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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花笺-诺言-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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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国到中国,万里跋涉,数十小时的长途飞行数十小时的时差,像只展翅的大雁飞回到属于自己的国度。
擦拭着湿淋淋的长发从浴室走进房间,杜夜色环顾四周。这里是香港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房间宽敞而贵气。她的未婚夫莫里斯是那种E时代的好男人,体贴而温存,虽然他对香港也不熟悉但仍然为她尽力安排好一切,最重要的是他给她足够的个人空间,从来不会勉强她做不想做的事,也不会强横地命令她接受。比如说这次,他就没有勉强她和他一起住在自己的外祖母家里。
下飞机时莫里斯有些感慨:“上次我来看望祖母时,香港用的还是启德机场,才几年工夫就换成了现在的赤蜡角……这么大的工程,还填了海。”
“是外祖母。”夜色一百零一次地纠正他。
莫里斯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中国人的族谱真是麻烦。”浑然忘记自己身体里也存在着一半的中国血统。
夜色也笑了,这就是莫里斯的另一个优点了,拥有着像孩子般单纯的心灵,不管什么天大的事都看得很简单。莫里斯向她求婚那天有极好的阳光,当时她穿着旧旧的大毛衣光脚缩在一张大藤椅上啃苹果。也许那天莫里斯有些不安地来回走动已经让她看出了什么,但她始终保持着一贯的沉着娴静,一声也不吭。直到他在她面前跪下,掏出一枚闪烁璀璨的戒指。
“Soph,请嫁给我,让我给你幸福。”他的脸有些绯红,唤着夜色的法文名字。
夜色放下手中物件,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他,嘴角微微含笑:“你确定?”
“这辈子没有任何一件事让我如此确定。”他也笑起来,露出雪白灿烂的牙齿,但还是显得有些紧张。
夜色低下头考虑十秒钟:“可是我脾气恶劣,如果另一半作出让我发怒的事情,没准会被我用花瓶敲破头。”  
莫里斯不在意地耸耸肩,这是他惯有的动作;“相信我,亲爱的,如果令你不快,我将很愿意自己的头被砸破,不过我会亲自动手。”
夜色叹口气,他不信呢,不信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但她还是把自己纤细的手伸到他面前:“为什么不呢?莫里斯,我愿意嫁给你。”
没有惊心动魄地喋血追求,也没有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海誓山盟,他在求婚前送过她七束百合、唱过一次情歌,仅此而已,那枚戒指就这样轻松地套进了她雪白的手指上。夜色简简单单地把自己交给眼前这个真诚英俊的混血男孩。
其实世界上什么事是不简单的呢?运送过几千万人次到世界各地的启德机场因为不能适应需求所以被终止了使命,沧海桑田不过如此,其他事物也是这样吧。她的心中何尝不是有着这样一个老的启德机场在等待关闭而开启另一个新的篇章呢?
夜色打开电视在桌前坐下,马上有一大堆难懂的粤语蹦出来,她不感兴趣地换了几个频道,把电视关上。视线落在大大的原木桌上,像其他酒店一样桌上放着一本酒店指南和一叠信笺。她随手翻了翻那叠信笺,心跳突然微微加速,那是一叠很华丽的信笺,纸质精美非常配合这间酒店的气派,抬头上公式化的印着某某酒店的字样,让她失神的是信笺右下方的四个小小铅字--‘白色纸业’,字的后面还有一个极小的玫瑰logo。
“白色纸业……”她用指腹轻轻触摸着那朵小小凸起的玫瑰,喃喃念了两遍,然后拿起信笺旁的圆珠笔想要在纸上写点什么,但是又迟疑了,如今电脑太过发达,她已经太久没有用过纸笔,而且中文字写起来似乎也有些力不从心。不过想了想,她终于还是提笔写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写完后她把纸举起来看了看,像是验证一张难以辨别真伪的钞票,有些不满意地皱皱眉,字真丑!她的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丑了?这还是她以前最喜欢写的一首古诗呢。可是世上有什么又是永恒不变的呢?几千万年的时间足以让高山变成平原,黄河近几年老是断流,夏天打冰雹,冬天雷声轰轰只是自然现象,这些都不再让人感到可怕,更何况只是字只是爱情。
这么一想她释然了,只是心里似乎还有些什么沉甸甸的放不下,她觉得有些难受,于是拒绝再想什么,把自己抛进柔软舒适的大床里,也不管头发还没有干透。  
“我已经很累了,太累了。”她告诉自己:“长途飞行和时差能让我今晚能睡个好觉!”但是事与愿违,这晚她做了无数个梦,在梦中她再次温习到了想要忘怀的过去。
杜夜色是典型的天才少女。
别人七岁入学,她五岁就读小学一年级。刚开始学校因为年纪不够不肯收,结果她在父亲的指挥下滴溜溜背了十几首唐诗又清楚地算了几个鸡兔同笼的算术题,倒把测试的老师吓了一跳,就这么轻轻松松地入了学。到了四年级时又跳了一级,于是其他人见到她就翘大拇指:多聪明的孩子!
她比同班同学要小两岁多,个子也要矮上一个头,所以只能永远地坐第一排。不过说也奇怪,她从小好玩,又参加芭蕾班又去学钢琴,别的孩子天天啃书本、做习题,却就是比不过她。开家长会时老师永远把她当楷模,其他家长纷纷为自己的孩子找理由:“怎么能跟人家比呢?杜夜色的父母可都是大学教授,她会读书那是遗传!”回去后又对自家孩子耳提面命:“你也出息点,学学人家杜夜色!”
最可气是杜夜色还长得玉雪可爱,仪态大方,见到熟人三米以外就开始打招呼问好。这样的学生哪个老师不喜欢,再加上年纪小同学都让她几分,所以哪怕是性情娇纵一点也足以让人原谅——这样的孩子似乎天生就是给人来娇惯的。
五年级时班上转来一个男生,小小年级却已经有张英俊的酷脸。本来按照他的高度是要坐最后一排的,但是据说他在原来的学校里是个爱打架的坏孩子,这让老师有点提心吊胆,不敢把他放得太远,安插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监视着。夜色于是有了个沉默英俊的小同桌,那个男孩叫石幕白。
那时的夜色还很小很单纯,不太能够明白坏孩子的定义,刚好囫囵吞枣看完了本《萍踪侠影》,看到其他同学都对石幕白闪闪躲躲,不禁很有点像女侠般为他打抱不平。上图画课时见他只有一支屁股后面带橡皮擦的铅笔涂涂抹抹,雪白画纸上马上变得糊涂不清,于是大方地拿了自己的香橡皮擦和二十四色水彩笔与他分享。出人意料地是石幕白狠狠瞪她一眼,随手一挥便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好意大力掼到地下。夜色哪里受过这种委屈,眼泪水一下冲到眼睛里差点就要掉下来,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哭。
  老师目光如炬,马上护住自己的爱徒:“杜夜色,被其他同学欺负要记得告诉老师!”
夜色抿嘴倔强摇头:“没有!”心里却觉得丢脸至极,恨恨发誓一辈子都不要理这个人。
那天放了学,石幕白一直跟着她走,夜色咬牙切齿转身:“你干吗一直跟着我?”  
“我住这里。”他回答。他说的地方与她家只隔两条巷子,两条巷子已经搁出天与地,夜色住的地方是市里出名的知识分子优秀小区,他家是破旧平房。
原来不是为了要跟着她……小小女孩羞恼得再次无地自容。
“哎,你的书包重不重?”他忽然问。
夜色偏头看他,不解。他走过来,从她肩头摘下双肩包轻轻松松甩到自己背上,再次迈开步伐。微沉的阴暗天色下,看着石慕白有些孤寂的落寞背影,夜色小小的心灵受到巨大震撼,连忙快步跟上。
从此以后夜色成为孤僻的石幕白的唯一朋友。
每到周末,夜色参加舞蹈班或去上钢琴课,石幕白总是一声不响地拿起她的书包帮她送回家,有时夜色的父母会请他进来喝一杯水,他看看那清爽宽阔的客厅礼貌地摇头拒绝。夜色开始在做眼保健操时睁只闭只眼的偷偷瞄他,做课间操时也会下意识地搜寻他的身影。不过到底年纪太小,也不明白那种隐约地暧昧情绪是什么,只知道看到了他心中便会有一朵花儿盛开。
他们进了同一间初中和高中。到高三时,功课变得异常紧张,夜色对石幕白说:“我是肯定要读大学的,你也一定要考上!”  
石幕白转身沉默半晌,点了点头。
直到很久以后夜色才知道自己当时有多么为难石幕白。石幕白的家庭是夜色不曾理解的那一类世界,他父亲因为工伤早早过世,当工人的母亲靠着抚恤金和微薄工资把他抚养长大。小小年纪的他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有新衣、电动玩具和彩色画笔,却让他有着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傲骨和野心。如果没有夜色的半恳求半命令,他应该是要早早走进社会负担起母亲与自己的生计,可他终于还是选择进了大学。他进大学,多半是为了她!夜色始终不太清楚石幕白的四年大学生涯是怎样辛苦而狼狈地捱过来的,他也不太想让夜色了解,唯一明明白白的事情是在大二那年的一个夜晚他们在江边微凉的风中热烈拥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两个少年,一切都是如此顺理成章,天经地义。
夜色的母亲知道后,起先有些不乐意,整日皱眉嘀咕。夜色的教授父亲倒是看得开:“一切随她吧,儿孙自有儿孙福,再说我看那姓石的小子以后会有出息!”母亲还想说什么,但是一想到石幕白不辞辛苦地为自己的独生女儿十年如一日的送书包回家,也就不再言语了。
“是个不错的孩子,就是家世差了点。”虽然她偶尔还会这么说。  
年轻人的爱情像是春日里得到雨水滋润盛开的花朵,茂密成长,或许在许多年前这爱情就已经开始萌芽,不过因为蛰伏的时间长所以更显浓烈。
大学毕业后所有人为出路而忙碌。石幕白却一早已有了自己的想法:“夜色,我们得有自己的事业,给别人打工一世难出头!”那时候刚迈出大学校门就能看得这么远的人并不多,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夜色也有些退缩,但看到石幕白意气风发的面容就什么都不怕了。虽然家里早已为她安排好一切,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随着石慕白去了南边一个沿海城市,事实证明石幕白是有远见的,三年后他看准市场做纸业发家,从此平步青云,富贵缠身。夜色有了个英俊多金的未婚夫,一下成为众多女子羡慕的对象。
这是后话,之前当然自有不足为外人所道的艰辛。
刚开始时局面打不开,两人穷到差点断炊,夜色悄悄找了份文员工作帮补家用。后来终于接到第一份业务,没有人手,也舍不得雇车,两人辛辛苦苦把大叠打印纸送到人家的办公楼。门口警卫看多了人来人往早就练就狗眼看人低的火眼睛精,见到他们两个先是不动声色地盘查半天然后手一挥让他们从侧楼上去。起先以为是电梯坏了,一起把几十斤重的纸抬上七楼后差点虚脱,后来公司里的人一脸惊讶地问道:“怎么不搭电梯呢?”才知道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夜色也不怯场,伸手抹抹额上的汗说:“您也看到了我们这么有诚意,以后贵公司的业务就请全交给我们吧!”
那人看着眼前这个声音清脆的秀丽女孩,心中竟然一怔,真的就这么同意签了约。
走出那幢大楼,石幕白却不雀跃,满脸沉郁,终于开口:“夜色,以后你就不要这么辛苦了,生意上的事有我。”
夜色讪讪地有些难堪,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但是看到他似乎不开心,也就同意下来。再过一段时间,石幕白又说:“夜色,干脆你把工作也辞了吧,我养得起你。”带点玩笑口吻,却又不容拒绝,她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终于还是屈服了,石幕白在她的世界里永不会出错,强势得让她必须服从。一让再让,一错再错,夜色所有的天地逐渐缩到四面墙的公寓里。
接着石幕白研究了一整年的金融时世,踏入股市,凭着天生的精明和初生牛犊的气势,不久便累积大量原始资本,再后来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工厂,厂名是“白色”--取他的“白”和她的“色”。他……越发的忙了,夜色却越见清闲,两人的话题逐渐不能沟通。
夜色的爱好变成做菜,每天的工作是等待,每每做出一道新的好菜都迫不及待地想与他分享。可是一通电话却能让她的热情迅速冷却,他不在家吃晚饭的时候夜色就吃方便面,有一次特地把方便面袋子留起来,到月底统计竟然有二十六个。而就算他在家时,竟也安安静静的,夜色想要找点话题也不知该从哪里开口。有时候特意换上新装,想让他眼前一亮,却发现他已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迟钝的人也能察觉到出了问题,何况她是个如此聪明的人,可是又找不到他一点错处。他待她还是像多年前那般纵容宠爱,每日为工作累得像条狗,身上没有香水味,衣领上没有口红印子,但是夜色就是能隐隐感到事情已经有了变化。他走得那么快,让她不得不努力追赶,他却越行越远,不但追不上,而且好像还追进了一条岔道。夜色的手掌不再有纤维绳勒过的痕迹,娇嫩的手指也不再被锋利的纸张划伤,因为不经风雨,她的皮肤就像婴儿一样细致。可是对镜自览,她却觉得自己日渐丑陋,不是容貌而是心灵。他会觉得她开始变得愚笨,无趣,不敏捷么?疑惧像条毒蛇盘旋至心中,她心惊胆寒,面对着一室清冷,她常有大声尖叫的欲望。
夜色偶尔会去参加同学聚会,临到下午就频频看表,生怕与石幕白错过。一次她离开后发觉忘带手袋又匆匆折回刚好听到同学正在议论。
“杜夜色为何会变成这样?已经完全没有从前灵气,每一句话之前都要加上‘幕白说幕白说’,好像不这样便无法正常讲话。”
同学中有人笑起来:“这话太刻薄,这不正是女人所羡慕的么,夫婿鲜衣怒马,年少多金,自己被宠得如同迟钝儿。”
“可是也同时失去自我,这种日子更适合被包养的明星。石幕白为什么要这样刻意禁锢着夜色?”  
“你想被人禁锢也不成,因为你的长相太不似明星,呵呵。”
夜色的心轰轰烈烈地跳着,连手袋也不要转身就走,她从此不再参加同学会。
她想:我会疯掉,总有一天,我一定会疯掉。
石幕白知道事情始末勃然大怒,“他们嫉妒你呢,你以后不要再同这些人来往!”
夜色习惯性点头:“我也这么觉得。”话说出口后,肃然一惊,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在石幕白面前只会说“是是是,我也这么认为,我也这么觉得了?”  
石幕白却很满意,摸了摸夜色的头发:“今天我不回家吃饭,你不必替我准备。”
夜色木然地望着他,点头。
事情终于爆发了,导火索是一个叫白丽丽的女孩。白丽丽是石幕白的一个大客户,祖上据说是务农的,她父亲却有点眼光抓住时机做生意发了大财。夜色对白丽丽的第一印象就非常糟糕,削薄的短发合身套装,眉眼处显得风流,虽说不上美若天仙却自有一种妩媚干练的气质,这正是她所欠缺的。 
有一次一起吃饭,也不知怎的忽然就谈到花,夜色说自己最喜欢玫瑰。
白丽丽却笑了,神色中不无轻视:“玫瑰……俗了点,还是百合清丽素雅。石总,你说呢?”眼睛一直望着石幕白,带点勾魂夺魄之势,完全视夜色如无物。
石幕白客气地打哈哈:“我一个大男人,对花知之甚少,都好都好。”左右逢源,两边不得罪。
夜色被白丽丽公然的挑逗气煞,回去后忍不住揪着石幕白娇嗔撒气:“百合的英文名Liyi,倒是挺合那位白小姐的名字,念起来像夜总会小姐,怪道她喜欢,什么样人家的孩子就喜欢什么样的花。”  
当时石幕白正如往常一般为自己泡一壶冻顶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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