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7年合订本txt-第27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既然是人,他就需要衣物御寒,需要食物充饥,因而,首先不是需要〃隔离审查〃,而是赶紧〃弄点吃的,披条毯子〃。
其次,是奥特将军对这场悲剧根源的认识。当他说〃看这战争,把这孩子整成什么样儿了〃时,就等于明白地告诉世人,制造这场悲剧的是〃战争〃,而不是在战争中拿枪的个人。
如果没有这场战争,这个南方的士兵,也许会像所有的男孩一样,成为一名父亲眼中的骄傲,女孩梦中的主角。但战争改变了一切。或许,他内心深处像他的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一样厌恶奴隶制,但在战争来临的时刻,他没有别的选择,他只能信守一个喝井水长大的人最朴素的理性,那就是服从。
这使我想起了诗人一句的名言,〃爱是一种能力〃,问题是,是谁赋予了这个人化敌人为人的能力?是西方教廷几千年〃爱人如己〃的诫令催生了将军固有的怜悯,还是仅仅把自身的想家情绪投射到士兵身上就产生了伟大的同情?不得而知,也无须深究。
要知道,化敌人为人,有时只需要一句话、一个温暖的眼神、一双紧握的手、一个面包、一条毯子。正如把人变成敌人,有时只需要一句话、一封信、一个冷酷的目光、一只攥紧的拳头、一顶纸糊的高帽一样。也就是说,从敌人到人与从人到敌人的路都同样短暂,只是一条通往天堂,一条却通往地狱。
摘自《读者》20007年第19期P58
林肯的鼻子
汪曾祺
我们到伊里诺明州斯泼凌菲尔德市参观林肯故居。林肯居住过的房子正在修复。街道和几家邻居的住宅都已经修好了。街道上铺的是木板。几家邻居的房子也是木结构,样子差不多。一位穿了林肯时代服装(白洋布印黑色小碎花的膨起的长裙,同样颜色短袄,戴无指手套,手上还套一个线结的钱袋)的中年女士给我们作介绍。她的声音有点尖厉,话说得比较快,说得很多,滔滔不绝。也许林肯时代的妇女就是这样说话的。她说了一些与林肯无关的话,老是说她们姊妹的事。有一个林肯旧邻的后代也出来作了介绍。他也穿了林肯时代的服装,本色毛布的长过膝盖的外套,皮靴也是牛皮本色的,不上油。领口系了一条绿色的丝带。此人的话也很多,一边说,一边老是向右侧扬起脑袋,有点兴奋,又象有点愤世嫉俗。他说了一气,最后说:“我是学过心理学的,我一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话!——日安。”用一句北京话来说: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此人道罢日安,翩然而去,由印花布女士继续介绍。她最后说:“林肯是伟大的政治家,但在生活上是个无赖。”我真有点怀疑我的耳朵。
第二天上午,参观林肯墓,墓的地点很好,很空旷。墓前是一片草坪,更前是很多高大的树。
这天步兵一一四旅特地给“国际写作计划”的作家们表演了升旗仪式。两个穿了当年的蓝色薄呢制服的队长模样的军人在旗杆前等着。其中一个挎了红缎子的值星带,佩指挥刀。在军鼓和小号声中走来一队士兵,也都穿蓝呢子制服。所谓一队,其实只有七个人。前面两个,一个打着美国国旗,一个打着州旗。当中三个背着长枪。最后两个,一个打鼓,一个吹号。走的很有节拍,但是轻轻松松的。立定之后,向左转,架好长枪。喊口令的就是那个吹小号的,他的军帽后边露着雪白的头发,大概岁数不小了。口令声音很轻,并不大声怒喝。——中国军队大声喊口令,大概是受了日本或德国的影响。口令是要练的。我在昆明时,每天清晨听见第五军校的学生练口令,那么多人一同怒吼,真是惊天动地。一声“升旗”后,老兵自己吹了号,号音有点象中国的“三环号”。那两个队长举手敬礼,国旗和州旗升上去。一会儿工夫,仪式就完了,士兵列队走去,小号吹起来,吹的是《光荣光荣哈里鲁亚》。打鼓的这回不是打的鼓面,只是用两根鼓棒敲着鼓边。这个升旗仪式既不威武雄壮,也并不怎么庄严肃穆。说是形同儿戏,那倒也不是。只能说这是美国式的仪式,比较随便。
林肯墓是一座白花岗石的方塔形的建筑,墓前有林肯的立像。两侧各有一组内战英雄的群像。一组在举旗挺进;一组有扬蹄的战马。墓基前数步,石座上还有一个很大的铜铸的林肯的头像。
我觉得林肯墓是好看的,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一位法国作家说他到过南京,看过中山陵,说林肯墓和中山陵不能相比。——中山陵有气魄。我说:“不同的风格。”——“对,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不知道林肯墓是“墓”,中山陵是“陵”呀。
我们到墓里看了一圈。这里葬着林肯,林肯的夫人,还有他的三个儿子。正中还有一个林肯坐在椅子里的铜像。他的三个儿子都有一个铜像,但较小。林肯的儿子极象林肯。纪念林肯,同时纪念他的家属,这也是一种美国式的思想。——这里倒没有林肯的“亲密战友”的任何名字和形象。
走出墓道,看到好些人去摸林肯的鼻子——头像的鼻子。有带着孩子的,把孩子举起来,孩子就高高兴兴的去摸。林肯的头像外面原来是镀了一层黑颜色的,他的鼻子被摸得多了,露出里面的黄铜,锃亮锃亮的。为什么要去摸林肯的鼻子?我想原来只是因为林肯的鼻子很突出,后来就成了一种迷信,说是摸了会有好运气。好几位作家握着林肯的鼻子照了像。他们叫我也照一张,我笑了笑,摇摇头。
归途中路过诗人艾德加·李·马斯特的故居。马斯特对林肯的一些观点是不同意的。我问接待我们的一位女士:马斯特究竟不同意林肯的哪些观点,她说她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我说:“你们不管他们观点有什么分歧,都一样地纪念,是不是?”她说:“只要是对人类文化有过贡献的,我们都纪念,不管他们的关系好不好。”我说:“这大概就是美国的民主。”她说:“你说的很好。”我说:“我不赞成大家去摸林肯的鼻子。”她说:“我也不赞成!”
途次又经桑德堡故居。对桑德堡,中国的读者比较熟悉,他的短诗《雾》是传诵很广的。桑德堡写过长诗《林肯——在战争年代》。他是赞成林肯观点的。
回到住处,我想;摸林肯的鼻子,到底要得要不得?最后的结论是:这还是要得的。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林肯有一句名言:“All men are crea ted cguar”(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我还想到,自由、平等、博爱,是不可分割的概念。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crea ted cguar”的精神。
让我们平等地摸别人的鼻子,也让别人摸。
消费物质还是消耗心灵
北村
消费是个可疑的词。如果“消”有消灭、消失和消亡的意思,那就是“使之减少”;“费”如果有消耗、耗费和靡费的意思,那就是“耗尽一切”。无论何解,仍是不解:如果一切以斩尽杀绝为代价,地球上的东西不久将消费干净,人也就灭亡。这样,不如把消费干脆说成掠夺。
我不相信这样的推论。我相信“取之有道”,否则不能成理。因为这种消费不是在消费自然,而是在消费自己,说白了,就是自杀。至少是一种隐秘的自杀方式。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失业,患上了暴食症,终日躲在家里狂吃,疯长五十斤,几乎进精神病院;又有一个朋友,因为失恋,患上了购物癖,专买衣服,一年间花尽所有积蓄。如果说第一种是病,第二种也是病。因为她买了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
全民皆有此病:买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我把它称为“消费”;真正的词应该是“取用”,就是取你需要的用得着的东西,不多也不少。圣经上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上帝给他们预备食物,叫“吗哪”,一天有足够的量来吃用,但一天只可取一天的量。可是以色列人不听,因为他们担忧,他们焦虑,他们担心造物主不够有能力,他们担心别人抢夺,总之他们只担心,而不依靠,于是乎取了数天的吗哪量要存起来,结果第二天发现,这私藏的吗哪就变味发臭了。
这发臭的吗哪就是今天市面上的众多食物的本质:所谓“鸡没有鸡味、肉没有肉味、人没有人味”。有一次我刚搬到郊区,我社区一农民因为要揽我院子的活送我一筐苹果,我吃后,从此天下无苹果:我才发现原来原创的苹果乃有如此的水果香,微酸而甜,不似味淡如水的棉花苹果,久违了;我又回到家乡长汀,其河田鸡天下闻名,然而就在产地也巨贵,一斤达二十元,一只费我近一百大洋,以水简单烹之则香四溢,食后不忘。原来原创的东西,只消用最简单的烹调方法。此鸡如此贵,因为饲养周期长,鸡少。难道鸡少就不能少吃几次吗?
人们受不了,他们要天天吃鸡。于是只好改造,据说现在已经培育出一种无须拔毛的形如活动肉块的鸡。再说香蕉,本就是大小不一,麻麻点点,三天后必腐,这是它的特性。为了远距运输,人们就进行基因改造,把它整成大小划一的光鲜之物,持久不腐,结果味同嚼蜡。
看来一切的祸根是:人们想要更多的东西。越多越好。这不是愿望,是欲望。愿望是想生活得更好,欲望只想拥有得更多。很奇怪,一天的吗哪一天用,就会源源不绝,过度取用,反倒越来越少,最后消亡,这恐怕就是消费的意思。
那是否不应消费,甘于贫穷,或者提倡平均主义?我却认为:一个人过着与之能力和付出不相符的生活是另一种不义。谁也不能指责盖茨拥有巨大的水族馆豪宅是不公平的,但这个首富却要把巨额财产几乎全部捐作公益,因为他没有囤积吗哪,他只取用了自己需要的那一部份,他那一部份是比别人多,但他付出也比别人多。相比他取用的那一部份,他留下的多得多,因为那不是他的。可是我却看到一张新闻照片:山西煤老板嫁女,加长的豪华轿车竟达十几部之多,国外的同类场面最多一两辆加长车。
西方有一句警言:上帝啊,不要让我太穷,以至我羞辱你的名,也不要让我太富,恐怕我忘记了你。看来他们心有所惮。我在国外住在一个外商在华商会会长的家,位于豪宅区,可是他的厅里看着一台旧的普通电视,他开的车是大众手动档车。我遇见的几个教授也开着手动档的车,车上的音响一律是磁带型的。在那里,很穷的和很富的人都不多,最多的人只可说是相对富足;他们不穷不富,只是衣食无忧。无忧很重要,我们就做不到,我们赚钱不少,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很忧愁。无忧真好。
在西方的农业时代,农民白天辛苦劳作,晚上聚集在一起享用食物,周日全家上教堂。上教堂的时候每人都会盛装出席。也就是说,再穷的农民都有一套干净的好西服,以备礼拜天和婚礼时使用。我想,这就是需要的真正含义:总归是为着精神上的需要。这就是中产阶级。我对中产阶级的理解不是物质上的,我认为中产阶级的标志就是按命定的规则生活,尊重传统,不穷也不富,从灵、魂、体依次体现生活的重要性,大部份人衣食无忧,并按自然法则“取用”产出之物,而不是“消费”它们。
有人曾把人类的过度消费归咎于超级市场的出现,因为它会大大刺激人的购买欲,使人多买很多并不需要的东西。我却不这么看。我相信超级市场的最初发明者顶多是为了竞争而采用了顾客最方便的购物方式。问题出在人的内心。是眼目的欲望搅动了内心的欲望,是拥有的欲望成了证明自身价值的新标竿,才会导致人用屁股思想,以物质的多寡来证明自己的尊严。人的“取用”原则就是在这时候悄然变成“消费”原则的。你自己想拥有更多,商家也强化这个认知:让你以为拥有最多才更有尊严。有一个富翁死时要求在棺材上挖两个洞,他要把手伸出去:我到死时双手空空!可见,他不认为那财富是他的。
本来就不是他的。更不是他赢来的。可是到死时才明白,我们漫长的一生该有多辛苦啊。的确,我们的一切是造物主赐予的,所以,我们只取用,不消费。
贼光消失的时候
林清玄
朋友从意大利进口一批老水晶灯,邀我们去欣赏。
满满一屋子的老水晶灯,悬空而挂,犹如烛光的小火皆已点燃,使人仿佛置身在中古欧洲的草原上,满天的星星。看完星星,走入古堡,草原的星光也被带入了屋子,王子与公主正乘着小步舞曲的乐音,在大厅中旋舞。
这些星光与舞曲,在时空中飘流,流到了台北。
细数着老水晶灯的来历,我们都听得痴了。
贼光消失,宝光升起
朋友得知意大利乡间有一些古堡,准备翻修,正在出售堡内的灯具,特别请意大利的朋友去标购,把已有百年历史的古董水晶灯全数买下,总共有三百多盏,运回台北,准备与有缘的朋友分享。
老水晶灯全部是施华洛奇的作品,打着一百年前的徽章,从灯架、设计、水晶,无一不是巅峰之作。使我惊奇的是,通常在一个空间,只要有两盏主灯,有的会互斥,有的会互相消减光芒,这些老水晶灯却不然,几十盏在一起,互相协调、互相照亮、互相衬托,就像花园的百花那么自然,一点也没有人工的造作。
朋友说:“那是因为,这些水晶灯的贼光消失了!当贼光消失的时候,宝光就会生起!什么是贼光呢?贼光就是会互斥互抢的光,是不知收敛的光,是不含蓄、不细腻、不温柔、不隐藏的光。”
然后,我们就在贼光已经消失的水晶灯下,谈起贼光。
有人说:现代的工匠或者也能做出精美的作品,因为贼光太盛,与其他的东西摆在一起,不是抢走了光芒,就是互相碍眼。
有人说:明式家具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贼光消失,在陋室,不减其光芒;在皇宫,也不会刺眼。
有人说:我就是见不得现代的水晶和琉璃作品,贼光旺盛,价位也充满了贼光。
有人恍然大悟地说:从前看古董,内心都会感到特别的优美和安静,一直在内心感动着,也疑惑着,原来是因为贼光消失的缘故呀!
时空洗炼后产生的真宝之光
现在人崇尚华丽、精致,所做的器物无不以豪华为能事,但是豪华到了顶点,重形式胜过内涵,贼光也就不能隐藏。一定要经过许多间的考验,许多东西被淘汰,只剩内涵形式并美的东西;再经过一段时间,贼光隐没,宝光生起,就能与周遭的一切相容并蓄,并且随着日月,一天比一天优美。
我想,这就是不论中外,古董的魅力吧!我们看拍卖场上的瓷器、珠宝、家具,并不像现代的作品光芒焕发,却能以数千倍于现代品的价格拍卖出去,因为那种真宝之光,只有经过时间与空间的磨洗,才会产生。
人也是这样,年少的时候自以为才情纵横,英雄盖世,到了年岁渐长,才知道那只是贼光激射。经过了岁月的磨洗,知道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贼光才会收敛;等到贼光消失的时候,也正是宝光生起之时。
宝光生起的事物,自然平常,能与一切的外境相容,既不夺人,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