真有办法。 

  我笑说:“世面都靠你们撑着,不然还真的不能繁荣安定。” 

  女经理也笑。 

  我问:“怎么会为一个小孩子工作?” 

  “钱。”她说得很简单。 

  “她脾气很坏。” 

  “不是坏,是嚣张。” 

  “你讲的很对。”我点点头。 

  “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许多老板比她烦得多。”她停一停,“出来做事,赚点钱,学点经验,无所谓。” 

  “说的也是,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不会干涉你。” 

  女经理微笑,“你猜对了。” 

  “后台是谁?” 

  “一个很有名气很能干的人。”她微笑。 

  “那自然,谁?” 

  “没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说。 

  我点点头,她甚有雇员道德。 

  我又问:“赚钱的话,都是她的?” 

  “那当然。” 

  “蚀本呢?” 

  “来,这是帖子,届时来喝一杯。”她换了话题。 

  “谢谢。” 

  我要是有资本,我也用这种人才。 

  不由得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谁与你接触的?她,还是她的后台?” 

  “都不是,是猎头公司。” 

  红鞋儿哪懂这些,当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顾她。 

  我不由得想起中区的花店、精品店、礼物店、美容院、时装铺子,难道每个店背后,都有一位成功人士? 

  那店开幕,我去了。 

  冠盖云集,衣香鬓影,女经理打点一切,却又不抢她的镜头,红鞋儿穿了一套血红鸡尾礼服,站在最当眼的地方,踌躇志满。 

  我并没有走到她身边去朝圣。 

  她似一个年轻的女皇似,等候臣民与她庆贺。 

  女经理八面玲珑的走过来,“怎么样?”她说。 

  “成功。” 

  “你觉得我们的生意会不会好?” 

  “不必担心,如果能卖红色的鞋子,赚更多。” 

  她会意的笑。 

  是日下午有许多标致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儿,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抢她的光芒,一个人在得意的时候,的确非同凡响。 

  用过一两件点心,便告辞了。 

  她却在门口叫住我。 

  我转头,客气的说声恭喜。 

  她说:“开时装店的女人那么多。”仿佛还意犹未足。 

  噫,这么贪心。 

  “怎么样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骄横的问。 

  我微笑,“出名有什么好?” 

  “你有名气,你当然可以说不好。” 

  “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说说看,什么叫出名?” 

  “每个人都认识我。”她说。 

  “谁是每个人?同行、街上,还是亲友?” 

  “每一个人。” 

  “小姐,使一个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个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个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话,你得好好做出一个局面来。” 

  “你真讨厌。” 

  连我自已都笑,一开口便似个老学究。 

  “我可以找个人来宣传。”她不服气,“替我拍照,为我……” 

  宣传什么,她?她做什么吃什么穿什么谁会有兴趣? 

  我也不想多说,掉头便离开现场。 

  大都会中做什么都评实力,她太年轻,她不懂得。 

  况且出名有什么好,走到哪里都不得自由,又不能与生活有真正的接触,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说难也并不太难,因此名与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认得的名人不见得可以躲在古堡中过其神仙般的生活,还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时,与闲杂人等接触,徒然更辛苦,背着盛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 

  对于红鞋儿来说,她好像什么都有,所欠的,不过是名气,一旦有名气,她便是一个传奇。其实她什么都没有,连谋生的本事都没学会。 

  他们都说我太过担心。 

  “担心你自己,开模特儿介绍所并不好做。” 

  很多人怀疑我把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公子哥儿。 

  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太好,每次经过,都不见有人在店内试衣服,但据经理说,却还有得赚。 

  好些太太们,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试,还没挂出来就已经买掉,不是亲眼看见,真不相信有女人会花两百万来买条凯丝咪裙子。 

  “老板很激赏你吧。”我同经理说。 

  她苦笑,“她说不在乎赚钱,最要紧能令她出风头。” 

  我讽刺的说:“有没有建议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门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关系,联络不少报社杂志,又找熟人为她吹嘘、拍照……” 

  “她满足吗?” 

  “每隔几天就叫我找人访问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为她工作的雇员,这种工作怎么做的长?开玩笑。 

  这女孩并没有成名,因为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得的定义,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谁还会没饭吃不成,衣食不忧,却没有精神寄托,也很苦闷。她会不会静极思动? 

  一日我回写字楼,刚要开始搏杀,女秘书同我说,有一位小姐在房内等我。 

  门一推,见看到一双红鞋,这还会是谁。 

  我意外,这是什么风,于是问:“有重要事?” 

  她一边抽烟,一边浅笑。毫无疑问,她又长大了,此刻的劲道已叫男人深觉逼力。一件低胸的运动衣,配白色皮裤子,绷得像是随时会弹开来。 

  她没有回答我。 

  “怎么,又来向我请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经理学习,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经受用不尽。” 

  “她的成就还不及我。”她扁扁嘴,“她为我工作。” 

  “小姐,做人讲时讲命讲运,千万不要看低人,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军,迟早出头。” 

  “喂,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老不忘教训人?” 

  我耸耸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门来听我说话。” 

  “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处做个模特儿。” 

  “对不起,”我立刻说:“我不敢当,你堂堂大老板,出来做事,谁请得起。” 

  “不,我不是为钱。” 

  “那是为了名了,我也没有把握使你成名。” 

  “有的,你手下有红模特儿。” 

  “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 

  “我也肯。” 

  我摇头。 

  “我可以改掉坏习惯。” 

  “不,”我摆手,“你不能抱着这种态度来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热忱,不顾一切的苦干,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谋事在人,但记住,成事在天。” 

  她已经不耐烦起来,在椅子里转来转去。 

  她是一只美丽的牛,我不该对牢她弹琴。我叹口气。 

  “用我。”她说:“不然你会后悔。” 

  “我会吗,”我说:“这不是一项恐吓吧。” 

  “给我一次机会,”她还在恳求。 

  我并不是一个心肠硬的人,但是我说:“你不需要这种机会,好好做你的老板娘,去。” 

  她踢着腿走了。 

  秘书看着她的背影,问我:“她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但是她不会成名,除非她肯苦干。” 

  即使有人认识她,也不会尊敬她,说起她这个人,不过轻轻带过,她的名字,没有人会记得。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 

  我在路上碰见她的经理。 

  “怎么,还在做?”我很意外。 

  “有什么地方可走?”她笑问。 

  “快一周年纪念了吧。” 

  “八个月。” 

  “真难得,我以为贵店很难做得住。” 

  “现在老板娘天天在店里。” 

  我一怔,“乌搅?” 

  “不,很起劲的学习。”她说:“很意外吧,她下个月还要跟我出去办货,那是十二小时抢货的工作,她说她吃得消,她说十九岁了,老了,要开始工作,免得老大徒伤悲。” 

  十九岁,老了,我摇摇头,真夸张。 

  经理看着我,“她对你很有意思,时常提着大名。” 

  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 

  “怎么,不考虑她?” 

  “待她定下性子来。” 

  她吃的一声笑,“等她?才十九岁,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过了四十岁还不肯修身养性,还到处晃,乱出锋头。” 

  我说:“那就算了,时间不对,就是没有缘份。” 

  “她那么听你的话,你可以教她,把时间缩短。” 

  我不是感化官,我没有信心。 

  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胡乱找借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许多。对,祝你们两个都成功。” 

  “谢。”她笑得很有深意。店铺很快开了分店。人们开始知道店主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个大城市的社会风气很开放,人们并不计较一个人的出身,或是他的过失,只要他也有优点,就能为人所欣赏。 

  再等一下吧。 

  如果她没有忘记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变作风,如果这些因素都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凑合在一起,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 

  现在言之过早。 

  要等她脱下红舞鞋。 

  摘自亦舒小说集《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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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 


 
 

  王倚云一俟女儿睡着就偷偷离开家门。 

  何幼亚在街角等她。 

  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夜,该怎么形容呢,气温一定已低过零度,呵气成雾,倚云着件会被环保人士泼红漆的黑嘉玛貂皮长大衣,可是仍然雪雪呼冷。 

  晴天,没有云,满天星斗,更加冷得无阻无拦。 

  何幼亚的车子引擎开着,那样他才可以取暖。 

  看见她的倩影,他连忙下车来。 

  两个人的身形很快合在一起,紧紧拥抱。 

  倚云把脸贴在他胸膛上,发觉他强壮的手臂渐渐勒紧,她无法呼吸,并且,肋骨、胸肌、都开始发痛。 

  可是她没有抗议,她需要这种热情激烈的表示。 

  半晌,她问:“你等了很久?” 

  他不出声,深深嗅她秀发,双手探进她的大衣里,找到纤腰,搂住。 

  他把她拉上车,开亮了小小阅读灯,看她面孔。 

  “我想念你。” 

  她叹口气,“已经到了不能一刻不见的地步了。” 

  他握着她微微颤抖的手。 

  “让我们私奔吧。” 

  倚云不置信,“你说什么?” 

  “不顾一切,我与你偷偷消失。” 

  倚云伸出手来轻轻摸他英俊的脸,“那怎么行,我有家庭。” 

  “那个家,在你看见我的时候,已经名存实亡。” 

  倚云苦笑,“不,那个家,在我还没有看见你之前,早已名存实亡。” 

  “那你还有什么顾虑?” 

  “妹妹||”妹妹是她三岁大的女儿。 

  “将来才同她解释。” 

  “不,妹妹会哭。” 

  “孩子无论如何一定会哭。” 

  “妹妹由我亲手带大,从不假手他人,我自己替她沐浴更衣修理头发以及食。” 

  他不置信,“你没有保母?” 

  “有,只做些粗活。” 

  真想不到,他十分感动。 

  这个女子懂得付出,可惜他在她婚后三年才认识她。 

  “那么,把妹妹带着一起走。” 

  倚云嗤一声笑出来,“我第一次听见三个人一齐私奔的故事。” 

  他不去理她,“让我们跑到南欧某个小镇去落脚,孩子上学,我们天天在一起倚云打断他,“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 

  何幼亚吻她的手,“做人为着是什么呢,只能活一次,很快到中年,届时凡事有心无力,后悔都来不及。” 

  她看着他。 

  他们像所有情侣一样,热吻起来。 

  不需要再说什么,何幼亚把车开走。 

  他的家在山上,如鹰之巢,性能差一点的车都开不上去。 

  他的跑车咆吼几声停下来。 

  室内暖气像春天一样。 

  一进门便看到他为她布置的一大瓶白色芬芳的鲜花。 

  何幼亚是所有女性的梦中情人。 

  他英俊高大笑容动人,富生活情趣,谈吐幽默,敏感细心,还有,他有钱。 

  本身是专业人士,最近又承继了遗产,工作时间可缩至最短。 

  像他那样条件的男性,的确有资格邀人私奔。 

  每次他们约会,都觉得时间过得太快。 

  选在深夜见面,不是因为避任何人耳目,而是为着妹妹熟睡。 

  音乐响起,他们跳舞。 

  是,倚云愿意整日整夜这样享受,尽管累得双眼睁不开来,可是灵魂却有一种奇异的快乐满足感觉,她在恋爱。 

  她呢喃地问:“私奔后怎样生活?” 

  “在一起。” 

  “谁煮饭?” 

  “我。” 

  “谁教孩子功课?” 

  “我。” 

  “谁打扫地方?” 

  “我。” 

  倚云笑着吻他。 

  “别担心,我有能力照顾妇孺。” 

  “啊,我本身环境也不差。” 

  “差点忘记你是大名鼎鼎的室内装修师。” 

  “不敢不敢。” 

  倚云咕咕她笑。 

  无论同他说何种普通的话,她都满心欢喜,恋爱感觉像空气中电极一样。 

  “收拾两件行李跟我走。” 

  “妹妹的东西比较多。” 

  “那么,三件。” 

  “未知妹妹如何与你相处的。” 

  “不试一试,你永远不会知道。” 

  他再一次拥抱她。 

  她瘦了,衣带渐宽,叫他更添一种好感。 

  天蒙蒙亮起来。 

  她不得不说:“我要走了。” 

  “最痛恨这句话。” 

  “今晚见。” 

  他拉住她。 

  “妹妹要上学。” 

  爱屋及乌,他放开她,送她回家。 

  倚云开门进屋,叹口气。 

  她做了一杯黑咖啡喝。 

  私奔。 

  这是所有生活不愉快女性的梦想。 

  照顾这个家已有多年。 

  对方粗心鲁莽,不懂感激,处处留难,令生活更加苦闷。 

  真是一点留恋的余地都没有。 

  同这样的人谈判离婚是没有可能的事,唯一途径是单方面出走,然后由律师代表入禀申请分手,三年后各走各路。 

  她有权追求快乐。 

  经过寝室,听见丈夫鼻鼾如雷。 

  他们从来没有共用过一间卧室,因为那鼾声实在太过惊人。 

  倚云一直走到女儿房间,把门推开一条线,看到那小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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