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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亦舒短篇-第20章

小说: 亦舒短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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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趋向前来跟我说:“你一定是家明了?我表嫂说屋子由你管着,谢谢你。” 

  “不用客气。我谢你才真,免费住着,你是哪一位?” 

  “汉斯。〃他说。 

  “啊。”我说,〃对不起,我刚放学,请进。” 

  “我刚回来,想来拿一样东西。〃他说。 

  “什么东西?〃我吃一惊,〃大部分的东西给我扔了。” 

  “楼下的钢琴,怎么扔得掉?〃他笑着。 

  “这倒是真。〃我开了门,大家进屋子。 

  我做了咖啡。 

  他说:“搬运工人隔些时候便来。” 

  “你不回来住?” 

  “不回来,这地方住过都怕,比宿舍还糟,乱七八糟一大堆人,每个人都写信回家骂每个人,结果家长把信拿出来一对比,大家挨骂。〃汉斯笑。 

  “现在只我一个人住。” 

  “那也不行,太静。” 

  他真是有得说的,左右是不住。 

  “现在住哪里?〃我问。 

  “女朋友家。” 

  这就难怪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汉斯说。 

  “这里住过的女孩子,有没有叫玫瑰的?〃我问。 

  他一怔,〃你问玫瑰做什么?” 

  我暗喜,〃她是你妹妹?” 

  “不,她是我以前的一个女朋友。” 

  我呆问,〃以前的女朋友?以前?” 

  “现在吹了。〃他耸耸肩。 

  “那间银色的房间是你的?〃我问。 

  “是,我学室内装修,怎么?设计得还过得去?” 

  “很好。”我说,〃玫瑰呢?” 

  “不知道,早就搬走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在这里住过一阵子。你认识她?〃汉斯问。 

  “不,不,她还有好些东西忘了带走。” 

  “没关系,你丢掉好了,她再也不要的,她老是这样,记性不好,东西到处放。” 

  “你们……为什么吹了?” 

  “找女朋友,大家总想开开心心,她一天到晚有心事,问她又不肯说,有什么意思?我很喜欢她,很美丽的女孩子,比我大一岁。到现在我还认为她是不可多得的,只是她太难懂,我做功课已做得头昏脑胀,再对着她,怎么吃得消,所以——〃他耸耸肩。 

  “你几岁,汉斯?” 

  “二十二。” 

  那么她二十三了。 

  “来往了很久?” 

  “大半年。” 

  “那些书与录音带——” 

  “那些倒是我的,不要了。〃他说。 

  我点点头。 

  我问:“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汉斯诧异的看着我:“怎么?你喜欢她?” 

  我笑了 

  “我没有她的照片,或许找一找,可以找到。” 

  “在哪里读书?” 

  “理工学院,她念管理科学。你真对她有兴趣?” 

  我不响。这汉斯看来是个绣花枕头,与他说了也没有用。 

  我问:“她现在应该还在吧?” 

  “当然,还差一年毕业,去年大家是第二年。” 

  “谢谢你。” 

  汉斯用手抹抹鼻子,笑了。 

  搬运工人没多久就来了,把钢琴抬走,他也走了。 

  我得来全不费功夫,就知道玫瑰的下落了。 

  难怪黎太太不知道,原来她真不是黎家的人。 

  我沉吟了很久,决定明天去找她,非得看看她的样子不可。 

  她是个寂寞的人,人在寂寞的时候总做些无聊的事,像搬到这里来与汉斯同居了几个月。她并没有找到她要的。 

  我看看时间,大学已经放学了,大电话到理工学院的教务处去也没有用。 

  我只好等明天。 

  我睡得不稳,做梦老是在翻她大学的名单,名字是有的,但是走进来的人不对版,居然是一个胖胖、面孔迟钝的中年妇人。我想我就快发神经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回到学校向教授请假,然后赶到理工学院去。 

  我逼着校务处的人把中国学生的名单找出来查,他们不肯答复我,问我是这个女孩子的什么人。 

  我说是她亲戚叫我找的。她叫玫瑰。 

  玫瑰什么。 

  糟,忘了问姓,怎么办?只好胡诌一个。 

  他们总算相信了。 

  二十三岁,管理科学,玫瑰方。 

  没有,没有玫瑰方,只有玫瑰张,或姜,或江。 

  太好了,就是她。 

  在那里上课?今天是星期一,时间是十点半。 

  法兰蒂大厦,G9,会计课。 

  我道了谢,飞快赶到那层大厦,进了电梯,心就跳。 

  到了G楼,我出电梯,找到第九号房间,还没有放学。 

  我只好靠在墙上等那一班出来。 

  有一个学生经过,我问:“几时下课?” 

  “应该是十一点。” 

  “谢谢。” 

  一分钟比一天还长。 

  终于到了十一点,课室门一开,学生陆续走出来,我看着他们男男女女的走过,天,她们不是玫瑰,有中国女孩子,但不是玫瑰。人几乎走光了,我的心跳得我几乎要昏过去。 

  老天,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然后她就来了。 

  五尺五六寸的高度,平底鞋,一条浅兰色的粗布裤,奶白色的衬衫,手里拿着笔记与一件奶白色的毛衣。她脸色不十分好,一张脸是象牙色的,漆黑的睫毛长长垂着。她低着眼,有点心不在焉,在想什么?刚才的功课?头发向后梳去,是一个个的大波浪,披在肩上。 

  比我想象中的玫瑰美丽。 

  她没有注意我,跟着同学向电梯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过了很久,我颤声的问:“玫瑰?” 

  她抬起头来,望住我,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玫瑰?” 

  “是,你是谁?” 

  “我是家明。”我说。 

  “我不认识你。〃她说。 

  “但是我认识你。”我说。 

  她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 

  我未婚妻问我:“你在写什么?厚厚的一大叠纸。” 

  “在写一个故事,叫'家明与玫瑰'。” 

  “啊?〃她说,〃这么有趣?说来听听。” 

  “顾名思义,玫瑰是个很美丽很出众的女孩子,家明是个愣小子,我在写他们结识的过程。” 

  “只是开头?后来呢?〃她说。 

  “后来都差不多,要不就像你我这么顺利——” 

  “但愿都顺利。〃她说。 

  “玫瑰——?” 

  “恩?〃她笑。 

  “我爱你。”我说,〃我很快乐。” 

  “谢谢你。〃她笑答,〃我也很快乐。” 

  我拉着她的手,细细看她。是的,如今她是我的未婚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运气,那天在理工学院找到她至今,不过是一年而已。现在她已经不是寂寞的玫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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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经典故事,不值得再写。 

  我是一个廿四岁的老少女。 

  他是有妇之夫。 

  明白了吧。 

  他吸引我是因为那股气质。 

  别误会,这是什么年代了,气质已不是文质彬彬,书卷气十足,戴金丝边眼镜,看存在主义。 

  他有股特别的味道,让我想想该怎么形容。 

  才三十六七年纪,但一接触就觉得他是上一辈的人。坐下吃饭,他替女士们拉椅子,有人抽烟,他点火,单子来时,他踊跃付款。 

  没有什么特别? 

  你一定有很久没出来走了。 

  年轻一辈的男人都有点潜意识仇视女性——凭什么同工同酬?她们力气不够大,她们爱撒娇,她们又不靠收入养家活儿,白白耗废粮食,还要与她们争升级,而且女方时常争赢,可恶。 

  这种不平的感觉十分形于色,于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再也得不到什么优待。 

  新女性的心理是相互矛盾的,始终还是希望获得女性的特权,被宠爱被姑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十分生气,认定小男人一日比一日多。 

  而世风是肯定日下了。 

  雷川湛不是小男人,我很快发觉。 

  他认为女人需要呵护。 

  好的食物,给女人吃,好的位置,给女人坐,口头禅是:“人家是位娇滴滴的小姐,算了吧”,吃了亏也笑咪咪。 

  这一切都要有实际的行动支持,一直嘴巴说要对女人好没有用,他就是有那个能力。 

  当他开着蓬车来接我的时候,我融化下来。 

  啊,开篷车! 

  都不知多久没看见开篷车,红色的坐位,白色的车身,完全似依达小说中形容的坐驾,在那个世界里,男女都不用工作,视恋爱为大业。 

  忽然之间我感动得鼻子发酸! 

  同自己说:两个月,只准沉沦两个月。 

  不能超过两个月,否则就不能自拔了。 

  他车子里有录音机,播放的歌全是五六十年代的歌,许多用色士风奏出,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听着听着进入浪漫境界:美丽的月色,紫色的沙滩,潮声哑哑地响,蒸风微吹,身边有心爱的男人,缓缓地皮肤贴着皮肤起舞。 

  还有,还有。 

  俊男美女的眼神是明亮的,脸颊绯红,身裁曼妙,为爱至生,为情而亡,心无穷骛…… 

  一辆开篷车就让我想起这么多,由此可见多么怀旧。 

  太向往以前的闲清逸致了。 

  唉,家家有白衣黑裤的顺德女佣,一根辫子油光水滑,做足规矩,一是一,二是二。 

  现在时尚请菲律宾女工,黑黑的像没洗澡,花衬衫短裙子,模样暖昧,取起电话,懒洋洋几声哈罗,完全不得要领。 

  以前约女孩子出去宴会,要早一个月,好让女方去筹备跳舞裙子,阿姨们都是夭之娇女。 

  现在,一个电话,在某某的士可等,呼啸着人物,女孩子连裙子都懒穿,T恤牛仔裤。 

  看不到真正的派头了。 

  雷传湛把车子驶上飞鹅山,我就断定他是个过时的人,现在谁还会把车子几十个圈,兜上山去停在那里看灯色。 

  以前,听说这是情侣的好去处,趁星光灿烂,偷偷在风中按吻,已经心神皆醉。 

  以前有千般好,听上一代的女性缅怀过去,知道那时的咖啡特别香,乐队特别精彩,明星特别美丽,电影特别好看。 

  大学生都有矜贵的气质,一般家长教导子女都很严格,人们还肯上教会,绅士是绅士,淑女是淑女。 

  我不喜欢现在这种天下大同的作风,上至叔伯上司,下至学生下属子侄,全部以首名称呼。 

  洋行中后生不肯叫一声韩小姐,他追在我身后叫我桃乐妃,我忽然生气,不去睬他。 

  后来觉得自己迂腐,无端端摆这种架子作甚,由此可见,我亦是个过时的人。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绿野仙踪,所以跟着女主角,叫桃乐妃。 

  最喜欢的男演员是占士甸。他是谁?他是五十年代的传奇人物。 

  古老?是,所以我与雷传湛这种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谈得来。 

  我喜欢有腰线的裙子,从来不穿那种垮垮的宽袍大袖。连大衣都买垫肩小腰身的来穿。 

  又讨厌那种大手袋,几乎可以收藏一对双胞胎,拖着那么丑的道具,哪里都不用去。 

  你说我古板,我并不承认,我甚至不是追不上时代,但我觉得女人看上去要像女人,精神上男女应该平等,外型上男女不可混淆。 

  雷当然也很喜欢我。 

  这种事是双方面的。 

  第一次见面彼此已有好感,但都没有表示出来。 

  空气中明明有那回事,却含蓄翼死,弄得心神不宁。 

  我们其实是在享受。 

  见了无数次,也为公事通过电话,彼此仰慕已是很明显的事,还是不肯摆明,那种暧昧,令人心跳不已。 

  知道他会在那里出现,总是刻意打扮,到了现场,眼角不敢静下来,若是一眼看到他的影子还好,否则老注意门口,看他有没有进来。 

  如果他比我早在场,又特别留意他同什么人交谈。 

  有时他与那种大耳环低胸衣的女子一谈很久,我心中难免有种被什么轻轻啮咬的感觉。 

  真是惆怅,他其实是别人的丈夫。 

  连惆怅这种感觉,也是不现代的。这是种紧紧收在内心的感觉,不为人知,除非你凝视我的眼睛,才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但我不会给你注视我的双目,不不不不不。 

  正如我不肯穿暴露衣裳一样。 

  一定过了六个月以上,我们才开始约会。 

  那日他站在我身边很久很久,我几乎晕眩,他成熟男性魅力不住默默放送过来,我招架无力,这个人,站在我身边已是威胁。 

  是日是夜我也不关心了,更勿论隔壁还有些什么人,我全付精神等他开口。 

  该不该回答他呢? 

  当然要。 

  这是我应得的蜜之味,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应得到一点这样的快乐。 

  我给我自己两个月的时间。 

  我微微侧转头,扬扬眉毛,给他适当的鼓励。 

  没想到我懂得这么做,真是女性的本能。 

  忽然之间,这一男一女回复到最原始的阶段,除下一切文明的伪装,我如一头雌性彩鸟,暗示雄性来追求我。 

  只听得他轻轻说:“找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舒舒服服喝杯东西。” 

  我矜持的点点头。 

  “明天晚上七点我开车来接你。” 

  他开来的是那辆开篷车。 

  我们到山顶看灯光,然后车子拐弯,到达他飞鹅山的别墅。 

  我们在泳池边喝香摈。 

  这像是他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 

  他取出许多件新的女装泳衣供我选择。 

  我也不言语,换上件黑色的,跃进水中。 

  他一直在岸上看我,目光灼热,像是要把我的影象烙进脑海里。 

  池水是清凉的,我缓缓自一头游到另一头,感觉如人鱼公主,说不尽的快意,说不尽的欢愉,活着还是好的,脸上身上的水珠可以证明。 

  累了,我伏在池边。 

  他蹲下来。 

  他将我湿发扬到脑后,吻我的眼睛。 

  我略为退后,紧张得打颤,这是我第一次恋爱。 

  他趋前来,双臂没入水中,接着和衣踏进池来。 

  我拥抱他。 

  或者星光下这一切都是陈腔滥调,或许快乐也是,我莞尔了。 

  他送我回家已是清晨三时。 

  我的头发一直没有干。 

  他用手一下一下替我拢着,不让湿发搭住我额角。 

  我们一个字也没有说。 

  没有诺言,没有应允,没有将来,多好。 

  那日我上班迟到半小时。 

  丝竹之乱耳,案犊之劳形,早已习惯。 

  现代女性,完全脱离自力更生,不可能,也不屑,但总要放假吧。 

  我伏在桌上偷偷的微笑,已决定放两个月假。 

  我同老板提出要求。 

  他是一个美国人,英俊。潇洒,中年而没有肚子,长年晒太阳,仪表出众,也颇引此为荣,自以为应该吸引无数唐人女,尤其是那些公关小姐们。 

  他喜欢我。 

  不过他不会色迷迷的勉强我。 

  他自信女人迟早敌不过他的魅力,会得自动送上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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