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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威廉·豪夫童话 作者:[德]威廉·豪夫-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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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希尔施古尔登的传说。”圆规匠结束了他的故事,“它应该是真的。离开三座城堡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城,名叫杜万根,城里有一家酒店,酒店老板把这事对我的好朋友讲了。我的朋友当向导,经常上施瓦本的山区去,他总是在杜万根投宿。” 
  客人们向圆规匠热烈地鼓掌。“这是世界上难得听到的离奇故事!”车夫大声说,“真的,直到现在我才感到,讲故事比打牌好,我们没有用打牌来消磨时间,我很高兴。我已经记住这个故事了,明天可以一字不漏地讲给我的朋友们听。” 
  “噢,你在讲故事的时候,我也想起一件事来。”大学生说。 
  “哦,那就讲吧,讲吧!”弗利克斯和圆规匠一起请求道。 
  “好吧,”那一位说,“我也不管现在是否轮到我了。我应该把听到的故事再讲出来。不过,我今天要讲的却是我亲身经历的事。” 
  他坐直身子,正要开口讲故事时,看到酒店女老板把绕线杆放在一边,走到客人的桌旁。 
  “先生们,现在到时间了,上床睡觉去吧!”她说,“已经敲过九点了。明天还有一天呢!” 
  “哦,你去睡吧,”大学生高声说,“再给我们拿一瓶酒来,然后我们也不想再麻烦你了。” 
  “不行,”女老板生气地回答说,“只要店堂里还有客人,女老板和跑堂的就不能离开。总之,先生们,你们还是起身回各自的房间去吧。我觉得你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了,而且过了九点我们不让客人再喝酒。” 
  “你怎么了,女老板,”圆规匠觉得十分奇怪,说道,“你在那里睡觉,我们坐在这里,对你有什么妨碍呢?我们都是规矩人,不会拿走你的东西的,也不会不付钱就离开酒店的。可是,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人像你这样对待客人的!” 
  女人气得眼睛骨碌碌地直打转:“怎么,你们这帮跑江湖的工匠和无赖,以为每人给了我十二个分币,我就会改变我的店规吗?我最后再对你们说一句:我决不允许有人胡闹!” 
  圆规匠还想对她说什么时,大学生意味深长地扫了他一眼,同时向其他人使了个眼色。 
  “好吧,”他说,“既然老板娘不喜欢这样,那我们就回自己的房间去。可是,我们希望有几盏灯,让我们能照照回房间去的路。” 
  “我无法为你们效劳。”她阴沉沉地回答说,“别人能在黑暗中找到路,你们也能,这里有一截蜡烛头,够你们用的。再要其它的,我这里没有了。” 
  年轻人不声不响地接过烛头,站起身来。其他人也跟着站了起来,两个年轻的工匠扛起行李卷,打算回到房间时放在自己身边。他们跟着大学生出了门,大学生拿着蜡烛为他们在楼梯口照明。 
  他们来到楼上,大学生让他们别出声,然后打开门,示意他们进去。 
  “毫无疑问,”他说,“女老板一定想出卖我们。你们看到了吗,她逼我们去睡觉时神色多可怕?她在设法不让我们醒着坐在一起。她现在也许以为我们一定规规矩矩躺下睡觉了,要是这样的话,她就可以轻易地下手了。” 
  “可是,你不是说,我们能够逃脱灾难吗?”弗利克斯问道,“待在树林里倒比待在这间房里容易逃生。” 
  “这里的窗户都是上了栅栏的,”大学生一面说,一面试着折断一根铁栅栏,可是没有成功。“如果我们真想逃走,那么只有一条出路:从大门出去。不过,我觉得,他们是不会让我们逃跑的。” 
  “那就看怎么逃法,”车夫说,“我愿意先试试,看能否跑到院子里。如果能行,我就回来接你们。” 
  其他人都同意这个建议。车夫脱掉鞋子,踮着脚尖,悄悄地走到楼梯口。伙伴们提心吊胆地蹲在房里侧耳倾听。车夫已经很幸运地走了一半的楼梯,正在人不知鬼不觉地往下走时,突然看到一条大母狗朝他迎面扑来,两只爪子抓住了他的肩膀,露出两排又长又尖的牙齿。车夫盯住狗,吓得既不敢前进,又不敢后退,因为他稍微动一下,可怕的大狗就会咬住他的喉咙。这时,狗大声地吠叫起来,家仆和那个老板娘立刻拿着灯跑了出来。 
  “哪儿去,你要干什么?”女人叫道。 
  “我要到车上去取些东西回来。”车夫一边说,一边浑身打颤,因为当门打开时,他看到房内有好几个形迹可疑的人,他们的脸膛是褐色的,手里握着猎枪。 
  “这些事你们早该做好的。”老板娘满脸不高兴地说,“法桑,过来!雅各,把大门关上,给这个人在车旁掌个灯照明。” 
  狗从车夫肩膀上缩回了它那令人胆战心惊的舌头和爪子,又趴到楼梯上去了。仆人关上了院子的大门,并替车夫掌灯照明。车夫再也不敢逃跑了。他正考虑该从车上取什么东西时,突然想起那一磅该送到另一个城里去的大蜡烛。“上面的那截蜡烛头点不了一刻钟,”他自言自语地说,“我们还需要蜡烛!”于是,他从车上拿了两枝蜡烛,藏在衣袖里,然后又假装从车上取外套,对那个家仆说,今天夜里他要用衣服盖在身上。 
  他总算又安然地回到了房间里。他对大家说起守在楼梯旁的大狗,还说了他在匆忙中看到的那些汉子,以及这些人为了害他们而做的种种准备。最后,他叹了口气说:“我们活不过今天夜里了。” 
  “我不相信,”大学生回答说,“我认为这些人不会这样愚蠢,为了从我们这里抢一点小财物就谋害四条人命。我们用不着自我防卫。我的那部分财产可能都会失去,我的马已经落到他们的手里,这匹马还是一个月前我花五十枚银币买来的。我的钱袋和衣服都愿意交出去,因为大难临头时,我宁愿要命也不要这些东西。” 
  “你说得对。”车夫回答说,“你如果丢了这些东西,那是很容易补回来的。可是我呢?我是阿沙芬堡的使者,车上装着各种各样的货物,马厩里有两匹漂亮的骏马,那是我唯一的财产。” 
  “我简直不能想象,他们会如此伤害你。”金匠说,“抢劫一名使者,一定会在国内引起骚动和议论。不过,我也同意那位先生的看法。如果那些拿枪的人逼我交出微不足道的财产,那我肯定不会跟他们硬拼,我宁愿把我的全部财产交出去,而且保证不讲出去,不向官方控告。” 
  在金匠讲话的时候,车夫掏出了蜡烛,把它点燃,粘在桌子上。“让我们以上帝的名义等待吧,看看今晚我们将会碰到什么事!”他说,“现在让我们重新坐在一起,彻夜讲故事,以免打瞌睡吧。” 
  “对,我们都愿意这样做,”大学生说,“刚才正好轮到我,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冷酷的心 
    
(第一部分)

  到施瓦本旅行的人,决不应该忘记到黑森林去看一看;虽然那儿一望无际的参天枞树,不是任何地方都看得到的,但是去那儿倒不是为了看看这些树木,而是为了看看那儿的居民,他们和周围的居民显然不同。他们比普通人高大,肩膀宽阔,四肢粗壮。好像每天清晨从枞树林里涌出的清新空气,使他们从幼年时代起呼吸更自由,眼睛更明亮,气质更坚强,甚至有些粗野,住在河谷和平原地区的居民就比不上他们了。他们不仅在举止和身材上,而且在习俗和穿着上,也和森林外的居民完全不同。巴登黑森林的居民穿着最漂亮;男人都蓄着胡子,让胡子自然地长在下巴周围。他们身穿黑色短上衣,带褶边的灯笼裤,红色长筒袜,戴着宽檐尖顶帽,样子有些奇特,但又有些庄严,令人肃然起敬。那儿的人通常从事玻璃生产,也制造钟表,运到各地去卖。 
  有一部分同族人住在森林的那一边,从事另外的工作,因此,风俗习惯和玻璃工不同。他们做木材生意,把枞树砍伐后,编成木筏,从纳哥尔德河运到尼卡河,再从尼卡河上流运到莱茵河,顺流而下,一直远远地运到荷兰。沿海的居民都很熟悉黑森林人和他们的长木筏。他们放木筏的时候,停留在沿河的每一个城镇上,自负地等着买主来买他们的木头和木板;而那些最长最结实的木头,他们却留着高价卖给荷兰佬造船。可以说这些人已习惯了一种粗野的漂泊生活。坐在木筏上顺流而下,是他们最大的乐趣;沿着河岸逆流而上,是他们最大的悲哀。他们的服装也和住在黑森林另一边的玻璃工大不一样。他们身穿黑色麻布短上衣,宽阔的胸前吊着一副一手来宽的绿背带,下穿黑皮裤,裤袋里露出一把黄铜尺,好像勋章似的。但是,使他们真正感到骄傲和喜悦的却是他们的靴子,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流行的靴子中,这种靴子恐怕是最长的,因为它可以拉过膝盖两拃长,穿着它,筏子手可以在三尺深的水里走来走去,也不会把腿弄湿。 
  不久以前,黑森林的居民还相信森林里有精灵存在,只是在最近他们才破除了这种愚蠢的迷信。但奇怪的是,传说住在黑森林里的精灵,也穿着不同的衣服,以此区别开来。有人信誓旦旦地说,那个小玻璃人,只有三尺半高,他出现时,总是戴着一顶宽檐尖顶帽,身穿短上衣、肥大的灯笼裤和红色长筒袜。而经常出没于森林另一边的荷兰人米歇尔,据说是一个宽肩膀的巨人,身穿筏子手的服装。有些自称见过他的人都肯定地说,做他那双靴子要用许多牛皮,他们掏尽所有的钱,恐怕也买不起那么多的小牛。“那靴子太大了,一个普通身材的人站进去,只露出个头来。”他们这样说,自认为没有夸大其辞。 
  据说,从前有个黑森林的青年,曾经和这两个森林中的精灵有过一段奇异的故事,现在我来讲讲这段故事。 
  从前,在黑森林里,有一个寡妇,名叫巴巴拉·蒙克太太。她丈夫生前是个烧炭工。丈夫去世后,她逐渐引导她十六岁的儿子也烧起炭来。年轻的彼得·蒙克是个机灵的小伙子,他最初干得很称心,因为他从小在父亲身边,除了烧炭外什么也没见过;整个星期,他天天坐在冒烟的炭窑前,或者到城里去卖炭,浑身弄得又脏又黑;令人见了就讨厌。不过,一个烧炭工是有许多时间来想想自己和别人的,每当彼得·蒙克坐在炭窑前的时候,四周黑黝黝的森林和林中深沉的寂静,总使他心里感到难受,不由得想痛哭一场,并且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向往。他有点悲哀,也有点气恼,但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后来他发现他痛苦的根源在于他的社会地位。“我只是一个乌黑的寂寞的烧炭工!”他自言自语地说,“过的简直是一种苦难的生活。玻璃工、钟表匠,甚至礼拜天晚上的乐师都比我强,他们多么体面!要是彼得·蒙克洗得干干净净,穿上父亲过节穿的银钮短上衣和崭新的红色长筒袜,出现在别人面前,那么跟在我后面的人一定会猜想:这个高大的小伙子是谁啊?他一定会称赞我的长袜子和威武的走路姿势。可是,等一会儿他走到我前面,回过头来一瞧,准会惊讶地说:“哦,原来是那个烧炭的彼得·蒙克。” 
  森林另一边的筏子手也是他羡慕的对象。每当这些森林巨人到这边来的时候,总是穿着华丽的衣服,上面装饰的银钮子、银扣子和银链子足有五十磅重。他们叉开双腿,神气十足地看人跳舞,用荷兰话骂人,像荷兰的阔佬那样用一肘长的科隆烟袋抽着烟,这时候,他就认为这样的筏子手是幸福者的最完善的形象。这些幸福的骄子把手伸进衣袋里,掏出大把大把的银币来赌博,一掷就是几个银币,一输就是五个银币,一赢又是十个银币,他见了简直要昏过去,他忧郁地悄然回到自己的茅屋里。他曾经在好几个节日的晚上,见过不少这样的“木材大老板”一晚输的钱,比他可怜的父亲蒙克一年挣的钱还要多。特别有三个这样的人,他不知道该羡慕哪一个才好。其中有一个身材肥大,面色发红,在周围地区被认为是最有钱的人,大家叫他胖子埃泽希尔。他把建筑用的木材运往阿姆斯特丹,每年两趟,而且很走运,卖的价钱总比别人高出许多,所以回家时,别人不得不步行,而他却可以体面地坐船回来。第二个是整个森林中长得最高最瘦的人,大家叫他细高个施卢克,彼得羡慕他,主要是因为他的胆量特别大。他敢于顶撞最体面的人,无论酒店里怎样拥挤,他也要占一块足足可以坐下四个大胖子的地方,因为他不是把两个胳膊肘撑在桌子上,就是把一条长腿跷在凳子上,可是没有人敢反对他,因为他有许多钱。第三个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他是周围地区最会跳舞的人,因此被称为“舞场之王”。他原先是个穷光蛋,做过木材商的仆人,后来突然发了大财。有人说他在一棵老枞树下找到了满满一罐金子,也有人说他在离宾根城不远的莱茵河中,用筏子手的鱼叉捞上一包金子,那儿原是伟大的尼伯龙根埋藏财宝的地方,这包金子就是其中的一包。总而言之,他突然发了大财,像王子一样受到老老少少的尊敬。 
  烧炭工彼得·蒙克孤零零地坐在枞树林里的时候,常常想到这三个人。不错,这三个人都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他们非常贪婪,对债户和穷人冷酷无情,令人痛恨,因为黑森林的人是心地善良的人。但是,谁都知道事情往往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们因为贪婪而遭人痛恨,另一方面他们因为有钱而受人推崇,试问谁能像他们那样大量挥霍金钱呢?他们的钱好像是从枞树上摇下来似的。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有一天彼得忧心忡忡地对自己说,因为上一天是个节日,大家都上酒店去了。“如果我不能很快地交上好运,那就索性一死了事吧。如果我能像胖子埃泽希尔那样体面富有,或者像细高个施卢克那样有胆量有势力,或者像舞场之王那样有名气,能够赏给乐师大银币而不是小铜钱就好了!这小子到底是从哪儿弄来的钱呢?”他把弄钱的种种方法都想过了,但是没有一种能使他满意。最后,他忽然想起民间的传说:古时候有人靠荷兰人米歇尔和小玻璃人发了财。他父亲在世的时候,常常有些穷人到他家来串门,他们海阔天空地谈论有钱人和他们是怎样发财的,在他们的谈话中,那个小玻璃人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的,当他细细回忆的时候,他几乎把那首诗都想起来了。原来谁想把小玻璃人召唤出来,谁就得在森林中间长满枞树的小丘上念这首诗。它的开头几句是: 
   
  藏宝人在绿色枞树林里, 
  已有了好几百岁的经历, 
  凡是你的土地上都有枞树挺立…… 

  可是他绞尽脑汁,怎么也想不起下面的句子来。他常常想,是不是该问问哪个老人,那句咒语到底该怎样说。然而他怕给人看破他的心事,结果一直没有问。同时他还认为,关于小玻璃人的传说一定流传不广,知道这首诗的人必然不多,因为森林里的有钱人毕竟只有几个,要不然,为什么他父亲和别的穷人不去试试他们的运气呢?最后有一次,他引导他母亲讲起小玻璃人的故事来,可是她讲的都是他早已知道的东西。那咒语,她也只知道头两句。最后她又说,只有在星期天十一点至两点之间出生的人,才会见到小精灵。他正好是星期天中午十二点出生的,如果他知道那咒语,他就完全符合见到小玻璃人的条件了。 
  烧炭工彼得·蒙克听了这番话,真是喜出望外,心里急得火烧火燎似的,恨不得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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