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人生-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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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在这里看雪。只有在水里才会真正触摸到雪,当雪化为水,好象一个轮回。
我就这样认识了她。一个瞎的女子。
第二次见到她是在桃林里。我守了伤。她仍然是粉红的衣裳,正出神的欣赏桃花。她走过来,扶我起来。我是学医的,我说。武林里的人都要我的雪魂丹。不过我不是江湖中人。她救了我,我第一次看她杀人,剑象电一样的快。步法象在舞蹈。他们全死了,被他杀了,只剩下了我们俩。
她也受了轻伤,我拿丹药给她吃。我握住她的手,为她撩伤。她很冷,很单薄。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说叫我月吧,我没有名字。师傅只是叫我月。
月,我默念着这个名字。真是好听,我笑着对她书说,她没有说话。
为了给她撩伤,在加上自己身上有伤。我们在桃林里住了一个月。我为他讲江湖中的事,我的家事,我的朋友等等,看的出来,她很有兴趣听,脸上有了微笑。但她从来不说自己的事情。
每个傍晚,她总是到桃林里去,我陪着她。她说,她要听桃花,我笑了起来,心想,这个女人还真小资呢,呵呵。
逃花可以听啊。她说,她问了我花的颜色,形状等等,我一一为她解答了。慢慢的,她好象对我有了点依赖,你就是我眼睛,她霸道的说。你不会离开我,是吗,我想你永远陪我,如果你要走,我就杀了你。呵呵,这不是现在正流行的野蛮女友吗?我想,我爱上她了,我的野蛮爱情,我的小资女友。
有一天,我对她说,其实桃花是有味道的,不信可以尝尝。她信以为真。我又说,但必须要男人的用嘴喂女的,你知道的,阴阳协调。没想到,这个笨女人居然答应了。于是我吻了她,她的味道很甜。她比我先笑了。我醒过来,我居然陶醉了。她说,你吻够了,这桃花真是太苦了。吻我可是有代价的,做一星期的饭,今天背着我看桃花。我大叫苦。
其实我很高兴,我吻了她,她着是个可爱的女子。
一个月过去了。我们就要离开了。
她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亲眼看看桃花和雪。
她微笑着说,我知道,我被蛊惑了。我们去西藏吧,我想用雪莲治你的眼睛。
我们去了西藏,我和她,依偎着,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四西藏。
花终于开了。象第一缕光。她的眼睛亮了,对我来说,这如同钻石。
她看到了桃花,在花瓣里舞蹈,活泼的叫着。
她触摸到雪花,探在手里,享受着冰凉。
五从雪花分飞到桃花盛放,就象一个轮回。
我们终于见到了两者。
我是雪,她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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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共赏 第四十四章 爱你就是要伤害自己
这世界,原本就没有关于爱的对错,感情付出的那么辛苦,或是逃避的那么辛苦,或是一次又一次重复上演的背叛……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主角。
伤怀,无奈,除此之外,又能怎么办?
我从来都不懂,爱的问题没有老师可以教我,有的,只是直觉和执着。直觉和执着让我徘徊过,等待过,忠诚过,忠诚于自己,忠诚于你,它让我为了你宁可选择孤寂。可是,你又何尝忠诚于我,忠诚于你自己?于是,我背叛了自己,我放弃了继续为你守侯的执著。我想在被呵护的幸福中麻醉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的忘记你,我不想,也没有勇气再背负我们两人的秘密。我不愿,再去揣测你的内心,也不愿成为你不会爱的牺牲品……
你一定认为我并不在乎这段交会,所以能够笑的如此灿烂。我习惯了,用笑来伪装,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当我看到你的眼睛越过我的灵魂以为出现在你眼中的不是我的时候你知道我的心是怎样的痛吗?
为什么你要在一切都回不去了才那么的后悔莫及!
为什么你要在我无奈的走开之后才发现你喜欢的是我!
一切就象是一场擦肩而过的游戏,我决定放手以为你心中的影子是别人,我决定放手让你去追寻幸福,我不想痛苦也想你幸福于是我选择逃离。
记得我一次又一次的说祝你幸福吗!你当然不会猜到它身后的含义,我下了个赌注,用放手赌你的感觉,我赢了,你喜欢的是我;我输了,因为再也回不去了我们就这样擦肩而过了
到现在,我都不清楚是谁先背叛了谁,而答案已不再重要
我们小心翼翼的做着朋友,不再提及过往,只是,我有时会想:
如果,你会爱,多好
如果,你会说出心中的想法,不要让我一个人费神去猜多好
如果,你在我问你的想法时,你能认真审视自己的内心多好
如果,你不要等到我放手才发现自己在乎,才对我说我曾经等了许久的话,多好
我用放手这样的赌注,换来你喜欢的是我这样的告白,这只有我俩才听的到的嘲笑声,无奈啊
之后,看到你追悔,伤痛,不能释怀,我又能说些什么
只能选择将秘密压在心底
而今,时间让一切随风,无论是你或是我,曾经的痛已经淡去
你没有了从前的感觉,而我,也可以对从前一笑而过
纵然如此,我们的心中,注定还是有遗憾挥之不去
遗憾我们的擦肩而过……
我们从前有太多的误会,而今再提已无意义
我只是希望用我的赌注让你学会怎样去爱
爱,可以为了一个人放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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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共赏 第四十五章 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朋友DQ的名字里有一个“晴”,我想或许改个“情”字更合适。写他的故事就是写他的爱情故事,而写他的爱情故事就是写一部情节很琼瑶的言情小说。鉴于此人有可能拿三把菜刀追杀我且我将失去很多次享用免费光明酸奶的机会,我还是会尽量避免写入流俗。我只能先给你一点阅读提示1,DQ一点也不丑。2,DQ文化水平一点也不低。3,DQ一点也不想将来包二奶。
和DQ的友谊开始于一个我犯的小小错误,管了一桩和他有关的闲事。事后他非要赖我说是我亲手导演了一场悲剧。也许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因为我们选择的谈话地点居然在一座著名的烈士墓前。那天是我们第一次在长谈,说了什么不记得了,印象深刻的是过马路时DQ总是换到靠汽车的那一边。
此人据说在爱情方面没有失过手,想追的女孩一定追得到,而且还老有上门抱着他大腿不放的他拿枪打都打不走的。——据他所说。
而DQ确实是那种很容易让女孩爱上的人。高个子,穿雪白的衬衣,眼睛明净,有钱但不愚蠢。最重要的是,他非常浪漫。会在没什么特别的日子里突然送给女朋友一大束玫瑰,会写一些足以打动任何小女孩的软绵绵的文字,会停在珠宝店门口对一个姑娘说只要你愿意我现在就给你买个戒指。——几乎所有的女孩都很吃浪漫这一招。——不知道这小子知道我这样不遗余力地夸他会不会做出类似范进中举后的行为。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
他有过不少女朋友,但他不是爱情骗子。不是,绝对不是。他很懂得欣赏身边的女孩,并把她们看得很可爱,然后好好爱她们。即使最终分手,那些姑娘们还是会对他心怀感激,感激他使她们的爱情一路风光旖旎。
“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影子。模糊的,恍惚的,我看不到她的正面,可我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我希望能够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这种寻找我不想刻意,但我想让它发生。”——我想,能够说出这样的话的人,对爱情,一定虔诚。
想来这个DQ在那帮子武大郎里边还算是比较有文化的,饮食文化外我们也时常谈点高雅的。他喜欢梁实秋的幽默雅致,喜欢李敖的快意恩仇,喜欢写《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时的王朔。偶尔也有妙手文字,他总是恬不知耻地感叹鲁迅转世啊。还有,他热爱摇滚乐,最喜欢的是唐朝,因为那种“菊花古剑和酒”的英雄主义和苍凉大气。
DQ总说我做了很多对不起他的事情,现在想来确实应该忏悔。比如我曾信誓旦旦,和他约好一起在运动会上跑长跑,最后他跑了步我溜了号,且他跑完吐了一地后又发现把价格不菲的手表给跑掉了。而他只是微笑着通知我他将吃我一顿肯德基。请了没有我忘了。好像……没请吧?
要说DQ在我们那个朋友圈里边,待我还真算是不薄的。白吃了他不知多少顿黑了他很多东西且不说,他还自动地送过我很多礼物。我最珍惜的是一只很有味道的花瓶,谢天谢地,他还记得我是个女生。那只花瓶是我17岁生日时收到的最快乐的一件礼物。至今它还摆在我的书柜的最显眼处。
具体到我们的友谊,我竟没了多少灵感。想来,我们实在是那种恶语相讥、恶拳相向、恶脸相对的朋友。并无多少感动和刻骨铭心的回忆。朋友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无须推心置腹的交谈已经心领神会。在对方困顿的时候,不是陪着一起悲伤,而是用阳光驱散乌云。有一阵子DQ的爱情处于冰河世纪,日子比较凄惨。每天晚上,他都会喝酒,有时候多一点,有时候少一点。然后拨通我家的电话,和我惨痛地开一些玩笑,把《有些女人不能碰》唱得支离破碎。疲惫的叹息,无奈的语气,很让人心疼。不过他总不会忘记恶劣地嘲笑我身材“卡门”啊嫁不出去啊什么的——这时的笑,倒是发自内心的。
后来,他在去新西兰前给我的一封信中提到了这段时光,他这样写道:感谢你,在我最困苦的时候给了我最珍贵的氧气。
其实,给予氧气,是相互的。我太习惯于生活在DQ的笑声和嘲笑声中。
他出国的头天晚上,很晚了,我给他家打了个电话。他爸爸接的,说他喝醉了,已经睡了。我说,那算了吧,祝他一路顺风。
挂断电话的时候,眼泪也落了下来。
那时,正是芳菲不尽的人间四月天。
我们各距天涯的离别因为我们无时不在的玩笑而变得轻松。无论是邮件还是书信都没有那种稠得调不开的嘘寒问暖,惯以侮辱代替问候诸如“你还苟活着吗”“还在害人吗”。即使是昂贵的国际长途我们也是用来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吹得好像中国足球出线都是在你DQ指导下完成的。
事实上,这小子在新西兰混得还不错。很快过了语言关,考上了著名的奥克兰大学学习经济,已计划好了将来如何诈骗。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他喜欢的简单的那种女孩,而且,她很爱他。他说他想要很多很多的钱,还想要很多很多的爱。
这话让我想起小说《喜宝》里有名的段子:没有很多爱就要有很多钱,没有很多钱至少还要有健康。DQ惟一没有要的就是健康。因为,他有严重的健康问题,出在他的心脏上。他比谁都清楚——这个问题我从来不和他谈。
只是在他摊开掌心时,我指着他的生命线说:祸害害千年,我看你活个100岁没问题。
他作惊诧状:不会吧!太失望了!我至少要活200岁!
活那么久干什么?
他煞有介事地答:这样我才可以结20次婚,包40房二奶。
我昏倒:哦,祝你成功,记得天天服用中华鳖精益寿延年。
你也要尽力支撑着,十五婚时我会考虑你。
好,结婚第二天就把你毒害成老年痴呆,我自己成富婆。
最毒妇人心啊!
……
今年冬天,DQ回国了。差不多两年没见,他笑容依旧,白衬衣依旧,明净的目光依旧,大男子主义依旧。
三十夜,我和DQ一起坐在江边聊天。烟火迷离,霓虹闪烁,清风柔软地拂过水面,又拂过我的脸。我们的身后是一片豪华的望江花园别墅。
我指着一座精致的楼房说:你认为你将来能有钱买下这座楼吗?
DQ想了一会说:大概要1000万吧?呵呵,应该有。
哟?这么大款,那我傍你了!
我们俩?走出去像父女。
没有啊,挺配的。我故意挽住他的胳臂。
啊!杀人啦!他向对岸奋力大喊。
哈哈!!
呵呵!!
……
离别很快再次来临。给了DQ一张CD,还有一首诗《天气预报》:一天中惟有此时/我会安静下来/想一想过去,想一想我和我的那些朋友/是怎样地聚在一起,又是怎样地/义无反顾地离去/每一个坐标都是一张脸庞/每一座城池都多多少少有一些故事/从北至南,依照天气预报的顺序/我只想知道他们那里/刮不刮风,下不下雨/这是迄今为止,我所能获得的关于他们的/惟一的消息。
有时我会想象着,清晨的新西兰,空气里揉入了花的香气。有一个驾驶着白色三菱的年轻人,穿着干净的衬衣,漫不经心地随意哼唱着《梦回唐朝》或者《太阳》。心情御风而行。我知道的,这样的人注定一生都会在路上,为了寻找一个温暖的去处而跨越千山万水。
记得DQ说过,最喜欢的一首词是苏轼的《水龙吟》: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DQ,我的朋友,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你,我最喜欢苏轼的是他那首《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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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共赏 第四十六章 离婚后的三十天同居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对我们来说,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
她是我大学同学,我们谈了三年恋爱,在一起又过了三年。
只是有一个问题,离婚之后,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我们还得住一起。
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谈恋爱的时候,我们特纯洁,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压根没敢尝试过。没想到现在离婚了,倒赶了趟新潮。
一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特别别扭。
第一个晚上,我拿了一套卧具铺在沙发上。
第一夜,睡得真舒坦!没有人在耳边唠叨的夜晚,真美!只是,如果我们家的沙发是布沙发就好了,这个木头沙发让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脖子有点酸。
到了洗手间的门口,听见里面有哗啦啦的水声。这个臭女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晚上睡觉前洗澡,早上起床后还要洗澡。算了算了,反正也已经习惯了。我顺手拉门就进去。
我刚掀起马桶准备方便,没想到她竟然“哇”地一声狂叫了起来。
大清早的,也不至于见鬼了啊,叫什么叫?吓得我尿都憋了回去。
“你没见我在洗澡吗?你是不是男人啊?有男人在女人洗澡的时候进来解手的吗?”她掀开浴帘,一只手用浴巾裹着身体,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就开始训斥。
“你叫什么叫啊?咱们之间不是还隔着浴帘吗?我能看到你什么啊?又不是第一次你洗澡的时候我进来解手,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