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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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他表示谢意,告诉他我已有了寄宿的地方。他表示,如果我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不必拘束,尽可以和他商量。
晚上,我回到寓所,吃过晚饭回房后,躺在床上独自沉思起来。在当地我无法立刻开始工作,我把这情况通知了阿布杜拉赛。我心里想,贝克先生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他保证我可以从中得到好处,是根据什么呢?我从他的教友们那里能得到什么呢?我研究基督教能达到什么程度?我怎样才能读到印度教的书籍?我对自己的宗教还没有透彻的了解,怎么能够正确地理解基督教的真谛?我只能作这样一个决定:我应当排除干扰,研究我所碰到的一切事物,至于贝克先生那些人应当如何应付,只好听从神灵的指引了;在我还没有透彻理解自己的宗教以前,我不应当信奉另一种宗教。
想到这里,我便安心入睡了。
第2部·南非生活与基督教徒交往
第二天一点钟的时候,我去参加贝克先生的祈祷会。在那里我被引见认识了赫丽斯小姐、嘉碧小姐、柯兹先生,还有其他几个人。大家都跪下来祈祷,我也学着他们的样子。那些祷告词都是请求上帝赏赐给各人所需要的恩惠。通常祷告的内容,无非是祈求那一天平安度过,或者请求上帝启发他的心智。
在那次祷告时,他们又特意为我另外添加了一段:“主呀,请你为这位新来加入我们的兄弟指示明路。主呀,请你把赏给我们的平安,也施给他吧。愿救我们的主耶稣也拯救他。我们所祈求的一切都是奉耶稣的名。”在这种祈祷会上,不唱诗也无其他的音乐。每天举行不同意旨的祷告后,大家便散去,各自回去吃午饭,因为那正是午饭的时刻。祈祷所占的时间不过5分钟。
赫丽斯和嘉碧小姐都是上了年纪的未婚女士。柯兹先生是教友会的会友。这两位女士住在一起,她们邀请我每星期日下午4点钟到她们家里去喝茶。
每逢星期日我们见面的时候,我总是把平日所写的有关宗教的日记请柯兹先生过目,并和他讨论我所读过的书和读书感想。这两位女士则常常叙述她们甜美的经验和她们心灵上的平安境地。
柯兹先生是一个坦诚坚毅、善良忠厚的青年。我们常常一起散步,有时候他也带我去看别的基督教徒朋友。
等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后,他便把他的藏书借给我看,有时我的书架都堆满了他的书。通过认真阅读这些书,我变得更加充实,心灵更为纯净。我怀着真诚的心态答应他读完这些书,有时候,我们还热烈地讨论书中的问题。
我在1893年读了不少这类的书籍。其中有一些书名我记不住了,现在还能记得的有贝克博士的《城庙评注》,皮尔逊的《很多确凿的证明》和巴特勒的《对比论》。这些书有一部分是我看不懂的,还有的是我喜欢和不喜欢的。在《很多确凿的证明》中,作者举出了许多事例来阐释《圣经》中的宗教教义,这本书对我影响很小。贝克的《城庙评注》多是道德上的阐释,但是它对我这样一个不信奉基督教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帮助。巴特勒的《对比论》在我看来却是一部精湛艰深而又启发心智的著作,但是要想读懂它,必须反复阅读四五遍。我认为作者之所以写这本书,似乎是要把无神论者都变成有神论者。书中关于上帝存在的许多论点,对我来说是并不重要的,因为那时我已经对上帝的存在坚信不移了;但是它关于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以及神与人之间关系的论证,我读了以后,并没有被打动。
然而柯兹先生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他对我很关心。他看见我的脖子上戴着罗勒念珠的毗湿奴教项链,他认为这是一种迷信,心里不太高兴。“你不应该有这种迷信。来,让我把这条项链给你弄断。”
“不,万万不行。这是我母亲送我的圣礼。”
“可是你相信它吗?”
“我并不了解它神秘的意义。如果我不戴它,我想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是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我决不能把它取下来,因为我的母亲把它戴在我的脖子上是出于她的爱和一种信念,相信它能给我带来幸运。当它日久而自行耗损,终至破断的时候,我也不会再想去换一个新的。可是这条项链不能弄断。”
柯兹先生不能理解我的说法,因为他并不尊重我的宗教。他希望有一天他能帮助我解脱无知的束缚。不管别的宗教是否也有一点真理,他不断地向我宣称,如果我不接受那代表真理的基督教,我是不可能得救的,除非我得到耶稣的拯救,否则我的罪过是没有办法洗清的,而且无论你做了多少善事,还是相当于什么好事也没做。他不仅向我推荐了许多书,而且介绍我认识了他的许多朋友们,这些朋友在他认为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其中有一个家庭是属于基督教的一个派别普鲁茅斯教友会的。
柯兹先生向我介绍的朋友们大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最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都是敬畏上帝的教徒。然而当我和这个家庭往来的时候,普鲁茅斯教友会的一名教友却向我提出了一个我无法答复的责难问题:
“你是不会理解我们的宗教有多么精深的。依照你的说法,似乎在你生命中每时每刻都在反省你的过失,并不断地改过自新。这种周而复始毫无休止的行为,怎么能使你得救呢?像你这样是永远得不到心灵的平和的。你承认我们都是有罪恶的人。现在看看我们的信仰是多么完美。单靠我们自己的努力而去补赎罪恶是徒劳的,但是我们必须消灭罪恶,必须得救。但是我们怎么担负得起这么沉重的责任呢?我们只能把它放在耶稣的身上。他是上帝惟一的儿子,是纯洁无瑕的。他不是宣称过吗?凡信他的,必得永生。这一点就是上帝的无限慈悲所在。如果我们相信耶稣替我们赎罪,我们的罪恶就可以消除。我们是免不了要犯罪的。人生在世而无罪过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耶稣要受难来救赎人类罪过的原由。所以只有接受他伟大的救世事业的人,才能够得到永恒的平安。请你想一想你那充满惴惴不安的生活,而我们所得到的却是上帝许诺的平安。”
这一番理论对我并没有起什么作用。我谦逊地回答说:
“如果基督教的真义尽在于此,恕我不能接受。我并不寻求从自己的罪恶的后果中得到救赎。但是我希望从罪恶或罪恶的观念中把我自己解放出来,在没有达到这个目的以前,我宁可过着惴惴不安的生活。”
那位普鲁茅斯教友反驳道:“我相信你的努力将徒劳无益,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请你好好考虑一下我对你所说的话吧。”
而这位教友果真将他的理论付诸实际了。他有意犯了罪,却向我表明他并未因此而感到不安,没有一点不安的神色。不过在我遇见这些朋友以前,我就已经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这样一种救赎论。柯兹先生本人就是一个敬畏上帝的人。他的心地非常纯洁,他也相信人们通过自己的反省与努力是能够达到心灵纯净的。那两位女士也赞成这种观点。我所读过的书中有几本是充满着虔敬的思想的。所以虽然柯兹先生对于我所遭受的这次责难深表不安,可是我可以向他保证:我决不会仅仅因为一个普鲁茅斯教友的歪曲之论而对基督教产生成见。我的困难倒是另外的问题,那就是关于《圣经》及其已获得公认的注解问题。
第2部·南非生活和印度侨民的交往
在我还未述及我与基督教徒更多的往来以前,我应该提到我在同一时期所经历的其他事情。在比勒陀利亚,有一个要人叫铁布·哈齐汗·穆罕默德赛,他在当地的地位和达达·阿布杜拉在纳塔尔的声望相当。当地凡有什么公众活动,是少不了他的。我在比勒陀利亚的第一个星期就认识了他,我告诉他我很想和那里的所有印度侨民有所接触。我说我希望研究一下那里的印度人的情况,请他给我适当的协助,这一点他倒是痛快地答应了。
我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召集一次会议,请比勒陀利亚所有的印度人都来参加,并且把德兰士瓦印度人的情况告诉他们。这次会议是在哈齐·穆罕默德·哈齐·朱萨布赛的家里举行的,我是通过一封介绍信认识他的。到会的大部分是伊斯兰教商人,虽然也有几个印度教徒参加了。事实上,比勒陀利亚的印度教居民是很少的。
我在这一次会议上的演说,可以说是我生平第一次当众发表演讲。我演说的题目是“论生意上的诚实”,在演讲之前,我已作好了比较充分的准备。我常常听见商人们谈论,他们认为做生意是不能讲诚实的。当时我不赞成这种观点,现在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时至今日,还有些做生意的朋友说商业和诚实是不相容的。他们说,商业是很讲实际的,而诚实则属于宗教性质的问题;他们认为实际的事是一回事,而宗教理论却是另一回事。他们认为做生意是不能太讲究诚实的,除非对自己有利,否则人们是不会轻易把真实情况说出来的。我在演讲中竭力反对这种观念,而力图唤醒人们的觉悟,使商人认识到他们的双重责任:在外国能保持诚实是格外重要的,因为在国外,少数印度人的行为代表的则是他们国内所有同胞的品行。
我早已发现我们的人民在卫生方面的习惯和他们周围的英国人是远不能比的,关于这一点,我特别提出来请大家密切注意。我还强调忘却诸如印度教徒、穆斯林、波希人、基督教徒、古遮拉特人、马德拉斯人、旁遮普人、信德人、卡赤人、苏尔特人等等差别的必要性。我大声疾呼,希望大家要消除对不同种族及不同宗教的成见。
我在结论中,提议成立一个协会,专门委托处理关于解决印度侨民的困难的事件,向有关当局反映印度侨民的处境和要求。我愿意尽可能抽出时间为这个协会工作。
我看得出来,这次会议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对于这次会议的结果,也非常满意。
我讲话以后,大会便进行了讨论。有人表示愿意向我提供事实。我觉得很受鼓舞。我发现听众当中懂英文的很少。我觉得在这个国家懂一些必要的英文是很重要的,我劝人们可以抽时间补习英文,并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我的观点。我说我打算开办一个英文班,我还答应为那些愿意学习的人进行个别教授。
英文班没有开成,但是有三个青年人表示愿意在方便的时候学习,条件是我到他们住的地方去上课。三人中有两个是穆斯林,一人做理发员,另一人是职员;第三个是印度教徒,是一个小店员。我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我对自己的教学能力是十分自信的,我的学生也许会坚持不下去,但是我决不会半途而废。有时候我去他们那里,却发现他们正在忙着做生意,可我还是很有耐心。他们本来只打算学点儿简单的英文就可以了,但是有两个学了大约八个月以后,可以说收效很大,他们学会了用英文记账和写普通的商业信件。那个理发员的目标仅仅是学的英文能应付他的顾客就可以了。最后,他们学习英文的结果是,其中两个学生具备了获得较多收入的能力。
我觉得那次的会议结果还算圆满。我记得,那次会议还决定了以后,有可能的话,每月开一次这样的会。总体上说,后来这种会都按计划召开了,会上大家还自由地交换意见。经过几次这样的会议后,我有了很大收获。凡是当时住在比勒陀利亚的印度人,没有一个我不认识,他们每一个人的情况我都非常熟悉。因此,有了对这些情况的了解,我就去见比勒陀利亚的英国监督官员贾科布斯·戴·韦特先生。他对印度人的处境很同情,但他没有什么势力,影响不大。但是他答应尽力帮助我们,还让我需要的时候随时去找他。
于是我便写信给铁路当局,告诉他们,只根据他们自己的规章,禁止印度人搭乘头、二等车厢等等旅行限制是对印度人不公正的待遇。铁路当局书面答复我说,此后,印度人只要是服装符合标准的,都可以买头、二等车票。这种言辞的修饰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谁的服装才算“符合标准”,决定权仍然操于站长手中。
这位英国监督官把一些有关印度人事务的文件给我看。铁布赛以前也给我看过类似的文件。我从这些文件里得悉,那些从奥兰治自由邦被驱逐出境的印度人受到了如何凶残暴虐的对待。
总之,在比勒陀利亚居留期间,我得以就德兰士瓦和奥兰治自由邦的印度人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的研究。我那时还未料到这一研究后来对我会有那么大的作用。我本来打算年底或更早一些就回到印度去,如果那件案子年前可以结束的话。然而,上帝对我却另有安排。
第2部·南非生活“苦力”原来如此
关于印度人在德兰士瓦和奥兰治自由邦的情况,在这里作充分描述无疑是不合适的。如果有人对此感兴趣,我建议他读一读我写的《南非非暴力抵抗运动史》。我仅在此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根据1888年或者更早的时候所订立的一部特别的法律,生活在奥兰治自由邦的所有印度人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如果他们想在那里生活下去,那就只能在旅馆做招待员或者干一些类似的待遇低下的工作。做生意的都被赶走了,所得到的仅仅是一点象征性的赔偿。为此他们向当局递交了请愿书,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1885年德兰士瓦通过了一部非常严酷的法律,1886年又略作修改。根据这部修订了的法律,所有印度人到德兰士瓦都得交纳三英镑的人头税,除非在特别划给他们居住的地区内。他们不得拥有私有土地,即使在划定的居住区内,他们实际上也没有土地的私有权,当然就更别说选举权了,而所有这一切都是根据那部为亚洲人而制定的特殊的法律,同时其它适用于有色人种的法律对他们也同样有效。根据这些法律,凡有色人种、印度人都不得在公共的人行道上行走,如果没有许可证,不得在晚上九时以后出门。尤其是这最后一项规定,对印度人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因为在相同情况下,作为一种优待,凡被认为是"阿拉伯人"的人,则可以不受这项规定的约束。这样一来,谁能享受优待、谁不能享受优待完全取决于警察的喜好。因为我常常在夜间和柯兹先生外出散步,并且很少在十时以前回家,所以这两项规定对我是一个艰难的考验。我在想,如果警察把我抓起来了,那可怎么办呢?柯兹先生比我还关心这个问题。按规定,做主人的可以发许可证给他的仆人,柯兹先生也曾经给他的黑人仆人发过通行证,但他能发给我吗?即使我想要一张通行证,并且柯兹先生也愿意发给我,但他却不能这么干,因为这是犯法的。于是柯兹先生或者他的一些朋友便带我到当地的检察长克劳斯博士那里,一经交谈才知道,原来我们还是校友呢。于是,我把需要一张通行证以便夜间九时以后出门这件事告诉了他,他对我表示同情,但并没有下令发给我通行证,而是给了我一封信,这封信授权我在任何时候出门,警察都不得干涉。因此每次出门的时候,我身上总是带着这封信。也许只是个意外,我从来没有用过这封信。 因为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