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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征婚启事-第3章

小说: 征婚启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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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在公众的大厅和陌生的人讲话,十分不习惯。    
    尤其和很多人一起,我就觉得无比地不自在,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    
    想和认识的人说话,和他住在一起。想和小康结婚。想和小康和他的妻子住在房子里。    
    他们一定做爱的。    
    可是我已经不在乎了。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再不能热烈地全身心地爱一个人。    
    剩下的只是怀疑,斗争,猥琐的。没有人爱我,我也不爱任何人。    
    我们不能够相互怜悯。    
    只希望他在我身边,我就半闭上眼睛,北京如何之大,已经和我无关,我的世界如此小,历历可数。    
    小康家附近有一家湘菜馆,如果不是我们分手,我可能会以为这个世界上惟一的湘菜馆。    
    他如此普通。我爱他普通。爱他之爱我。如此天真。他以为我天真,殊不知是真的天真。真的天真的人,他也不会真的要。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2…14 0:10:11    
    


第一部分嫁衣

    2003…12…23    
    一苇是一个神经病。在我看来,学艺术的女孩子,都是神经病。    
    一苇说,在你的唱片的首发那天,你会有中国最好的嫁衣,我会亲手来制。    
    她要搞得很华丽。说是要镶什么样的钻石。我说,便宜一点好,反正贵不贵,也看不出来。她说不行,我要你替我穿着出嫁——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在我生日那天,在上海和一个刚认识的,在酒吧唱爵士的人,结了婚。一个月后,她要离婚。    
    她对那个人说了之后,那个人直直看着她。她就开始往楼下跑。    
    我猜上海的楼,一定很高,可能有100层。所以她会跑很久。    
    “圣诞节是爸爸的生日。我这样爱我爸爸,这样恨他,这样崇拜他,这样想占有他。这样想叫他绝望,这样想叫他为我骄傲,这样想一起快快地死掉,这样想他陪我一生一世。”    
    “我一生都被我爸爸毁掉了。”    
    “可他什么好东西也没给我,除了高高心气和一身癫狂,就什么都没了。”    
    她说,阿飞,你为什么不张扬一些。我说,我过去是在一个学风严谨的地方上学,毕业后我在一个国有出版社里当校对,现在在一家敬业的报社工作。我谨小慎微,事事努力做得周全。我胆子很小,平生最怕的,是给陌生人电话,问他们话。    
    我觉得,她是一个神经病。我很惭愧,我只要求,活得很安全。我不要面对自己的内心。     
    有一天晚上,很疲惫的时候,我想起格非的话。他说,那些看起来谈笑风生的人,可能内心漆黑一片。    
    我不觉得自己心里有光。    
    我的光是别人给的。    
    他们离开的时候,带走了我的光彩。    
    其实有一天,我和小康的妻子,已经说上了话。我拨通他电话,是她接的。    
    浑身陡然变得热血沸腾,然后又冰凉。说不出话来。眼泪却一下子,流出来了。    
    立刻就明白了,小康应该和她一起。因为她说的话,和世界上的许多许多人说的话,是一样的。这个体系,是读者文摘的体系。逻辑清晰,感情分明,非常有道理。而且善良,有用,狗屎一样的善良。社会安定家庭稳定的善良。对我,却永远不起作用。    
    忽然明白,为什么我的那些朋友,像一苇、波而、昙花,都那么孤独。孤零零的,彼此间没有关联。我才知道,自己活着,多么没有道理。我怎么可以活着呢。如果连小康,这个曾经信誓旦旦,声称爱我的人,对我如此善良的人,我都没有来得及去迁就。    
    后来,去了他老婆工作的单位。在南城一条偏僻的大街上,许多新楼,没有人。有些远。我倒了三趟车。    
    虽然是冬天,但是阳光灿烂,天气暖和。    
    那个楼里人很多。我看着那么多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知道,只要我想找到她,还是很容易。    
    她就在这栋大楼里面。她个子不高,但是我知道,她比我高,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我更矮的人了吧?    
    我后来,离开了这个地方。    
    我爱世界,但再不相信我能看到的热忱和繁华。我远远的,像一个阴谋。我知道自己太冷漠了,但是内心汹涌澎湃。这样不好。    
    但至少要给你们留下我爱过的证据。不然不甘心。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2…23 2:35:0


第一部分懂事

    2003…12…31    
    7月流火,终于拿到了学位,拒绝参加毕业典礼,如丧家之犬,带着二十多个矿泉水纸箱仓皇逃离女生宿舍,正式成为没有人际关系的人。10月终于找到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12月的时候,终于可以不寄居在朋友家里,独立承担房租,开始尝试学会自理。从秋天开始,开始拒绝各种演出。    
    第二张专辑已经开始要做了。有些慢。还想写一个长篇。想了好几年了,一直不能够忘记它。神奇、荒诞、悲伤,和隐秘的青春,欲望相关。常常为此激动不已。一个人在夜里突然醒来,失声痛哭。电话挂断的嘟嘟的声音。这是我的2003。    
    从小是一个懂事的人,又很任性。既叛逆,又顺从。很传统,也很保守,是活在过去的人。看武侠小说长大的,是道德体系内的人。有时无法和别人交流,世界对我,如此之小,历历可数。小说写的是欲望,是对交流的拒绝。而我往往因此陷入困顿,惊慌失措。    
    当我站起来,试图学会坐公共汽车,几乎每一次都失败了。    
    我辨不清方向,不能够凭借最便宜的公车,到达目的地。    
    但我爱声音本身,爱男人,我懂得节制,也懂得爆发,我懂得爱,懂得伤心,懂得孤独,懂得自己会渐渐进入死地。    
    我如此懂事。     
    wuhongfei 发表于 》2003…12…31 23:23:57


第一部分旗袍

    2004…1…10    
    买了红色的暗花旗袍。紧身。还是有胸和屁股的,还是值得庆幸的。    
    还有两身旗袍,一苇从上海寄来。    
    还买了白色的假发。红色的珠子耳环,坠珠簪子。假睫毛。艳红的指甲。头饰。挽在脑后的典雅的发髻,最古典的发髻和最荒诞不经的乐队的声音。    
    要有传统女人的身体,还有貌似玩偶的脸庞和眼睛。    
    还缺少硕大的骷髅戒指,红色的细根高跟凉鞋。金属乐队的腰带。可能还缺少蝴蝶的文身。虚假的眼泪。我最需要的是一把雪亮的匕首。    
    这些东西只能用其中的一件和两件。或者全部不用。要用就要最极致,最俗气和最荒唐。    
    我惯于混淆真实和虚构,俗气和美丽。我想这就是这个时代最俗气最微贱的欲望。    
    如果没有人成全我,我自己要来成全自己。    
    第九首,夜,写于1997年秋天。用呜咽和叹息来唱歌。谁发明的唱法,除我之外?一直到2004年春天,它还未获得发表的权利。    
    夜,它伤害了我——    
    要学会在世界抛弃你之前,抛弃世界。    
    不与幸福的人为伍。不能抛弃活在黑暗中的姊妹。    
    小康,原谅我在你身旁,赤身散发,眼泪无声地汹涌。    
    你无法觉察,你那么远,看不到眼泪滑入无垠的黑夜。就在你的身旁。你曾经钟爱的女人,因为罪愆而流泪。我竟然要放弃我的黑暗,前来就你。这不可原谅。    
    波而来了,我的朋友,乘坐地铁而来。在桥下,她向东而行。遇到红灯停止,方能找到我。    
    波而,大波女孩,头脑简单的波而。临时的幼儿园教师,一副好脾气。母亲因为忧郁症自杀。她负罪离开家乡。寡言的弟弟去了遥远的南方,在一场车祸中死于非命。她始终无法与血亲沟通。她认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罪愆。她开始出现幻听。她说,阿飞,我觉得是我害死了母亲和弟弟,我总是想去死。他们说大概我的精神出了问题。    
    我斩钉截铁地说,你没有问题,不要相信那些心理医生,他们想骗你口袋里的钱。    
    来,姊妹们,让我们站在一起,敌视那些幸福的人。    
    所以,小康,我不能爱你了。 所以,小康,原谅我,我一直不爱你。只是不能够。我们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羞怯和自卑。     
    wuhongfei 发表于 》2004…1…10 21:26:07    
    


第一部分蝴蝶(1)

    2004…1…13    
    蝴蝶,美丽的蝴蝶    
    蝴蝶,虚伪的蝴蝶    
    我独自走过城市    
    我无法穿过黑暗    
    我要你看见我白色的衣    
    我要你看见我黑色的唇    
    1997夏天,怀抱吉他,坐在草席上,唱这首歌。    
    Z说,多美丽的蝴蝶啊。    
    有谁知道蝴蝶在用黑色的唇歌唱。    
    有谁知道蝴蝶夜里她们在哪里游荡    
    有谁曾经真心真意爱上一只蝴蝶    
    有谁知道蝴蝶从来不能自由地飞翔    
    他说,你的歌多好啊。    
    1997年,我还不不知道自己可以唱歌的时候,还怯生生不能上台,他就这么说。    
    他说,他有几个做音乐的朋友,他们的音乐很棒。    
    他带我去,那个傍晚。我穿着裙子,骑着车子去的。    
    到了村子的时候,天黑了。    
    在那里遇见了小龙。    
    我坐在屋子里的时候,Z就坐在对面。他说,他的家乡来了一个姑娘,很漂亮,她就坐在我坐过的地方,对他微笑。    
    我说,她想干什么?    
    他说,她想喜欢我。    
    我大声笑,简直要倒在地上,她怎么会喜欢你??    
    他嘟囔说,她就是喜欢我。    
    我要笑死。    
    因为Z又矮,又丑,又穷,身上的衣服还很大,不合身。他笑起来,一脸的尴尬。    
    可是他总要给我买糖吃。    
    他到学校来看我。    
    门房说,有个男生在楼下等你。    
    后来,他要去内蒙。    
    我连夜录了一盒磁带,用借来的WALKMAN录了我写的所有的歌,用我的吉他弹的,一口气录了很多首。    
    内蒙那时意味着是草原。    
    那时我们的梦里面,包含着诗歌、草原和大海。    
    我不能去草原,就托他把我的歌带到那里。    
    他说,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可能已经很“厉害”。    
    我笑,我不相信他的话。    
    暗地盼着他走,因为他说他要把他的摩托罗拉进取型的呼机留给我。    
    那个号码我还记得,68163388…57315。    
    摩托罗拉进取型的呼机,非常贵。当时我的同学们,都还没有呼机。    
    他真的把很贵的呼机留给了我,然后带着我所有的歌,去了内蒙。    
    记得有一个晚上,天气很冷,我们站在黑黑的街道上,他有些伤心地看着我,要伸手摸我的头,我身手敏捷地闪开了。    
    他就说,你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不告诉他,我喜欢上他的好朋友小龙。    
    一直保留着那个呼机。他只呼过我一次。在去往上地的那条路上,我用公用电话亭的电话给他回电。他也是在一个公用电话亭。他说他挺好的,但是他说得很含糊。他没有固定电话。他说了几句话。他挂了电话。


第一部分蝴蝶(2)

    这样,过去了6年,可能还多。    
    我再也没有,没有见到这个人,也没有再听到他呼我。    
    我曾经去找小龙,去问Z的消息,小龙没有他的联系方法。他的朋友,我认识两个,我一个一个地去问了,但是他们都没有他的联系方法。    
    那是最后一次,他呼我。他语焉不详,他说他很好。    
    后来我做了一个乐队,1999年的时候,我踌躇满志。因为没有人能够像我这样,用声音自如地在生和死之间,癫狂和美之间,游走。    
    我还不自信,但已经是天才的无师自通的主唱。    
    我其实有老师,就是我的爱情。    
    我惟一的亮光。    
    小龙说,唱歌只有一条,就是忘我。    
    我记得很牢,我一直这么唱歌。    
    直到2000年春天,天气还有些冷,小康在下面听我唱歌。他当场作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导致了他第一次恋爱的惨败,和我后来无穷尽的损耗。    
    那时我穿白衣,牛仔裤,因为害羞,总是戴着帽子遮住脸庞。我还有些像男孩子。    
    小康,给我买了一个手机,13301050189。直到2003年10月,手机在小西天的一个蛋糕店,被小偷偷走。    
    那个晚上,我不肯回宿舍,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喘着气,一声不吭,睡了一个晚上。    
    话说回来,我有手机的时候,还一直用原来的呼机。我希望有一天Z回来找我。他会发现号码没有改变,我一直等他呼我。他会发现我的确没有辜负他当时的期许。    
    那时候呼机已经不流行。呼叫费用从每年的300多,变为120。    
    然而Z一直没有回来找我。他可能不知道我的乐队。或者,他不知道,那个后来在圈子里声音异常尖利的乐队主唱,就是当年唱民谣的我。    
    一直希望他回来,是因为想让他看到,他当年的梦想,我亲手实现。他一定会很欣慰。    
    但是他一直没有回来找我。    
    今天晚上,很晚了,我突然想,他也许是死了。    
    因为,他如果活着,一定会回来找我。    
    小康呢?他从来不要来听我的故事。我从来没有对他讲过去的故事。    
    做了辣椒炒鸡蛋,辣椒太辣了。我吃着吃着,流了许多眼泪。    
    我以为我会忘记那个人的。    
    wuhongfei 发表于 》2004…1…13 0:36:08


第一部分阅历

    2004…1…17    
    我有一个好朋友,女的,认识很多年了。这个人呢,一直管我叫她的“好朋友”,偶尔管我借钱。从来没有还的时候。我没有钱的时候,管她借,她的脸就拉到了地上。前年她管我借了300元,说好了还,我说不要紧。去年,她说借了250元,我也懒得,只说不着急。今年,她在外地出差,手机没有钱了,打个电话让我给她充值,我傻呵呵就去给她买了卡。完了我要回家过年,想要些路费,找她还钱,她就开始硬赖了。我说你快两年了,你总该还了吧。她于是说了很经典的话:为了200钱(她忘记是300元了),你连朋友都不认了。      
    牛逼。关键是,从来是她要认我做朋友,到我那里蹭吃蹭了不少年头。     
    我自己没有长进,在身上钱很少的时候,总是借钱给她。    
    倒不是我仗义,而是脸皮太薄,所以她吃定我。    
    她阴魂不散地管我借钱那么多年,从来没有还过。     
    我后来想到,我这个人从来不找别人借钱,也很害怕别人借钱。估计从这类人那里得来的心理阴影。     
    管我借钱的人,大部分是借钱不还的。这些人,大多还是北方人。大概是不计钱财的一种表现吧。    
    大概钱在他们眼里,实在太不重要了。    
    只是可怜我们这些借钱给人的人,被借走了许多钱,自己生活都没有顾上,还要背上一个小气的恶名。    
    还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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