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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征婚启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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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我,阿飞,要征婚。    
    我,会做饭,做得还可以。不大会收拾屋子。    
    我,有些虚荣,但是总的来说,足够朴素。我不是乱花钱的主,没有奢侈习惯。睡觉不打呼噜。    
    我,会好好爱人,总的来说,还算老实。    
    我,有些罗嗦,是因为我总是不大会跟人相处。有时,我会不讲话,其实,是因为我自己不知道怎么办。    
    我,有个乐队,但是你不要以为我很叛逆,很桀骜不驯,其实我比较传统,自己可以挣钱,买房子的话,我也可以承担,我有北京市户口,但我不知道它究竟有什么用。    
    我希望你:    
    第一, 要够高。    
    第二, 要善良。    
    第三, 足够宽容,如果我们吵架,你可不可以主动些,哄哄我,我自己会改,其实我不会真的生气。我会去做饭给你吃。可不可以,给我买一些裙子?    
    第四, 理科生。    
    第五, 睡觉不打呼噜。我睡得很轻。我不能屋子里还有别人的时候睡得好。所以,你要花一两个月时间,让我习惯和另一个人一起,在屋子里睡觉。    
    第六, 我可不可以结婚后,不工作一年左右,我想在家写写小说,做音乐专辑。或者,我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过一年。    
    我,阿飞,如果不能够嫁出去,希望可以做二奶。我会努力把饭做好,也会好好爱你。    
    希望你:    
    第一, 要善良。不能伤害别人,还有我。    
    第二, 足够宽容。我决不会跟你吵架,也不会违背你的意旨。    
    第三, 为我租一间便宜的房子。大一些的。40到60平米就好了。我想有些橱具,可以做饭。我还希望有很漂亮的窗帘布,好像一个家一样。    
    第四, 如果我很在意你,希望你有空来看我。    
    第五, 我可不可以不工作两年,我想在家写写小说,做音乐专辑。或者,我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过一年。然后第二年开始做音乐。做一年。我把做音乐挣来的钱,还给你好不好?    
    我,阿飞,是认真的。如果真的能够相爱,不是理科生也可以的。    
    我,阿飞,爱我就来爱我,不然会来不及。    
    


第一部分结婚

    2003…10…13    
    找了一份报社的新工作,在培训期。    
    下班的时候,坐公车,没有零钱。    
    拿着10元钱跟一个师傅说,换一下好吗?    
    他拿出一元钱,一声不吭地放进了投币口。    
    我有些不好意思,说,你坐地铁吗,我帮你买车票吧。    
    他说,不用客气。    
    我挤到后门下车了。    
    我在路上哭了。    
    小康结婚了。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13 18:50:09


第一部分逃跑

    2003…10…14    
    最后一次看见小康的场景是这样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徘徊在街头……”    
    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我抛出杀手锏:我给你做饭!我给你炖排骨汤!!!    
      可是小康很悲情地看着我,晚了。    
    他妈的,我如弹簧一般跳起来,嘴里霍霍有声:打你丫的!    
    由于反作用力,我一屁股坐在地上。    
    好在穿着棉裤,屁股不疼。    
    可是!他怕我打他,他跑掉了……好像一个肇事司机!    
    原来他跑得那么快,比肇事司机还快!    
    他跑到马路那边,在50米之外回头张望。    
    那一瞬间我感到有些宽慰,甚至想笑出来——我以为他在看我。    
    其实他是在叫出租车。    
    他坐上出租车跑了,是一块六每公里的,尽管他的单位不一定可以报销车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第一,如果一个人长得不像韩国《野蛮女友》的女主角,最好不要打你的男朋友。    
    第二,想追回自己的男友,最好早就练好短跑,在50米之内追上他。    
    第三,想追回男友的时候,在打车的时候千万不要计较“的士”的价钱,如果是每公里一块六的,也要坐;不要等一块二的,因为他的“的士”很快就要跑了。    
    由此,可以总结出,男人逃跑的秘诀是:    
    第一,从小学开始苦练短跑;    
    第二,找一个短跑不及格的女朋友;    
    第三,借助交通工具。    
    就这样,小康成功地逃跑了。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    
    的确,北京太大了。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14 17:30:18


第一部分夏竹

    2003…10…20    
    有时偷偷想,那个女人做爱一定没有我做得好。    
    因为我看《海蒂性学报告》。    
    很贵的,打了6折,咬着牙买了。准备学会之后,去教给好朋友夏竹小朋。    
    如果有人对夏竹小朋说,我爱你,她肯定会眨巴着眼:我吃过了。    
    夏竹没有男朋友之前,喜欢冷不丁推着我玩。我抗议说“为什么推我”,她就嚷起来,我不推你我推谁啊,我现在就只剩下你可以推着玩儿了。    
    很多年前夏竹刚认识我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滚青,在宿舍里一边听玛丽莲。曼森一边用小锅做白水煮面。在新斋的门口,她歪着脑袋对我翻白眼,让我心里直犯嘀咕。    
    后来我们都毕业,推荐读了研究生,竟然住进了同一个寝室。我偶尔得了糖吃,就放在桌子上,又生怕她看不见,就写了一个条:小朋友吃糖。    
    夏竹脾气很冲,所以有人叫她“赵冲”。可是叫她“小朋友”却是头一遭。    
    我这样轻松获得夏竹的心,在我冬天去排练的时候,我穿的是她的羽绒服,戴的是她送我的大棉手套。后来我有了小康,夏竹便作为我的小尾巴,跟着我们一起学校西门的小馆子吃水煮鱼,这时候,她又开始对着我男朋友翻白眼。    
    夏竹小朋不是文学女青年,因为女学女青年很麻烦,要闹绯闻,还很忧伤,看很多电影,有的还去法国。但她偶尔也会描述她的本科生活:    
    “那座古老的建筑里有无数美丽的植物比如北方难得见到的竹林和石榴花,以及很多曲折深邃的回廊。我曾无数次成功地从门口石狮子的嘴里掏出石球又安放回去。内院有个小小的池塘,冬天会结出一大块浮冰。有一次我一个人在那里玩,用一根很粗的树枝把冰块推来推去,同时努力地在其中弄出大小不同的破洞。后来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我把池塘边一只废垃圾桶上面的青蛙嘭地一下推进了池里,然后在一声巨响中飞快地逃离了现场。后来很久我都不敢去工字厅。据京玉说,那只青蛙至今还在池塘里呢。”    
    又如:    
    “校园里的动物和植物我都喜欢。植物们大多年代久远,表情沧桑。梧桐树非常狡猾,它们努力地使叶子变出各种驳杂的颜色来推迟凋落的时间,以延长自己一年的生命。凤凰花伸出长长的触须,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银杏树会象变魔法一样在一夜之间把自己弄得黄黄的,好像一根巨大的蜡烛。动物里最多见的是麻雀,个个都胖得跟宋徽宗皇帝某幅名画里的那只一样。其次就是喜鹊和杜鹃。老鼠是很少见的,如果偶尔出现的话我必定飞快地跑过去看。 每株碧桃上都寄生着虫子--它们织了温暖的壳挂在树上,躺进去直到第二年春天到来。这些壳儿曾经让我误以为是花苞,于是摘了一个剥开来看。它们一肥二胖的绿样子让我当场倒退四步之后绊倒在地,从此成为同学长久的笑柄。”    
    夏竹不出声的。有时生气了也不吭声。我说,夏竹你为什么不生气呢?她说,我生气啊!我说那你为什么不表达出来呢?她很高兴地说,我表达了呀,我对你发脾气了呀     
    我与夏竹约定:苟富贵,勿相忘。和小康却约定:若我们分手,他要赔偿10万美金。    
    夏竹总是威胁我说,如果我嫁不出去,你就完了,你就得照顾我了。所以我总是忧心忡忡。但不久后,夏竹小朋成功地把自己“嫁”了出去。她每天和男友去食堂吃饭,充分证明了我的杞人忧天和自作多情。    
    夏竹有一天在熄灯后一语惊人:阿飞你不但不聪明,而且没有智慧。我颇是失色:这可是人文学院最大的秘密,怎么让一个夏竹就轻松道破了呢?    
    夜深了,躺在床上,亮着台灯钻研《海蒂性学报告》,看什么是高潮。很多种高潮,比方说,多重高潮、序列高潮、阴蒂高潮、阴道高潮,等等。反正这不是一本黄色小说。    
    我准备学会之后,要把这个知识普及给夏竹小朋。我猜想伊结婚了,需要知道这个。    
    她毕业后去了深圳,刚开始只有一个单间的宿舍,她和老爸住一起,老公则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里住。    
    我又给她出主意:你们可以在屋子中间挂一个帘子,和老爸分开,就可以夜里和老公一起睡觉了。我说只要你们不要有什么动静,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夏竹忍不住笑出声,怎么会没有动静呢?    
    可是伊终于是结了婚。    
    后来我想,夏竹和我是不会相忘的了。可是小康却忘记赔我10万美金了。    
    由此可见,爱情确实不如友谊来得可靠。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20 12:44:39


第一部分手机

    2003…10…20    
    突然丢了钱包,在文惠北路上。医疗补助、身份证、工行卡、工作卡等等,记不得了全部丢失。    
    还有手机。    
    手机是2000年4月小康送我。我们刚开始交往。我力拒不过,就付了1000元钱。CDMA的摩托罗拉试用机型。到现在已经不再生产。用了三年半;他离开后,那是我能留下的惟一与他相关的物品。保修单早过期,也一并留着——我决心把手机一直用下去。    
    原来包括丢掉他,也都是天意。    
    


第一部分短信

    2003…10…21    
    在虎坊桥附近的中复商场买的。诺基亚2100,蓝色外壳。850元,还不算贵。还买了一个手机号,60元。忽忽。    
    我认为手机号是不应该卖的!    
    紧张地问店员,可以电话转接吗?可以发短信吗?可以定闹钟吗?    
    陪我去的GG可能觉得没有面子,对我使眼色,不要问了,回去我都告诉你。    
    手机果然很好用。    
    终于学会了发短信,给了能够找到的几个朋友发短信。他们纷纷致贺,靠,你终于学会发短信了。    
    使用了三年零六个月的手机,终于有了一个有发短信功能的手机了!    
    立刻成为了短信超人!一天发短信60条!    
    而且,在地铁的时候,还有信号!    
    这是以前手机所没有的优点。    
    所以今天,像农民一样,把新手机从包里拿了出来,看了又看!    
    新手机都可以有,为什么还没有新男友呢?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21 21:51:23


第一部分橘子

    2003…10…24    
    买了12个橘子。    
    花了两块钱。    
    如此孤独的周末。    
    只是希望有人可以来和我分享橘子。    
    那个告诉我平生最大的秘密的男孩子,不知道周末做什么呢?    
    我是没有秘密的人。    
    就算有,也要在心里烂掉了。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24 20:39:44


第一部分自行车

    2003…10…25    
    中午出来吃饭,发现停在楼下的自行车不见了。    
    狂奔100米,没有找到。    
    太不安全了。    
    后来去一家湖北菜馆中饭。吃得不错,花了14两银子。    
    阳光很好。慢慢地踱回家,又进一家手机店看价钱,进一家盗版书店去看有什么恶俗的书,看来看去,觉得自己写来写去,也不过是和这些人摆在一起罢了,也不是十分风光体面的事情……    
    北京现在的天,到了中午,阳光总是很好,很暖和,刚刚洗过澡。头发慢慢干,心里想,这样的天气,在街上走走,就已经很幸福了。    
    如果自行车不丢,就更加好了。想到这里,心里涌上了一丝惆怅。     
    回到楼下,发现十几米开外,有一辆车很像自己的,走过去一看,果然是!    
    我就拿出钥匙。打开车锁。慢慢推了回来。    
    这个车这么快就回来了,心里很欣慰。    
    发文一篇以志庆贺,可不能再说此事了,不然如果又丢了,怎么办才好?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25 15:52:48


第一部分裙子

    2003…10…26    
    常常想起那些裙子,鲜艳和素雅,挂在衣橱,落落大满。我喜欢丰厚的物质。购物是这个世纪最大的狂欢之一。它们以确凿的证据证明我的快乐,我所拥有的物质和美丽,我从男友那里侥幸得到的关心。它们让我记得我的男友是多么殷勤竭诚地想令我得到满足和快乐。每一次他都不忍心让我失望。我确实是通过这些来证明我的被爱。曾经以为,我深深满足于这样的物质。只要有足够的积累,衣橱里的裙子越来越多,我就会越来越快乐。    
    一直以为,我应该有得到快乐的机会,在这个过于匮乏的年代,幻想着通过物质来实现快乐的梦想。    
    后来发现我错了:不是得到了物质,就会满足。    
    这一个很浅显的道理,要这么晚才明白。    
    我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正在去往西单的公交车上。在驶向我以为的繁华之地时泣不成声。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26 19:54:33    
    


第一部分洗澡

    2003…10…27    
    第一天搬进这个屋子的时候,夜里就失眠了。    
    每次搬到一个新的地方,一般来说,第一个晚上总是很难睡好。    
    第二个晚上,一个人,觉得有些凄惶。    
    打电话让一个男孩子过来 。他叫昙花。他有一个女朋友在上海,叫一苇。一苇很喜欢我们乐队,托昙花来北京看演出。昙花真的就来看我们演出。但那天晚上他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他帮我弄了半天那个洗澡的热水器,不知道如何才能点上火。弄了很久,成功地使得水热起来,流到洗澡间。    
    已经两天没有洗澡,终于可以了,好高兴,洗得皮肤都发白了。    
    头发还是湿的,就和他说话,到了夜里两点。    
    头发干了,就睡觉了。    
    他在外屋工作,写游戏的剧本。    
    我很快睡着了。    
    等到天亮,他给我热了一杯牛奶,放在我的床头,然后去上班了。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0…27 10:39:56


第一部分格非

    2003…10…28    
    见到了作家格非,他和余华,苏童齐名,并称先锋小说的三驾马车的。他小说叙述中的迷宫气息和玄奥的氛围,曾经令很多人受挫,为之着迷。    
    与其说喜欢他的作品,不如说喜欢他的为人。    
    他口若悬河,大声喧哗,旁若无人。声音分贝很大,我却不愿意提醒他。    
    直到后来,有人很不高兴,来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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