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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过客匆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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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安若觉得这样的吃法十分不科学,但程少臣提过一次应该这样吃,索性依他。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只比她大四岁,却常常充长辈,动辄“你们这些年轻人”。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么?汉堡大学,汉堡,真是。”然后使劲咬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安若递过去面纸,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从不会这样狼狈。

    关于德国求学,他以前还真没说过。沈安若隐约记得他曾出国,总以为留学经历只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怎么提,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不是太多,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麦片粥后说:“味道还可以,再来一个。”

    于是安若起身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若无其事地吃下去。

    安若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你见我那套新的网球衣了么?”

    “晚上再找好不好,我上班要迟到了。”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嗯,今天我值班。真要走了,今天路上车少,班车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准备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但后来想想,两人不多的对话,又几乎都是在车上进行。

    安若打开车内的CD,里面原来放了一张罗大佑的CD,老罗用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时光在慢慢消失》,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眼光在慢慢的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嘛,不喜欢么?这张碟我最喜欢这一首。”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这歌总让她有些呼吸不畅而已。“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么?”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见不着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所以才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难得有诗意一回,你就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那好,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不是吧,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嘛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从白发女巫的水晶球里看见的。”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11点15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实在没有谦虚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甲壳虫适合女士开,MINI也行。你喜欢哪一个牌子?我让司机老王陪你去车行看一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你忘了,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很害怕?”

    “总之就是不要,我不想开车,你别费心了。”

    “不要算了,没见过像你这样别扭的。”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其实不用麻烦,你何不直接折合现金给我。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是Tiffany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安若想,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
 


过客匆匆 正文 第三章 …别扭的夫妻(3)
章节字数:899 更新时间:08…09…24 20:17
    FROM:沈安若的BLOG访问权限:不公开

    周末值班,整层12楼,除了卫生清洁工便只有我,百般无聊,看第101遍《傲慢与偏见》。

    达西先生是完美男人标本,英俊多金,温柔多情,软硬条件皆过硬,据称至今他仍是英国女士最想约会对象的首选,真是魅力恒久远,英名永流传。而我们能遇见自己的达西先生的机会,与买彩票中大奖,究竟哪一个会更高一点?如果能遇上柯林斯,我们是否都该偷着笑。

    伊丽莎白是用来满足读者幻想的,每个女人都可自觉当自己置换其中,偶尔做几小时美梦。

    事实上,我一直尊重书里的夏洛蒂,即使她的存在不过是作为女主角的对照组。

    伊丽莎白不过是运气好,而夏洛蒂的命运却是自己选择并掌握的。

    在大家都同情并暗嘲她守着一个小丑般的柯林斯过活一生的时候,又怎知这样的平静与怡然自得不正是她想要的呢?代价总会有一点,但是书里的夏洛蒂,是知足而快乐着的。

    昨日秋雁问我:安若,你是否真的幸福?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则需要与他们比较而实现幸福。马斯洛理论的五层需求,每上升到一层,都可定义为幸福。而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老人对我讲:知足便是幸福。

    我父母健在,身心健康,工作顺利,婚姻平静,衣食无忧,生活富足。我很满足于我目前的现状,所以,我觉得我很幸福。

    今早其实很无理。我不接受程少臣的好意便罢,哪里犯得着摆脸色给他看,平白显得我小家子气。

    也许,在他提及车的那一瞬间,我记起了那一年的自行车郊游之旅。

    某一年的五一,我和江浩洋,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效外去野炊。那天整整骑了四个小时,弄得灰头土脸,并且迷了路,险些回不来,最后发现脸被晒伤,过了一星期才好。

    记得那时候整整抱怨了一星期,认定为此生最糗事件之一。如今回想起来,竟忍不住微笑。

    其实我并不很想念江浩洋,也不曾后悔与他分手。也许就如秋雁所说,我就是没心没肺。人总要向前走,不可自寻烦恼。难道不是么?

    只是,我并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那些往事时,止不住的怅然若失。)
 


过客匆匆 正文 第四章 …夜宴
章节字数:7327 更新时间:08…09…24 20:17
    春节前的工作总是繁杂。刚升职的沈安若险险躲过几次刻意刁难,日子倒也算波澜不惊,只是忙乱。

    蔡一祥到底寻了她的麻烦。她小心地替实习生小刘掩饰一点无意的过错,免得影响他转正,结果却被蔡一祥故意搅黄,她也被钱总喊去虚心聆听了关于上级主管“包庇下属,滥做好人,无视制度”的失格行为及恶劣影响的批评教育。

    最后总算不了了之。

    沈安若抬头便可见蔡一祥胖胖的后脑勺,很想把文件夹摔过去,但当他若无其事满脸谦逊地说“沈部长,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时,仍脸上含笑柔声道:“蔡哥,你还是喊我安若就好。”

    是谁说职场就是一个恩怨江湖,沈安若想,分明就是一团面筋浆糊。本是一堆堆芝麻小事,偏偏有人添柴有人灌水,最终熬成芝麻糊。

    程少臣近日应酬也多,除了周末,晚上几乎不回家吃饭,但回家的时间却很早,不像以前动辄便是下半夜。

    安若回想,两人的电话,十之八九总是关于吃饭。

    比如:“今晚不回家吃饭。”

    或者“今晚吃什么?”

    或者“今晚到XX饭店吃饭,X点到。”

    再或者“晚上出来吃,下班后我去接你。”

    真真正正的饮食男女。

    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恰逢周日。

    平日里有钟点工帮忙清理卫生。但春节将至,总要每一处都收拾熨帖。沈安若习惯自己动手收拾那些精心布置的小角落,一忙便是大半日。

    难得程少臣一天都在家,虽然一直呆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几乎不出来。整理到他的房间,竟没走开,帮她把桌子上的东西一一移开,甚至帮她擦最高处的架子。

    程少臣一向是倒了油瓶都不肯扶的人,所谓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见他主动干活,十分诧异。

    他们同时在家的时间不多,偶尔有之,也呆在各自的屋里,连对话都没有。

    但他突然有兴致时,便会做些奇怪的事。

    比如,沈安若总是湿着头发就躺下睡,大多数时间他都不管,但有那么两三回,他强调湿着发睡觉会头痛,将她从被子里挖出来,找来吹风机亲自帮她弄干。

    有时也会在她扔了满地衣服也想不出该怎样搭配去参加商务晚宴时,热心地替她出出主意,甚至顺便帮她选一选口红颜色,逼着她把原来已经涂好的擦掉。

    偶尔也会在吃完饭后,主动地帮忙洗碗擦桌子,虽然次数屈指可数。

    还有昨晚,安若坐在客厅里边看着电视,边将从超市买来的整袋蒜一颗颗剥净外皮,放进玻璃瓶子,这样做菜时便可直接取用。其实也有卖已剥好的,但别人动手的总疑心不卫生。结果剥到一半的时候,正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仿佛在散步的程少臣竟坐到她身边,帮忙把剩下的蒜一颗颗全部剥好。

    沈安若只能归结为他心血来潮,觉得好玩。

    快到傍晚时,安若正专心在厨房擦一套很贵的水晶玻璃酒具,突听程少臣在背后说:“晚上到姑姑家吃饭。”那声音突然冒出来,吓了沈安若一跳,她险些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他常常这样无声无息出现在背后,吓到她心脏要脱落,安若为此抗议多次。

    程少臣的姑姑近日刚举家迁至Y市新区,与安若的公司在同一区,从家里出发,近一小时的车程。

    当天傍晚便开始稀稀落落地下起小雪,落地即化。天空阴霾,云层极低,天色渐黑。

    天黑前还是到了。程爱华女士长相端庄,气质极好,年轻时必为美女。程少臣的模样有几分似她。不过她一开口,便气势惊人,全无第一眼的优雅相。

    安若他们到时,程女士已在门外等候,看见她便拥入怀中:“安若,怎么还是这样瘦?”在安若几乎以为姑姑打算在她脸上亲一口时,她又转身紧紧地搂住程少臣,边使劲拍他背边骂:“少臣,你这个死孩子,姑姑都来了好几星期了,你现在才来看我?白疼你了。”

    两人好不容易摆脱她的蹂躏,进到客厅,便看到本区新任领导齐绍棠,向他们含笑点头。

    晚餐在家吃,厨房里已有人在忙碌,程女士得意地称是从澄香阁请到的大厨。齐绍棠陪着他俩闲聊,程爱华女士则厨房客厅两边转,每回一次客厅,便发言几句:

    “安若,你实在太瘦,这样可不行,一定要多吃,千万别学别人减肥,不然要孩子时可得吃苦。”

    一会儿又回来:“少臣,你多久没给家里去电话了?你爸昨天还在电话里念叨你。以前你替别人打工也不肯帮他就罢了,好歹那也是世界级大公司。可你现在宁可自己弄一个小公司累死累活也不要安凯,你是不是想气死他啊?”

    齐绍棠直赶她:“快去看看菜做的怎样,何时开饭,别让他们弄得太辣太甜太咸太酸。”爱华姑姑奉命走开,齐姑父直摇头叹气:“年纪一大把了,还这么风风火火不稳重。嘉敏就是像她,没半点文静气质。”但眼睛里分明全是溺爱的笑意。

    一会又问:“少臣,你那公司最近运作如何?年轻人有魄力最好,不过大哥年纪大了,最近身体又不好,那么大个摊子,少卿自己撑着也挺难。”见程少臣只浅笑不语,又转向沈安若:“我前几天又见到你们倪董,对你很是赞誉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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