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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弧上的舞者-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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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分佩服大鸟竟能与她二人良好相处,问彼此互妒否?
  答曰:“三位一体,亲密无间。偶拗小性,老板宠之,婉姐让之。”
  问暂时选择,还是长久打算?
  答曰:“板荡之心,牢系老板身上。与荣俱荣,与损俱损。”
  又曰:“树无二根,人惟一命。宁富贵十日,不寒酸百年。活曾快乐,死便无憾。”
  忆大鸟当年慨词,如一人言。但一“死”字,似意味深焉,令我默默。
  我谎称颇通手相,可为测前程诸事。
  于是擎掌央我详断,倏又缩回,曰不测也罢,倘闻凶兆,反乱泰心……
  言讫翻身睡去。
  翌日同车出游,一途欢歌笑语,兴致勃勃,有增无减。
  及寝,小婉潜至,戏问:“昨夜莺莺初会,倩丫头难招架否?”
  于是狎昵无忌。
  有一个问题,却始终困惑着我,那就是——大鸟为什么竟要这样天高地厚地盛待我,甚至连他自己两位心爱的人儿也打发来供我受用?好比是宴席上的最后一道大菜请我尽情“品尝”?它竟是那么严重地离间着我和眼面前这美貌尤物的情爱举动,干扰着我对她的彻底的亵玩意念和占有欲,使我内心里的占有欲强烈又虚空,仿佛她是被我捡来的骗来的偷来的一样东西,而非大鸟主动提供给我受用的。它使我的心理变得相当阴暗相当卑劣,仿佛所受用的是某种“一次性”的东西。想着这一点一边受用着一边不免的有沮丧之感,又仿佛无论怎么受用都不能达到目的,恨不得企图毁了她似的。
  这问题本是昨夜要问小倩的,没问成,便咄咄地逼着小婉来回答。
  她不肯回答,她柔情顿敛,温色陡变,一言不发地瞪着我,一边开始穿衣。她眼神儿里一时充满嫌恶和鄙视。当然是对我。仿佛才看清,刚刚与她耳鬓厮磨、肌肤相亲的我,却原本不过是一只雄猩猩似的。我猜她一穿上衣服便会悻悻离去,我猜她离去之前也许还会对我的脸啐一口。
  我则打定主意非问个明白不可。
  我从她手中夺过她的衣服。我说——你不回答,你休想离开我的房间!
  她裸坐床畔,头缓缓向窗子转去。月光从幔隙漏进来,洒在她身上,看去那么优美。
  我又完全被那迷人的胴体征服了。我内心里顿生一片惜香怜玉之情。我抛了她的衣服,趋向前去,复将那优美的迷人的胴体搂抱在怀。我吻着她的脸她的颈她的胸她身子的各处。我用一种罪过的忏悔的语调说我不再逼问了,她也不必回答什么了。其实我内心里一点儿罪过感也没有一点儿忏悔的意思也没有。有的只不过是在我血管里熊熊燃烧的欲火,除了欲火没别的。
  几滴眼泪落在我手上。
  她说:“常信姻缘二字,故不惜以身自奉。本当互欢互爱之刻,何必愚语逼问连连?”
  我说:“对对对,是我愚,是我愚……”于是绸缪不休,共赴巫山,别样云雨……
  及晨,小婉潜去。行际,依依而曰:“小倩夜间复来,万勿再相逼问。这丫头性烈,当细爱之。恐一语荒唐,使反目成仇。多日交好,恶于一旦,反为不美。”
  其意虔虔,其语恳恳。
  我乖顺领教而已。
  我问:“你们有时言语,怎么都与你们老板一样之乎者也的?”
  婉笑曰:“又相逼耶?”
  我惶恐道:“不敢不敢……”
  婉告曰:“酒绿灯红,如过眼烟云。吾等深陷享乐,已然难以自拔。故常存幻念,每每仿古贯作《聊斋》男女,以幻易幻,玩世欺己,权当人生游戏耳……”
  又告:小倩毕业于名牌大学,出国屡屡受阻不成,自绝此念。而己学历高于小倩,实乃隋唐文学之硕士研究生。说出一位导师姓名,使我如雷贯耳,愕然肃然,诚惶诚恐,不禁刮目相看,自惭亵渎太甚……
  恍惚十余日,忘妻忘子,乐不思归。
大鸟(13)
  一日,大鸟说:“老兄及为夫为父之人,虽相友悦,岂敢久留?今朝当为兄饯行。”
  我竟觉怅然,顾小婉、小倩,企望二女坚留。
  岂料小婉垂首,小倩旁观,似有挽意,却无留言。
  于是彼此怏怏感慨而已。
  所赠丰厚,大包小盒,携不胜携,带不胜带。
  三人陪送于机场。大鸟双手执我一手,低问:“还记得我当年和你在五角场小饭店说过的话吗?——同窗三载,深蒙厚敬,他日富贵,定当相报。我大鸟不是个讲空话的人,你便是我将来的一个证明者,我死而无憾了……”
  小婉、小倩亦凄凄上前与我告别,一吻左颐,一偎右颊。婉赠金笔,倩贻玉印……
  至家,驱鱼遣燕,恳表谢忱。复如当年,泥牛入海,杳无回音。使我匪夷所思,惑不能解,心中疑团郁结。
  半年后,有一报社记者自大鸟所在省份来访。
  我不免要问他可认识或听说过一位叫曲海江的大亨?
  他摇头说不认识,反问我和曲海江什么关系?
  我说没有什么特殊关系,不过就是当年的校友。
  他说虽然不认识,但是听说过,鼎鼎大名,造成过一阵新闻轰动效应。
  惊问何故,方详道来。
  先是,曲辞公职,落户僻乡,钻改革政策之隙,以开拓型农户名义,诈称创办第三产业,贿赂送礼,贷款百余万元。又与各行各业签订空头合同,骗款六十余万,总计百八十余万。只见其整天价玩弄女性,荒淫挥霍,却不见其经营。人虽疑之,却不问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怂其享乐,从中渔利揩赃者,三教九流,大官小吏,竟达百人之多。各合同单位联名诉讼,才致败露。
  大鸟于法庭无惧色。
  问:“知罪否?”
  答:“明知故犯。”
  问:“剩款何在?”
  答:“享用尽矣。”
  问:“不惧死耶?”
  答:“但请速死!”
  呵呵冷笑,蔑视公堂,且侃侃自辩:“倘吾一人,国之幸耳,民之福耳!诈骗当死,巧取豪夺何罪?今日此时,举国铺席设宴不知多少?饕餮民脂民膏者众,挥霍公款一日何止千万?心切疼之否?敢尽诛之否?”
  遂判其死。
  欣然受判。
  又审小婉、小倩,所答坦坦,所述犯罪事实与曲无异。
  亦问:“不惧死耶?”
  皆曰:“甘愿陪死。”
  神情自若,且微微含笑。言死如言戏语,从容镇定模样,令法庭无奈无辙。
  我听得惊心动魄,冷汗淋漓。
  来客又告:有人揭发,仍剩数十万,不知藏何秘处。法庭调查员对单核据,亦深信不疑。以宽大诱交待,曲及二女,守口如瓶,铁心不供。故在押缓死,为究数十万而延其命……
  于是我想到了我带回家中存入银行正获着利息那一万元,心中有鬼,如芒在背。
  来客看出我脸色大变,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没怎么,不过间发性的一阵心悸而已。
  来客说,那几十万,想必并非大鸟为他自己的将来而藏的。说他那种人,对自己所作所为的法律后果,明镜似的清楚,还为自己考虑什么将来不成?说也并非他为他的家人而藏,因他在他那么谋划之前,他母亲也已病逝了。他又不曾结婚,也无兄弟,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没什么至亲的人值得他留此一手。说他只有一位姐姐,但已远嫁国外,且嫁给的是有钱的洋阔佬,根本无须金钱周济。说他肯定是为他的两位情人的家人而藏的,说小婉有清贫父母,小倩有疾兄稚弟。那几十万的下落,除了他们三个男女知道,小婉、小倩一方的某一位家人也必知道。说只要反复遍审之,必能撬开知情者之口,而那几十万一旦起获,也便是他们三个男女挨枪子的时候了……
  还说,如此这般的推测和分析起来,大鸟倒真不愧是男儿之中的情义型人,小婉、小倩也不愧是女孩儿之中的丈夫型人。他们那一种敢作敢当,着实的也令人感慨。三人矢志不移,活则三位一体,死则三尸同穴的关系,着实的也令人刮目。只可惜不是走的正道。说当地的青年男女,都似乎着了魔似的崇拜起他们来,竟将他们作为楷模。女孩儿们说,爱男人就要爱“曲帅哥”那样的。一旦爱上了,自己也要一百个不变心,不后悔,生死与共,有何涕哉?而男孩儿们说,找情人就要找小婉、小倩那样的。为了她们那样的女孩儿,天下还有什么不敢的事儿?被那样的女孩儿爱过,有那样的女孩儿奉陪着,赴刑场又有什么可怕的?说当地的一些卖服装的摊贩,揣摸透了青年男女们此种心理,不失时机地推出了一批“文化衫”。男式的印着——“我是大鸟”或者“人惟一命,及时享乐”;女式的印着——“我是小婉”、“我是小倩”或者“寻找大鸟”、“大鸟我爱你”、“待嫁大鸟”、“非大鸟莫嫁”等等。使公安司法机关煞觉尴尬,恨不得将穿那种“文化衫”的青年男女一夜间全逮捕了。
  可是那么多,又怎么逮捕得过来呢?说枪决不过是迟一天早一天的事儿。直至举行大型公判会,绑赴刑场,并借助宣传媒体大造舆论,这种“大鸟热”才渐冷却,那些“文化衫”才渐无踪影……
  我问当地人怎么知道他大学时代的绰号?
大鸟(14)
  答曰记者对他狱中采访,他自己说的。文章一经发表,几小时内报纸销售一空,已有电影厂家买了版权,正请高手改编成剧本……
  我问那文章中提没提到他的哪一位大学同学?怎么提的?
  我是既怕公安司法机关,从那篇采访的字里行间,嗅踪侦察到我这儿,又怕在今后的一部什么电影里,使我自己和别人都看出,某一个角色多么像我。
  来客回答说,他一位大学同学也未提到过,无论在审讯和采访过程中,都未提到过。也许他在大学的同学关系不怎么好吧?……
  我说是的,很不好。在大学同学中,他一个朋友也没有……
  同时我心里祈祷:大鸟大鸟,你可千万别坑我,临死拉上一个垫背的啊!同时,又暗自庆幸,还好只在他处住了十余日。若久住下去,恐怕我也……
  又逾月,收到一封信。一看信封上那笔体,就知道是大鸟写给我的。但却不是从监狱寄来的,而是转寄。尽管如此,我拿着信还是手发抖,心发毛。
  我鼓足勇气撕开,一目十行。信很短,说了些将要诀别之类的话。说入狱之前,触法自知,既有所料,也常受犯罪感折磨。故耗散挥霍,殊不独为。款待于我的,不过百之一二。
  骗于官僚,与众共享,实乃一大快事,心理亦颇获得平稳……且自谓,对当局政策,早有研究,决不信“不变”之说。故宁做骗犯,以享乐赊死,而不做真改革者,败于政策之变……
  我一看罢,立刻烧掉。
  渐渐的,再无他的音讯,猜测他已成泉下之鬼。虽然不免为之有点难过,但又为自己没受牵累而庆幸。今后当此以为训。经年,也就终于将他忘了……
  上月,忽又收到他一信,也是由人转寄的。信中言其死期已定,惟有两憾——不能与小婉、小倩同死,二对当局政策判断失误,未料虽经一番阴晴,改革步子却又更大更快……
  细读数遍,读出一种“在乎”的意味儿,仿佛字里行间,跃出别的几句话——早知如此,宁当先苦后甜的真创业者,不做生亦无望的死囚之人了……
  未久,前来之客信告,大鸟已遭先决,而小婉、小倩仍在狱。据悉数十万款下落,将有眉目矣……
  是夜,见大鸟未叩扉而径入室,言曰:“老兄别后无恙?”又云:“阴间亦觉逍遥,不乏共享乐者。然少美酒,今烦以所赠之万元,劳代购佳酿百瓶,惟寂寞独处之时,思念小婉、小倩二女,常祝早死,企盼聚饮……”
  惊醒乃一梦也……
第三部分
  芊子就跪下在他床前,泪汪汪地回答:“老师教会了芊子识文写字,芊子已是感激不尽了。若老师一病不起,芊子定不顾全村人的反对,日夜服侍你……”
盗靴(1)
  芊子是一个俏模俊样的乡下少女。
  芊子十六岁了。
  她是隐于本村的女“秀才”。不但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且天资聪慧,文思隽敏,善骈对联。每年春节,从村头至村尾,家家户户屋门上院门上贴的对联,概出于芊子之口芊子之手。
  村里并没有小学校。一个独身老头儿是她的文化启蒙之师。他非本村人,但已在村里生活十几年了。谁也不详知他的身世,以及他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落根此地。尽管他孤老可怜,但村人排外,并不将他当“五保户”照顾。何况他初来乍到之时,公开给村里的些个人们测过八字算过命,从此便怎么也洗不清传播迷信思想的罪名了。所以村人们并不因冷漠相待而感到有什么不妥。芊子善良,自十岁起,经常暗中给予他同情和帮助。作为报答,他教芊子识文写字。凡六年间,她潜学之,他诚教之。
  去年春季老头儿死了。
  死前某一天曾慈爱地瞧着芊子说:“芊子呀,芊子,你这小女子啊,心太善了!常言道,世事混沌,善不能清。可惜我只教会了你识文写字,也没教会你点儿明哲保身的道理……”
  芊子就跪下在他床前,泪汪汪地回答:“老师教会了芊子识文写字,芊子已是感激不尽了。若老师一病不起,芊子定不顾全村人的反对,日夜服侍你……”
  老师眼中也渐渐淌下两行浊泪,连说:“不要不要,芊子你可万万不要那样!……”
  第二天晚上芊子又偷偷去看他,他已不知去向……
  半月后村人在山上发现了他的尸体,将他就地埋了。连块坟牌也没立。
  芊子难过了数日。她心里明白,他是因不愿她遭到非议,才躲到山上去死的。不管别人怎么看,她认为她的老师便是一个大善人。
  其实,爹娘是清楚她跟谁学会识文写字的。那老头儿活着时,爹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曾严厉地阻止过,学会识文写字,对自己的女儿毕竟是件好事儿,爹娘权衡这点儿得失的头脑还是有的。
  老头儿既死,爹娘就三番五次地嘱咐芊子:“可不许说跟他学会识文写字的!他死都死了,死无对证!你自己不说,没人敢逼着你非承认跟他学的不可!你就说照着本儿破旧古书,自悟自学的……”
  芊子不愿惹爹娘生气。逢人问,便照爹娘嘱咐的话说。那么说时,内心里觉得非常对不起老师。每到老师的坟那儿去请求原谅……
  后来山洪暴发,将老师的坟冲平了。将老师的尸骨卷得无影无踪……
  百菜没有白菜美
  诸肉没有猪肉香
  这是芊子家灶两旁贴的对联。村人们都认为是芊子的“名联”,曾口口相传,广博盛赞。爹娘听了,当然是极得意的。而芊子则往往羞笑,对村人们的盛赞,心中大不以为然。她认为自己不过写了两句合仄押韵的大白话罢了。
  她还私下里写过几首仿古诗。寂寞之时,喜欢坐在床沿儿,左右摇晃着身子,漫声儿背咏……
  轻风抚青草
  黄蜂觅黄花
  春水一塘静
  田蛙几声呱
  这一首是她颇自赏,常背咏的。
  ……
  现在,芊子被关在她家的柴棚里。门从外边用很粗的木杠顶牢了。腿脚被捆着,手臂被反缚着。
  是爹娘将她这样的,如果爹娘不将她这样,她哥也会将她这样。哥长她七岁。三年前成的家,分户另过了。
  不因别的事儿。只因县剧团又来村里为忙过夏锄秋收的农民们演戏。分明的,芊子是恋上了县剧团那个每在戏中演许仙演董永演宝玉的小生。芊子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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