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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柏杨全集-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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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独立固然要付出独拿巨画的代价。心理不能独立,依靠男人,她付出的是依靠男人更高的代价。
   
   
   奋斗的目标
   ──女人跟男人一样的也是人,有拒绝接受大男人沙文主义的权利,有主动离婚的权利。
   台北文昌街读者老奶汤明昭女士来了一信,讨论离婚问题,原文恭抄如左:
   「十一月二十六,你在〈从一部电影说起〉之中,赞成离婚,但许多无辜的孩子受破碎婚姻的影响而自卑,而自暴自弃,不曾领受『爱』的孩子,又怎能去关心、信任,对他人负责?在人格上的发展不健全,带给社会的又是怎样的结局?充其量也是另一桩不幸婚姻的开端。
   「正由于社会上离开地毯的那一端的怨偶日渐增加,更应倡导中国固有的家庭伦理。为响应文化复兴节,教育当局刚刚发动学生做『夫唱妇随』『相夫教子』壁报,我所教班上的学艺股长,在制作壁报时,不禁暗暗饮泣,原来她就是父母离异下的牺牲品,不曾领略到母爱的温馨,却要配合此一主题,岂不是她自己的一大讽刺。
   「禁止离婚有其积极意义,如果某人只有一件衣服或一枝笔,一把梳子,一定加倍珍惜,绝不会轻易丢弃,婚姻何尝不是如此。如果心存『合则留,不合则去』的观念,又怎会细心培养爱情的花朵?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天主教教友,我所见到的教会朋友,都是恩爱夫妇,享受家庭的温暖。也许因为God is Love,或秉持『基督是我家之主』,即使有争论,也坦诚交谈,化除误解隔阂,岂不比劳燕分飞下场要来得幸福?
   「无论社会如何变迁,人们总还是向往圆满的婚姻生活,人生才有奋斗下去的意义(见《读者文摘》上一篇专文,曾有调查可证)。台北家事法庭上常可见到一些草率成婚者分手的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也有可能是把离婚看得太随便了。
   「我们教会在世界各地办麻疯病院、孤儿院、养老院,对抗无神论共党主义,至若雷鸣远神父,倡导抗战救国,于斌枢机主教,为国奔劳,等等善行,尚不易感化教化同胞。如今你这篇大作,可摧毁多少传教成果?不妨三思而后下笔,则教会幸甚。耶稣曾在山中圣训中说:『缔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如果有任何高见,我和我的朋友们(各行各业的教友),愿和你竭诚讨论。」
   汤明昭女士这封信,充满了平静祥和,说明她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但同时也代表一部份人对越来越「多元」的社会,抱着天真可爱的「单一」看法。而且又因为我没把话说清楚的缘故,多少有点误解我的本意。事实是,我跟汤明昭女士一样的认为:「人们总是向往圆满的婚姻生活。」因此,在原则上,我并不赞成离婚;但在个案上,有些已破裂到不能复合的婚姻,我们没有权力反对他们离婚;甚至在某种情形下,我们还要鼓励他们离婚,帮助他们离婚。
   ──柏老说了一大串,只用了一个句点,为的表明那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千万不能分开。如果断章取义,像抓住小辫子似的猛喊:「你鼓励离婚呀。」那就是存心一棒子打死人。
   另一个我跟汤明昭女士观点一样的是,离婚的受害人往往是孩子,一个家庭破碎下的孩子,是天下最可怜的幼苗。汤女士所举的那个学艺股长,就是一个例证,令人酸鼻。问题是,离婚固然伤害了孩子,难道不离婚的怨偶就不伤害孩子乎?一个白天云游四方,晚上酒醉醺醺的丈夫,甚至把女朋友带回家,教妻子服侍,稍不如意,就拳脚交加,这种魔窟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日夜都在外面交际应酬,男朋友如云──男朋友如果只固定一个,那就更糟,然后鲜衣香车,把丈夫当成冤大头的妻子,这种妓院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整天沉湎在牌桌上、赌场里、舞厅里,或酒家中,在外笑容可掬,回家怒目相视,一骂就祖宗三代出了笼,茶杯横飞,菜刀乱舞,这种火坑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夫妻间已搞得毫无感情,二十四小时不交谈一句话,唯有大眼瞪小眼,这种冷战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
   有些婚姻上的争论,固然可以「坦诚交谈,化除误解隔阂」。但这种争论必须不涉及婚姻的基石,一旦超过某一种限度──好比,有另外一个爱情介入,这种方法恐怕不灵光。《不结婚的女人》女主角,她能靠坦诚交谈使她丈夫化除误解隔阂耶。盖其中根本没有误解隔阂,只是臭男人想找一个更年轻更漂亮的而已。汤明昭女士所称赞的「我所见到教会朋友,皆是恩爱夫妇,享受家庭的温暖」。汤女士的话是真实的,但不是必然的、定律的也。教会朋友家庭闹得一塌糊涂的固多得很,义大利是天主教的大本营,在离婚法案通过前,因国法严禁离婚之故,以致逼得对方只好诉诸谋杀。而汤明昭女士所崇拜的于斌先生,他阁下的弟弟,就硬是把贤慧的妻子遗弃,另结新欢,远走美利之坚,那位贤慧的妻子恐怕是无法靠坦诚交谈,使丈夫回心转意。──写到这里,顺便一问:这位贤慧妻子应该怎么办?她应该从一而终,硬守到底?或她应该提出离婚之诉,另组幸福家庭?汤明昭女士如果坚持前者,柏老不得不效法吾友耶稣先生的口吻赞曰:「当男人的有福啦,当女人的有祸啦。」如果认为后者可行,那么,我们的意见一致。在敝大作的结尾,柏杨先生曾举出美国两桩杀妻凶案,现在我要逼着汤明昭女士跟教会朋友们回答:你认为应该连同孩子一块挨刀子也不离婚耶?或是你认为应该离婚而保全自己的性命,甚至丈夫的性命耶?答案如果是认为应该选择挨刀子,对这种慷他人之慨的道德观念,柏老就望风而逃,竖起降旗。如果认为离婚比命丧黄泉好,我们就没啥杠可抬的。
   关于孩子问题,《不结婚的女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高贵的榜样。女主角被遗弃后,女儿十分恨她的老爹。但女主角抱之泣曰:「他没有离开你,乖儿,他还是你的父亲,他离开的是我。」她把女儿当成「人」,没有要求女儿为自己牺牲,没有利用女儿去打击抛掉她的丈夫,没有利用女儿转嫁自己愤怒的情绪。如果换了我们的社会,我敢打包票,恐怕做妈妈会使出浑身解数,教女儿把老爹恨入骨髓。柏杨先生不知道那位学艺股长家庭变化的情形,但可以推测的,父母一定互相把对方攻击得体无完肤,使女儿心上的创伤更为惨重。
   汤明昭女士要我们「更应倡导中国固有的家庭伦理」,呜呼,柏杨先生想这件事可不能囫囵吞枣。父母夫妻儿女相亲相爱,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的伦理,非中国所独有。中国独具只眼的家庭伦理,如柏杨先生上次介绍的「七出之条」,我想还是不倡导的好,不但不宜倡导,简直应该斩草除根。如果真要倡导,恐怕台湾半数以上的老奶,都要被「休掉」,中国早成了世界上的野蛮大国矣。至于发动女学生「夫唱妇随」「相夫教子」,因为是教育官颁布的,柏杨先生不敢有啥异议,过去因为跟官异议太多,几乎断送了脑瓜皮。不过看样子,反来覆去,仍是大男人沙文主义,仍是把女人当成附件,即令大获全胜,也不过制造出来一大堆三从牌或三靠牌。在可敬的教育官英明的领导之下,丈夫如果偷鸡摸狗,妻子就得墙角把风,如果她不肯,她就得滚。
   汤明昭女士曰:「禁止离婚有其积极的意义。」柏老的意见恰恰相反:「不禁止离婚有其积极的意义。」配偶是「人」,不是「物」,即令是物,一双太窄的漂亮鞋子,穿起来磨得血流如注,潦泡密布,寸步难行,天下就是只有这一双,人们也宁可光脚丫。爱情不能用功利培养出花朵,一旦「除了我你找不到别的女人」、「除了我你找不到别的男人」,那是做生意的商业态度。
   汤明昭女士又曰:「你摧毁多少传教成果。」柏杨先生的盖世名着,为自己招灾引祸,足足有余。破坏天主教的伟大传教,可没有那么大的劲。汤女士家庭美满,难道看了敝大作,就双双去法院告状离婚哉。而义大利的谋杀,于斌弟弟的远走高飞,以及美国凶杀案,都发生在敝大作之前,这种乱飞帽子的武功,我可有点心跳。
   最后一句话,我们奋斗的目标是:女人跟男人一样的也是人,也是独立的人。女人有拒绝大男人沙文主义的权利,有拒绝当男人附件的权利,有拒绝被男人骑到头上吆五喝六的权利,有主动提出离婚的权利。
   
   
   「跑不掉」泥沼
   ──婚姻要靠爱情维持,如果靠「跑不掉」维持,那才是一幕悲剧。
   人就是人,不是物。人的特质是有灵性,有感情,有智慧,和有选择爱情的能力。物就不然啦,它啥也没有,砍它一刀它不会叫,踢它一脚它不会跳。所以围棋第一等高手,看他在棋盘上妙计百出、左包右抄、前埋后伏,把对手杀得双膝下跪。可是,如果教他真的去指挥作战,恐怕准成为「带汁诸葛亮」,除了泪流满面,就是泪流满面。盖棋子是「物」,往那里一放,虽然陷入重围,仍笃定泰山。贵阁下阅棋多矣,有没有见过紧急之时,棋子忽然生脚,溜之乎耶?有没有见过全军覆没之际,棋子忽然号啕大哭,声震四野乎耶?一局棋罢,各归原位,仍是棋子。而战士们一旦被「砰」的一声,就永远消灭。下局棋用的仍是上局棋死掉了的棋子,而第二次战役用的却不再是第一次战役死掉了的战士也。
   人跟物的差异,十万八千里。汤明昭女士把夫妻的一方,用「物」来比喻,心理上先已不把人当人,只当可供用的东西。丈夫也好,妻子也好,绝对不是「一件衣服」「一枝笔」「一把梳子」。贵阁下嫌衣服太宽,可剪之使窄;但贵阁下如果嫌丈夫或妻子太胖,恐怕无法挥动大斧,削下几片人肉。贵阁下刚写罢一篇盖世名着,把原子笔往桌上一摔,摔成两截,没人说话;但贵阁下如果把丈夫或妻子一摔,不要说摔成两截啦,就是头上摔出一个大包,恐怕后患就够无穷的也。贵阁下懒惰成性(或勤快成性,天天去理发店马杀鸡),三个月不用梳子,关在铁匣里,毫无怨言;但贵阁下如果把丈夫或妻子关起来,恐怕三天都会成为报上头条新闻。
   汤明昭女士认为婚姻关系只要「定于一」,对方就「一定更加珍惜」,呜呼,这只是「人」和「物」的关系,不能闭着尊眼推理,认为「人」和「人」的关系也是如此这般。柏杨先生小时候,曾有一项奇遇,柏府附近,有条深可没顶的小河,一位青年才俊把两个大葫芦绑到腋窝,往水里一跳,竟然浮了起来,游到对岸,观众掌声雷动。他想,如果把大葫芦绑到腰窝,岂不是上半身全部露出水面,更悠哉游哉耶,于是果如所料,观众再度掌声雷动。他就又想,如果把大葫芦绑到脚底板,岂不是简直可以踏水而行,在水面上健步如飞耶,于是,只听噗通一声,这次没有果如所料啦,观众也没有掌声雷动,而是一阵惊叫,七手八脚的救人。盖该青年才俊跳到水里之后,头重脚轻,大葫芦上浮,尊头下降,来了个倒栽节目。水面上只见两个拚命挣扎的大葫芦,不见人踪。等到好容易把他阁下救出,已淹了个半死。
   汤明昭女士用的似乎是这种大葫芦逻辑,把「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认为也可以应用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尤其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上。一个人拥有世界上唯一的一块宝石,当然百般爱惜,不是至亲好友,连瞧一眼都棉花店失火,免谈。可是在婚姻上,如果某一个女人,铁定的属于某一个男人,或某一个男人,铁定的属于某一个女人,不但不见得发生「一定加倍珍惜」,恐怕反而更不珍惜。原因很简单,在传统的男性中心社会中,臭男人力大无穷(包括体力和财力),一旦发狠曰:「我珍惜你是你的福,我折磨你是你的命。」结果老奶得到的不是加倍的珍惜,而是大葫芦朝上,加倍的倒栽。
   吾友丹扉女士曾画龙点睛说过:在有些女人眼中,丈夫会跑掉,而老爹跑不掉,所以对丈夫百依百顺,对老爹就五雷轰顶。在有些男人眼中,娇妻会跑掉,老娘比老爹更跑不掉,所以娇妻的重要性也同样的后来居上。丹扉女士是为探讨孝道而写的,柏杨先生借来说明我们的论点,夫父母子女间是天伦的爱,父母揍子女而仍爱子女,子女忤逆,也不能使父母改变心肠,亲情似海,十指连心,怎么跑都跑不掉焉。而夫妻之间是人伦的爱──「跑不掉」的爱,本质上绝不可能;因为绝不可能,所以危险万状。父母子女之间「跑不掉」,有先天的无尽爱心在支持,夫妻间一旦陷入「跑不掉」泥沼,那只有哀哀一生。
   今年(一九七八)十二月十五日台北《联合报》,有一则新闻,照抄于后:
   「彰化市一位苦命女,家庭贫困,国民初级中学毕业后,到一家纺织厂工作,工厂小开看她容貌不错,千方百计追求,对方父母也在旁协助,使她与小开发生关系,当她知道已怀孕时,对方同意结婚,保证全心全意爱她。但是,结婚之后,立刻就变了。丈夫开始对工厂中其他女子动脑筋,丑闻时传,为了面子,她都忍了。而丈夫好吃懒做,不出数年,工厂倒闭,丈夫就在家睡觉吃饭,一点不为孩子着想。她只好背着孩子,住到娘家,每天到一家工厂去作工,维持家用。谁知她的丈夫趁她外出工作之际,偷偷把一儿一女带走,晚上并派一名打手威胁,要她继续工作,否则不准她与儿女见面,(柏老按:这是中国社会恶传统的一部份,用儿女作为夫妻间斗争的工具──有些恶棍,还扬言要杀儿女来迫使对方屈膝,比起《不结婚的女人》的女主角,你以为如何?)苦命女为了生活,只好继续工作。前天,她偷偷找到丈夫的住所,发现一双儿女蹲在楼梯口,饥寒交迫,满身脏兮兮,母子三人相拥痛哭,儿女震于父亲的淫威,不敢随母亲走,苦命女写信给辅仁大学同舟社法律服务部求助,她希望能跟丈夫离婚,并愿抚养一双儿女。」
   同舟社毫无办法,只抖出来几条「六法全输」给她,唯一的办法,只有盼望那位鸭子屎丈夫振作。问题是,该鸭子屎丈夫振作起来,固然称心如意,可是振作也者,并不那么简单,看情形他一竿到底,硬是蛮干啦,「反正你跑不掉」,谁都救不了她。
   去年(一九七七)十一月二十五日台北《新生报》,也有一则新闻:二十一岁的另一位苦命女,于一九七四年嫁给台东县的詹顶顺先生,就不断遭受丈夫的毒打。一九七五年,詹顶顺外出服役。公公婆婆继续努力,把她赶出大门。苦命女只好带着四个月大的孩子去当店员,可是两个无耻的公婆,却反过来伸手向她要钱。到一九七七年,苦命女又怀了孕,恶公恶婆知道后,恐怕影响她的店员工作,失去财源,就强迫她堕胎,然后像押解人犯一样,把她押解到高雄市瑞呈旅社,交给老板娘黄甘草女士,胁迫苦命女卖淫。还由保镳郑发先生充当监狱官,不准她行动自由。
   这件事的结局,比同舟社有劲。苦命女终于逃走,一串狗男女,全部入狱。呜呼,幸亏她跑掉啦,如果她「跑不掉」,谁也救不了她。
   人际之间的关系,跟「人」「物」之间的关系不同,婚姻要靠爱情维持,不能靠「定于一」「跑不掉」维持。一旦只靠「跑不掉」,这姻缘就不是好姻缘,而是恶姻缘矣。夫妻间没有了爱情,代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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