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着猫的童话-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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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瑶点完菜,抬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古以笙。
古以笙心不在焉地看着菜单。到目前为止,交往下来没让他感觉不舒服的女性只有凌芊。一开始只当她是邻居,没想那么多,当她深夜回家被抢走了包,他背她回家,也只是把她当作是病人看待。当知道她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再想想她在小说中写的故事和情节,给他一种很温馨的感觉,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一个写爱情小说的居然对爱情有着那么不信任的态度。后来的接触中,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心理感觉,就是因为她是牵着猫逃跑,他喜欢她的小说,进而喜欢她。
凌芊是唯一的一个。
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打响,凌芊刚好讲完今天的内容,就准时下课了。这几天嗓子不舒服,喉咙痛。同学们都在收拾书包放学,几个学生那着练习本上来问问题,凌芊便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讲解,当他们的问题问完以后,教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
“凌老师再见!”几个问问题的同学告别道。
“拜拜!”凌芊扬扬手。她注意到有几个学生留了下来,先是聚在一起商量些什么,然后开始朗诵诗歌。她才想起来,最近学校有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听班主任说,这个班有两组参赛节目,想必在排练吧!反正她也没什么事,留下来看看吧。
这两个参赛节目分别选的是李白《将进酒》和徐志摩《半夜深巷琵琶》,朗诵《将进酒》的是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气势很强,也很有感情,凌芊觉得他很有希望会获奖。朗诵《半夜深巷琵琶》的是两个女生,凌芊望着她们俩,听着她们朗诵的内容,忽然有一种很深沉的悲伤感。
又被它从睡梦中惊醒,深夜里的琵琶!
是谁的悲思,
是谁的手指,
象一阵凄风,象一阵惨雨,象一阵落花,
在这夜深深时,
在这睡昏昏时,
挑动着紧促的弦索,乱弹着宫商角微,
和着这深夜,荒街,
柳梢头有残月挂,
啊,半轮的残月,象是破碎的希望他,他
头戴一顶开花帽,
身上带着铁链条,
在光阴的道上疯了似的跳,疯了似的笑,
完了,他说,吹糊你的灯,
她在坟墓的那一边等,
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
不愧是大文豪徐志摩,能将诗写的这么唯美又吸引人。凌芊忽然想起泰戈尔的诗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凌芊回味着这句诗,总觉得是在说自己。
她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古以笙的好感,无论他做什么,就直觉地认为他在说谎、一定另有目的,她只不过不想再被伤害而已,却没有顾及古以笙的感受,她是不是太自私了?以前看《红楼梦》,她很不喜欢林黛玉,觉得林黛玉的嘴太尖利,而且非常喜欢试探周围的人,尤其是贾宝玉,经常把贾宝玉搞得团团转,然后林黛玉才有所满意,确定贾宝玉是在乎自己的,但过不多久,又开始试探起来。现在,她能体会林黛玉的心理了。然而古以笙不是贾宝玉,不会像贾宝玉一样一直接受试探,总有一天,古以笙会不耐烦,对她不耐烦,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和所有男人一样,寻找下一个目标……
凌芊想到这里,心忽然一沉。
现在该怎么办?古以笙对她的喜欢会持续多久?她是应该接受,还是应该明确告诉古以笙,让他重觅新人?不……她不想让他重觅新人……她希望得到他的喜欢!天啊,原来她居然还在期待爱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铿锵的语调又在凌芊耳边响起,她愣了愣,心里重复这个句子。她难道要一直逃避下去吗?人,确实应该淡然一点,以前她把爱情看得太重,才会痛不欲生,如果现在只把爱情当作人生的调味剂,会不会轻松一点?
“听说你在医大附属的外科工作,一定很辛苦吧?”黄明瑶找着话题。
“每天都很忙。”因为对方和凌芊一样是老师,古以笙就问她;“老师的工作在常人眼里比较轻松,是不是有很多业余时间呢?”
“其实也不是,压力很大的,尤其像我当班主任,既要上课,还要处理学生心理上的问题,以及班级其他大大小小的事,现在都有点想跳槽了呢。”
“一些副修科目,比如地理,也许会轻松一点?”
“那完全看老师本身的责任感了,如果毫无责任感,只管上课,那当然很轻松。”黄明瑶道,然后另提话题,“我比较喜欢阅读,不知道你平时都看些什么书?”
“我几乎没时间好好看书。”
“是吗?”黄明瑶看上去并不介意,“我从小就爱看书,最喜欢看的还是一些古典小说和散文,毕业论文写的还是有关古典小说的呢……比如《红楼梦》,我真是百看不厌,宁荣二府的兴衰,王熙凤的风光和早亡是我最关注的……”她滔滔不绝说了近两千字的红楼分析,才问:“古先生应该也看过吧?”
“看过一遍。”他看书很少看第二遍,但对于牵着猫逃跑的书,他倒是又重看了一遍,在知道牵着猫就是凌芊之后。虽然凌芊那几本小说无论从思想性还是写作手法上看,都与《红楼梦》一类名著相距十万八千里,但可能越是浅略的思想性,越能吸引普通读者吧。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红学家,一般人看《红楼梦》都只觉得是一部流水帐而已。另外,他也不赞同她所说的什么“王熙凤在贾府兴盛之时是最得意的”,他一直认为,王熙凤在风光之时万事如意才是她最大的可悲——想得到的都得到了,她的人生再没有憧憬,一旦失去一点,就好像生命价值残缺了一块,所以,风光之时无遗憾就是王熙凤最大的遗憾。
“我觉得在现在的孩子中应该养成一种读名著的习惯,不能总是看一些无聊的爱情、武侠小说。”黄明瑶叹一声,“今天我还没收了一个学生手里的爱情小说,好像叫《嗨,医生!》,你看看,奇奇怪怪的笔名叫什么‘逃跑’,一听就知道没有内涵。”
《嗨,医生!》——那不是……古以笙来了点精神,“牵着猫逃跑?”
“对,就是这个名字。我呀,一看到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连瞥也不想瞥一眼。”忽然,黄明瑶一愣,“你怎么知道这本书?”
“牵着猫啊……”古以笙又想起凌芊吃排骨时鼓鼓的腮帮,不禁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只要有时间,都会看她的书。”
黄明瑶惊讶地眨着眼,说不出话来。
一顿饭完毕,古以笙刷完信用卡,望着黄明瑶匆匆离去的背影,知道以后没有再见面的麻烦了,他“低俗”的文学品位估计让这个能将《红楼梦》倒背如流的语文老师彻底打发走。这样最好,他可不想以后还要听她分析四大家族的兴衰和十几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人生悲剧。一部红楼尚且如此,她以后要是分析起水浒的一百单八将,还不知道要说上几天几夜。
袁行剑近一段时期内万念俱灰,但是对医生的治疗没那么抵触了,只是整天懒洋洋的,连散步都不想去,身体更加虚弱了。治疗的费用像一座山一样压在他的家人身上,抗癌药的价格太贵,花钱如流水,加上以前没有买医疗保险,袁父袁母已经开始借钱了。
人就是这样,得意的时候许多人都围着你转,一旦落魄了,人家就避你如蛇蝎,尤其是提到借钱。是亲戚的,就推说这个那个人要结婚买房子,暂时没有闲钱,不是亲戚的,干脆连见都不让见,更不用说那些平日跟你称兄道弟的哥们,谁会把钱扔进一个无底洞?落魄时候方显真情,此言得之。
然而这一切,袁行剑不会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一直在想,难道自己就要这样死去?他这么年轻,还有许多梦想没有实现,还有很多事业没有建立,难道就这样一场空?古以笙来做常规观察的时候,袁行剑望着他,进而又想起凌芊来。
“凌芊最近好吗?”他问,语气平和,不像是讽刺。
古以笙看了他一眼,回答:“很好。”虽然最近没遇见她,但是晚上听她在楼上跳上跳下的,应该过得不错吧。
“哼,过得很好……”袁行剑的眼角抽动着,好像对古以笙的回答特别不满。“为什么她会过得很好……没有我,她居然过得很好……这些女人,以前还说什么会一直喜欢我,呸!现在一个个跑都来不及……无情无意!”
古以笙听着他不清不楚地说着胡话,就瞥了一眼旁边矮柜上他刚吃完的氨酚待因片和口服控释片美施康定,微叹一声。癌症晚期的病人通常有身体上的剧烈疼痛,尤其像袁行剑这样不能做手术,连放化疗都已经不能再进行的病人,天天都要忍受巨大的疼痛。医生一般不随便给病人开像氨酚待因片这样的镇痛药的,除非病人仅剩最后两个月生命,为了减少痛苦。袁行剑现处在中度疼痛期,但想必不久以后,将开强镇痛药吗啡片给他了。作为一个医生,古以笙能理解袁行剑现处的精神状态,而且他听说,袁行剑家里已经没能力供他住院了,可能再过不久,就要回家休养。
“为我抽烟、不吃不喝不睡觉……半夜洗冷水澡……为什么以前她可以,现在就不能……她应该像以前一样照顾我,我需要以前的她……”
袁行剑的话让古以笙心头微微一抽,他是说凌芊吗?居然……这就是凌芊不忍回首的“过去”?最不能让他接受的不是凌芊的行为,而是袁行剑那副毫不在乎甚至希望凌芊再自虐一次的样子!怎么?他认为凌芊就应该为他这样吗?他一点都没有愧疚感?不要说是凌芊,就算是一个跟自己毫不相干的女人做这样的事,古以笙都会去劝阻,更不用说是一个跟自己交往过的女朋友!
“无情无意的女人!”袁行剑狠狠呸了一声,然后又哼起歌剧《弄臣》里的一段《女人善变》起来。
“袁先生,你知道什么叫‘交换’吗?”古以笙双手插进白大褂的口袋里,背光站着。
“交换?什么交换?”袁行剑一脸迷茫。
“欲得之,必先予之。”
袁行剑当年是文学院出身,不可能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知道意思,并不代表他能体会其中含义。在他的字典里,没有“给予”和“付出”两个词,他的脑中写满了“利用”和“权力”。到头来他又得到什么呢?
古以笙没有多解释什么,离开了病房。他多少能了解一些袁行剑的事,从其父母口中、凌芊口中和袁行剑平日里的表现中。比起袁行剑那强烈的成功欲望,自己可能的确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然而事实却是,人有了欲望,就会变得贪婪。“纵是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古以笙想,袁行剑追求的东西真的有用吗?为了他所谓的“出人头地”,他失去的一定比得到的多,男人的尊严、女人真心的关怀甚至于除了成功荣誉之外的所有东西。古以笙的心里,一直藏着那句话:有淡泊之人,如陶子者,一尘不染,一片冰心。人不可能像陶渊明一样隐居,必须在这复杂的社会“入世”,但是,凡追求心境平和之人,都有一颗“出世”的心。
手术室外,凌芊一脸无奈又烦躁地走来走去。她不知道今天怎么这么倒霉……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放学以后,在她骑车回家的路上,一个孕妇走在她前面,她刚从孕妇的身边骑过,就听身后“嘭”的一声,回头一看,那个孕妇居然倒在地上!她停下来,不知道该不该过去扶,后来,她受不了良心的折磨,停车跑过去一看,那个孕妇面色青紫,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身体强烈抽动着,凌芊吓了一跳,有点不敢靠近,很想就这么走掉,可是路边的行人又发挥了中国人“看客”的本质,纷纷围了上来。凌芊进退两难,站在原地犹豫着。忽然听见有人说什么“撞了人还不送医院”之类的话,大吃一惊,她很想为自己辩解,可是现在这种情况解释就是掩饰。凌芊蹲下,推推那个孕妇,可是她好像没有感觉似的,不停地抽搐着,凌芊发现她居然咬着自己的舌头,都流血了。凌芊赶紧掏出手机拨了120急救电话,等她挂掉电话的时候,发现孕妇已经昏迷了。凌芊看她那么大的肚子,一定都七八个月了,这么一摔,该不会……
凌芊不知道现在该离开还是留下。她把自己的车推到路旁,发现人群对她指指点点,无奈,她锁好了车,又回到孕妇身边,等着救护车的到来。救护车来了之后,凌芊本想离开,可是人群又在那里议论纷纷,有一个人居然大声说“撞了人,你怎么能走!”之后居然十分有正义感地逼着她一起去了附近的医大附属医院。
这就是凌芊为什么会在医院的原因。
那个孕妇的丈夫和母亲和弟弟赶到之后,一致认为就是凌芊撞了人,现在都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着。这几个人似乎是外地来打工的,操着一口怪腔怪调的普通话。孕妇的丈夫忽然站起来,拉住走来走去的凌芊,凶神恶煞地说:“要是我老婆孩子出了什么事,我饶不了你!”
“不是我撞的,我只是从她身边骑过去,碰都没有碰到她……”凌芊急于辩解,却被孕妇的母亲狠狠推了一下,背一下子撞到墙上,差点没把脊梁给撞歪。
“怎么现在的人都这么没素质啊,撞了人还不承认!我的女儿啊——”老妇人张大嘴叫嚷着,丝毫不把手术室外的那个大大的“静”字放在眼里。
“我真的没……”凌芊大喊冤枉,早知道她就骑车走了,理都不理倒下的孕妇,也不会招来这样的祸患。她回想那个孕妇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被撞倒,倒像是——她在电视里看过,那样子的抽搐,分明就像是癫痫。
一个医生从手术室里走出来,孕妇的家属都围上去问情况,那个女医生说:“早产了,但是孕妇情况很危险,我们要实行剖腹产手术,家属来签个字吧!”
孕妇的母亲在签字,那个丈夫更加凶恶了,指着凌芊的鼻子,“哼!你别想走!老子快40岁了才有孩子,你却给我撞出个早产来!等我老婆生完孩子,老子再跟你算账!”
“我没撞她!”凌芊气得要死,冲他大喊。这年头真是不能学雷锋,做了好事还要被冤枉,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愿意当看客了,即使看见临死的老人倒在路边也没有人去扶一下,帮忙打个120还要偷偷摸摸,有时候连个打急救电话的人都没有!原来,当看客才是明智的选择——不会为自己惹上这样的麻烦。
“你还敢不承认!”那个男人十分火爆,居然已经扑上去抓住凌芊的头发,还好护士拉住,叫他安静,不然凌芊的头就要和墙壁接吻了。
虽然之后,孕妇的丈夫没有再对凌芊动手,可是家属们开始用话语攻击凌芊,仿佛把几辈子没有骂出来的脏话都用上了,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凌芊有一种掉进万丈深渊的感觉,很无助、很害怕。
下次再不管闲事了……凌芊这么想着,强忍着想哭的冲动。
“你给我把医药费给付了!”孕妇的弟弟忽然揪住凌芊,“住院的费用也给我留下!否则我叫警察抓你去坐牢!”
凌芊简直就要崩溃,她竭力挣脱孕妇的弟弟,咬着牙不说话。
几个家属看了她一会儿,坐回椅子上等。还不时用眼睛监视着她,他们就这么僵持着。
凌芊猛然想起,古以笙是在这里上班的。她找到一个护