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文化神秘之谜-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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沓来。他们在印度贸易殖民之初便祭起了基督教的旗帜。1541 年,果阿出现
了印度近代第一个耶稣传教会,1727 年英国人在印度首创了自己的传教组
织。西方殖民者在武力征服印度的同时,极力以基督教文化为骨干的西方文
明对印度实行精神上的征服。基督教文化并非全盘输入近代西方文明,而是
选择那些有利于殖民统治的内容作有计划的移植。基督教传教士们在向印度
输入殖民化了的西方文明的同时,大力兴学办教,不遗余力地互相竞争。其
热心固然可佩,但他们那种浅薄的商业化传教精神对于文化低落及固有宗教
信仰薄弱的民族来说,可能较易奏效,而对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浓郁的宗
教气氛和自信力较强的印度来说,则收效不大。1941 年时,经过传教士们几
百年的努力之后,印度基督徒也不过才475 万人,占印度人口的1。5%,而
这个数目中还包括了前英属缅甸、在印欧洲人和英印血统人中的基督徒。1981
年,印度基督徒已增至1400 万人,占印度人口的2。6%。尽管其人数虽然不
多,但却派别林立而复杂,大概说来计有英格兰教团、路德教会派、埃塞俄
比亚派、浸礼教会派、组合教会派、希腊教会派、美以美正派、小新教派、
长老会教派、新基督教派、教友派、罗马天主教派、救世军人派、甫印度联
合教会派、叙利亚景教派和叙利亚罗马叙利亚派等二十多个派别。这样繁多
的教派不能不使人们联想到它赖以产生的殖民奴役的历史背景。
几乎在基督教于近代传入印度的同时,印度宗教中出现了一个以革新宗
教闻名的锡克教。该教是旁遮普贵族纳那克(1469—1538 年)所创。当时,
印度正处于莫卧儿帝国初创时期,伊斯兰教政权对印度教的宗教迫害事件屡
见不鲜。很多宗教改革家试图弥合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对立,使人们在共同
信仰中团结起来,锡克教遂以印度教改革派的面目问世。后来,锡克教逐渐
发展为完全独立的宗教体系。该教信徒自称“锡克”,意为门徒或弟子,尊
纳那克为古鲁(即祖师)。锡克教反对印度教种姓制度和繁琐的教规,不拜
偶像,信奉不生不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上帝,不重祭祀,主张各种宗教
和睦亲善。当时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早已盛行于印度,基督教也开始传入,因
而使锡克教的传播受到很大限制,锡克教徒大多聚居在旁遮普一带,至今依
然如故。锡克人由于遭到莫卧儿帝国的迫害渐渐变得倔强而尚武。锡克教也
渐渐与争取锡克人的政治地位问题紧密连在一起。锡克教徒数目虽然不多,
但势力却很强大,曾在1765—1849 年间建立了独立的锡克国家,直到旁遮普
被英国东印度公司武装兼并时为止。从此,躯体魁梧、骁勇好斗的锡克人常
常被召到英属殖民地军队中服役,旧中国上海租界里的“红头阿三”便是这
班人。
当然除上述主要宗教外,在11、12 世纪和17、18 世纪时,一些受伊斯
兰教压迫而先后避居印度的波斯人将帕西教传入印度。该教又称二神教或阴
阳教,得名于它所信奉的阿呼拉玛兹德(光明神与善良神)和安格拉玛尼乌
(黑暗神与恶怪神)二神。除两大主神外,帕西族还有若干次要神,实际上,
它是一个二元的多神教。犹太教是犹太人的宗教,犹太人亡国后,散居于世
界各地,犹太教也就传播于全世界。在印度的帕西教和犹太教信徒人数甚少,
主要聚居在孟买一带。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其人数固然较少,但很多信徒却
在政界、商界、军界、文化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2。神的启示——印度主要宗教教义及特征
在素有“宗教王国”之称的印度,几乎容纳了当今世界所有的主要宗教,
有关伊斯兰教、基督教的教义及特征恐早已为多数人所习闻,现仅就产生于
印度本土并对印度影响较大的印度教、佛教、锡克教等分述如次。
(一)印度教
印度教已有1000 多年的历史。公元8 世纪,商羯罗吸收佛教和耆那教的
某些教义,经过改革形成了印度教。
既然“印度教综合了多种信仰,所以它非常复杂”,有的学者曾经指出,
“想把印度教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描述的任何企图,都会导致惊人的对比差
异”。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那样:“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
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既是林加崇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纳特的宗教;
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
印度教虽然没有单一的信条,但有一条几乎一切虔诚印度教徒所信奉
的,即多神教的主神论。多数印度教徒是多神论者,就是说他们尊敬几种神
抵或鬼神的偶像,但是他们只向一个天神进行礼拜,就这个意义而言,他们
多数人又是一神论者,但是,这种一神论几乎常常具有多神论的色彩。印度
教徒并不说异教徒的天神不过是些偶像,而是说我主创造诸天。他说我主(罗
摩·讫里瑟拏或不论是谁)即是一切其它天神。印度教崇拜的最高神是全能
全智的中性神梵天;在这中性神之下,又有三个男性主神,即职司创造的梵
天、专司保护与守成的毗湿奴和主管破坏、生产和生殖之类事情的湿婆。此
外,还有其他一些不甚重要的神,如知识女神、恒河女神、文艺女神、象首
神(颇类我国城隍庙中的土地神)等。在上述大神外,也还有人信仰湿婆之
妻乌玛女神,也就是力量之神。另外,印度教认为神有无数化身和不同形象,
若未深入研究和实地考察的人很难说出他们到底有多少化身,一般认为毗湿
奴有罗摩、黑天(克里希纳)、人狮、镇蛇石雕等十二种化身;湿婆也有六
手拜拉布、林伽(男性生殖器)等十二种化身,而湿婆之妻乌玛女神则有二
十余种化身,其中既有慈眉善目、满面春风的少女形象,也有狰狞可怖、口
滴鲜血、手持利刃的恶刹面目。信徒们对主神、主神的化身及其它诸神的不
同崇拜和信仰,导致了难以数计的教派,目前主要教派有毗湿奴派、湿婆派、
三位一体湿婆派、骼髅湿婆派、林伽派、黑天派和崇拜乌玛女神(亦称难近
或迎利女神)的性力派等。
印度教主张因果报应和轮回、思想,即所谓灵魂的转世。认为生命不是
以生为始,以死告终,而是无穷无尽一系列生命之中的一个环节,每一段生
命都是由前世造作的行为(业力)所限制和决定。动物、人类和神的存在都
是这个连锁中的环节。一个人的善良行为,能使他升天,邪恶行为则能令其
堕为畜类。一切生命,即使在天上,死后必有终了之期,所以不能在天上或
人间求得快乐。虔诚的印度人一般愿望是获得解脱,即脱离生死轮回。在一
种永恒的状态之中获得安息,这种状态叫做与梵合而为一、解脱或其它名称。
印度教还主张非暴力,不杀生,认为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罪恶,即使踩
死一只蚂蚁也认为是不仁。非暴力是从思想上配合统治阶级对人民进行欺骗
的一种手段,是限制群众斗争,不让人民触动和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这个教义自然是麻痹人民思想的精神鸦片,为剥削阶级服务的舆论工具。
印度教有种姓制度,是它的又一鲜明特点。按照这一制度,人被分为等
级,有高低贵贱之分,而且生来决定,世代相传,就连它的职业一般也是固
定的,不得轻易更改。各种姓间界限分明,有严格规定,互不通婚,彼此不
相往来,这样一个种姓出身决定了他的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和家
庭生活。这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具体见下一章)。
印度教的僧侣很多,到处可见,甚至结队成群。他们不事生产,过着寄
生生活,名为神的“使者”,实际上是文明乞丐。有些人流浪全国,强求布
施,住乡下者向农民索取粮食等物,而农民决不能有不愿意或不高兴的表示,
因为“神附在”这些人身上。住城市者自然向城里人索取现金,不管你是印
度人还是外国人,他们都向你乞讨,而且理直气壮,简直有“不给不行”之
势。有些僧侣居住庙字,靠来庙敬神者的施舍维持生活。印度节日多如牛毛,
每当节日,不少人请僧侣去主持节日仪式,搞庆祝活动,借此机会他们会捞
到许多钱财。当然,僧侣的“权威”远不止此。小孩的诞生、起名仪式、剃
发仪式,以及成人后的订婚和嫁娶都得找他们商量办事,哪怕是办丧事也得
要特别招待他们一番。
早婚也是印度教的一个特点。以前,许多女孩子还在吃奶,便做了人家
的未婚妻。今天有的七八岁、十几岁的孩子,正在发育时期,就要“之子于
归,宜其家人”。他们所配的“良人”,不一定是年龄相当的如意郎君,甚
至五六十岁的老头子讨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做老婆的事也是有的。因此,“怨
偶”处处,生育过多,不少母亲是十几岁左右的孩子,啥事不懂,自然闹出
许多笑话。更重要的是影响儿童的发育,给国家带来麻烦。造成这种风习的
原因很多,家庭经济困难是一个主要原因。做父母的急干将女儿嫁出,以减
轻负担,以及对贞操的不正确看法,恐怕她们作“出墙红杏”招来麻烦,故
干脆及早一嫁了之。今天这种情况还时有发生。
寡妇再嫁,是印度教所严厉禁止的。一个守寡的妇人,要终身服孝,在
家庭中做最下贱而繁重的工作。在英国政府对此加以取缔之前,还流行着为
夫殉葬的习惯,就是在亡夫火葬时,其妻跃身跳入熊熊烈火之中,活活地烧
死。
已婚的妇女,平常不能在大庭广众中抛头露面的,除家人以外,不轻易
与异性接触,就是对自己的公公也是如此。所以有的公公虽娶儿媳数年,还
未见过儿媳的面孔。儿媳有事与公公说话,脸要用纱丽的一角遮住。若是男
客光临她家,年轻媳妇见了也不理睬,犹如没看到一样,由家里男子接待。
在乡下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认为只有这才是贤妇淑女。
印度教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而且由来已久。古代雅利安人侵入印度的时
候,一方面由于作战,需要很多男子;另一方面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
化,显得男子更为重要,于是便产生了重男轻女的思想。印度教每个人都相
信,生儿子是父母的功德,女儿不能出嫁,便是父母的罪过。一个没有儿子
的父亲是一生中最大的不幸。印度教有个规定,一个人死后,必须有儿子举
灭焚尸,主持火葬仪式,死者才能超脱地狱,转化托生,若无儿子在旁举哀,
死者就不能升天。
宗教思想无孔不入,甚至连结婚的目的也是为了宗教,倘若为人妻而不
能生育儿子,其结果十分悲惨。印度教经典明文规定,女子结婚五年内若不
能生育儿子,丈夫有权再娶一妻。凡是生育女儿的女子如何受到歧视、生下
后的女儿受到什么待遇,便可想而知了。无怪印度男多女少,而且妇女有越
来越少的趋势。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印度教的主要教义可概括为:1。保存并严格维护
种姓制度,宣称每个人的种姓是神决定的,永恒不变;告诫人们因安于自己
的种姓,各守其职。2。坚持认为善恶有因果、灵魂有轮回的因果业报说和人
生轮回说。3。非暴力说,认为精神、真理与道德的力量是不可抵抗的,它终
将战胜一切邪恶与暴力。4。仁爱说,即修善果可积阴功,可使人在因果业报
和人生轮回中处于有利地位。5。禁欲与苦行说,提倡并鼓励人们摆脱世俗的
各种欲念,主张用各种方法自觉地进行自我折磨,以达到灵魂的净化。6·形
形色色的教律,印度教在吸收了各地民俗的基础上,以教义的形式对教徒的
一言一行作了宗教上的规定和要求,如上所述寡妇再嫁、童婚等等。
印度教教义的形成,与印度教的哲学基础——不二论的吠檀哲学有很大
关系。其主要理论可归纳为:“梵我同一说”,即宇宙的最高精神的“梵”
和个人精神的“我”是同一不二的,但这只有经过修炼才能认识到梵我同一
并获得精神解脱,这种客观唯心主义说教是直接为因果业报和人生轮回说作
论证的;“幻变说”,即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运动是梵创造的一种虚幻不实的
表象。印度教所面对的最严重的挑战是人们对“不真实”的世界所感觉到的
真实性。不二论吠檀多哲学解决这个问题时主要依靠的是幻觉的比拟。例如,
仅仅出于无知,某人看到一条蛇,而那里恰恰是一根绳。这种认识无疑掩盖
了认识对象的本质,否定了现实生活;“瑜伽说”,即超越主体、客体、摆
脱时空、因果等外界因素的限制,用内心的冥思苦想、顿悟或亲证去获得所
谓真实的认识,从而产生超自然力量的信念。这种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使被
压迫者在苦修善果的骗术面前“乐从天道的安排,知守性命的分限”,瞩意
在虚幻的瑜伽实践中寻求灵魂的解脱。
印度教的主要经典有四部《吠陀本集》,即《梨俱吠陀》(颂诗)、《娑
摩吠陀》(歌曲)、《耶柔吠陀》(祭祀仪礼)和《阿闼婆吠陀》(巫术咒
语)。此外,还有作为吠檀多哲学来源的数百种《奥义书》、《森林书》,
可视为历史文献的《往世书》,两大史诗(《罗摩衍那》和《摩河婆罗多》),
《薄伽梵歌》和若干宗教圣人传记。印度教在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大量的
经典著作,其中主要包括《正理经》、《瑜伽经》、《弥曼差经》、《吠檀
多变经》和《数论颂》等。在印度近代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一些印度教哲
学家、政治家又撰写了大量著作,对印度教早期经典加以注疏,因而也在一
定程度上丰富了印度教经典。
(二)佛教
佛教历史悠久,它产生于公元前6 至5 世纪的古印度,至今已有2300
多年历史。其创始人为悉达多·乔答摩。
关于悉达多·乔答摩的生卒年月,说法不一,大多数认为,他约生于公
元前566 年,卒于公元前486 年。他属于释迦族,牟尼(即圣人)是释迦族
的酋长,住在迦毗罗卫。乔达摩生于迦毗罗卫(现在尼泊尔王国境内)。年
轻时(据说16 岁)与表妹耶输陀罗结婚,29 岁生了儿子罗睺罗。后弃下娇
妻与爱子出家修行,当时虽受到父母的劝阻,但仍不失决心,毅然至山林冥
思苦修,历时六年之久,终于在最后一夜悟出道,遂巡游各国,进行说法,
终年80 岁。后来他的“道”又经弟子发扬光大,遂成为今天有着世界影响的
宗教——佛教。
佛教,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基本教义归纳起来可概括为:
1。四谛说:即苦、集、灭、道四谛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苦谛对人生
作出价值判断,认为人生的真实是生、老、病、怨憎会(不愿在一起的确偏
在一起)、爱别离(愿在一起的又不得不分离)、求不得苦和五阴盛苦的总
和。其中的“五阴”又称五蕴(五种集合)。佛教宣称,世界和人体由色(物
质现象)、受(感受)、想(观念形态)、行(意志)、识(意识)等五种
生灭变化的因素组成。“五阴盛苦”即人生的一切身心痛苦。集谛是探求苦
的原因或根据,故而又称因谛。灭谛是讲解脱,最彻底的解脱是没有任何痛
苦的涅槃境界。道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