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张小娴+思念里的流浪狗 >

第9章

张小娴+思念里的流浪狗-第9章

小说: 张小娴+思念里的流浪狗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双袜子的爱

    我们都曾经自以为很爱某人。分手的时候,我们哭着对他说:

    “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后来,我们爱上另一个人。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自己从前并不是很爱那个人。我

    们并没有怎么为他付出过。他离开是应该的。

    V曾经很痛恨男朋友离开她,后来有一天,她忽然想起自己跟他一起一年多以来,只是在他生日时送过一双袜子给他。她吝啬到这个地步,怎能说是爱他?可怜那个男人当天还给她掴了一巴掌。

    为什么我们会一厢情愿觉得自己很爱某人?也许是因为他首先不爱我吧。他首先不爱我,我便觉得我太爱他,为他付出太多。分手的时候,哭得死去活来,深觉自己被对方辜负了。

    许多年后,我们自问:“我爱他么?”一点也不爱,甚至说不上是爱。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懂爱人,我爱他不及我爱我现在身边的人十分之一。

    我们只是喜欢一个深情的自己。我可以这么爱一个人,我是多么深情。分手时,我们伤心,不是为一段感情伤心,而是怜悯自己。

    活下去真好。活下去,你才会发现,原来你并没有你所以为的那样爱过一个人。
 


思念里的流浪狗 正文 第九章
章节字数:6358 更新时间:07…03…01 14:06
    一辈子饮恨

    曾经有一位美人说,美丽是一种负担。要时刻保持美貌,当然是一种负担,可是很多女人都但愿能拥有这种负担。

    旧情人也是一种负担。这种负担大部分女人都有。为什么是负担?你要时刻保持美貌,预备有一天在街上遇到你的旧情人。

    一个女孩子来信说,那天她刚好穿了一套旧衣裳和一双破旧的皮鞋,丝袜又刚好勾破了。她放在皮包里的脸油纸也刚好用完了,她脸上满是油光。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她跟她的旧情人擦身而过。她想假装看不见他,但他看到她了。

    她已经不爱他,正因为她不爱他,她才不可以让他看到她这副糟糕的模样。她不停的责备自己,她说,再见旧情人,不是应该让他看到她漂亮了许多,让他怀念她的吗?

    是的,她说的全对。每个女人都希望旧情人后悔。每个女人都幻想与旧情人重遇的一刻,旧情人对她刮目相看,重新燃起欲念,然后她高傲地拒绝他。

    为了旧情人,我们必须保持最好的状态。我们绝对不能让自己变丑和变胖。即使变老了,也不能变得比他老。你未必有机会碰到他两次。第一次没作好准备,也许就会一辈于饮恨。我们要努力使自己漂亮,让他饮恨。

    跟自己厮守

    以前的婚姻比较长久。没有那么多人离婚,会不会是因为以前的人寿命比较短?

    所谓一世夫妻,也许只是三十年到四十年的夫妻。一生一世的期限,很快就到了。即使对伴侣不满意,也会忍耐一下,三十年,一下子就过去了。到了五十岁,纵使对这段婚姻有诸多不满,想到自己已经差不多油尽灯枯,也会忍下去。

    今天医学发达,一个人活到八、九十岁也不出奇。所谓一世夫妻,不再是三、四十年,而是五、六十年。是五、六十年呢,怎甘心忍受下去?人到了五十岁,还是年轻得很。五十岁的男人和女人还可以去寻找爱情,他们还有三、四十年的人生。既然如此,不如了结一段不如意的婚姻,重头来过。

    我们的上一代,到了五十岁,怎会想到还可以重头来过?

    我们这一代,毕竟比较幸福。然而,我们也有我们的悲哀。以前所谓长相厮守,顶多是三、四十年,如今的长相厮守,说的是五、六十年。一个承诺要守五、六十年,爱一个人要爱五、六十年,谁敢保证自己做得到?

    今天的长相厮守,只是尽力而为而已。

    最安全和最合时宜的方式,还是跟自己厮守。

    万物有时,爱情也有时

    万物有时。四季迁移,日月盈亏,也有一个时序。鸟兽虫鱼,都有感应时间的功能。花开花落,也有自己的时钟。古埃及人发现每当天狼星在夏夜的星空中出现就是尼罗河泛滥的先兆。大戟树冒出新芽时,乌干达的巴尼杨科勒人就知道连绵大雨即将来临。住在委内瑞拉奥利诺科河沿岸的印第安人,听到吼猴在午夜或破晓时份尖叫、某些树上忽然繁花似锦,就知道雨季将会来临。

    人类也能凭着生理节律感应时间的长短。老人家知道明天会下雨,因为他们的风湿开始发作了。古代的哲人能预知自己大限将至。至于他们是怎么知道的,那就天晓得。

    万物有时,怀抱有时,爱情也是有时序的。

    起承转合,从零到零,也是一个时序。聪明人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爱情还有多长,笨人却懵然不知。如果要走到分手的那一步,事前必定有许多徵兆,正如尼罗河泛滥前,天狼星会在天边出现。

    爱情有生、老、病、死。爱情老了,生病了,治不好,爱情就会死。爱情要死,是时限到了,我们何必要恋恋不肯放手?万物有时序,你不可能一无所知,你只是希望把大限再延迟一点。延迟一点,还是要完的。花开花落,万物有时,你为什么不肯接受这是自然的定律?

    我们曾经相似吗?

    热恋的时候,我们努力找出彼此相同的地方。

    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人名字的笔划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在秋天出生的。我们都喜欢吃海鲜。我们都爱看《小王子》。我们两个人的头发都很硬。我们指甲的形状是一样的。我们的笑声很相似。我们都讨厌肮脏。

    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真是天作之合。

    然而,在别人眼里,这些所谓相同的地方根本不算特别。O型血的人有很多。很多人在秋天出生,因为父母通常都在冬天播种。香港很多人都爱吃海鲜。《小王子》在全球有数以千万计的读者。

    别人怎样看,管他呢!我爱你,因为我们有太多相同的地方。

    可是,某一天,当我们不再相爱,我们会努力去找出大家不相同的地方。

    我喜欢喝咖啡,你喜欢喝酒。我喜欢散步,你讨厌运动。我喜欢听古典音乐,你爱听流行曲。我喜欢吃肉,你喜欢吃菜。我喜欢购物,你讨厌逛公司。我不相信婚姻,你渴望结婚。我喜欢冒险,你渴望安定的生活。我们追寻的东西愈来愈不一样。原来,我们并不相似。为什么我们曾经觉得彼此如此相像?

    已经走到灯火阑珊处

    爱情开始的时候,总是让人很雀跃,你以为是大野洋子找到约翰连侬,或者是汤告鲁斯找到妮歌洁文,你们是天作之合,将会厮守终生,你怀着盼望和热情去爱,然而,走了一段路之后,你开始怀疑,你是大野洋子,但他是约翰连依吗?

    你发现你对他的爱没有当初那么狂热,你对他也没有当初那么好奇,你和他的化学作用也好像没有当初那么厉害。他的吸引力似乎就只有这么多,他说的话,你不再盲目地相信,他的一切一切,不再那么完美。

    可是,你舍不得在这个时候不要他,你和他又携手走了一大段路。只是,愈走下去,你愈发觉有问题,原来他不是一百分的,他只值七十分。原来他有很多缺点是你受不了的。原来,他并没有爱你爱到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原来,你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很不同的……

    这个时候怎么办?

    你们有了感情,却没有了爱情。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下去?你愿意这样过一辈子吗?

    你们的爱情不经不觉已走到灯火阑珊处,灯光疏落,有点黯淡了。

    不辞而别的年代

    女孩来信说,她男朋友突然不辞而别。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电话号码,更辞了职。她很生气,觉得他太不负责任了。他不爱她的话,应该跟她说清楚,而不是一声不响地失踪。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把感情说清楚的勇气的。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个不辞而别的年代。现在很多年轻人上班两三天之后就不辞而别。他不辞职,也不交代。会打一通电话回来说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经很有责任感。

    大家都习惯了不交代。他们怎样对待工作,也怎样对待感情。我不爱你了,我觉得你很烦,于是我一走了之。这就是分手,不必两个人坐下来谈判。

    一、两个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两年的感情,也毋须交代。假使有一天你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觉得惊讶,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们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你等了大半天还等不到他,那么?你也不必再找他。这个时代的分手已经不用说:“我想跟你分手。”、“我不再爱你了。”、“对不起,我不能令你快乐。”、“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对你好的人。”、“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以上这些全是废话。我不爱你,根本就不会再见你。

    为你唱一支骊歌

    董桥先生在《英华沉浮录》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里提到,他小学毕业时唱的一首骊歌是弘一法师填词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他说,数十年后读到这些句子还是想哭。

    我好喜欢这首骊歌,但我没唱过。我四处向朋友打听,竟然没人唱过这首歌。原来,大家唱的骊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谊万岁》,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惊讶的是有人唱《友谊之光》。《友谊之光》不是电影《监狱风云》的主题曲吗?竟然变成了中学毕业生的骊歌。在台湾念书的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轻一点的朋友唱的是流行曲。

    虽然没有朋友唱过弘一法师那首骊歌,而且年代也不相同,我还是把这支歌用在小说里:男主角约了女主角在他们常去的那家餐厅等。餐厅里刚好有一群中学毕业生在举行谢师宴。男主角等了一个晚上,女主角没有来。他给她太多痛苦了,她不想再见他。学生们正在高唱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他知道她不会来了。她为他唱的,也是一支骊歌。

    餐厅外面,她来了,但她没有进去,他们从此没见过一面,天涯永隔。那一支骊歌,一直唱到终结。

    再唱一支骊歌

    读者阿王来信说,他在五十年前唱过弘一法师填词的这一支骊歌,但是歌词跟我们记得的有一点出入。他记得的歌词是这样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阿王说,这是半世纪以前的残存记忆。近二十年来,他的好友一一辞世,他自己亦年逾花甲,低唱至“知交半零落”,不禁怆然而泪下。

    骊歌触动了人心。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一个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骊歌是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

    这支骊歌听起来是那么轻,离别却是沉重的。我们不一定是为要离开的那个人伤感,有时候,我们觉得伤感的,是离别本身。

    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的一次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

    到了夏天我就离开

    今年初春的时候,他女朋友跟他说:

    “到了夏天我就会离开你。”

    那个时候,他以为她只是随便说说。假如她真的要离开,没有任何理由要等到夏天。

    到了夏天,她真的一声不响走了。

    他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后来,她的朋友把一封信交给他。她在信上说:

    “我不是说过到了夏天就离开你的吗?”

    她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从今以后,她不打算再见他。她已经给他太多机会了。

    她走了,他才知道她说夏天要走,是当真的。他们一起三年了。她很爱他,但是他有两吹不忠的纪录。虽然他最后还是回到她身边,她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有下一次。他们常常为了这些事吵架。每一次吵架之后,感情又好像好了一点。他以为她只是闹情绪,他以为她舍不得他,绝对不会离开。现在他知道,女人是有一条底线的。

    她每次都原谅他,因为他还没把她逼到底线。女人不会告诉男人那条底线在哪里。那条底线可能是——他又向她撒谎。他这天晚上又不回家。他给她的吻是敷衍的。大家又再吵架。大家已经懒得再吵架。

    她给他很多机会,但是到了她设定的底线,她就绝望了,不再留恋。选择夏天,因为他们在夏天相遇。

    你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

    深夜里看书,情节很感动,我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早上起来,想起那个故事,结果又哭了。不久之前的一天,我还问自己:“我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已经记不起了。我好像很久没有哭过。

    今天再想想,那个故事井不是特别感动。也许,我们只是找个藉口哭罢了。哭过一场,忽然觉得身心舒畅,就好像在秋凉的早上到郊外散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也好像刚刚做完一场运动,体重减轻了。所有的压力和愁绪都和泪水一起冲走了。流泪原来是有益身心的。

    你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

    你上一次感动落泪是什么时候?

    你上一次跟男朋友吵架的时候有没有哭?还是你已经不会再为他哭?

    你上一次感怀身世是什么时候?快乐和不快乐的人也会感怀身世,不要因为曾经感怀身世而觉得惭愧。

    近来满腹牢骚、脾气暴躁、提不起劲做任何事、觉得男朋友没有以前那么爱你,不如找个藉口哭一场吧!

    哭过一场,你会舒服很多。超过十八岁的人可以哭,超过三十岁的人也可以哭。已经四十岁了,依旧可以哭。哭是无分年纪的,如果实在哭不出来,就找个男人来打一顿吧!

    补鞋匠的夏天

    旧居附近有一位补鞋匠,他的“地盘”就是一条狭长的陋巷,他长年累月坐在一张小板凳上,低下头来替客人修补破旧的皮鞋。我不记得他的容貌,因为他的脸总是脏脏的,手也是脏脏的。那陋巷里,常常传来一阵阵旧皮鞋的臭味。

    夏天的夜里,补鞋匠会脱掉上衣在那里一边补鞋一边唱歌,他是外省人,我听不懂他唱什么。

    一年夏天,他中了六合彩的安慰奖,奖金好像有几万块钱,自此之后,有一个女人常常来找他,说是拿鞋子来修补,但是很多时候,她都是站在那里跟他聊天,以她仅余的风情来勾引他。他带着这个女人上酒家吃最好的东西、陪她买漂亮的衣服,又和她去了一趟新加坡旅行。她戴着他买的金器四处炫耀。后来,他那笔奖金大概花得七七八八了,那个女人也没有再出现,他又回到陋巷里修补破鞋。

    那天晚上,我经过旧居,特意去看看他是否还在那条陋巷里补鞋,事隔这么多年,我以为他不在了,原来他还在那里。在闷热的夏夜里,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补鞋。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