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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宽容 作者:房龙-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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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问题比刚才说的还要复杂,我的话只适于可以看到的世界,但是在人类发展初期,可见的世界与不可见的世界相比,简直不足挂齿。

  为了充分理解,我们必须记往,原始人与我们大不相同。他们根本不懂因果法则。

  如果我坐在有毒的常青藤上,我会责怪自己的疏忽,派人去请医生,并让孩子赶快弄走那些东西。辨明原因效果的能力告诉我,有毒的常青藤会引起皮疹,医生会给我药止痒,清除毒藤可以避免痛苦的事情再发生。

  真正的野蛮人的反应却迥然不同。他不会把皮疹和毒藤联系起来。在他生活的世界中,过去、现在和将来盘根错节,纠缠不清。死去的首领变成了上帝,死去的邻居变成了精灵,仍然是家族中看不见的成员,步步陪伴着活着的人。他们与死人仍然同吃同睡,一同看守大门。是避免与他们亲近还是争取得到他们的友情,这是活着的人应考虑的问题,否则就立即会遭到惩罚。由于活人不可能知道怎样才能取悦于精灵,便总是害怕上帝把不幸作为报复降临在自己头上。

  所以,他不是把异常的事情归结于最初的原因,而是归结于看不见的精灵的涉足。他发现臂上的皮疹时,不是说:“该死的毒藤!”而是小声嘟嚷:“我得罪了上帝,他来惩罚我了。”他跑去找医生,不是去讨抵消藤毒的膏药,而是要一张符,还必须比愤怒的上帝(不是毒藤)甩给他的那张符灵验百倍才行。

  至于使他遭罪的毒藤他却不予理睬,依然让它象往常一样生长。如果偶尔有个白人带来一桶煤油把它烧掉了,他还会骂他招惹麻烦。

  因此,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一切事情都被认为是由看不见的生灵操纵的,那么社会要维持下去,就必须绝对服从能平息上帝怒火的律法。

  按照野蛮人的看法,律法确实存在。祖先创立了律法,把它传授下来,这一代最神圣的职责就是把它原封不动完美无缺地传给下一代。

  这在我们看来当然荒诞无稽,我们相信的是进步、发展和持续不断的改进。

  不过,“进步”是近年来才形成的概念,而低级社会形态的特点是,人们认为现状已经完美无暇了,没有理由再做什么改进,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别的世界。

  如果上面所说的是真的,那么怎样才能防止律法和已定的社会形式有所变更呢?

  答案很简单。

  就是靠及时惩处拒不把公共条例看做是上天旨意具体体现的那些人,说得露骨一点,就是靠僵化的专横制度。

         ※        ※         ※

  如果我由此说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本意也不是侮辱他们,因为我马上要加上一句,在他们借以栖身的环境里,专横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他们一意容忍,用来保护他们人身安全、头脑纯洁和部落生活的许多清规戒律遭人践踏,便会陷入灭顶之灾,这可是最大的罪过。

  但是(这个问题值得探讨),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又是怎样保护了一整套靠口口相传的条例呢?今天我们拥有成千上万的警察,数以百万计的军队,却仍然觉得连推行一点普通法律都困难重重。

  答案同样很简单。

  野蛮人比我们聪明得多,他们精明地估算出用武力不能推行的东西。

  他们发明了“忌讳”(塔布)这个概念。

  也许“发明”这个词有些文不达意,这类东西很少是一时灵感的产物。它们是长年累月的积累和实践的结果。不管怎样,非洲和玻里尼西亚的野蛮人想出了“忌讳”这个概念,从而省去了不少麻烦。

  “忌讳”这个词起源于澳大利亚。我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它的含义。如今的世界里也充满了忌讳,也就是不能做的事或不能说的话,譬如在吃饭时谈及刚刚做完的一次手术或把小勺放在咖啡杯里不拿出来。不过我们的忌讳都没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只是一些礼节,下会扰乱生活的幸福。

  对于原始人,忌讳则甚为重要。

  它意味着超然于这个世界的人或没有生命的物体,(用希伯莱语说)是“神圣”的东西,人们绝不能冒着即刻死去的痛苦或永恒磨难的代价谈论或涉及。对于胆敢违抗祖先意志的人可以大骂特骂,切不可表示冷惜。

         ※        ※         ※

  究竟是教士发明了忌讳,还是为了维护忌讳才产生教士,这是尚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传统比宗教更为源远流长,因此很可能早在男巫师和女巫婆问世之前忌讳就存在了。但是巫师一在世上露面,就成为忌讳的顽固支持者,以巧妙的手法大肆盗用这个概念,使忌讳成为史前的“禁物”象征。

  我们第一次耳闻巴比伦和埃及的名字时,它们还处于忌讳举足轻重的发展时期。粗糙原始的忌讳并不象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那样,而是带有“汝不能……”这样字眼的戒律。它们是约束人类行为的严肃的否定式准绳,就象我们熟悉的基督教“十诫”中的六条一样。

  不用说,在那些国度的早期历史中,宽容的概念完全不为人知。

  我们有时看到的宽容,其实是由于无知导致的漠不关心。

  我们从没有发现国王和教士能够有一丝诚意(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同意别人履行“行动或判断的自由”,成“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而现在这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理想。

         ※        ※         ※

  由此说来,这本书的兴趣并不在研究史前的历史,或者研究按一般所称的“古代历史”。

  为宽容的斗争直到个性发现以后才开始。

  在现代最伟大的新发现中,个性发现的荣誉应当归于希腊人。

  

  









二 希腊人

  在地中海的一个默默无闻的角落里,有一个小小的岩石半岛,它在近两个世纪中为当今世界的生活奠定了完整的基础,这包括政治、文学、戏剧、雕塑、化学、物理,上帝知道还有些什么,这是怎样实现的呢?多少世纪以来,人们百思不得其解,哲学家们一生中也或多或少都要用一些时间来寻找答案。

  盛气凌人的历史学字与化学、物理、天文和医学的专家不同,他们总是以一种居心叵测的蔑视态度来看待人们力图发现“历史法则”的努力。在研究蝌蚪、细菌和流星中有用处的东西,在研究人类领域中似乎毫无用武之地。

  也许是我错了,但是我认为这种法则应该存在。迄今我们的收获鲜微,这的确是事实。不过,我们探索的功夫也不够。我们一直忙于积累事实,却没有时间把它们煮一煮,让它们液化、升华,再从中提取出风毛鳞角的智慧结晶,而这些智慧对于我们这种特殊的哺乳动物也许还真有点价值。

  我涉足到这个新的研究领域,不免诚惶诚恐。这里我暂借科学家的一纸名言,献上历史原理如下。

  根据现代科学家的上乘之作,当所所有物理和化学的成份都达到形成第一个细胞的理想比例时,生命(区别于无生物的有生物)便开始了。

  把上面的话翻译成历史学的概念,就是:

  “只有所有种族、气候、经济和政治条件在不健全的世界中达到或接近一种理想比例时,高级形式的文明才会突然地、貌似自动地脱颖而出。”

  我举几个反面事例详细论述这个观点。

  头脑还处于穴居人水平的种族是不会繁荣昌盛的,即使在天堂里也不会。

  如果是出生在爱斯基摩人的圆顶茅屋里,一夭到晚只是直勾勾地盯着冰上的捕海豹洞,那么伦勃朗就绘不出图画,巴赫就谱不出受难曲,伯拉克西特列斯也塑不出雕像。

  假如达尔文不得不在兰开夏郡的工厂里干活谋生,那他在生物学上就做不出贡献,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如果是一个身不由己的奴隶,住在罗曼诺夫庄园的一个偏僻村子里,那他也无法发明电话。

  埃及是第一个高级文明的发祥地,气候宜人,但土著居民的体魄却不很健壮,进取心也不强,政治和经济条件也糟糕。巴比伦和阿西利亚也是这样。后来迁居到底格利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闪米特族倒是身材魁梧,精力充沛,气候也不成问题,不过政治和经济的环境却差得太远了。

  巴勒斯坦的气候没什么可吹嘘的,农业落后,在横穿国土沟通亚洲和非洲的大篷车道以外的地区,商业寥寥无几。况且,巴勒斯坦的政治完全操纵在耶路撒冷寺院的教土手里,这当然无益于个人积极性的发挥。

  腓尼基的气候倒是无可厚非,而且人高马大,经商的条件也不错,然而,这个国家却遭受了经济严重不平衡的厄运。一小撮船主把持了全部财富,还建立了森严的商业垄断。这样,早期泰雅和西顿的政权就落入大富豪之手。穷苦大众连起码的勤劳干活的权力都被剥夺了,他们变得冷淡、漠然,最后,腓尼基重蹈迦太基的复辙,由于统治者的鼠目寸光和自私贪婪而化为废墟。

  总而言之,在各个早期文明的中心,成功的必要因素总是欠缺。

  公元五世纪时完美平衡的奇迹终于在希腊出现了,它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而且奇怪的是,就连这也不是发生在本土上,而是出现在爱琴海彼岸的殖民地。

  我在另一本书中描述了著名的岛屿桥梁,它们沟通了亚洲大陆和欧洲大陆的联系,早在尚无文字记载的时候,埃及、巴比伦和克里特商人就经过这些岛屿来到欧洲。他们的登陆既通了商,又把亚洲的思想带到欧洲,他们的足迹留在了小亚细亚西岸的一个狭长地带上,这个地方叫以沃尼亚。

  这时离特洛伊战争还差几百年,希腊大陆的一些部落征服了这块长九十英里、宽仅数英里的疆域,先后建立了殖民城市,其中最著名的有以弗所、福赛、艾丽斯莱和米莱图斯。在这些城市周围,成功的条件以完美的比例臻于成熟,使文明发展到了很高的水平,后世的文明最多有时可以与之并驾齐驱,却从未能超过它们。

  首先,殖民城市居住了来自十多个民族的最活跃最有胆识的人。

  其次,这里拥有新老世界之间和欧亚大陆之间互通贸易得来的财富。

  第三,代表殖民主利益的政府给予广大自由人以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机会。

  我不提及气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对于只经营商业的国家来说,气候并没有很大关系。无论是下雨还是晴天,船只都可以建造,货物都可以卸舱,只要不是冷得港口结冰,只要城镇没有被水淹没,居民们就不会对每天的天气预报感兴趣。

  以沃尼亚的天气极为有利于知识阶层的发展,在书籍和图书馆问世之前,知识是靠人们口口相传的,城镇的水泵周围成为最早的社会活动中心,也是最古老的大学所在地。

  他们当中有记载的第一个人——现代科学的真正创立者,是一个背景值得怀疑的人物。这并不是说他抢了银行或杀死了家人,并为此而从无人知晓的地方逃到米莱图斯来的。谁也不知道他的祖先是谁,他是比奥夏人还是啡尼基人?(用博学多才的人类学专家的行话来说)是游牧人还是闪米特人?

  这表明麦安德尔山口的这个区区古城在当时是一个多么显赫的世界中心。它的人民来自四面八方(就象如今的纽约一样),因此人们只是凭表面印象判断自己的邻居,从不过多注意他的家底。

  这本书不是数学史和哲学手册,因此无需为阐述泰勒斯的思想而多占篇幅了。只需提一下的是,他倾向于对新思想采取宽容的态度。这种风气曾在以沃尼亚盛行,那时罗马还只是远方一条不为人知的泥泞小河旁的小商镇,犹大人还是阿西利亚人的俘虏,欧洲的北部和西部还是狼嗥鬼叫的荒原。

  为了搞清这种发展的原因,我们必须了解自从希腊首领们渡过爱琴海、掠夺特洛伊城堡的财富以来希腊所发生的变化,当时那些远近闻名的英雄不过是最初级文明的产物,他们犹如四肢过于发达的孩子,生命在他们眼里只是一场漫长而又光荣的搏斗,充满了刺激、角斗、赛跑以及所有诸如此类的竞技,而我们现在的人如果不是为了面包和香蕉而埋头于日常工作的话,倒也未尝不愿意从事这些活动。

  这些血气方刚的武侠对待他们信仰的上帝的态度坦率质朴,就象是对待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严肃问题一样。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在公元前十世纪曾经左右过希睹人的一切,但是他们都具有实实在在的人的形象,和地球上的人并无大区别。地球上的人是何时、何地、怎样与他们的上帝分道扬飚的,此中详情一直是个谜,从未有人搞清楚过。不过,九重之外的上帝对匍匐在地面的臣民所怀有的深情厚谊从未间断过,一直带有亲切的个性色彩,它使希腊的宗教表现出独特的魅力。

  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当然都会知道,宙斯是非常强大的统治者,蓄着长长的胡子,偶尔狂暴地耍起闪电雳雳时,世界就象到了未日一样。尽管孩子们在摇篮里就听别人讲过神灵的故事,可是等他们稍一长大,能够自己读古老的传说了,便开始琢磨起这些可怕神灵的弱点。他们这时看到的神灵是在愉快的家庭晚会的灯光下出现的化装人物——他们彼此无休无止地恶作剧,参加凡人朋友们的政治争论,由于各支持一方而相互激烈争吵,因此,希腊尘世每发生一次争论,就必然会引起天国诸神之间的一场轩然大波。

  当然,宙斯虽然具有人类的弱点,但仍不失为非常伟大的上帝和无比强盛的统治者,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触犯他。不过,他还是“通情达理”的,对这个词的含义现在华盛顿议会中专门进行院外游说活动的说客们了解得一清二楚,宙斯也确实通情达理,如果掌握的火候得当,还可以疏通他。最主要的是,他具有幽默感,并不把他本人和他的天国看得太重。

  也许这并不是对宙斯的最好评价,但这一点却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古希腊从未有过条例森严的教规,规定凡人应该把哪些看作真理,哪些看做谬误。由于没有现代概念中的“信条”,以及冷峻的教理和靠绞刑架推行教理的职业教士,全国各地的民众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好恶来修改宗教思想和天国的概念。

  住在奥林匹斯山咫尺之遥的塞萨利人对自己的可敬的邻居奥林匹斯诸神的崇拜,当然要比住在遥远的拉科尼亚湾小村子里的阿索庇人差得多,雅典人自以为得到守护神雅典娜的保护,便可以对她的父亲宙斯放肆无礼,而住在远离通商要道的山谷里的阿卡迪亚人却坚持更为纯朴的信仰,最使他们恼火的就是以轻浮的态度对待宗教这样严肃的事情。福西斯的居民依靠人们对德尔法的朝圣来维持生计,所以他们坚信,阿波罗(这个在有利可图的圣地接受朝拜的天神)是所有天神中最伟大的一个,不远千里而来的人,只要腰包里还有一两个德拉克马,就应该去为阿波罗进香。

  犹太人只信仰一个上帝,这是他们区别于其它民族的标志,犹太人当时都聚集在一个城市里,势力日渐强大,终于击败了所有与之匹敌的朝圣地,从而保持了对宗教的垄断近一千年之久,不然要让人们只信奉一个上帝是不可能的。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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