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心灵的故乡-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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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雅观。所以看一家人的情调高低一般是看其后院的景象,情趣高雅的都将后院种满花草,变成花园,甚至建一个观景玻璃茶房;一般的家庭是劈出一块地方随便种点什么,更多的面积用来停车或盖杂物房;等而下之的则任其凌乱荒芜着,一看就知这家人穷困潦倒,毫无用心。
劳伦斯家在伯特两岁的1887年从维多利亚街搬到了布里契57号,即现在的花园街28号,一直住到伯特6岁的1891年,一共住了四年。但这四年正是早熟的伯特开始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的时候,因此这里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日后成了他描写工人阶级家庭生活的主要背景。
布里契小区由两大排住宅楼组成,每排分割成4个条块,每个条块由12座楼连成一体,每户一座,两排楼的前花园分别冲着南北方向的大路,后院相对,后院之间是供居民出入的胡同,嘈杂一片。当年这小区住了近100户人家,如果每家都像劳伦斯家一样有三个孩子在街上玩耍,这里应该是很热闹的了。
现在英国普通老百姓的低档住房仍旧是这个格局。我有幸住在诺丁汉的劳动阶级住宅区里,对这种格局有切身的体验。这些排子楼的前面自然看着体面干净,大街的卫生有公家维护。但那可怜的后院和后胡同则是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杂乱无章,甚至是脏乱差,与英国这个绅士国家的称号一点也不相称。但这就是生活,和北京的破胡同相比,英国的“凤尾”已经算得上体面了。不过北京的破胡同里还有旧时的豪门大院痕迹,能看到点衰败的文化,这里英国排子楼之间的胡同则纯粹是杂乱无章,毫无文化可言。几次参加劳伦斯研究会的讨论会从伊斯特伍德回来,都是搭乘劳伦斯专家沃森教授的车。他以前从来没到这种底层人的住宅区来过,自从送我回家,算是长了见识。看我从前门出入,就感慨:房东连前厅都租出去了?真会赚钱。我说别忘了这里是无产阶级住宅区,房东靠出租房子生活,能挣几个钱就挣呗。“那你们就没客厅用了”,他说。我笑了:都活到这个份上了,还要客厅干什么?一个饭厅就两用了。要保留客厅,房价就高了,华而不实,租不出去。“我们一般不这么干,正常情况下从来也不走前门”,他说。到了英国,我最恨英国人那个挂在嘴边的“正常情况下——normally”,它让你觉得你有那么点神经不正常。“嗨,”我又乐了:“我住的是中国人二房东的房子。他们先从英国穷人那里把一座房子全租下来,再以较高的价格转租出去,从中渔利呗。”沃森教授似乎听着很新鲜:“噢,我明白了!”我心里说,可让你们英国人长见识了,看中国人的笑话偷着乐去吧,回去庆幸去吧,生为英国人多么privileged。嘴上只能解嘲道:无产阶级嘛。他就此纠正了我一个用词不当之处:英国人已经不说这个词了,听着很陌生,是19世纪的用词。我们用劳动阶级这个词替代了它。proletariat 消失了,用working class。哦,我也明白了。无产阶级这个词是有点太那个了。原本意思是社会最底层,没文化,没教养。可谁是社会最底层?是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现在英国街上总能看到带着忠诚的狗睡露天地里讨钱的人。他们才是无产阶级。劳伦斯家上世纪初就住着带小花园的三层楼,客厅是客厅,餐厅是餐厅,家里有钢琴弹,怎么说也算有点产了。
红墙,青瓦,绿窗,两层楼外加阁楼,一共六间小屋子,劳伦斯家这座房子处于这一条块最西边的十字路口上。当初劳伦斯太太执意租下这座把边的房子,为此每周要多付6便士的房租,按照现今的物价折合,每周要多付7—8镑的房租,就是为了西边多出一个小花园来,等于房子三面都有园子,可以种花养草。另外,还少了一家邻居,相对环境清静许多。这个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不惜代价,要在工人阶级群里追求中产阶级情调,总是与她不得不栖身于斯的这个阶级格格不入。
《儿子与情人》中的莫雷尔太太是劳伦斯母亲莉蒂娅的化身。有一段写到她怀孕后与丈夫争吵被关在屋外的情形,活脱儿就是布里契这座房子的外景实录:
她恐惧地四下里张望着,溜到旁边的花园里,在长长的墙根下茶藨子掩映的小径上来回踱着步。花园是窄窄的一条,与两排房子之间的横马路仅隔着一道厚实的山楂树篱。
现在这所房子的外景依然如故,房后面的那条破烂胡同还是灰渣子路,仍有些破败。不同的是,没了炉灰坑,后花园已经变得葱茏,绿树成荫,山楂树篱已然有一人高。小区后面还流淌着那条小溪,溪水浑浊了,是轻度污染,人们不能像伯特儿时那样跳下去洗澡了,估计羊也不能在此洗澡。但溪边的牧场和农田倒是萋青如碧,这里仍是城镇与乡村的交界处,小镇的边界没有变。
劳伦斯如此地写实,将自己置身于一种真实的情境中以求写得淋漓酣畅。很多作家都是如此。记得多年前《尤利西斯》在中国出版时,詹姆斯·乔伊斯的侄子在接受我采访时说过:乔伊斯在异乡写作《尤利西斯》时曾多次写信给都柏林的亲友,询问某条街上某个店铺是否还是老样子之类的问题。我想,他要得到记忆中那些真实的场景,以求在自己熟悉的真实氛围中创作自己的故事。作家的写作有时实在是需要这样真实环境的再现,以便将自己的故事更流畅地附丽其上,如同写剧本,有了舞台和背景,再在上面展开人物的故事,似乎就能写得丝丝入扣。有些作家对真实环境的依恋是那么绝对,简直是在对环境乞灵。或许这也是作家的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通过写作,通过再造人物,一次次重复自己过去的经验甚至有意无意地暴露自己的经验,让自己的灵魂旧地重游。为什么呢?可能是童年的创伤和固结过重,通过写作缓释自己心理或肉体的紧张;或者是以此实现形而上超越和把握自己曾经无力把握的过去的权力欲望;也许是冥冥中寻找一种切实的依靠,以摆脱现实的孤独。也许是乞灵、缓释、超越并控制和依靠四者兼而有之。这似乎又涉及了作家为什么写作的问题,怎么讨论都不得要领。姑且束之高阁。
这样与真实血肉难解的文学的确魅力无穷。其升华的自我与现实往往吸引着人们追根求源,试图还原其本来面目。于是就有了这么多人的伊斯特伍德之行——这是一种新的、积极的阅读方式。劳伦斯的文学就是在这种互动中,在这种正反方向的阅读与寻觅中不断获得新的生命活力。于是读者,伊斯特伍德,劳伦斯的作品与劳伦斯本人都从此纳入了一个能动的生命场中,凡是介入这个生命场的人,哪个不得感念劳伦斯呢?
走进这座房子,但见前厅依然像维多利亚街故居那样雅致大方,钢琴,靠椅,沙发,瓷器摆设,没人会相信这是矿工之家。后面的厨房也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家庭的氛围。与第一个家不同的是,厨房外有了一处窄小的操作间,可以在此洗菜,进行食品粗加工,然后拿到厨房中的炉子上烧烤烹煮,这样厨房就显得更整洁美观。后院里还有了压水井。楼上是三间小卧室。
这座典型的维多利亚住宅现为私人所有,已经办成了一家具有纪念意义的旅社,命名为“儿子与情人村舍”,上了诺丁汉游览指南,标明为“著名作家童年故居,配有大花园,与开阔的乡村接壤,周边有拜伦故居等”,一周租金125镑起价。
那天正赶上多佛来的一家人在此下榻,他家10岁的小女儿像个小老师一样热情地带我上上下下参观,还给我表演怎么用那些原始的洗衣器和绞衣器——原来这就是我翻译《虹》时了解到的那个年代的时髦工具,可以用来洗厚厚的地毯并轻易地将地毯绞干。又上了一堂生动的维多利亚时代生活课。那美丽的小女孩儿还神秘地告诉我:这房子里有鬼,都起过三次火了。
劳伦斯对布里契情有独钟,很明显,因为这座房子相对另外三处故居更有生活氛围,更有代表性,景物多有变幻,这里实际上是他睁开眼睛独立观察世界的第一个家,可能对此感情最深。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第三个家——眺望心灵故乡的地方
但劳伦斯太太还是厌倦了布里契生活区里的庸俗场景,特别是那条厕所夹道的胡同。孩子们在那里大呼小叫着玩耍,男人们蹲在厕所墙根下抽烟聊天,女人们倚着厕所墙壁扯着家长里短。可能这是气质高雅的劳伦斯太太最不能忍受的,不能与这些世俗女人为伍。于是,1891年,在伯特6岁上,将家从“村根儿”转移到山上,搬到了沃克街的一套房子里。
这一排两层楼房位于山坡与谷地边缘的街上,大街的南边是住房,北面就是生满灌木的斜坡,直到谷底的布里契住宅区,即今日的花园街一带。沃克街一带俗称“峡谷”,就是因为它所处的地形恰似峡谷边缘。这边的房子似乎更为雅观:前庭有了较大的凸窗,窗前有个窄小的花园,每家都有一个门洞通往屋后的花园,屋后没了那条肮脏的胡同,不用与劳伦斯太太认为庸俗的矿工老婆们鸡犬之声相闻。楼下两厅一厨(我到后院看过,这里的厨房和餐厅已经彻底分开了),楼上三个卧室,有史以来用上了煤气。这标志着劳伦斯家的生活又上了一个台阶。
情调高雅又勤俭持家的劳伦斯太太给这个家装备上了地毯,花瓶,镜框,高档的窗纱和成套的桃花心木家具,还不惜代价挂上了仿制的古典油画,这在当时是很奢侈的举动了。更为出类拔萃的是,他们家添置了二手钢琴供妹妹阿达练习弹奏,伯特有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和学习绘画的颜料。这兄妹俩成了镇上工人阶级子女羡慕的对象。
仅仅靠劳伦斯太太“勤俭持家”是不够的,这坚强的小女人简直是在耗干自己的心血和精力在为这个家出人头地奉献着。她终日劳作,缝补拆洗,省吃俭用到疯狂的地步——孩子们烤面包时烤糊一点都要受到她的叱责,全家只有下井干苦力活的父亲有权利吃烤咸肉,孩子们和母亲只能吃烤肉上滴下的油。没有黄油,只能用猪油对付。劳伦斯的衣服总是缝缝补补,直到不能再缝了才扔掉。
在这里,伯特生活了12年,长到18岁。这期间他1892—1898年在本镇上完了小学;1898—1901年每天赶路搭车往返18英里完成了诺丁汉中学的学业并开始在诺丁汉的工厂当学徒直至患重病离职回家休养。这是他童年和青年时期最为痛苦的12年。这期间劳伦斯父母经历了中年丧子的大悲剧。这场悲剧使伯特健康恶化,大病一场,在生死边缘徘徊,母亲强忍失去二儿子的悲痛,全力抢救小儿子,终于使伯特起死回生。从此伯特与母亲相依为命,演出了一场“儿子与情人”的划时代心理剧。这场心理悲剧是如此震慑人心,最终导致劳伦斯以此为蓝本写出了20世纪最具弗洛伊德主义意义的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由于小说真实反映了矿区的发展和矿工生活,还被评家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惟一一部有价值的工人阶级小说,其成功是那些观念先行的左派作家们难以望其项背的。
一部小说居然获得了两个至高无上的称誉,而且是两种完全不同意义的评价,实属难得。因为在常人看来,心理分析小说和写实主义是不可融会贯通的,前者是20世纪现代派的新宠,后者是19世纪自然主义的古董。但劳伦斯偏偏就能推陈出新,将两种“主义”水乳交融,通过两种主义的杂交和互动将它们都推向了极致,而单独乞灵任何一种主义都会使作品苍白浅薄。这不得不首先取决于伊斯特伍德矿区的生活和劳伦斯畸形的家庭悲剧。
但仅仅把劳伦斯所处的环境归结为其小说成功的要素则有欠公允。有着同样生活体验的作家大有人在,为何只有劳伦斯敏锐地领悟到了这种现实之重大的心理学和文学意义并能将写实与心理分析有机地融为一炉?这里面的天分,修养和悟性是常人所无法企及的。
劳伦斯这部小说的写作既是一个自我的心理分析治疗过程,又是他站在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的交叉点上虚构生活的审美历程。其结果是他在生命体验和艺术创作上取得了双丰收;在继承现实主义和开拓现代主义两方面获得了双赢。在20世纪初的1913年,这种意义的深刻性是不可能受到正确估价的。只有后人和历史才能对此做出终结:劳伦斯继往开来,其艺术高度至今令后人难以企及。可能这也是劳伦斯至今还没有过时、甚至仍然具有被开掘潜力的原因之一。
沃克街为艺术灵性超凡的伯特提供了一个眺望故乡美景的取景地点。这里居高临下,极目远眺,看到的就是他那封著名的书信中描述的“心灵的故乡”之广角镜头。站在那里,能看到除了《虹》之外所有与本地有关的故事的大背景。
《儿子与情人》中这样描述这里的风景:
威廉长大后,家就从村根儿上搬到了山崖边上的一所房子里,这里俯瞰着峡谷,谷底的田野就像一片鸟蛤壳一样向四下里伸展着,或者说眼前的景物形似钳子。房前有一棵高大的老白蜡树。从达比郡席卷而来的西风强劲地击打着这排房子,那棵树发出了尖叫声……
敏感的伯特从小就喜爱眼前这片美丽的自然风光,似乎那是逃避肮脏的矿区和下作的伊斯特伍德住宅区的伊甸园。如果站在家中二楼的窗前,能看得更远些,景色更为迷人。
我数度来到这座房前远眺劳伦斯心灵的乡村,一次还是随沃森教授一起来的,听他在BBC电台的记者面前和着风声讲述这幅景色对劳伦斯的意义。眼前这幅景色最好是用摄像机平稳地从左向右摇,你会感到是在展开一轴恬静清丽的山水画,没有一点工业污染,没有任何现代文明的痕迹,依旧是一派田园风光:森林,绿色草场,散落的牛羊,点缀其间的片片泛黄的庄稼地,远山浅绿的曲线与碧空相交一色。游客们能在这里看到一个世纪前小伯特眼中旧农业英国的自然景色。当然右首的山峦背后风光更加宜人:那是拜伦200年前和恋人流连忘返的安斯里山林:她的恋人居住在劳伦斯的故乡。比他晚生一百年的劳伦斯,居然能欣赏到同样的景色。拜伦当初没看到的是后人在此拦河修起的莫格林水库,烟波浩淼,林木清幽,真该用蒙古人的话称之为“海子”才形象。我们看到的既是劳伦斯眼中的故乡,也是青年拜伦眼中的旖旎风光。这景致,二百年了!
有趣的是,劳伦斯家旁边一座刻有“伍德班”名称的房子成了日后他的短篇小说《施洗》的原型——那家的小女儿果然是未婚而孕,其大姐果然是英国公学的校长。而这排房子后面就是浸礼会教堂,那牧师骑自行车出来为这私生子洗礼只须几分钟路程。
“她面前是宽阔的峡谷,远处的林子隐没在夕阳中了。峡谷中间,巨大的矿井冒着白烟、喷着蒸汽,矿工们正从井下上来。一轮玫瑰红的满月就像一团烈焰飘浮在远处黄昏中的东方天际上,正从迷雾中浮出。这景色很美,将她心中的愠怒和哀愁着实化解了不少。”
现在眼前的峡谷和山林依旧,只是那些矿井消失了。
这片乡村,还是伯特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