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东方龙遇到西方狼 by:弋阳-teayang-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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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常常有许多意外,就在我假装就范的时候,一声巨响在寂静的夜色中炸开,身下的大床也像受到余震似的轻微晃动。
急速的脚步声传来,有人敲门进入,向戈图恭敬地行礼,叽哩呱啦说了一大堆阿拉伯语。
我隐隐约约只听懂“爆炸”之类的单词。
戈图明显不悦地皱了皱眉,转回头来,却又是一张笑脸,“宝贝,我去去就来,你乖乖在这等我。”
我心里刚要偷笑有隙可乘,就见他摸出一段绳子,把我的双脚也缠了起来。
“猪头啊你,不会绑人就不要绑,这么紧我怎么走路啊!”
“我就是不想让你的美腿太劳累了嘛!”他嘻嘻哈哈,算准我要出口成脏,变出块白布把我的“满腹经纶”统统塞回喉咙里,只能发出“唔、唔”的单音节。
“夫人,我怕你那比夜莺还美妙的声音全都付诸于空气无人欣赏,才出此下策,等我回来再好好聆听夫人的教诲。”那变态狂魔离去时,仍不忘在我脸上捏一把,典型的恶霸作风。
我开始挣扎,左扭右扭,除了一身的汗水毫无建树。难道身为一代美男的我注定有此一劫?
我灰心丧气,眼光无目的地乱转……灵光一闪,双目定格在角落的波斯陶器上。如果我能把它撞翻,就可以利用碎片割断绳子。
我翻身坐起,看看被绑住的双脚——哼,不能走,我就用跳的!
一下、两下、三下。
可惜啊,我到底不是袋鼠,摇摇晃晃,一个重心失控,“咚”地摔倒。虽然地上铺着毛茸茸的地毯,还是挺痛的。从小到大,我从没这么狼狈过,靠!
“咔——”
门把转动的声音,让我怔住,是谁?
惊恐万分地抬起头,我看到了那个在心里骂了一千遍也爱了一千遍的男人。那晶蓝的底蕴,恍如隔世。
“溢——”他冲过来,解开我身上的束缚,紧紧地把我拥在怀中。“天啊,总算找到你了。”
深深吸了口大海的味道,然后推开,一拳打中他的肩窝。
“你干嘛打我?我千辛万苦来救你,一见面你就赏我一拳。”
“谁让你这么晚才来的,我都快给人欺负死了!”万般委曲,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扑回他怀里,点点英雄泪外加鼻涕一大把,全往他身上蹭去。
“好了好了,回家让你哭个够,这里很危险,我们快走。”
“不行,这都是你惹出来的事,我要你说一百声‘对不起’和‘我爱你’。”
“现在?”
“现在。”
“我看你干脆改名叫杨小妖好了,这里可是虎穴哎,我们有那么多时间打情骂俏吗?”
“这不是打情骂俏,这是原则问题。你不说也可以,但要让我咬一口。”不待他答应,我磨牙霍霍,张口就“吻”上他的肩头。
“你还真咬!”南皱着眉,任我为所欲为。
“好了,这是你属于我的标志。不论男女,见此印记,如不退避三舍,必遭我杨小妖的终身诅咒。”
“你这个小鬼……”南把我的头发梳到耳后,这是他的习惯动作。我用脸颊摩挲他的手掌,感受纹理的波动。
“只有你咬我,不公平。”语毕,他低头咬住我的右肩。
“啊!”的确有点痛。
“这是你属于我的印记,上一排代表‘对不起’,下一排代表‘我爱你’。这是我南·德尔·奥尔契拉给你的承诺。”
他的眼中是我的眼,我的眼中是湛蓝的海。
侧头看向那白白的牙印,不讲章法一如他的嚣张。
无波无浪的海面突然有风来袭,南仔细地打量我,每一次眸光转动,脸上的黑线就增加一条。
“这是怎么回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怎么都是红红的?”
这种事还用问吗?我赶紧拉好七零八乱的衬衫,作委曲状,“都是那个沙漠大魔头,看人家貌若天仙、人比花娇,就把持不住了。”
“该死!他有没有……”
“没有没有,他只是嘴上沾了点便宜。“除了一阵乱吻和毛手毛脚之外,真正的后庭花他还没来得及采撷呢!
在南的脸色完全变黑之前,我拉起他就往外冲,“我们还在别人的地盘呢,快走吧!”到了室外,我才发现这是一栋巨大的类似宫殿的建筑。从楼上眺望,可以看到东面的一头人声鼎沸、火光熊熊。
“那是你干的?”
“这还不是全部,还有更精彩的。”南存心报复,从口袋里掏出遥控装置,按住红色的按钮。又是几声巨响,火舌连成一片。“让他们去忙吧,我们往这走。”
“等一等,还有汀汀呢!”
“唐纳去找他了,我们各走各的,说好在锡瓦绿洲会合,那里有直升飞机在等着。”
我们在黑夜中穿行,偶尔遇上一两个倒霉鬼,还来不及叫喊,就被南击倒。绕来绕去,足足走了五分钟,才摆脱这座迷宫样的城堡。骑上南事先备好的骆驼,我回头望瞭望高高的石砌墙,如梦似幻。
两骑并驰,情致无限。
月亮敛起透明翅膀躲入云层,一个新的早晨恣意而来。那种大漠无烟、拔云见日的美丽景象,让我诗兴大发,一首千古绝句呼之欲出,却发现南面色凝重,停下骆驼向后看去。
沙漠依然淡白一片,只是随风而起的阵阵沙鸣中似有一种不寻常的奔腾。
我茫然了几秒钟,终于明白南的沉思所在。在天地接壤的一线间,浮出一排黑点,由远及近,最前面的那一个正是在变态之路上达到三花盖顶、炉火纯青的男人——戈图。
略作估计,他们一共有二十几个人,而我们只有两个,局势似乎不妙。
戈图跳下骆驼,目光如炬,落在南的身上。“这位就是意大利第一家族的年轻魁首奥尔契拉先生吧,能不能麻烦你把身后的那个BOY交给我?”
南扬起下巴,轻轻一笑,“怎么,戈图殿下对我的人也有兴趣?”
那个被称为殿下的男人做作地张大嘴,一脸吃惊样,“原来他是阁下的情人,这可难办了!从十岁开始我看中的东西就一定要弄到手,从来没有落空过。”
臭屁王!自大狂!看来在那条充满“变量”的道路上他已经处于奔逸绝尘的地位了,任我有盖世轻功也望尘莫及。
“这件事很容易解决,有一种最原始的方法。”南优雅地维持他狼王的姿态,就算对手是一头野生的嗜血的黑豹。
戈图眼睛一亮,似乎正中心怀。
“好!就用那个最原始的方法。”
他做了个手势,身旁的人立刻递上两把阿拉伯弯刀。其中一把疾射而来,直直插入沙粒,颤抖着露出雪亮的身子,引发人类的好战本性。
两方对视,渊停岳峙。
戈图一反常态,收起痞子似的笑脸,灰色眸子凌厉而沸腾。紧绷的手指让人担心那刀柄会不会因他的张狂而夭折,浑身充满力道的气息让风发出喟叹而后逆流。
南嘴角微微上翘,带着点冷凝、带着点倨傲、带着点兴奋。蓝色的幻海涌起阵阵波浪,淡淡的魔性升腾而出。
一片寂静中,两人同时逼近、扬刀,在弧光闪动间,“叮叮叮”地对了三刀。
我的血脉在燃烧,心脏在胸腔中不安分地鼓噪,每一次跳动都证实了眼前发生的事——当世两大美男正在为我决斗!
我,一代美男杨溢,从此成为千古佳话、武林艳史、继而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天空如此灿烂,大地如此多情,这天与地之间,正进行着一场男人间最直接最无畏最不掺杂质的对话。
这是一幕纯粹的搏杀,风起云涌,摒却一切苍白的堆砌,于刀光嘶嘶中现男儿本色。
虎啸龙吟!双方各有建树,互相“添彩”。南一拳击中戈图的下巴,我刚要为那片瘀青叫好,冷冽的刀锋立刻划破南的左袖,微微见血。类似的镜头太多,让我眼花缭乱、心惊肉跳。
如果这是表演,我一定为他们的激烈而喝彩,可是这里没有导演,导火线倒是有一根,就怕最后被炸伤的是我心之所系的人,于是我开始心怀不轨、卑鄙无耻。
我眼神游离,祈祷着这遍地黄沙中能蹦出块小石头。
突然地,我注意到那个人的动作——他很着急地看着他的首领陷入苦战,缩头缩脑,暗暗往骆驼堆里退了几步,白色的袍子里钻出一根枪管。
乌溜溜的颜色,刺痛了我的眼睛。
爱情使人弱智,我记不清哪位先贤曾说过这句话。我只知道在一切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已经跌倒在沙粒上了。
南冲过来抱住我,我很怕戈图会乘机下杀手,努力地抬起头,却意外地发现那双灰色的眸子中盛满了怒气,那种认真的样子出乎意料的帅。他暴喝一声,腰间的长鞭疾甩,那个可怜的想讨好主子的下属立刻成为空中飞人,摔出一丈远。
“溢——”南紧紧地搂住我,声音悲怆。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用得着那么凄凉吗?只是腿上中了一枪罢了,又不会死!可是我喜欢他的手忙脚乱,喜欢他的惊慌无措,更喜欢搂着我的感觉,我越发有气无力地赖在他怀里,让他为我遮挡那眩目的阳光。
阳光真的很眩目,那种让人失去意识的眩目。
费力地张开嘴,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我还没有交待,我要让南处理伤口的时候小心点,千万不能在我的雪肤玉体上留下疤痕!可是小小的音节在我的口腔里盘旋,就是找不到出口。
一代美男杨溢,带着微微的遗憾进入昏迷状态。
我是一片云,一片在水中欢唱的云。一个浪头把我捧上天,飘飘乎乎、悠悠荡荡……
我眨了眨眼睛,走出梦境。
依旧是艳阳、依旧是沙漠,我横坐在骆驼上,南拥着我,两人共乘一骑,缓缓前行。
“醒了,还痛吗?”轻轻的一个吻落在额头。
“有一点。”我翘起脚,伤口被包扎好了。“我们已经脱险了吗?”
“戈图的那个手下搅局,犯了他的大忌,所以他甘愿认输。”
“是这样啊,他倒不愧为一代枭雄。”其实那个下属蛮可怜的,他把我要做的事先抢了一步。还好,真主安拉也懂得怜惜美少男!
“沙漠之王,果然有些气概。”
“他就是沙漠之王!我们回去一趟好不好,或者你有没有他的手机、拷机,E…MAIL也可以。”
“你要这些东西干嘛?”
戈图和风之间的暧昧,南当然不会明白。唉,我又错过了一次探密的机会。
“我忽然很想打你的小屁股。”
“我刚刚才英勇负伤,你就凶像毕露。哼,我回去找戈图算了!”
“原来你喜欢玩束缚游戏啊,那我也找根绳子把你绑起来吧!”
“不要不要!”我慌忙摆手。
呜呜……我就知道他会拿我的糗事笑话我!
“下次你再偷偷离家出走的话……”南眼神警告,语带威胁,我猜他下一句肯定离不开鞭子、绳子、链子之类的。果然,他扣住我的下巴,运气如风。“……就算天涯海角,我也要追回最最心爱的人。”
心花在一瞬间发芽、生长、绽放。
一种生动的水波荡漾的难以琢磨的情绪在我的身体里柔柔地徐徐地无法忽视地舒展、蔓延、扩散。
我一声欢叫,环住南的劲项,送上香吻一个。
苍穹浩渺,沙原寂寂,唇舌依依。
这一吻,息息相逼。
这一吻,脉脉情涌。
这一吻,销魂无度。
沙漠历险的结果,就是两个小受都进了医院。
我们刚到锡瓦绿洲,马上有人报告汀汀中了罕见的蝎毒,浑身冰寒,几乎成了雪人儿。唐纳等不及我们,抱着汀汀先走了。南的一个电话后,第二架直升机很快赶来,火速飞抵市立医院。
幸好,汀汀美人天相,化险为夷,在唐纳如颠似狂地守护中很快好转。
他虚软无力,面色苍白,但弯起的唇角和时不时皱起的小鼻子出卖了他的秘密。不待我严刑逼供,他自动招来。“那一天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就把心底埋着的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种种痴缠都说了出来。”
汀汀的那句肺腑之言,极为浪漫:“唐纳,我以前曾经爱过的现在还爱着的未来永远不能忘怀的那个人,一直是你。”
这一句绵绵情话,经他鼻息轻轻地吐出,再加上当时生离死别的危急情况,自然是天雷重又勾动地火,一代风流公子唐纳就地阵亡、乖乖就范。
他屏声静气,小心翼翼,视汀汀的毛发为至宝,连茶冷茶热、天暖天凉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一一过问,其肉麻恶心的程度仿佛是经历了一场基因异变。
从花心大少到贴身男佣,这一段心历路程足以让他写一本自传体回忆录,虽然题材老套,但如果文笔煽情的话,说不定还能挤进年度十大畅销书排行榜。
和汀汀的眼波似水、眉梢带笑比起来,我则受了点小小挫折。由于行动不便,我又耐不住性子静养,喜欢在病房里窜来窜去,每一次被南看见,总会笑着说我像人形跳棋,或者干脆称我为铁拐美少男。
哼!看吧,他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本少爷拄着拐杖,依然是个神清气爽、青春飞扬的浊世翩翩美少男。
一个多月的调养结束,一行四人皆大欢喜地打道回府。经过刻意渲染和不懈努力,整栋宅子里都可以听到我“不小心”散播出去的小道消息:杨少爷为了爱情甘愿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在千钧一发之际纵身飞起,挡住了射向南少爷的子弹,其中的惊天地泣鬼神,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我的形象在一夕之间变得高大丰满,具有偶像地位,连爱因斯坦也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
我看着腿上那形状奇怪的擦也擦不掉的小东西,猛然领悟:这哪里是疤痕,分明是一枚闪亮的爱情勋章。
中午,我喝了两口矿泉水,躲在树阴下看书,那种图画比字多的书。拉姆斯走了过来,他虎着一张脸,好象非常不情愿地塞给我一块海鲜披萨,他不厌其烦地再三强调:这是厨房里多出来的,而大家都已经吃过了,如果我不要的话,他就去扔掉。
我要,我当然要!
哈哈,这个固执的别扭的不肯低头的倔强老头,我越来越喜欢他了!
这一日,我意识到时机成熟,于是拨了个长途电话,告诉爷爷,他的孙儿已经情定罗马。
“我不喜欢金发妞。”
“他不是金发妞,他是意大利黑手党教父。”
“什么——”爷爷哇哇大叫,“厉害!真不愧为你爷爷我的孙子,居然能钓到黑帮老大,越长越有出息了!”
我愈发得意,添油加醋地讲了所有的波折。爷爷被我的故事激起了他年青时的冒险情结,听得津津有味。当听到我说预期年内归国时,他大声叫好,说要摆下五行八卦阵和太极宗师宴来考验他的孙婿。我假想南的窘迫,笑得前俯后仰。突然,爷爷说了一句令我甜蜜到心窝里的话,“只要你幸福就好!”
只要我,幸福就好。
南记得对我的承诺,开始从良,各种大小宴会常常带着我参加。日子久了,我不甘无聊,决定出去打工。南当然强烈反对,可是经过我的软磨硬泡、耳鬓厮缠,他终于退让一步。
“要工作可以,必需在我的眼力范围。”他不许我当茶水小弟,硬要在高层给我安插个职位。
性格使然,我喜欢观察来来往往各种各样的人,更喜欢给他们我的微笑。在我眼里,那高高的文件堆,只适合在睡觉的时候用来当屏风。
最后,天从人愿,我一三五在赌场当COFFEE WAITER,二四六在办公大楼当RECEPTION。
今天是我当接待员的日子,几通电话、几拨来访过后,我习惯性地将手摸向肩头,突然发现那个白白的牙印趋于平滑,几乎看不见了。我“呀”地轻叫一声,急不可待地乘直达电梯冲进南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