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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甘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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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这些小册子所谈论的把终生忠于妻子看成是做丈夫的责任,这一点永远铭记在我心中。而且,我天生就热心追求真理,因此就没有欺骗她的问题。再说当时年龄不大,很少有机会不忠于她。    
    然而对妻子必须忠实的想法也对我产生另外的影响。我认为:“如果我必须对妻子忠实,她也必须对我忠实。”这种想法使我成为一个嫉妒的丈夫。我把妻子所遵循的义务轻易地理解为我要求她忠实的权利,因此,我就必须理所当然行使我的权利。我对我的妻子的贞节不应该有所怀疑,然而嫉妒并不需要理由。我认为我应该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没有得到我的许可,不能随便行动。这种想法成了我们两人经常吵架的原因。这种限制对我妻子来说当然是犹如在监牢里一般。何况嘉斯杜白又是一个不能忍受这种对待的女子。她坚持要到她喜欢去的地方,我越是管得紧,她越是想自由行动,这让我更加烦恼。因此我们这一对新婚夫妻当时的生活状态经常是彼此不跟对方说话。现在我懂得,嘉斯杜白当时冲破我的限制而自由行动,原是无可非议的。一个无辜的女子怎么能够忍受没有去参拜神庙或探望朋友的行动自由?如果我有权利限制她,难道她就没有权利来这样对待我吗?今天我对这个道理倒是明白了。然而当时我所想的就是如何去执行做丈夫的权威    
    不过,请读者不要误会,以为我们的生活是非常痛苦的。我所以这么苛刻,完全是出于爱情。我要让我的妻子成为一个我心目中的理想妻子。我希望她过一种纯洁的生活,学习我所获得的知识,让她的生活与思想和我的一致。    
    我不知道嘉斯杜白是否也有同样的想法。她没有文化,生性朴实、勤劳自强,在我面前不爱说话。她并没有因自己的无知而感到不安,我不知道我刻苦地学习是否对她产生过影响,也希望和我同样好学。因此我觉得,我的雄心壮志是我单方面的。我的爱情完全在一个女人身上,我希望有所回报。但是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也不至于是痛苦的,因为至少有一方具有炽热的爱情。我自认为我非常喜欢她。甚至我在学校里也经常思念她,盼望黄昏到来以及夜晚我们的会面。这种情绪一直纠缠着我。分离是不可忍受的。我经常缠着她聊天,使她深夜还不能入睡。在这种贪婪的爱情之中,如果我没有强烈的责任心,那么我不是成为病魔的牺牲品,就是陷入不胜其负的生活中去。但是那个时候,我每天早晨都必须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又不能对任何人说假话。这种责任心和自制力拯救了我,使我因此得以避免坠入许多不可知的陷阱。    
    我已说过,嘉斯杜白是个文盲。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性爱没有给我留下时间。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教书是在违反她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只能在夜间。在长辈面前,我不敢和她在一起,更没有勇气和她讲话了。就某种程度说,在当时(甚至于今天),卡提阿瓦还有其特殊的、毫无用处而又野蛮的深闺制度。可见当时的环境是不好的。我应该承认,年轻时我虽然努力教嘉斯杜白,很大程度上却是不成功的。而当我从性爱的酣梦中醒悟过来时,我却已经投身于公众生活,空余时间就更少了。后来我虽然想请家庭教师教她,却也同样失败了。结果,现在嘉斯杜白连写一封简单的信件都很吃力,只认得几个简单的古遮拉特字。我敢说,我对她的爱如果绝对不沾染色情的话,她今天一定是个很有学问的夫人;因为那样我就可以使她克服不爱学习的习惯。现在我懂得,为了纯粹的爱情,没有不可能的事。    
    我说过有一种情况多少把我从性爱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了。还有一件事情也值得记述。许多事情使我确信:神灵终将拯救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社会虽然有童婚的陋习,却还有另一种风俗,这种风俗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童婚的罪恶。父母不同意年轻的夫妇长时间在一起居住,童妇有大部分时间在娘家。我们的情况也是这样。因此,婚后头五年从13岁到18岁,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总共不过三年。当我们生活在一起还不满半年的时候,她的父母让她回家,我们当时对她娘家的这种传唤是非常不喜欢的,然而这种方式却挽救了我们俩。我在18岁的时候,就到英国去了,这相当于一次长期而有益的别离。甚至从英国回来以后,我们在一起连续生活的时间也很少超过半年,因为我因工作原因必须在拉杰科特和孟买之间来回奔走。再以后我又去了南非,那时我已经不再沉湎于性爱的逸乐里了。    
    


第1部·求学英国在公立中学

    我结婚的时候还在公立中学读书。我们三兄弟都在一所学校。大哥的年级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级。我们俩的学业因为结婚而耽误了一年;二哥所受的影响更糟,后来竟因此辍学了。天知道有多少青年遭遇了和他同样的不幸。因为只有在当时我们的印度教社会里,才有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    
    婚后我则继续学业。因为我在学校里得到教师们的爱护,学校里的人并没有把我当成一个懒惰学生来看待。每一学期,学校把我的品行报告和成绩单寄给我的父母,上面都记载着优秀,我从来没有得过恶评。事实上我在第二年级考试以后还得过奖,到了第五和第六年级,则分别得到了4个卢比和10个卢比的奖学金。我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与其说是由于我的用功,不如说是由于我的运气。因为奖学金并不是为所有人而设的,它只提供给卡提阿瓦的索拉兹地区的优等学生;而当时在一个班上有四五十个学生,但来自索拉兹的孩子并没有多少。在我的记忆中,我并不太自信于自己的才能。每次在获得奖品和奖学金时,我往往十分惊讶。但是我对于自己的操行,却是十分谨慎、小心维护的。即使偶然犯了轻微的过失,我都会流泪痛悔。当我应当受到(或者老师认为我应当受到)责备的时候,我是非常难受的。记得有一次我受到了体罚。我明知是无辜被冤屈的,我并不怕受罚,但是我所难过的是别人以为我是罪有应得。我伤心地哭了起来。那好像是在我读一年级或二年级的时候。在我读七年级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伯济·叶杜吉·齐米。因为他为人公正,教导有方,因此很受学生爱戴。他规定高年级男生都必须修体育和棒球的训练课程,而我却不喜欢学校里的体育运动。在这两种课程被列入必修科以前,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足球或其他球类运动。我之所以回避这种运动,一是因为害羞,二是我认为那是可笑的事情。我在那时有一种错误的成见,以为体育运动和学校中的游戏比赛不应成为教育的一个内容。直到今天我才懂得体力的训练在学校教育中所占的地位并不应低于智力的训练,它们应受到同样的重视。可是我也得声名一下,我虽然不大参加体育运动,我的体格却不能说坏。因为我明白在室外做长途步行的益处;为了付诸实践,我还养成了步行的习惯,直到今天我还保持着这种习惯。而这种步行的习惯使我形成了相当强健的体格。    
    我不爱好体育运动的另一理由,是因为我热切希望看护我的父亲。每天一放学,我就赶紧跑回家去服侍我父亲。学校后来规定必修的体育课程,正好在这个时候开始进行,这样就直接影响了我回家服侍父亲。我曾经请求齐米先生宽免我上体育课,以便我有时间侍候我的父亲。然而并没有得到他的准许。有一次,记得是星期六,上午有课,课后我就回家了,但是下午4点有体育课,我必须从家里赶回学校上课。我没有表,而那天又是阴天,我把时间看错了,我赶到学校的时候,学生们全都放学走了。第二天齐米先生检查点名簿,发现了我的缺课,便来问我旷课的原因,我只好对他说明原由,但是他不相信我的话,还罚我交纳一个或两个安那现在我记不清具体数额。我的“罪名”竟然是说谎掩饰过错这使我非常难受。我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呢?我想不出办法来。我难过得大哭起来。从这以后,我懂得了:一个诚实可信的人同时也应该是一个谨慎周到的人。我在学校因疏忽而犯错误,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还依稀记得罚款最后被撤销了。我父亲后来亲自写了一封信给校长,说他需要我在放学以后回家料理家务,校长也因此相信了我的话,而且允许我不再上体育课了。    
    虽然没有因为忽视体育运动而吃亏,可是因为在别的方面忽视了,直到现在我还在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在求学期间我并不认为书法教育是必要一环,一直到我去英国的时候还保持着这种观念。后来,到了南非以后,我看见当地的律师和生长在那里并受当地教育的青年都写得一手好字,自己觉得惭愧,并且深悔自己的这种缺陷。我知道字写得不好容易被认为是教育不完善的一种标志。以后我虽曾力图加强我的书法练习,可是已经太迟了。我在年轻时候的疏忽是永远不能再补救了。希望每一位青年从我的亲身体验中吸取教训,应该懂得好的书法乃是教育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现在我认为,小孩子在学习写字以前,应该首先教他画画。应该让小孩子看图识字,教他们用和观察描画花鸟事物时同样的方法。小孩子学会了画画后自然更容易学好书写,这样他就会写得一手好字。    
    我在中学时代还有两件事值得记述。我因为结婚,在学习上荒废了一年。老师为了弥补我这种损失,让我跳了一级——通常只有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才可以享受到这种优待。因此我在三年级只念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跳到四年级,跟着便放暑假了。四年级以后,大部分的课程老师都用英文讲授。在头几天,我就觉得自己是一头雾水,怎么都听不懂。几何对我来说是一门新的功课,而且是用英文讲授的,我听不太懂,学起来也相当吃力。老师讲得很好,可是我却听不懂。因此我常常丧失信心,情绪消沉,想要退降到三年级去,因为我觉得两年的课程要在一年内学完,对我来说任务太重了。然而这样做不但我自己丢脸,还会使我的老师失望,面子上也过不去,因为是他认为我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跳级的。因为这双重原因,我才坚持下来,继续留在四年级。后来,由于我的努力,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的时候,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感到一切都很容易了。一种课程,如果只要求单纯运用推理能力去解决,就不会是很难的。从此以后我对几何学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梵文对我来说也是一门比较困难的功课。几何是不凭记忆力的,但梵文却是处处需要死记。我也是从四年级就开始学习这门功课的,进入六年级后,对它就完全没有信心了。教员是一个严厉的人,我认为他是在强迫学生念书,我比较害怕上他的课。教波斯文的先生和梵文教员似乎恰恰相反。教波斯文的先生为人宽容。学生们常常私下议论说波斯文很容易学,说波斯文教员很好,待学生很和善。波斯文的“易学”吸引了我,有一天,我去上了一节波斯文课程。梵文老师很难过,责备我说:“你怎么可以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父亲的儿子呢?难道连自己的宗教的文字都不学了吗?如果你觉得学起来有困难的地方,为什么不来找我?我愿意尽我的能力好好教给你们梵文。只要你坚持读下去,循序渐进,一定会有进步,将来可以受益不尽。你不要灰心,还是回到梵文班上继续听我的梵文课吧。”    
    这一席诚恳的谈话不禁使我面红耳赤。我不能辜负师长的厚望。时至今日,我一想起克立斯纳商卡·潘提亚,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因为当时我如果没有学习他所教的那点儿梵文,后来我便很难对我们的圣书产生阅读的兴趣。事实上,我现在还在深悔对这种语言未能获得更加完备的知识,因为我认为每一个印度教青年,不论男女,都应当好好学习梵文。    
    现在,我认为在印度的中学教育科目中,除了本地语言之外,还应该包含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这一张课程表也不再会令人望而生畏,我相信,如果我们的教育更加系统化,而孩子们又解脱了被强迫学习外国语言的桎梏,学这些语言就不至于成为一种令人烦恼的任务,而是一件有无穷乐趣的事情。因为如果对一种语言有了科学的知识,就会为人们在学习其他语言时提供许多帮助,学起来也就比较容易了。    
    事实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算是同一种语言,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算是一种语言。虽然波斯文属于雅利安语系,阿拉伯文属于闪语系,但两者之间还是有一种密切的关系的。因为这两种语言都被各自持该语言的人认为是起源于伊斯兰教。我认为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言,因为它采用了印地文的文法,大部分的语则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谁想学好乌尔都文,就必须先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要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先学会梵文一样。道理是一样的。    
    


第1部·求学英国结交一个损友

    我在中学时代,在不同的时间里,有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我少数的几个朋友当中比较知己的。我和其中一人的友谊,并不长久;虽然我把他视为知己,可是他因为我结交了另外一个朋友,就中断了我们的友谊。我和这第二个朋友的关系却是我人生的一大悲剧。与他交往的时间比较长久,是因为我是抱着一种规劝改善的想法。这个同伴本来是我哥哥的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我虽然知道他的缺点,但我仍把他当作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我的母亲、大哥和我的妻子都警告过我,说我交上了一个坏朋友。为了维持我做丈夫的权威,我不听妻子的警告,但我却不敢把母亲和大哥的意见置之度外。然而我却为那个朋友辩护,对他们说:“我也知道他身上的确有你们所说的那些缺点,可是你们却没有看见他的长处。他不会把我带坏,因为我和他来往的目的就是为了规劝他改善。如果他能改正缺点,我相信他能够变成一个优秀的人。请你们不必为我担心。”    
    我想我的话并没有使他们满意,但他们却接受了我的解释,不再干涉我与他来往。我到了后来才发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一个人如果想要改造别人,就不应同时和被改造者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真正的友谊是非常珍贵的,它是精神和心灵上的和谐统一。只有两个意气相投的朋友之间的友谊,才能长久维持,并能相互受益的。    
    朋友是相互影响的,在友谊中是不会有轻易改造任何一方的机会的。我以为一切排他性的亲密友情都应当避免,因为人容易受到坏的影响,却不容易接受好的东西。而且凡是想要做“神”的人,必须独行,或者和全世界的人成为朋友。我自己终于酿成大错,并且我竭力想培养的一种亲密的友谊的企图,结果也遭到失败。    
    当我与这个朋友刚认识的时候,拉杰科特处于“改革”热潮之中。他告诉我,在我们的教员中有一些人私下里偷偷地吃肉喝酒。他还举出了拉杰科特许多名人,也是他们一伙的,而且还有一些中学生也是如此。我听到这个消息,既惊讶又难过。我又向他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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