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心灵的故乡-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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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的新大学
诺丁汉那座阴郁的城,在那里
我上了中学和学院,在那里
他们建了所新大学,为了
分配新的知识
它修得堂皇方正,靠的是
高贵的掠夺,通过
好心的杰赛·布特爵爷
精明的算计
儿时的我决没想到,当我
把可怜的零钱交到
布特的钱柜上,杰赛会
把成百万同样诚实的小钱转手
堆起这些小钱,最终会
耸立而起,方方正正
庄严辉煌
成为
一所大学,在那里
精明的人会分配一剂剂
精明的赚钱良药,用
浅显易懂的语言
未来诺丁汉的孩子们
会成为赚钱的理学士
诺丁汉的电灯都会耸起,说
我是靠布特公司得的文学士
从此我懂了,尽管我早就明白
文化的根是深深扎在
金钱的粪堆里,而学问
则是布特公司最后的一条涓流。
但无论怎样,劳伦斯是他们镇上第一个获奖学金上诺丁汉读中学的高材生,后来又读了诺丁汉大学学院的教师资格证书,算大专生,在那个年代很是个知识分子了。在那座沉郁凝重的大楼里(现在的诺丁汉特伦特大学),他获得了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并彻底摆脱了下矿井挖煤的命运。劳伦斯反对的不是知识,他很有知识,能用法文读名著,用法文写情书,通意大利文和德文;他恨的是知识分子的虚伪和大学教育制度对人的异化,恨的是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的知识分子的迂腐与自命不凡自欺欺人。
至于对新大学的讽刺也是可以理解的,是阶级的仇视。布特是药业大王,赚了大钱,其公司是诺丁汉甚至英国的“支柱产业”,诺丁汉的发展很是得益于布特等几家大资本家。劳伦斯是劳动阶级出身,认为布特捐大学是沽名钓誉,是拿了赚取的包括他在内的百姓的买药钱给自己立牌坊做秀,免不了对此加以讽刺。
但现代的诺丁汉恰恰将布特视为骄傲,为他树碑立传。他后来被封了勋爵称号,真正是造福一方的善人。当然,在世界范围内他的名气最终是无法同劳伦斯比的。但让诺丁汉人民当饭吃的是布特爵爷,劳伦斯则是饭后的清茶咖啡,装修精美的客厅里的画框。对一座名城来说,两者缺一不可。两人的铜像都矗立在诺丁汉大学风景如画的校园里:布特的胸像守候在大学门前水光潋滟的湖畔,劳伦斯赤脚手捧鲜花的全身铜像则立在图书馆旁。两座铜像的位置恰如其分,两种精神——产业与文化精神的制衡使这座校园显得气氛和谐。
我比较幸运,既能到布特捐的大学里学习,又能在此朝拜劳伦斯的文学灵魂。诺丁汉真是一个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的地方。有人为它创下了物质文明,也有人为它留下传世的精神财富,两者相得益彰,这个城市和这个郡的后人该怎样对他们的先人感恩戴德。
劳伦斯从来就没有融入诺丁汉的生活,他不过是这里的匆匆过客,更不曾想到过自己会成为诺丁汉的骄傲。他与弗里达私奔后自顾浪迹天涯边走边写,坚称“Art for my sake.”(为自己的艺术),从不攀附,从不妥协,活得硬气,死得也硬气。这股子轴劲儿不得不教人敬佩。文学如果没有这点基本的精神支撑就不成其为文学了。结果竟是布特和劳伦斯平分秋色,都成了诺丁汉的骄傲。现在无论是诺丁汉大学的简介还是诺丁汉郡的介绍手册上,都把劳伦斯的照片放在第一页。该大学的英语系成立了劳伦斯研究中心,欧盟援建的诺丁汉大学展览馆最终都以劳伦斯的名字命名,矗立在湖光山色之间。劳伦斯简直就是诺丁汉的金字招牌。
走进诺丁汉大学,会发现它绝不是我们中国人概念中的外省大学。简直就是一座公园。起伏的绿色丘陵和广阔的绿茵草坪上点缀着一座座或古典或现代的建筑,山下是绿玉般的湖泊,那座诺丁汉的宣传手册和明信片上的著名钟楼和白色大理石建筑就是校长办公室和英语系的所在,绿色的山峦和白色城堡样的建筑就倒映在湖水中,湖光山色,引来白天鹅和各色水鸟在此盘桓翱翔嬉戏。这330英亩(约1.3平方公里)的山林和绿地是诺丁汉在英国足以骄人的标志,据称是全英国最美丽的校园之一,民意测验其知名度位居英国大学前三名。其实其学术水准不过是在10名左右徘徊。足见民意还是偏重外表的,虽然英国人口头上总说“外表美不过一层皮”(Beauty is but skin deep), 说和做之间还是很矛盾的。仅凭这一点,我也知足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三个分校园:医学院,农学院和庆典校园。尤其是庆典校园,是建校50周年庆典时花了5000万英镑落成的,是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和教育学院的所在地。明快的北欧风格,亮丽轻盈,建筑物外用木条包装起来,图书馆建在人工湖中央的岛上,流水潺潺,天鹅水鸟飞掠栖息。校园之间每20分钟开一趟班车,还算方便。
我每天走15分钟的路到庆典校园,坐校车去主校园(号称大学公园University Park)上课。离开校园17年了,现在和学校里青春亮丽的孩子们一样,穿上运动衣裤,时常穿雨旱两用衫,背着书包,大步流星走在校园里追汽车,从一个教学楼赶往另一个教学楼,有时两节课之间没有空隙,只能飞跑。下了课等车回去时,可以在校园里小憩,在草坪上晒晒难得的太阳,或在湖边倘佯片刻,这里的鸭子水鸟和鸽子都很傻,见到人就趋之若鹜涌上来。鸭子们甚至满校园嘎嘎叫着跑来跑去觅食,高视阔步,一派主人翁气势。这里的鸟儿一个个盛气凌人,甚至在你头上拉屎撒尿。所以在这里不能在树下野餐,时常会有各色调料从天而降,防不胜防。
诺丁汉大学和这座城市的大部分地区一样质朴,不少教室甚至还是小平房,很俭朴,但收拾得很是小家碧玉样,自然亲切,教人打心眼里喜欢。它的校外是湖泊、绿地和一座小镇:静谧的小家小户居民区,那些房子建于20世纪初,朴素的两层红砖尖角小楼配上让人心生怜意的窄巴巴小花园,在20世纪初公然用水泥筑上“曙光别墅”和什么什么别墅之类的字样。小镇上这样古色古香的环境绝对配得上给大学陪作衬,而且恰到好处。当初建大学时,这些小楼可能真算得上别墅。但毕竟100年过去了,这种红砖小楼历尽沧桑,已是美人迟暮。但那种优雅的氛围依旧,走在这种19世纪的场景中,如梦如幻。
劳伦斯无缘到这座新大学里读书教书。这座大学一直到1950年代末还坚持不讲授劳伦斯作品,图书馆甚至不进劳伦斯的书。因为那个时候威克利先生还在世,他的几本语言学著作是这所大学里最受推崇的著作。只是在他去世后,这所大学才逐渐开始讲授劳伦斯文学。而到了1990年代这里则成立了劳伦斯研究中心,设立了全世界惟一的劳伦斯学教授席位。劳伦斯成了诺丁汉大学的骄子。
但是,在日常与英国人的交往中,我感到了在英国从事劳伦斯研究的艰难与尴尬。当年劳伦斯客死他乡时,曾有很多英国人弹冠相庆:劳伦斯死了,他被轰出了英国不得归。连大哲学家罗素都因为与劳伦斯的宿怨而恶语鞭尸。我以为一个甲子过去,情况较之1930年要好得多了,尤其在他的家乡。但我想得过于天真了。甚至在这所大学里,情况并非乐观。
至今在英国,劳伦斯仍不为多数正统文学研究人士所青睐,热心其研究者多为同情劳动阶级的左倾知识分子。一说起劳伦斯,大家就会说:哦,那个挖煤工的儿子可真是不简单!连欧盟援建的诺丁汉大学劳伦斯展览馆的说明书上都标明:这里将有一座现代化剧院,诺丁汉矿工儿子劳伦斯儿时呼吁的“人民剧院”梦想将在此成为现实。似乎劳伦斯全部的文学价值只是一张从底层进入中产阶级的通行证。他的“天才”只在于通过文学晋身社会,与包工头挣了钱差不多。
而上层社会的圈子里是禁止提劳伦斯的名字的。有一次我随日本的拜伦学者去著名的南威尔寺附近参观拜伦故居,故居的所有者是上层绅士,买下了拜伦故居,生活得富丽堂皇。他问起我在诺大研究什么,我随口说研究劳伦斯。这位绅士马上说:“哦,我还没有读过劳伦斯,但我相信劳伦斯不容易读,就像拜伦不容易读一样。”说得我莫名其妙。出得门来,那位日本的拜伦学者惊呼:“我忘告诉你了,在拜伦研究的圈子里不要提劳伦斯!研究拜伦的都是贵族,他们恨劳伦斯这个穷光蛋。”估计我是唯一一个在这个圈子里理直气壮地说我喜欢劳伦斯的人,肯定招人讨厌,就像一脚泥水的农民进了铺地毯的客厅那样让人恶心。但我不知道这等规矩,所以人家还招待我喝了咖啡,用了点心,引我逛了百花吐艳的大花园。
奇怪的是,无论左倾还是右倾的知识分子,都认为劳伦斯应该在中国受欢迎,认定我这个专门的劳伦斯译者靠翻译劳伦斯赚了大钱。理由是:中国的主流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提倡的是劳动阶级价值观,而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讲的是贵族夫人被一个性力旺盛的工人所吸引最终舍弃了贵夫人的身份而投靠劳动阶级,贯穿小说始终的是劳动阶级的胜利。原来他们是这样解读劳伦斯的,劳伦斯的性是政治的性,理由竟是如此的非文学!西方发明的那些时髦的文学理论如新批评,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等一遇到劳伦斯的作品就自动失效,还得回到最早的社会、时代和阶级分析方法上去。但我告诉他们,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在中国是禁书。为什么?他们睁大了天真的眼睛表示不解:那本书不是歌颂工人阶级的吗?是,可它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原则,被认为是资产阶级色情小说,所以现在还在禁书范围内。
所以在英国,如果你公然研究劳伦斯,是要受占主流的保守势力和中产阶级睥睨的:你被怀疑为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或至少是左翼分子;你还要受到正统的左派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攻击,因为在他们眼里劳伦斯背离了工人阶级的价值,描写的是肮脏的性,因此是工人阶级文化的败类。两类人都痛恨的是劳伦斯这个矿工的儿子居然勾引了一个德国贵族有夫之妇,而她丈夫是英国大学著名教授。此举惹恼了贵族、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任何阶级的知识分子都不待见他,贬损其文学创作,劳伦斯只能躲到外国去流浪。
所以诺丁汉大学的劳伦斯学教授沃森自嘲地说:“我成了劳伦斯教授,从此就算完了,我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劳伦斯教授,但劳伦斯在英国并不受尊重,因此我其实也并不受尊重。我快退休了,我才敢于说这样的话。年轻时这样说恐怕找工作时就会遇上麻烦。”在博士论文审听会上,沃森教授对他的博士生们说:如果你们以为通过研究劳伦斯得了博士学位就能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那你们算是选错了课题。这世界上只有一个劳伦斯教授的位置。
诺丁汉的新大学里,劳伦斯研究面临的就是这样的挑战。
后记后 记
在诺丁汉大学做访问学者的一年中一再造访劳伦斯的故乡,那地方像劳伦斯在《虹》中描述的土地——“像有某种欲望在拖曳”我。清晨,午后,夜晚;春夏秋冬,阴晴雨雪天,我都去过,我想获得任何一种季节和天气条件下对伊斯特伍德的印象和感受。估计这一年中这座小镇上出现次数最多的外国人就是我了。而背着照相机到处拍照并频频出没于镇上餐馆和咖啡店的黄种人估计也就我一人。
每次去都有新的发现。穿行在这些神游了多年的场景中,不禁反思起自己这些年与劳伦斯作品朝夕相伴的“意义”。1984年,我成为国内第一个以劳伦斯研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在那个年代博士还寥若晨星,得个硕士足以骄傲几年)。如果我不翻译劳伦斯的作品,毕业后的十七年我会做些什么?我又能做些什么?我真的说不上。好像命中注定我要做这件事并坚持下去,别无选择。
有一个比这更大的诱惑一直让我欲罢不能——写小说。从上小学写作文受到老师表扬,我就开始迷恋写作。但命运并不偏袒我,甚至没有一点青睐。曾断断续续写过二十多篇小说,但只发表了三篇。我认命了,认定自己缺乏创作天分,觉得此生能作一个翻译家亦是对我文学追求的补偿。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再写,专心翻译劳伦斯。
在这方面我十分幸运:找到了一个我最为钟情的外国作家来翻译,译作得到了出版界和读者的青睐,一版再版,常销不断。我深知这种境遇已经是不少人的毕生追求了。我从报上得知,另一位毕姓翻译家终生翻译左拉,但生前出版译品寥寥,经由后人奔走其全部译作终得出版以告慰其在天之灵。中国姓毕的人本就屈指可数,偏偏出了这样一位命运多舛的文学翻译前辈,每每念起伤感之余,备觉自己幸运。
但我知道这份幸运多仰仗劳伦斯作品的魅力,我则有幸得到大家的青睐,成为专门的劳伦斯译者。在一篇散文中,我称自己的翻译与劳伦斯作品是“珠椟之缘”。珍珠只有一颗,偶然为椟者众多,我却得天独厚。这个“天”是出版界和新闻界热爱外国文学的编辑记者朋友,是熟悉我的南北高校和外国文学研究界的师长们,更是广大不曾谋面的读者,是他们选择了我。
必须指出的是,劳伦斯等现代主义作家作品的译介在20世纪10年代至40年代受到了连年兵燹战火、民不聊生的影响,在中国少有译介。而1949年至1978年这30年,特别是“文革”十年的极“左”路线,仍阻碍了现代主义文学的译介。如此以来,现代主义文学进入中国的时间整整推迟了60-70年。而我正是在现代主义文学的译者青黄不接的80年代开始研究翻译劳伦斯的,居然成为其首译者之一。为此我深深感到我完全是灾难和历史错误的受益者,否则根本轮不到我来翻译劳伦斯,更轮不到我来写什么劳伦斯故乡纪行,他甚至在我出生的60年代就该在中国家喻户晓了,早该有无数个中国学者来踏访劳伦斯故乡并写出无数本远比拙作立意高远、文笔精当的专著了。那正是劳伦斯在全世界真正走红的年代——1960年《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终于在英国被解禁,一时洛阳纸贵,伦敦街头人们排起长队购买这本禁止发行三十年的小说(我有幸在英国电视上看到了这样珍贵的历史镜头),劳伦斯研究开始成为最新学科。而那一年我刚刚在饥荒中出生。
面对不幸的历史,我无言,我甚至不敢感谢,不敢说自己幸运——这样的幸运是建立在几代人的不幸之上的!我只能暗自庆幸,庆幸祖国命运开始有了转机。于是我能翻译劳伦斯,能倘佯在他的故乡,能在他的故乡写中国第一本这样的书,我常感到我的指尖敲打出的文字不全是我的,有许多前辈在和我一起写。
翻译劳伦斯,对我的写作肯定有潜移默化的深层影响,对语言的锤炼打磨则有着直接的意义。退而结网数年,从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