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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第7章

小说: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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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篇


两岸

  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定义以命运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蔽几曾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的的流水?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从俗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 
  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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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啄篇

  ——一饮一啄无不循天之功,因人之力,思之令人五内感激;至于一桌之上,含哺之恩,共箸之精,乡关之爱,泥土之亲,无不令人庄严—— 


白柚

  每年秋深的时候,我总去买几只大白柚。 
  不知为什么,这件事年复一年的做着,后来竟变成一件慎重其事如典仪一般的行为了。 
  大多数的人都只吃文旦,文旦是瘦小的、纤细的、柔和的,我嫌它甜得太软弱。我喜欢柚子,柚子长得极大,极重,不但圆,简直可以算做是扁是,好的柚瓣总是涨得太大,把瓣膜都能涨破了,真是不可思议。 
  吃柚子多半是在子夜时分,孩子睡了,我和丈夫在一盏灯下慢慢地剥开那芳香诱人的绿皮。 
  柚瓣总是让我想到宇宙,想到彼此牵绊互相契合的万类万品。我们一瓣一瓣地吃完它,情绪上几乎有一种虔诚。 
  人间原是可以丰盈完整,相与相洽,像一只柚子。 
  当我老时,秋风冻合两肩的季节,你,仍偕我去市集上买一只白柚吗,灯下一圈柔黄——两头华发渐渐相对成两岸的芦苇,你仍与我共食一只美满丰盈的白柚吗? 


面包出炉时刻

  我最不能抗拒的食物,是谷类食物。 
  面包、烤饼、剔圆透亮的饭粒都使我忽然感到饥饿。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吃肉的一代”,但我很不光采的坚持着喜欢面和饭。 
  有次,是下雨天,在乡下的山上看一个陌生人的葬仪,主礼人捧着一箩谷子,一边洒一边念,“福禄子孙——有喔——”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忽然觉得五谷真华丽,真完美,黍稷的馨香是可以上荐神明,下慰死者的。 
  是三十岁那年吧,有一天,正慢慢地嚼着一口饭,忽然心中一惊,发现满口饭都是一粒一粒的种子。一想到种子立刻懔然敛容,不知道吃的是江南那片水田里的稻种,不知是经过几世几劫,假多少手流多少汗才到了台湾,也不知它是来自嘉南平原还是遍野甘蔗被诗人形容甜如“一块方糖”的小城屏东,但不管这稻米是来自何处,我都感激,那里面有叨叨絮絮的深情切意,从唐虞上古直说到如今。 
  我也喜欢面包,非常喜欢。 
  面包店里总是涨溢着烘培的香味,我有时不买什么也要进去闻闻。 
  冬天下午如果碰上面包出炉时刻真是幸福,连街上的空气都一时喧哗哄动起来,大师傅捧着个黑铁盘子快步跑着,把烤得黄脆焦香的面包神话似的送到我们眼前。 
  我尤其喜欢那种粗大圆涨的麸皮面包,我有时竟会傻里傻气地买上一堆。传说里,道家修仙都要“避谷”,我不要“避谷”,我要做人,要闻它一辈子稻香麦香。 
  我有时弄不清楚我喜欢面包或者米饭的真正理由,我是爱那荧白质朴远超乎酸甜苦辣之上的无味之味吗?我是爱它那一直是穷人粮食的贫贱出身吗?我是迷上了那令我恍然如见先民的神圣肃穆的情感吗,或者,我只是爱那炊饭的锅子乍掀、烤炉初启的奇异喜悦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个杂乱的世纪能走尽长街,去伫立在一间面包店里等面包出炉的一刹那,是一件幸福的事。 


球与煮饭

  我每想到那个故事,心里就有点酸恻,有点欢忭,有点惆怅无奈,却又无限踏实。 
  那其实不是一则故事,那是报尾的一段小新闻,主角是王贞治的妻子,那阵子王贞治正是热门,他的全垒打眼见要赶到美国某球员的前面去了。 
  他果真赶过去了,全日本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疯了!他的两个孩子当然更疯了! 
  事后照例有记者去采访,要王贞治的妻子发表感想——记者真奇怪,他们老是假定别人一脑子都是感想。 
  “我当时正在厨房里烧菜——听到小孩大叫,才知道的。” 
  不知道那是她生平的第几次烹调,孩子看完球是要吃饭的,丈夫打完球也是得侍候的,她日复一日守着厨房——没人来为她数记录,连她自己也没数过。世界上好像没有女人为自己的一日三餐数算记录,一个女人如果熬到五十年金婚,她会烧五万四千多顿饭,那真是疯狂,女人硬是把小小的厨房用馨香的火祭供成了庙宇了。她自己是终身以之的祭司,比任何僧侣都虔诚,一日三举火,风雨寒暑不断,那里面一定有些什么执着,一定有些什么令人落泪的温柔。 
  让全世界去为那一棒疯狂,对一个终身执棒的人而言,每一棒全垒打和另一棒全垒打其实都一样,都一样是一次完美的成就,但也都一样可以是一种身清气闲不着意的有如呼吸一般既神圣又自如的一击。东方哲学里一切的好都是一种“常”态,“常”字真好,有一种天长地久无垠无垠的大气魄。 
  那一天,全日本也许只有两个人没有守在电视机前,只有两个人没有盯着记录牌看,只有两个人没有发疯,那是王贞治的妻子和王贞治自己。 


香椿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不知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我把香椿挟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浮士德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不纯是为了那树芽的美味,而是为了那背后种种因缘,岛上最南端的小城,城里的老宅,老宅的故园,园中的树,象征父亲也象征母亲的树。 
  万物于人原来蚵以如此亲和的。吃,原来也可以像宗教一般庄严肃穆的。 


韭菜合子

  我有时候绕路跑到信义路四段,专为买几个韭菜合子。 
  我不喜欢油炸的那种,我喜欢干炕的。买韭菜合子的时候,心情照例是开朗的,即使排队等也觉高兴——因为毕竟证明吾道不孤,有那么多人喜欢它!我喜欢看那两个人合作无间的一个杆,一个炕,那种美好的搭配间仿佛有一种韵律似的,那种和谐不下于钟跟鼓的完美韵律,或日跟夜的循环交错的完美韵律。 
  我其实并不喜欢韭菜的冲味,但却仍旧去买——只因为喜欢买,喜欢看热烫鼓腹的合子被一把长铁叉翻取出来的刹那。 
  我又喜欢“合子”那两个字,一切“有容”的食物都令我觉得神秘有趣,像包子、饺子、春卷,都各自含容着一个奇异的小世界,像宇宙包容着银河,一只合子也包容着一片小小的乾坤。 
  合子是北方的食物,一口咬下仿佛能咀嚼整个河套平原,那些麦田,那些杂粮,那些硬茧的手!那些一场骤雨乍过在后院里新剪的春韭。 
  我爱这种食物。 
  有一次,我找到漳州街,去买山东煎饼(一种杂粮混制的极薄的饼),但去晚了,房子拆了,我惆怅的站在路边,看那跋扈的大厦傲然地在搭钢筋,我不知到哪里去找那失落的饼。 
  而韭菜合子侥幸还在满街贩卖。 
  我是去买一样吃食吗?抑是去找寻一截可以摸可以嚼的乡愁? 


瓜子

  丈夫喜欢瓜子,我渐渐也喜欢上了,老远也跑到西宁南路去买,因为他们在封套上印着“徐州”两个字。徐州是我没有去过的故乡。 
  人是一种麻烦的生物。 
  我们原来不必有一片屋顶的,可是我们要。 
  屋顶之外原来不必有四壁的,可是我们要。 
  四壁之间又为什么非有一盏秋香绿的灯呢?灯下又为什么非有一张桌子呢?桌子上摆完了三餐又为什么偏要一壶茶呢?茶边凭什么非要碟瓜子不可呢? 
  可是,我们要,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要属于自己的安排。 
  欲求,也可以是正大光明的,也可以是“此心可质天地的”。偶尔,夜深时,我们各自看着书或看着报,各自嗑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下一句也许是愁烦小女儿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只猫,偷偷放在阳台上养,中间一句也许是谈一个二十年前老友的婚姻,而下面一句也许忽然想到组团到美国演出还差多少经费。 
  我们说着话,瓜子壳渐渐堆成一座山。 
  许多事,许多事,许多说了的和没说的全在嗑瓜子的时刻完成。 
  孩子们也爱瓜子,可是不会嗑,我们把嗑好的白白的瓜子仁放在他们白白的小手上,他们总是一口吃了,回过头来说:“还要!” 
  我们笑着把他们支走了。 
  嗑瓜子对我来说是过年的项目之一。小时候,听大人说:“有钱天天过年,没钱天天过关。” 
  而嗑瓜子让我有天天过年的感觉。 
  事实上,哪一夜不是除夕呢?每一夜,我们都要告别前身,每一黎明,我们都要面对更新的自己。 
  今夜,我们要不要一壶对坐,就着一灯一桌共一盘瓜子,说一兜说不完的话? 


蚵仔面线

  我带小女儿从永康街走,两侧是饼香葱香以及烤鸡腿烤玉米烤蕃薯的香。 
  走过“米苔目”和肉糠的摊子,我带她在一锅蚵仔面线前站住。 
  “要不要吃一碗?” 
  她惊奇地看着那粘糊糊的线面,同意了,我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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