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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说不尽的李叔同-第6章

小说: 说不尽的李叔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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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说丰子恺的论断是比较符合李叔同性格发展的趋势,这倒不是将丰子恺的观点视为评判艺术与宗教的真理,而是说以这样的观点来审视弘一大师这个个体较为贴近实际。以下分几个层面展开分析:    
    首先,李叔同是一位注重人格感化的教育家。他强调“文艺应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见丰子恺《先器识而后文艺》),用丰子恺在《我与弘一法师》中的话说:“因为李先生的人格和学问,统治了我们的感情,折服了我们的心。他从来不骂人,从来不责备人,态度谦恭,同出家后完全一样;然而个个学生真心地怕他,真心地学习他,真心地崇拜他。”丰子恺又在《为青年说弘一法师》中说:“他是实行人格感化的一位大教育家,我敢说:自有学校以来,自有教育以来,未有盛于李先生者也。”出家后的李叔同仍是如此。他在《南闽十年之梦影》中说:“要晓得我们出家人,就是所谓‘僧宝’在俗家人之上,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品行道德,也要在俗家人之上才行。”    
    其次,李叔同是一个万事皆认真的人。丰子恺在《李叔同先生的教育精神》一文中引述夏丏尊对弘一的评价是“做一样,像一样”。丰子恺进而解释说:“李先生的确做一样像一样:少年时做公子,像个翩翩公子;中年时做名士,像个名士;做话剧,像个演员;学油画,像个美术家;学钢琴,像个音乐家;办报刊,像个编者;当教员,像个老师;做和尚,像个高僧。李先生何以能够做一样像一样呢?就是因为他做一切事都‘认真地,严肃地,献身地’做的缘故。”李叔同出家刻苦研究佛学自然是事实,但只要联系到他当初在抵制洋货运动中连宽紧带都不用的认真态度,继而联想到欧阳予倩迟到五分钟而不得一见的事,那么人们就不会奇怪当李叔同在夏丏尊那里看到介绍断食的文章后一步一步按照要求去实行的执着精神,就不会奇怪他在杭州虎跑寺里见到出家人的生活后内心充满兴趣而又一步一步研究佛教直至出家的行为轨迹。这原本就是他性格的必然发展趋势。    
    李叔同曾将自己的出家行为视为生死大事。这生死大事是什么?那就是李叔同在物质、精神生活都满足了之后,要去探究灵魂的来源、宇宙的根本。正是有了如此弘志,他才把财产、子孙、名利等视为身外之物,把学术文艺也看成暂时的美景,甚至以为自己的身体也是虚幻的存在。如果不是为了探究人生根本的问题,李叔同没有理由去过苦行僧般的生活。他完全可以依仗自己的名声,借机自树一帜,可在佛门中谋求一个显赫的地位。然而李叔同没有,他既不曾高树法幢,广收徒众,示现大法师的威仪,也不曾发起什么佛教团体;既无佛门中之职衔,也没有党政要人、闻人大亨做他的徒弟、护法。他是那样淡泊,孤云野鹤,一心念佛。    
    所以,我们与其说李叔同的出家是诸种客观原因造成的,还不如说他的出家是主观性格促就的。这样说并不等于完全无视李叔同对当时中国社会状况的态度。在那种民族屈辱、内外交困、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面前,有些人遁入空门可能是一种人生幻灭、悲观厌世的表现。但对有些人来讲,比如李叔同,他并不认为人生是无意义无价值的,相反,在喧嚣的尘世之外,仍有积极的追求所在。从这层意义上讲,李叔同从没有把佛门看作人生幻灭的标志,他的行为仍是一种超越世俗价值观的悲壮的追求人生价值的表现。他向往佛教世界的深广宏大,他在那里面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归宿。事实或许就是如此,一切善意、恶意的在客观因素上猜测都是徒劳的。    
    


第二部分慈溪之行(1)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弘一大师曾多次往来于浙江慈溪的金仙寺、五磊寺和伏龙寺之间。在这期间,他创作歌曲、书写佛经、讲律说法的经历一直为人们乐于谈论,然而,有关弘一大师的此段历史尚须作实证性研究考辨,以有益于对弘一大师生平的准确把握。    
    慈溪金仙寺金仙寺、五磊寺和伏龙寺    
    金仙寺位于浙江省慈溪市鸣鹤场镇,依峙山,临白湖。该寺始建于梁大同年间(535~546年),初名精进庵。宋治平二年(1065年)赐额金仙寺。    
    五磊寺位于慈溪市五磊山。这里溪谷幽深,翠盖连绵,风光十分优美。五磊山主峰(史称望海峰)海拔424米。据清雍正《慈溪县志》:“五磊寺,吴赤乌间有梵僧那罗延结庐修静,唐文德间僧令建,名灵山禅院。”这说明,五磊寺始创于三国时代。宋大中祥符初年(1008年),敕赐寺额“五磊普济院”。明永乐年间,册定全国寺院名称,五磊普济院改名为五磊禅寺。五磊寺有讲经之传统,故又称五磊讲寺。清顺治二年(1645年),姚宗文、冯元飚、沈宸荃等应寺僧如胤、性常及鸣鹤乡绅檀越之请,出面请天童寺住持、临济宗第三十一世道忞禅师任五磊寺住持。顺治三年(1646年),道忞禅师率徒达变、拙岩到寺,僧尼善信,闻名云集。每逢讲经弘法,聆者辄千众。五磊寺虽也和其他古老寺院一样,在历史上屡有兴废,但到了民国时代,该寺也还称得上是浙东名刹。    
    慈溪金仙寺远眺    
    伏龙寺位于慈溪市东之伏龙山。伏龙山原属镇海,今属慈溪,是一座在海边上单独突起的小山丘。伏龙寺创建于唐咸通三年(862年),寺背山面海,风光颇佳。寺曾毁,目前已在复建之中,其中大雄宝殿已竣工。    
    首到金仙寺    
    弘一大师在慈溪,最先到的是金仙寺,时间当为1930年秋。金仙寺主亦幻曾有《弘一大师在白湖》一文载于1943年大雄书局出版的《弘    
    金仙寺前的白湖 一大师永怀录》上。文章一开头就说:“弘一大师在白湖前后住过四次……大概第一次是在十九年的孟秋。以后的来去,亦多在春秋佳节。”弘一大师这次是从白马湖到金仙寺的,但早先他在温州的时候就已有心来此。亦幻法师文中有记曰:“他因为在永嘉得到我在十八年冬主持慈溪金仙寺的消息,他以为我管领白湖风月了,堪为他的烟雨同伴,叫芝峰法师写一封信通知我到白湖同住。”果然,这回在金仙寺,弘一大师与亦幻法师的住所相邻。亦幻法师回忆说:“我那时真有些孩子气,好偷偷地在他的门外听他用天津方言发出诵经的音声,字义分明,铿镪有韵节,能够摇撼我的性灵,觉得这样听比自己亲去念诵还有启示的力量,我每站上半天无疲容。”亦幻法师是一个寺主,却偷偷地躲在一位客人的门外聆听其诵经的声音——这是一个何等的场景!也许,这就是弘一大师的魅力了。    
    其实弘一大师自己是十分谦虚的。这一年的农历十月十五日(1930年12月4日),天台静权法师来寺宣讲《地藏经》和《弥陀要解》。弘一大师未缺一课,而且还在静权法师演绎到孝思在中国伦理学上之重要的时候,弘一居然当着众人之面哽咽泣涕如雨,令全体听众愕然惊惧,就连静权法师也不敢再继续往下讲。据亦幻法师介绍,他后来知道这是弘一大师追思母爱的一种天性流露。弘一大师山色组图之一    
    静权法师本次讲经一直到农历十一月廿日(1931年1月8日)结束。此后,弘一大师便也离开金仙寺。农历十一月廿六日(1931年1月14日),弘一大师给性愿法师写过一封信,信上说道:“在金仙寺听经月余,近已圆满。拟于明日往温州度岁……”这一年弘一大师在金仙寺也讲律。所讲内容是三皈与五戒。课本是他自著的《五戒相经笺要》,讲座就设在丈室里。当时正在寺中讲经的静权法师曾恳切地要求参加听讲,却被弘一大师婉言谢绝了。谢绝的原因同样是弘一大师的自谦。    
    编创《清凉歌集》    
    1931年初夏,弘一大师第二次来到金仙寺。不久,他就去了五磊寺。农历九月,他又一次到了金仙寺。这段时间,他做了一件对他来讲具有特别意义的事情,即编创《清凉歌集》。    
    早在1929年的时候,夏丏尊和刘质平曾在白马湖叹息当今作歌者难得,一任靡靡之音的俗曲流行,长此下去,一代青少年学子将振作不起精神了。他们以为弘一大师出家太早,要是再晚几年,还可以多作一些学堂乐歌。弘一大师明白他俩的意图,出乎意料地表示愿意再为青年学生作歌。夏丏尊和刘质平欣喜万分,遂请求他尽早作歌。这次在金仙寺,弘一大师果然写成了“清凉歌”五首,这便是:《清凉》《山色》《花香》《世梦》和《观心》。


第二部分慈溪之行(2)

    弘一大师手书之《山色》歌弘一大师将五首“清凉歌”写成之后,感到歌词文义略显深奥,非一般青年学生所能解。于是他决定请芝峰法师代撰歌词的注释,书曰:    
    芝峰法师慈鉴:    
    音因刘质平居士谆谆劝请,为撰《清凉歌集》第一辑。歌词五首,附录奉上,乞教正。歌词文义深奥,非常人所能了解。须撰浅显之注释,详解其义。音多病,精神衰颓,万难执笔构思;且白话文字,亦非音之所长。拟奉恳座下慈悯,为音代撰歌词注释,至用感祷……    
    弘一大师又在信中详细述说了作歌词的意图和注释的要求:“此歌为初中二以上乃至专科学生所用。彼等罕有素信佛法者,乞准此程度,用白话文撰极浅显之注释,并令此等学生阅之,可以一目了然。注释中有不得已而用佛学专门名词者,亦乞再以小注解之。注释之法,以拙意悬拟,每首拟先释题目,后释歌词。释题目中,先述题目之大意,后释题目之字义。释歌词中,先述全首歌词之大意,次略为分科,后乃解歌词之字义也。”    
    不久,芝峰法师的回信表示乐意代撰释文。于是,弘一大师把歌词又交与刘质平及其弟子分别作曲。刘质平等人在作曲时也十分认真,反复推敲,每有设想,也都要征得大师的意见后才决定。    
    弘一大师手书之《世梦》歌    
    刘质平等为歌曲推敲、试奏之时,弘一大师也主动关心谱曲的进度,不断去信询问。此后在出版上又遇到了资金问题,弘一大师又写信提示道:“开明、世界(现蔡丏因任编辑事)及佛学书局,皆可印行,不需助印费。仁者仅任编订校对之事,即可成就也。”经过几番周折,《清凉歌集》终于在1936年10月由开明书店出版。    
    弘一大师又一次到金仙寺是在1932年春。这次他是要发心教人学习南山律。此事因缘,当联系到弘一大师与五磊寺的关系。    
    1930年秋,弘一大师首次到金仙寺的时候,五磊寺主就因了他的名望想在寺中创办南山律学院。农历十月十二日(12月1日),弘一大师给蔡冠洛的信中说道:“五磊寺主等发起南山律学院,余已允任课三年。(每年七个月,旧历二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余时他往。)明春始业。经费等皆已就绪。自今以后预备功课,甚为忙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第一版之《弘一大师全集八·杂著卷、书信卷》将此信注释为“1931年10月12日,慈溪五磊寺”(此指农历)。其实此信应该写于1930年农历十月十二日才对。因为后来弘一大师赴五磊寺任课,因故与五磊寺主不欢而散。后五磊寺主又因故请弘一大师复还五磊寺,弘一大师遂与之于1931年农历十一月十九日(12月27日)订下契约。弘一大师在此信中说得很清楚:“明春始业。”如果此信写于1931年,那么“明春始业”当是1932年春始业,后来的变故亦应是此后的事,而签订契约必不会是1931年农历十一月十九日了。故此信应写于1930年,写信地点应在金仙寺。因为此时他还在听静权法师讲经。根据前述弘一大师于1930年农历十一月廿六日致性愿法师信,静权法师讲经“近已圆满”,他决定于农历十一月廿七日往温州。而弘一大师致蔡冠洛信中称“半月之后”往温州,当是他在写信之时的预计。目前在一些有关弘一大师的书中,一般未说明弘一大师于此年到过五磊寺,如果以上对弘一大师致蔡冠洛书信的时间鉴定成立,那么他也有可能在这一年就已到过五磊寺,或在金仙寺与五磊寺方面谈妥了讲律事宜。    
    1931年初夏,弘一大师到了五磊寺。他这一次来,自然是为了办南山律学院。然而,他的这次尝试没有能够成功。关于此事,目前文献记载说法不一。亦幻法师在《弘一大师在白湖》中说:“在‘九一八’那年的秋天,弘师想在距离白湖十五里路的五磊寺创办南山律学院,我应主持桂芳和尚之约,同赴上海寻找安心头陀,到一品香找朱子桥将军筹募开办费,当得一千元由桂芳和尚携甬。因为这大和尚识见浅,容易利令智昏,树不起坚决的教育信念,使弘师订立章程殊多棘手……故等我回白湖,事情莫名其妙地老早失败了,弘一法师亦已乔迁宁波佛教孤儿院。”可以肯定,弘一大师这次离开五磊寺是与寺方在如何办学方面意见不合,遂飘然离去。    
    弘一大师对于此事显然十分气愤,他说:“我从出家以来,对于佛教向来没有做过什么事情。这回使我能有弘律的因缘,心头委实很欢喜的。不料第一次便受了这样的打击。一月未睡,精神上受了很大的不安,看经念佛,都是不能。照这情形看来,恐非静养一二年不可。”他又在给胡宅梵的信中说:“余近二月来,因律学院事牵制逼迫,神经已十分错乱不宁。披阅书籍,往往不能了解其义(昔已解者,今亦不解),几同废人。现拟静养治疗,未知能复元否。”


第二部分慈溪之行(3)

    但是困难并不能使他后退,他又说了:“虽然,从今以后,我的一切都可以放下,而对于讲律之事,当复益精进,尽形寿不退。”    
    确实,他在五磊寺讲律未成,但仍撰了《南山律苑杂录·征办学律义》八则,对近代传戒不如法的情况,以问答体裁,辨明传戒本义。大师的撰述,由以下两则可见诸一斑:    
    问:“百丈清规,颇与戒律相似,今学律者,亦宜参阅否?”    
    答:“百丈于唐时编纂此书,其后屡经他人增删,至元代改变尤多,本来面目,殆不可见。故莲池、蕅益诸大师之说,今未及检录,唯录蕅益大师之说如下文云:‘正法灭坏,全由律学不明。百丈清规久失原作本意,并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饰,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谙律学故也。’”    
    问:“今世传戒,皆聚集数百人,并以一月为期,是佛制否?”    
    答:“佛世,凡受戒者,由剃法和尚为请九僧,即可授之,是一人别受也。唐代虽有多人共受戒者,亦止一二十人耳。至于近代,唯欲热闹门庭,遂乃聚集多众。故蕅益大师尝斥之云:‘随时皆可入道,何须腊八及四月八?难缘方许三人,岂容多众至百千众也。’至于受戒之时,不足半月即可受了,何须多日。且近代一月聚集多众者,只亦令受戒者,助作水陆经忏及其他佛事等,终日忙迫,罕有余暇。受戒不须多日,所最要者,和尚于受前受后应负教导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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